堿性鋅錳電池的試製也取得了成功。在“文化大革命”前,北京、上海等電池廠已開始試製這一類電池,但是中途停頓。一九七三年,廣州電池廠重新研製這一品種,先後進行了2,700多次試驗,終於在一九七六年獲得了成功。在這一基礎上,為了適應批量投產的需要,該廠又提出了用電滲法提純氬氧化鉀的方案,經過15天的連續奮戰,終於一次試驗成功,使該產品在當年就進行了小批量生產。

一九七一年,為適應美國總統尼克鬆訪華時的報道需要,上海電池廠和沈陽第二電池廠專門試製和生產了攝影閃光燈所需的國產銀鋅電池。一九七四年,上海電池廠建設的XY—25型單體電池生產車間正式投產,滿足了新聞記者和電影界對外景拍攝電源的需要。與此同時,為了適應電子手表、計算器等電子用具的特殊需要,上海電池廠開始試製扣式鋅銀電池。一九七六年,常州、天津兩廠也進行了試製。一九八○年,這3個廠都通過了技術鑒定,分別投入生產。一九八一年,輕工業部批準常州電池廠從日本日立公司引進了年產1,000萬隻扣式氧化銀電池的生產線,一九八三年正式投產。

一九七四年,上海電池廠應上海航道局的要求,試製成航標和浮標用的500安時和1,000安時的空氣濕電池。一九七七年,又製成了1,500安時電池,取得了滿意的效果。

扣式鋰二氧化錳電池,是近10年國際上重點開發的一種高比能量電池產品。這種電池具有電壓高、安全可靠和貯存期長等優點。上海彙明電池廠在複旦大學的協助下,於一九七九年初步試製成功並批量生產。一九八二年,共生產CR2430、CR2032型電池1.2萬隻。新鄉、天津等地電池廠,也在扣式鋰二氧化錳電池的研製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不僅滿足了國內配套的需要,還為今後開拓鋰係列電池打下了基礎。

二、提高產品質量,改進產品裝潢

電池的產品質量集中表現為放電時間和儲存期兩個方麵。建國以前,國產電池的放電時間短,在儲存期間存在“氣漲”和“綠帽”等質量弊病。建國以後,黨和國家對提高電池質量極為重視,使國產電池的質量顯著提高。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電池質量的提高尤為顯著。一九八○年,輕工業部對80個電池廠生產的93個牌號的R20型電池作了統一的測試,平均放電時間達到944分鍾,超過部頒標準規定的不得低於800分鍾的要求。一九八二年,全國幹電池平均放電時間又提高為948分鍾,其中最高的達到1,232分鍾;出口電池的放電時間,全部在1,000分鍾以上。

電池質量的好壞是由原材料質量、產品結構和生產工藝諸種因素決定的。建國初期,民用電池的正極粉料主要為二氧化錳加石墨粉,4歐姆連續放電時間一般隻有300分鍾。一九五七年後,我國電池工業即開始以乙炔黑代替了大部分石墨粉,從原材料使用上為提高產品質量創造了條件,使4歐姆連續放電時間提高到450分鍾,間歇放電時間也有了相應的提高。這是我國電池工業在提高產品質量方麵的一個重要進展。

一九五八年後,由於“左”傾錯誤的影響,電池質量明顯下降,這是一個嚴重的教訓。一九六一年後,通過貫徹黨的“調整、鞏固、充實、提高”八字方針,電池質量有了新的提高。當時,主要采取了兩項措施:一是使用透氣炭棒,基本上解決了電池的“氣漲”問題;二是推廣“三無一密”(“三無”是炭棒頭無漿跡、鋅筒口無漿跡、鋅筒外殼無漿跡,“一密”是封口嚴密)的經驗,解決了電池的“綠帽”問題。一九七○年後,全行業又著重研究改進電池的防漏性能。通過革新工藝、加強密封、改進包裝和采用整體鋅筒等措施,使電池的防漏性能有了顯著的提高。此外,對外銷電池、軍用電池、特種電池和一部分內銷電池,還摻用了電解錳粉,穩定和提高了產品質量。

