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聯係科技工作者
一九八二年九月召開的中國科協二屆二次全委會議,根據中共十二大提出的黨在新的曆史時期的總任務,確定把發揮紐帶作用,協助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在科技戰線進一步落實知識分子政策,充分調動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作為科協工作的重要任務來安排。一九八六年中國科協“三大”工作報告的第三部分,明確提出把科協建成“科技工作者之家”。會後,中國科協在貴陽、淄博等地分片召開座談會,一九八七年五月又召開了科協係統組織、宣傳工作座談會,中國科協書記處書記陳泓在會上講話。把發揮紐帶、助手作用與建設“科技工作者之家”很好地結合起來,成為各級科協日益重視的目標和工作中的指導思想。
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聲和要求
一、開展調查研究,為做好知識分子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中國科協“二大”以後,各級科協組織進行了大量有目的、有計劃的調查研究工作,為做好知識分子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一九八三年,中國科協研究室會同27個省、市、自治區科協對全國3萬名科技工作者政策落實和發揮作用的情況,作了一次較為係統的調查研究。調查報告表明,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落實知識分子政策的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通過調查還表明,在科技人員中切實落實政策,使之充分發揮作用,仍然有著較大差距。
調查中得到的兩個基本數字值得重視。一是關於政策落實情況,有三分之二的科技人員對本單位的政策落實工作仍有意見;二是關於發揮作用情況,被調查的科技人員本人認為積極性得到較大發揮的隻占五分之一左右,認為發揮了部分作用,但仍有較大潛力的占五分之三左右,另外還有五分之一左右的人積極性沒有得到發揮,甚至受到壓製。在不同的省份進行的調查,得到的結果大體相同。如35歲至55歲這一年齡段的中年科技工作者中,60%是科技隊伍中的骨幹和中堅力量,但是不管在政策落實方麵,還是發揮作用方麵,他們的問題又最多。
當時,在落實知識分子政策的工作中,最重要的問題是不能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僅以進入領導班子的科技人員為例,隨著幹部“四化”(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逐步實現,有越來越多的科技人員進入各級領導班子,但進入領導班子後,並不一定能充分發揮作用。沒有發揮作用的主要原因,一是有職無權,二是本人缺乏管理經驗,三是人際關係複雜等。
有關全國3萬多名科技人員發揮作用情況的抽樣調查結果曾作了簡要報告,引起了中共中央領導人的重視。
中國科協研究室還和上海、四川等省、市科協一起,對一九八四年前後回國的留學生發揮作用的情況作了調查。調查結果表明,學成歸國的留學生未能充分發揮作用的占相當大的一部分。上海市科協對數千名歸國科技人員的抽樣調查表明,有61%的歸國科技人員未充分發揮業務潛力,8%的科技人員作用發揮還不如出國之前。南京工學院教師韋玨在調查表上寫出了這樣一個“公式”:7×1/2<1,這裏7表示一周七天,1/2表示每天隻有半天做研究工作(因為她的社會工作職務很多,要用1/2的時間去做社會工作),1表示她在國外一天所取得的成果。這個公式大致表明,韋玨在國內從事科研工作一周的成果還不如在國外一天的收獲。
中國科協研究室一九八五年通過全國16個城市的廠礦科協,對50歲以上的富有實踐經驗的科技工作者使用情況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由於執行政策中的偏差,在一些廠礦企業中,實際上存在著一個“沒有退休的退休層”。調查結果分別在《光明日報》、《科技日報》等報刊上發表,對有關部門決策和重視發揮這部分科技人員的作用起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科協對科技工作者政策落實情況和作用發揮情況進行的宏觀調查,以及直接聽取科技人員的反映,在全國貫徹落實知識分子政策的係統工程中起著政策追蹤、政策反饋和政策谘詢的作用,為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領導部門改進這方麵的工作和製定新的政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據。
通過科學的調查方法,迅速把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呼聲反映給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也為越來越多的省、市一級科協所采用。
