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資源與行業、職業構成(1 / 3)

勞動力資源與行業、職業構成

勞動力人口是人口構成中最主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人口中最活躍的部分。因為,勞動力把經濟發展和人口發展緊密聯係了起來,是一個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支柱。勞動力資源是人口中現實勞動力和潛在勞動力的總和,而勞動力資源利用程度的高低及勞動力就業結構的合理與否,又是一個社會經濟能否順利發展的重要因素。本章將利用我國1953年、1964年和1982年三次人口普查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對全國及各區域勞動力資源的分布特征、勞動力資源的利用情況以及在業人口的行業與職業構成分布在不同區域之間的差異作些分析。同時,提出幾個有關我國勞動力就業的問題,並對這些問題的解決辦法作了初步的探討。

勞動力資源

一、勞動力資源的定義

勞動力資源是一個國家或地區有勞動能力人口的總和。目前,對勞動力資源有很多種劃分方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兩種:一是按照法定的勞動適齡人口劃分。凡是在法定的勞動年齡之內的人口都是勞動力資源,低於法定勞動年齡下限和超過法定勞動年齡上限的人口,不論其就業與否,均不屬勞動力資源;二是把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人口總數中,有勞動能力的人口數,與不足或超過法定勞動年齡,但實際經常參加社會勞動,並取得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的人口數之和作為勞動力資源。第二種劃分方法是有很強的實際意義,但由於確定勞動年齡內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口數、以及統計勞動年齡外參加社會勞動的人口數都有許多困難,特別是結構性數據更不易取得。這使對勞動力資源的研究不能深入開展。因此,本章采用第一種劃分方法,即把勞動力資源定義為法定勞動年齡內的所有人口。

對法定勞動年齡的界限,世界各個國家由於社會經濟條件不同,又都有各自不同的規定,但大部分國家都是把15歲作為法定勞動年齡的下限,把64歲作為法定勞動年齡的上限,居於15-64歲之間的人口,被稱為勞動適齡人口。我國1982年人口普查對勞動適齡人口規定的界限是,男性15-59歲,女性15-54歲。本章所指的勞動力資源就是在這個界限內的勞動適齡人口。

二、勞動力資源總量的變動

我國的勞動力資源非常豐富。新中國建立以來,又隨人口的飛速增長,勞動力資源總量也得到了空前的增長。如表11-1所示,1953—1987年,我國勞動適齡人口(男15—59歲,女15—54歲,下同),從30,990.60萬人增加到65,390.90萬人,年平均增長率達到2.22%超過同期總人口的年平均增長率1.89%。勞動適齡人口在三十多年中如此持續穩定地增長,這在世界範圍內是罕見的。

新中國建立以來,我國勞動適齡人口總量的增長,大體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953-1964年。這一階段全國總人口增長較快,每年平均以1.85%的速度增長。但由於這一階段進入勞動適齡人口的人都是新中國建立前1937-1948年出生的,舊的社會製度以及連年戰爭,使得這階段的婦女生育率水平不高,而死亡率卻高達25—33‰,所以,這期間出生的這批人,到1953—1964年進入勞動適齡人口的數量並不很多。勞動適齡人口年平均增長率也隻有1.24%,低於總人口年平均增長率1.85%。

第二階段,1964—1982年。在這段時間裏進入勞動適齡人口的人,是在1948—1966年之間出生的。這一階段雖然有1959—1961年三年困難時期婦女生育率下降和死亡率上升而導致的人口增長缺口,但已被這之前1950—1958年和之後1962—1966年的兩次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所彌補。這兩次高峰的總和生育率一直保持在6—7的高水平,如1952年為6.472,1958年為5.679,1962年為6.023,1963年為7.502,1966年為6.259。六十年代的這個生育高峰到七十年代才有所下降。再加上在新中國建立後人民生活有保障,社會穩定,死亡率大幅度下降,從1949年的20‰下降到1958年的11.98‰及1966年的8.87‰。這兩方麵的結果導致了1964—1982年勞動適齡人口年平均增長率達到了2.7%的高水平,超過了同時期總人口增長率年平均2.07%的水平。