從一九五三年起,為了適應電池出口的需要,對電池的外包裝進行了改革。一是推廣了印鐵包裝,增強了電池的防漏性能。二是在商標外加用玻璃紙,使產品更加美觀。一九七七年以後,電池出口市場迅速擴大,對出口電池的質量要求也就更為嚴格。因此,廣州電池廠的技術人員一再對技術配方、產品結構、生產工藝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麵的分析和200多次的反複試驗,使產品達到了國內外同類產品的先進水平。一九七八年以來,該廠出口的555牌和“虎頭”牌電池在國際市場上保持良好的聲譽,使廣州市成了我國出口優質電池的重要基地。

一九七九年以來,隨著整個行業產品質量的提高,出現了一批在國內外市場上受到歡迎的名牌產品。在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三年的5年中,不少牌號的電池被評為優質產品。其中,廣州電池廠出口的555牌電池榮獲國家銀質獎;上海、重慶、萬縣、梧州、廈門等地電池廠生產的天鵝、白象、大刀、玉兔、新華、三圈等牌電池分別獲得了輕工業部優質產品獎。

三、製訂產品標準,組織鑒定評比

製訂和貫徹執行產品標準,既是擴大品種係列的基礎,也是檢驗產品質量、促進質量提高的根本依據。建國以前,對國產電池的質量沒有統一的標準和科學的檢測辦法。建國初期,我國即開始重視電池的標準化工作。一九五三年,上海電池廠會同有關企業,參照美國標準,自製測試設備,試訂電池產品的企業標準。一九六○年,輕工業部頒發電(D)101—60電池標準。一九六五年,上述標準由輕工業部頒發的QB389—64R20型幹電池標準所代替,使我國的幹電池型號與國際電工委員會命名相一致,質量要求逐步向國際標準靠攏。此外,輕工業部還陸續公布了R14、R6、R40幹電池標準。一九八○年,輕工業部又參照國際電工委員會的標準,製訂了QB389—80R20、R14、R6型幹電池標準,使電池放電的終止電壓由0.75伏特提高到0.9伏特,並增加了40歐姆的放電規則,使我國的電池標準進一步和國際標準保持一致。一九八一年,輕工業部頒發了QB578—81扣式銀鋅一次電池標準。一九八三年,輕工業部進一步製訂了原材料的標準,頒發了QB845—83電池用電解二氧化錳標準(試行)、QB848—83電池炭棒標準(試行)。

十年內亂期間,由於林彪、“四人幫”的幹擾破壞,企業管理混亂,產品標準流於形式,使許多不合格的產品流入市場,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粉碎“四人幫”後,普遍改進了企業管理,開展了質量鑒定和評選優質電池的工作,推動了電池質量的提高,促進了名牌產品的不斷湧現。

電池工業的技術革新和改造

30多年來,電池工業積極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成績比較顯著。主要內容包括下列幾個方麵:

一、革新產品結構

產品結構的革新是電池工業實現技術進步的一個重要方麵。其中主要有下列幾項:

(一)紙板、薄膜電池。紙板、薄膜電池是鋅錳電池產品結構革新的一個主攻方麵。這種電池的漿層為合成高分子材料,其厚度比漿糊層薄得多。它可以增加正極活性物質,相應地增加體積比容量;可以簡化工藝,有利於生產過程的機械化和自動化。這是研製高性能和超高性能產品的重要條件。我國於六十年代初開始研究,曾經進行過小批量生產。一九六六年因“文化大革命”幹擾破壞而停頓下來,六十年代末又重新恢複研製工作,到七十年代初R6型紙板電池開始投入生產。一九七八年,輕工業部投資400多萬元,確定23家工廠發展紙板電池生產。經過10多年的努力,我國的紙板、薄膜電池工藝已經基本定型,產品質量穩定,受到消費者的好評。R6型電池大部分已為紙板電池所代替,R20銨型紙板電池也已開始生產。浙江嘉興電池廠生產的R20銨型紙板電池還出口外銷。一九八三年,第一條鋅型薄膜電池生產線試生產。在一九八三年裏,全國紙板、薄膜電池的產量已達到2億隻,占總產量的6%。

