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文

唐代通俗文學形式之一。又省稱“變”。它是在佛教僧侶所謂“唱導”的影響下,繼承漢魏六朝樂府詩、誌怪小說、雜賦等文學傳統逐漸發展成熟的一種文體。據梁釋慧皎《高僧傳·唱導論》敘述,僧徒宣揚佛理“如為出家五眾,則須切語無常,苦陳懺悔;若為君至長者,則須兼引俗典,綺綜成辭;若為悠悠凡庶,則須指事造形,直談聞見;若為山民野處,則須近局言辭,陳斥罪同。凡此變態,與事而興,可謂知時眾,又能善說”。所以這種文體的特點是有說有唱、韻白結合、語言通俗、接近口語,題材多選自佛經故事,也有一部分講唱曆史故事和民間傳說。“‘變文’的意義,和‘演義’是差不多的。就是說,把古典的故事,重新再演說一番,變化一番,使人們容易明白”(鄭振鐸《插圖本中國文學史》)。關於變文,也還存在其他一些說法,至今尚無定論。長期以來,這一文學樣式一直湮沒無聞,直到敦煌藏經洞發現大批手抄寫本變文以後,才逐漸為人們所認識和重視。

敦煌變文中最早整理出來的是羅振玉《敦煌零拾》所收的“佛曲三種”。由於當時見到的原卷首尾殘損嚴重,還不知道“變”或“變文”的名目,因而把它當作類似梵歌的“佛曲”。後也稱作“講經文”、“俗文”、“俗講”。隨著題有《漢將王陵變》、《降魔變文》、《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等作品的不斷發現,才知道這種文體原來就是唐代民間流行的“變”或“變文”。孟《本事詩》曾提到《目連變》,吉師老有《看蜀女轉昭君變》詩,王定保《唐摭言》卷十有皇甫鬆“因襄陽大水,遂為《大水辨》”的記述,都說明變文是當時一種通俗文體,文人也有用它來進行創作的。

唐代早期的變文,和南北朝“唱導”一樣,是以“或雜序因緣,或傍引譬喻”(慧皎《高僧傳》)的講經形式和民間說唱形式相結合來演繹佛經神變故事的。它同唐前期繪畫中描摹佛本生故事的“變相”一樣,首先出現於佛寺禪門,是把佛教經典藝術化、形象化的產物。僧人為了使深奧的佛理經義通俗化,招徠更多的聽眾,於是逐漸加進了一些曆史故事和現實內容,亦即《高僧傳》所謂“商榷經論,采撮書史”。還出現了專門講唱故事的俗講僧。《高僧傳》記載“唱導”的感染力時說:“談無常則令心形戰,語地獄則使怖淚交零;徵昔因則如見德業,嚴當果則已示來根;談怡樂則情抱暢悅,敘哀感則灑泣吐酸,於是圍眾傾心,舉堂惻愴。”變文則更發揚了這個特長。到了中晚唐時期,長安城內許多寺廟經常進行俗講,盛況空前。韓愈《華山女》詩描述道:“街東街西講佛經,撞鍾吹螺鬧宮廷”;“觀中人滿坐觀外,後至無地無由聽。”這種俗講變文在流傳過程中,逐漸離經叛道,非宗教的現實內容日益增多。長慶年間,還出現過關於俗講僧文漵的一樁公案:文漵“善吟經,其聲宛暢,感動裏人”(段安節《樂府雜錄》),由於被指斥“公為聚眾談說,假托經論。所言無非淫穢鄙褻之事,不逞之徒轉相鼓扇扶樹;愚夫冶婦,樂聞其說,聽者填咽寺舍,瞻禮崇奉,呼為和尚教坊,效其聲調,以為歌曲”,結果被“前後杖背,流在邊地數矣”(趙《因話錄》)。這正說明文漵敢於衝破佛寺禪門的束縛,走向民間,賦予俗講以廣泛的社會內容。除俗講僧外,當時還出現了以轉唱變文為職業的民間藝人,他們又進而創作出許多以曆史故事、民間傳說和現實生活為題材的變文,大大增加了變文的民間性、故事性和現實性。同時,講唱場地也逐漸多起來。不僅可以與各種雜戲一起在“戲場”演出,而且還有了專門講唱變文的“變場”。據段成式《酉陽雜俎》載,元和中有個李秀才,曾被寺僧呼為“望酒旗,玩變場者”。《資治通鑒》卷二四八還記載萬壽公主也曾到“慈恩寺觀戲場”,這些民間娛樂場所也吸引著王公貴胄、秀才士子,足見變文等說唱文學的影響之廣。郭《高力士外傳》載:“太上皇(唐玄宗)移仗西內安置……每日上皇與高司親看掃除庭院,芟草木。或講經、論議、轉變、說話,雖不近文律,終冀悅聖情。”則轉唱變文(“轉變”)竟已深入宮禁,更可想見其流行之盛了。

在講唱時還配有畫圖。吉師老《看蜀女轉昭君變》詩有“畫卷開時塞外雲”句可證。在敦煌寫本《降魔變文》、《破魔變文》上也都繪有形象生動的圖畫,同變文的內容相配合,實為後代插圖小說的濫觴。某些敦煌變文寫本還題有“平”、“側”、“斷金”等字,估計是指演唱時要用“平調”、“側調”或“斷金調”。音樂、畫圖和講唱相互配合,更增加了變文的藝術感染力。可見,變文是一種向綜合性藝術過渡的、為群眾所喜聞樂見的文學表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