第三階段,1982—1987年。這一階段進入勞動適齡人口的人,是1966—1971年出生的。這期間生育仍然沒有得到很好的控製,總和生育率居高不下。1966年為6.259,1968年為6.448,隻是到1971年才略有下降,為5.442。同時,死亡率則進一步下降,如1967年8.47‰,1971年7.34‰。因此,1982—1987年勞動適齡人口增長達到了空前的規模,年平均增長率達2.65%,遠高於同期總人口增長年平均1.33%的水平。

勞動適齡人口如此高速度地增長,一方麵為經濟建設提供了大量的勞動力;另一方麵,也出現了許多問題,如就業問題、教育問題等。另外,七十年代特別是八十年代國家控製生育的政策,使未來進入勞動適齡的人口數逐年減少,這勢必帶來諸如勞動力人口年齡老化,撫養比提高等問題。

三、勞動力資源的性別、年齡構成

表11-2給出了1982年全國勞動適齡人口的性別、年齡構成情況。從中我們可以看出,我國勞動適齡人口的性別比達到114.22。這一方麵是因為計算女性勞動適齡人口比男性少5歲。所以,1982年女性勞動適齡人口單從計算方法上就少了55—59歲的1640萬人;另一方麵,我們從表11-2可以看出性別比的高值主要體現在高年齡段上,峰值在40-44歲組,高達114.2。這是因為高年齡段的人出生於舊中國,當時重男輕女,溺棄女嬰的現象盛行,出生性別比本來就很不平衡。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是15-34歲的勞動適齡人口,因在新中國建立以後出生,性別比逐步趨於縮小。今後,隨著40-59歲年齡組的逐漸退出勞動適齡人口,性別比會逐年下降的。

從表11-2的年齡結構看,15-34歲占了總勞動適齡人口的63.68%,說明中國在前一段時期具有勞動適齡人口年輕化的發展趨勢。特別是15-24歲人口占34.82%,表明中國勞動適齡人口有三分之一正處於學知識、學技術的時期,這就存在一個大量培訓、教育問題。因此,提高低年齡段勞動適齡人口的素質,對中國近期經濟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在全國勞動適齡人口中,中、壯年人口(男35—49歲,女35—44歲)比重占22.26%,他們是現在經濟建設的骨幹力量,但也存在知識和技術更新的問題。勞動適齡人口中的高齡人口(男50—59歲,女45—54歲)占14.06%,並且將來還有不斷增加的趨勢。如何發揮他們豐富的經驗和熟練的技能,也是具有重要意義的。

根據1982年人口普查資料,全國每年大約有2,270萬人進入勞動適齡人口,830.90萬人退出勞動適齡人口。在退出的人口中,有146.63萬人是未到法定勞動年齡上限就死亡的人,占退出總數的17.65%。勞動適齡人口一年淨增1,400多萬人。以後幾年淨增數雖有所減少,但仍很可觀。如此大量的人口進入勞動適齡階段,將給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帶來多方麵的影響,這是現在必須考慮的重大問題。

四、勞動力資源的地區差異

我國各地區的勞動力資源也同全國一樣有了不同程度的發展。

表11-3給出了中國大陸二十九個省、市、自治區1953年、1964年和1982年三個年份勞動力資源總量的變化情況。

從表11-3可以看出,經濟發展水平高的地區,其勞動適齡人口占總人口的百分比也高。如上海、北京、天津、遼寧等省市,1982年勞動適齡人口占總人口百分比居全國的前四位,分別為67.68%、67.18%、65.38%和62.29%,而其他大部分地區都低於60%,貴州省甚至隻有51.10%。其原因可以認為是經濟發展水平高的地區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比其他地區提前開始了生育率轉變,婦女生育率降低使0-14歲的人口數增長放慢,導致1982年這些地區的勞動適齡人占總人口的比例高於其他地區。這也可以從1953年和1964年的數據中看出,五、六十年代我國基本上采取了鼓勵生育政策,所以各地區勞動適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差異不大,而且1964年的數字普遍都要比其它年份小。