上海市科協自一九八二年起,每年都采用宏觀的民意調查的辦法,及時了解科技工作者的思想情況、呼聲和要求,向中共上海市委和市政府反映。一九八五年市科協會同共青團上海市委,向3000多名青年科技工作者發出調查表,了解他們在工作方麵的情況和問題,將調查的結果向中共上海市委和市政府有關部門作了彙報,同時就改善對青年科技工作者的使用和培養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建議,為當地黨政領導部門所采納。
一九八五年,四川省科協在協助檢查落實知識分子政策工作中,向省科協委員、省學會理事、省以上科技成果獎獲得者、省級勞動模範、省民族團結模範稱號的科技人員,以及全省科協係統先進集體、先進個人代表會議的代表,共發出1萬份民意調查表。反饋率為66%左右,還收到隨表附寄的書麵意見和建議30萬字。四川省科協根據調查結果寫的分析性調查報告,由於對落實知識分子政策的情況作出正確的估計,比較全麵和集中地向中共四川省委和省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了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因而受到省委主管部門的表揚,並引起有關部門普遍的重視。
一九八六年至一九九○年,四川省科協圍繞科技進步這一主題,先後14次從不同的側麵,在科技人員中進行意見調查,向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了大量來自第一線的政策執行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政策建議,受到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的讚揚。一九八八年通過問卷調查、開座談會和登門拜訪,對5000名科技專家發揮作用的情況進行調查,聽取了他們對貫徹科技方針、改革科技體製、改進專家管理辦法,以及改善工作條件、學術環境、生活條件等方麵的意見和建議。科技專家們的意見送到省委,引起了省委的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有關部門迅速研究,妥善解決。後來省委、省政府在製定進一步放活科研機構、放活科技人員的政策文件時,吸收了科技專家們提出的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向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反映了當前製約農業科技人員充分發揮作用的5個主要問題和11條政策建議,得到了省人大常委會的讚許。
二、開展黨政領導與科技工作者的對話活動
鄧小平在一九八五年全國科學技術工作會議上說,“科學技術專家這樣廣泛地參加經濟、社會決策活動,是我國幾千年曆史上從來沒有過的。科技專家在我們國家裏的政治地位社會地位已經同過去大大不同了。”這段話既指明了對話活動的曆史背景,又為開展這樣的對話活動指明了方向。在中央領導部門帶頭每年進行若幹次與科技工作者對話活動的倡導下,各地也漸成風氣,如福建進行的科技月談會等。
福建省“科技月談會”創始於一九八四年十一月。起因是,中共福建省委在整黨中聽取省科協彙報科技工作者反映的意見中有一條:“同黨政領導同誌見麵難”,隨後即委托省科協組織一次與科學家見麵的座談會。由於省委、省政府領導誠心實意,座談會開得很成功。科學家對領導幹部“真心交朋友,虛心聽意見”的態度感到非常受鼓舞;省委、省政府領導也為科學家的強烈責任感所感動,因此決定每月舉行一次座談會。第一次座談會是由省長胡平主持的,中共福建省委書記項南和幾位常委參加了座談會。
中共福建省委根據科技工作者的強烈願望,決定每月舉行一次這樣的座談會,並定名為“科學月談會”(後改稱“科技月談會”)。首次月談會消息在人民日報和福建日報刊登後,省委指示:一定要把它好好堅持下來。從一九八四年到一九九○年十二月,共舉辦了50次。每次開半天會,談一個預先選定、經過準備的主題,約定二三十位科技工作者出席,每人限定發言時間。每次人選根據主題選定,發出正式邀請。先後參加的科技工作者已達2000多人次,參加對話的黨政領導人有省委常委和副省長等,他們中的90%都先後參加過月談會。兩屆中共福建省委書記項南和陳光毅,省長胡平等多次出席會議。省委、省政府並要求有關業務部門領導人在接到邀請時必須參加。“科技月談會”在福建已逐步形成為一種製度。
“科技月談會”的內容通常是由省科協根據經濟建設和科技發展的需要,領導急需谘詢的問題,以及科技界迫切要求解決的問題,提出意見後經領導審查確定。在50次科技月談中計有宏觀發展戰略和綜合性研討10次,工業11次,農林水7次,能源2次,交通2次,山海資源開發3次,科技體製改革5次,高新科技1次,外向型經濟和國際科技交流4次,環境保護2次,文教衛生、科技扶貧和食物結構各1次。
