寫作評估與出題中的德育思考(1 / 2)

寫作評估與出題中的德育思考

新手上路

摘自《大作文——寫作教學的新觀念和新方法》

我們一直信奉這樣一句名言:“教作文就是教做人”、“學作文就是學做人”,這是一種非常高的德育要求和德育標準。但是,在這樣一條德育要求和德育標準之下,卻有一些問題值得探討。這對於我們今天的作文教學,將有著非常直接的影響。故在此處,專辟一節。

2000年4月10日,山西師範大學初中版《語文報》刊登了一篇初中學生葉姍姍的文章,題為“說真話為什麼這樣難”。轉載如下:

說真話為什麼這樣難

我本來是一個很喜歡寫作文的初中學生,在小學時,老師常常在作文講評課上讓我給全班同學朗讀自己的作文,因為我寫的作文好,也常常贏得同學們的陣陣掌聲。但上了中學以後,情況就變了,一到寫作文時,心裏就發怵,經常為該寫什麼不該寫什麼而犯愁。

事情緣起於上學期的期末考試,這次考試的作文題是“我印象深刻的一位老師”。看到這個題目,我迅速在腦子裏把給我們上課的幾位老師“濾”了一遍,覺得印象深刻的隻有我們的班主任。她給我們上數學課。這位老師在我們心目中,實在無法讓我們說出“尊重”兩個字,但印象太深刻了。她有一個BP機,上課時,隻要BP機一響,她就把我們丟下,慌慌張張跑出去打電話,耽誤十幾分鍾是常事。更可氣的是,她常常把那些遊走於校園內的書販手中的盜版書推銷給我們,我們從書販那時買一本同樣的書,價格至少可便宜一半。這些複習資料成了我沉重的負擔,由於書中錯誤很多,很多題根本無法做,但不做不行,老師要檢查。她很少給我們批作業,一般是在作業後麵寫個“閱”字和年月日了事……一看到這個作文題,這些事湧上心頭,於是她就成了我作文中寫的“印象深刻的老師”。為了不讓批卷老師反感,在文章結尾還特意寫了一句讚美老師的話。考試成績公布以後,我發現我的作文成績是全班最低的,隻得了18分(滿分40分)。後來我找語文老師詢問原因,語文老師甩給了我一句冷冰冰的話:“你的作文思想內容不健康。”

我真不明白,難道寫老師就非得寫老師像春蠶、像蠟燭嗎?非得無中生有地去編一些冒雨送學生回家、帶病給學生上課的故事才“思想內容健康”嗎?多年來老師一直教導我們要在作文中寫真話,抒發真情實感,為什麼我寫的真話就隻能得18分呢?多虧這次期末考試還是不太重要的考試,如果是日後的中考,我真不敢想,如果寫了類似的真話的文章,會有怎樣的結局。

剛學過的語文第一冊中的第一次作文訓練範圍就是“說自己想說的話”,但說自己想說的話為什麼這樣難?

劉珊珊的文章,引起了我們對中國傳統教育思想和作文教學的沉重思索。

葉姍姍的作文錯在哪裏?她有沒有所謂的“走題”?老師這樣打分是正確的嗎?老師為什麼會給她打上不及格?什麼叫做思想健康或者不健康?無中生有地編一些好人好事來歌頌老師是對的嗎?可以實事求是地寫老師的行為舉止嗎?……

多少年來,在教授學生作文的時候,我們經常以“學作文就是學做人”、“教作文就是教做人”為宗旨,而這種帶有方向性的道德判斷,也成了多年來作文教育中的德育標識。

我們許多教師正是以德育的目標來教導學生作文的。在這樣的目標指導下,作文教學的具體體現就是一些道德化選題的屢屢出現,如:“一件有意義的事”、“責任”、“一屋不掃焉能掃天下”、“我心目中的三好學生”、“一個高尚的人”以及采摘一些古書中忠孝節義的故事作為作文的材料。

至於學生在生活中是否碰到了“一件有意義的事”,是否已經具有了高度的“責任”感,心理是否已經成熟到了具有“一掃天下”的抱負和雄心,是否對傳統的封建道德具有了批判繼承的能力,或者說,學生是否有可能寫得出、寫得好這樣的文章,這些選題對學生的作文學習是否具有誘導作用,則沒有考慮或者考慮不周。

學生是無辜的,由於沒有激情、沒有體驗、沒有材料、沒有生活,學生要寫出這樣的題材或許有困難,沒有辦法。於是隻好抄抄“好詞好句”,背背相似文章,編造“好人好事”,翻看一些所謂的《議論文論據選》以及堆砌出一些“假大空”的東西來應付交差——某些語文教師也正是這樣教導學生作文的。

這樣,作文開始走向了異化——不是“以我手寫我口”,而是以我的手證明一些什麼,附和一些什麼,附會一些什麼,編造一些什麼。而在證明、附和、附會、編造的過程中,教師以及教師出的選題,就成了主宰一切的東西,指導一切的東西——升學考試的題目就是如此。我們平時所提倡的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創造性,在此已經蕩然無存。

此外,還有一個我們可能沒有意識到的問題,就是以上的德育口號還可能帶來一些意想不到的認識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