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音樂

明清兩代是中國封建社會的末期。

明初,由於實行了一係列恢複、發展生產的經濟改革,到嘉靖、萬曆年間,農業、手工業有了很快的發展,生產力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在東南地區的手工業中出現了萌芽狀態的資本主義生產關係——雇傭勞動。在這種情況下,城市進一步繁榮,市民階層日益壯大,各地不同風格的俗樂——民歌、小曲、彈詞、鼓詞、十番、鼓吹、南北曲(戲曲)等等,在經濟發達的沿海城市裏廣泛流行。它們與宋代市井音樂迥然不同。它們情真意切,語言通俗,風格清新,展示了明代社會與市井無比廣闊的生活畫卷,代表了一個新時代將要來臨的近代新聲。

與明中葉俗樂的發展相呼應,著名文人馮夢龍為貫徹“借男女之真情,發名教之偽藥”的主張,出版了民歌集《山歌》。湯顯祖則在其《牡丹亭》一劇中借杜麗娘的戀愛故事,突現了“情”勝於“理”的時代心聲。他們把明中葉的這股新思潮推到了時代的頂峰,對明代音樂的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

與此同時,在文人掌握的傳統藝術——古琴的領域內,萬曆間虞山派的繼任者徐上瀛發表了音樂美學論著《谿山琴況》,把宋元以來對意境、情趣、韻味的追求,提到新的高度,對清代琴曲藝術的發展有重要影響。

在律學研究方麵,朱載堉在萬曆十二年(1584)所著的《律學新說》(後收入所編《樂律全書》)中已經應用了十二平均律的計算結果,他還造成了“律管”和“律準”這兩種試驗樣品。

崇禎十七年(1644),以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軍打到北京,推翻了明王朝的統治。但是他還沒有來得及鞏固政權,就被吳三桂引清兵夾擊而失敗了。清兵入關以後,建立了清朝。

清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是清代的“盛世”,社會經濟又進入繁榮發展的階段。其中,康熙、乾隆的音樂政策,有倡導複古等消極方麵,但也不無開明之策,例如提倡以漢族為主的各族民間音樂,在完成音樂百科全書《律呂正義》正、續兩編之後,又專門設館編纂了我國現存最大的以昆曲為主的樂譜總集《九宮大成南北詞宮譜》;同時,對當時新傳入的歐洲音樂文明也持歡迎態度,康熙敕編《律呂正義續編》稱讚五線譜“實為簡徑”的話當可為證。

在這種情況下,隨著工商業城市的發展和繁榮,以它們為舞台的各地不同風格的俗樂——小曲、彈詞、昆曲、京腔等等得到了進一步的交流和發展,產生了眾多新的民間樂種和作品,它們在反映生活、塑造音樂形象方麵各有不同的創造。

但是從乾隆後期起,由於進一步鞏固小農經濟,壓抑商品生產,全麵閉關自守,出現了倒退性的嚴重變易。這種情況一直到道光二十年(1840)的鴉片戰爭以前,就再也維持不住了,封建經濟己開始瓦解,資本主義的經濟成份受到封建勢力的阻礙還很微弱,在政治上還沒強大到足以推翻封建統治的地步。所以表現在音樂上,民主主義的思想雖很微弱。但是各地的民歌、說唱,尤其是秦腔、高腔、皮簧等地方戲曲,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

道光二十年(1840年)的鴉片戰爭是中國淪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開端。從此,我國音樂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