“科技月談會”有效地溝通和密切了中共福建省委和省政府領導人同科技工作者的聯係。科技工作者反映,月談會使科技人員有了向領導直言麵陳的機會,“大大縮短了省領導和科技人員的距離”,他們詼諧地把“科技月談會”稱作“家長會”(即專家與首長懇談會)。參加對話的領導幹部則反映月談會是溝通聯係的好形式。省長胡平把月談會比喻為多功能傳感器:“它是光的傳感器,使我們看到許多行業的發展方向;是熱的傳感器,使我們從中吸收熱量,受到鼓舞;是聲的傳感器,使我們直接聽到你們的聲音。”他表示,“月談會你們需要,我們更需要”。
中共福建省委和省政府曆屆領導把科技工作者視為諍友,科技工作者把省領導視為知己,相互貼近,推心置腹,坦誠相見,“科技月談會”始終洋溢著民主、科學、融洽的濃厚氣氛。同時,“科技月談會成了省領導為科技界排憂解難的現場辦公方式之一”。福州工業研究所所長在一次科技月談會上反映,在科技體製改革中紅燈太多。一星期後,省領導召開專題彙報會,用一天的時間聽取研究所所長們傾訴苦衷。會上,重申科技優惠政策,疏通關卡,解決了部分急迫問題,使研究所所長們受到鼓舞。
“科技月談會”有利於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充分發揮科技群團的紐帶、助手作用。中共福建省委委托省科協舉辦“科技月談會”,是進一步加強和改善中國共產黨對科技群團領導的一項重要措施。成效之一,是促進各級黨政領導和部門更加重視發揮科協和學會的紐帶、助手作用。省委、省政府重視發揮科協“智囊團”作用,通過委托省科協舉辦“科技月談會”,引導科技群團參政議政,介入經濟建設決策圈,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成效之二,是促進科學的學術交流、調研論證、協商座談三結合機製的形成,科技活動更加活躍,積極克服科技與經濟相脫離、形成“兩張皮”的弊病。成效之三,是促進科技群團工作改革,始終把工作重點放在為經濟建設服務上。成效之四,是增強科技群團的凝聚力和活力。科技工作者對“科技月談會”寄望甚殷,雲集科協周圍計議,分頭深入開展學術調研,經常聚會,過從甚密,議論風生,形成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局麵,民主辦會原則得到進一步貫徹落實,使“科技工作者之家”日趨興旺。
“科技月談會”激發了廣大科技工作者的報國熱情。76歲高齡的中國科學院化學部學部委員、廈門大學教授蔡啟瑞,一直關注振興福建化學工業問題,撰寫出數份對策建議,引起省政府主要領導的重視,並指示省計委和石化廳認真研究。蔡啟瑞教授深為感動,向省科協表示:“今後凡能用得上我的地方,你們盡管通知我,當盡力而為。”福建師大教授傅祖德身患癌症,還伏案寫出萬言獻策書,抱病赴會發言。心誌通同,黨政領導和科技工作者兩頭熱,是科技月談會堅持不輟的內在因素。
由於“科技月談會”本身具有的活力,而且由於福建省領導的開風垂範,它的影響不斷擴大,福建省各地、市、縣紛紛舉辦“雙月談”、“季談”、“懇談”等多種形式的對話活動。中共福建省龍岩市委、市政府把“季談會”的重要對策建議列為辦公會的議題,采納率達70%。
其他省也學習福建省的經驗,開展月談會式的對話活動。實踐證明,“科技月談會”是密切中共和人民政府同科技工作者聯係的一個重要渠道,是實行民主集智、科學決策的一種有效措施,也是發揮科技群眾團體紐帶作用和助手作用,調動科技工作者參政議政的積極性,為改革開放和兩個文明建設服務的一條有效的途徑。
三、組織科技工作者通過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參政議政
中國科協及其前身曾與人民政協有過密切的關係,早期的“科代會”籌委會曾作為人民政協的發起和組成單位之一,以後的全國科聯、全國科普和中國科協參加過第一屆至第四屆全國政協會議及其活動。
一九八八年七屆全國政協一次會議期間,蘇步青等200多名委員聯名提出要求恢複中國科協在全國政協的團體地位的提案。同年八月,中共中國科協黨組向中共中央請示,提出同樣的要求。在中共中央的關懷下,七屆全國政協十二次常委會議於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一日決定,恢複中國科協為全國政協的組成單位。王大珩代表中國科協在七屆全國政協四次會議上,作了題為《努力發揮科技工作者參政議政民主渠道的積極作用》的發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協常委會也相繼作出決定,恢複當地科協作為政協的組成單位。科協恢複為政協的組成單位,使科協組織在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中增強責任感,能夠更好地代表中國科技工作者,更加積極地參與社會協商對話,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尤其是對國家科技進步以及與科技進步有關的各項重大決策的製定參與監督活動。
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中國科協“二大”以後,維護科技工作者合法權益的工作逐漸開展起來。八十年代初的工作重點,主要是協助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平反曆史上的冤、假、錯案,落實知識分子政策。八十年代中期開展科技體製和經濟體製改革以後,曆史案件和問題逐漸減少,而科技人員在科技和經濟活動中出現的案件和糾紛日益增多,新的冤、假、錯案時有發生。因此,科協又擔負起了運用法律武器維護那些科技人員合法權益,特別是維護那些站在科技體製改革前列、率先進入經濟建設主戰場的科技人員的合法權益的職責,有力地促進了科技體製和經濟體製改革的順利開展,保護了科技工作者投身改革和建設的積極性。