就勞動適齡人口增長速度來看,各地區增長速度最快的是北京市。從1953年的174.25萬人猛增到1982年的620.07萬人,1982年為1953年的3.56倍,年平均增長率達4.47%。如果考慮到1953年北京市行政區劃和1964年、1982年有所不同,數字可比性差,但勞動適齡人口增長速度也的確具有相當高的水平。

從各大區來看,各區勞動適齡人口數量增長速度較快的省、市、自治區大都是經濟發展水平較高或國家重點建設的地區。如華北的北京市、天津市和內蒙古自治區,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4.47%、2.53%和3.30%;東北的遼寧省、黑龍江省,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2.44%和3.74%;華東的上海市、江蘇省,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2.57%和2.05%;中南的湖北省、廣東省,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1.93%和2.05%。西南、西北的幾個經濟發展水平落後的省區和人口大省,由於生育率降低比較緩慢,加上青壯年勞力向外遷移,所以勞動適齡人口總數增長速度相對緩慢,但也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

各地區勞動適齡人口的性別、年齡差異也較大。表11-4給出了全國及部分省、市、自治區的1982年勞動適齡人口性別比及年齡中位數。全國勞動適齡人口性別比為114.22。北京市、天津市及東北三省性別比值明顯低於其他地區,北京市為108.4,遼寧省為103.9,吉林省為103.7,黑龍江省為108.9。吉林省、遼寧省的值還比其總人口的性別比105和104小。說明這些地區勞動適齡人口的性別比比較協調。由於女性法定勞動年齡上限比男性小5歲,這些地區勞動適齡人口性別比如此之低,是因為在法定勞動年齡界限某些年齡段性別比異常。如據遼寧省1982年人口普查資料,18-21歲的性別比均小於100,而這四個年齡的人口又占了勞動適齡人口普查人口總數的14.60%,導致了遼寧省勞動適齡人口性別比偏低。其他各性別比偏低的地區也都有類似現象。

從表11-4可以看出,全國各地區勞動適齡人口的年齡分布差別不大。這裏我們用勞動適齡人口年齡中位數來表示年齡分布。

全國各地區勞動適齡人口的年齡中位數都在30歲左右,最大值為安徽省的31.5歲,最小值為內蒙古自治區的29.03歲,相差不過2.47歲。全國平均水平為30.34歲。說明全國各地區勞動適齡人口大約有一半是30歲以下,這將對各地區發展起推動作用。

具體分析每個年齡組,可以看到各地區分布是有些差異的。青海、江蘇、內蒙古三省區處於我國的東、中、西三個不同的發展區,其勞動適齡人口的年齡結構差異在低年齡段表現得更明顯。從總體上看除15-19歲,青海省的比例高於其它兩省區外,40歲左右的人口占勞動適齡人口比例較高,原因之一是由於國家從沿海發達地區曾將許多工廠及青年工人遷向青海所致。在江蘇、內蒙古兩地的勞動適齡人口中,20-30歲所占比例數較高。

五、勞動力資源的利用

自新中國建立以來,我國在業人口總數大幅度增長,增長速度超過了勞動適齡人口的增長速度(表11-1),1953-1987年達到年平均增長2.7%的高水平。這充分體現了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國家實行充分就業政策結果。在業人口數字中包括了低於法定勞動年齡下限的少年就業者和高於上限的老年就業者,這是我們在分析中應該注意到的。

表11-5給出了1982年各地區在業人口數及占本地區總人口和勞動適齡人口的百分比。從此表中可以看到除個別地區外,在業人口占總人口比重高的地區都是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比較高的。如

上海市62.52%、北京市58.79%、江蘇省57.44%等。其原因可以解釋為:這些地區生育率轉變早,15歲以下的不在業人口比重小;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高,所提供的就業機會相對較多。其它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在業人口比重除略低於沿海地區外,並無隨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而遞減的現象,而隻是在40%-55%之間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