(二)整體鋅筒。幹電池生產中,用整體鋅筒代替焊接鋅筒,是體現行業生產技術水平的重要標誌。它可以節約焊錫,提高電池的防漏性能,提高產品質量;還可以改善勞動條件,提高勞動效率;更有利於機械化流水線生產。一九六三年,武漢電池廠首先開始試製;一九六六年上海、廣州等地電池廠也都試製成功。此後,輕工業部和地方輕工業廳(局)一直把推廣整體鋅筒生產當作1項重要技術措施。一九八三年,全行業已擁有鋅筒擠壓機220多台,整體鋅筒電池的產量已占幹電池總產量的30%。

(三)塑殼電池。塑殼電池是在紙板、薄膜電池基礎上的一種創新。一九八三年,浙江海門電池廠首先研製成R20塑殼紙板電池。這種電池具有提高錳粉利用率、改善防漏性能和節約鋅材等特點,得到了輕工業部的重視。一九八四年,輕工業部組織海門、哈爾濱、新鄉、揚州、成都等地5個廠成立技術攻關組,對塑殼電池的產品結構和生產工藝作了進一步的研究。一九八四年八月,輕工業部與中國原電池學術委員會在哈爾濱召開了塑殼電池結構論證會。會議討論了塑殼電池的發展前景,肯定了這種電池在結構和工藝方麵的優點,指出了在產品質量上存在的問題,明確了今後的努力方向。

二、設備更新和技術引進

建國初期,電池工業基本上是以手工操作為主,少數工廠使用簡單的拌粉機、紮線機、焊底機、切紙套機等設備。一九五六年,在全行業基本上完成了社會主義改造的基礎上,設備更新和技術引進步伐開始加快。R20糊式電池的生產,基本上實現了機械化、連續化生產,在整個行業中具有代表性。R20糊式電池的生產實現機械化的過程,大體經曆下列3個階段:

(一)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二年為起步階段。這一階段的設備更新主要是借鑒國外的樣機,自行設計一部分自動單機,淘汰原來的落後機械。在這期間,先後設計投產的有立式拌粉機、臥式拌粉機、排式加漿機、鏈式糊化機、上紙圈銅帽機、鋅筒直焊機和鋅筒焊底機等。與此同時,上海、安陽、彙明等電池廠還自行設計製造了一些單機,主要有滾筒式拌粉機、電芯紮線機、火漆封口機、滾蠟包裝機、上蓋卷口機、擦底拋光機和立式自動打芯機等。

(二)一九六三年至一九六五年為從單機機械化走向生產連續化、實行流水線作業階段。在這一階段,重點是實現包電芯和包商標等工序的機械化,並開始試製R20糊式電池生產線。六十年代初,輕工業部組織上海等地的電池廠開展了電池不包紮或包紙不紮線新工藝的技術攻關,在取得初步技術成果後,開始了生產設備的研究試製。一九六五年,上海電池廠開始試製不包紮加漿、插芯、糊化聯合機;一九七○年後,上海彙明電池廠首先研製成包商標機,北京電池廠試製成電芯包棉紙機。此後,各地不少電池廠把自動單機聯結成段,使電池生產各工序從以木盤傳送的間歇操作過渡到單個電池的機械化、連續化流水作業。一九七四年,彙明電池廠完成了R20不包紮電池機械化生產流水線的試製工作,使電池生產的機械化水平又有了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