一、協助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落實知識分子政策
(一)協助平反冤、假、錯案。
這是中國科協經過“文化大革命”恢複活動後,在全國進行的撥亂反正中發揮紐帶作用所做的最有影響的一件大事。
全國性學會在協助主管業務部門開展平反冤、假、錯案,落實知識分子政策的工作中,積極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起了很好的作用。一九七九年在天津恢複活動的中國林學會和中國金屬學會等5個學會,在落實知識分子政策方麵作了大量工作。林業科技工作者和工業、農業和醫學工作者一樣,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中國林學會一九八二年召開的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上,專門作出關於落實知識分子政策的決議,推動了林業係統平反冤、假、錯案的工作。
中國科協作為中共中央組織部落實知識分子政策領導小組的成員單位之一,積極參與工作。地方各級科協在當地中共組織的領導下,也參加當地的落實知識分子政策領導小組的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一起檢查,一起辦案,促進了科技戰線知識分子政策的落實。上海、北京、貴州、四川、湖北、山西等省市科協,這方麵的工作做得卓有成效。
湖北省科協抽出12名機關幹部,分成3個小組,以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委派的名義,分別深入到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廠礦企業等科技人員集中的單位,檢查知識分子政策落實情況,協助這些單位平反冤假錯案,受到了科技工作者的歡迎。
山西省科協在中共山西省委的領導下,建立了專門班子,主動在所屬科技團體中了解情況,聽取科技人員的意見。對於科技人員提出的申訴案件,配合有關部門,認真進行處理。在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三年兩年中,受中共山西省委委托,在全省落實知識分子政策的工作中,起了很好的作用。如會同省機械工程學會和省政法部門,對二十八年前被錯判為死刑緩刑、後改判為十二年有期徒刑的傅家邦案件,進行了多次技術測定和科學驗證,確認原判是錯誤的,使這一冤案得以糾正;在中共呂梁地委領導下,積極協助各級黨政領導部門平反冤假錯案889件,使在“左”的錯誤影響下蒙冤受屈的科技工作者重新抬起頭來,積極投身於社會主義建設事業。
(二)積極調解科技人員權益糾紛。
在改革開放中,隨著科技市場的發展和科技貿易的增多,科技工作者牽涉的科技糾紛也不斷增多。由於各方麵的法規和政策還不夠完善、不夠配套,因此,又出現了一些侵犯科技人員合法權益的問題,甚至產生了新的冤、假、錯案。為促進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保護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各級科協積極參與了調解科技人員權益糾紛的工作,以維護科技人員的合法權益。
各級科協充分發揮科技群眾團體地位比較超脫的特點,積極參與科技人員權益糾紛的調解工作,努力促進一些非訴訟的科技人員權益糾紛得到合理解決。貴州蓄電池廠的一位退休工程師,應聘到某鄉鎮企業擔任總工程師,使這家鄉鎮企業從停產困境中重新獲得生機,生產能力提高了五、六倍,取得了很好的效益。但這位退休工程師的原工作單位認為這是錯誤行為,給他以行政處分,並停發了他的退休費。貴州省科協經過調查,分別同有關單位的人員進行座談,指出原工作單位的做法違反了國家關於退休科技人員的政策,這個單位的領導終於轉變了認識,撤銷了對這位退休工程師的處分。
(三)促進落實中青年知識分子政策。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地位逐步得到提高,但隨即提出了有關科技工作者尤其是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在生活待遇方麵存在的實際困難問題。各級科協配合有關部門積極調查了解中青年科技骨幹在這方麵的實際困難,諸如有相當一部分中青年科技骨幹工資偏低,住房條件較差,夫妻長期兩地分居,子女就業困難。還有,一些有真才實學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專業技術職稱得不到合理解決等等。對於這些問題,各級科協都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協助當地黨政領導部門予以解決,並通過調查研究,向各省、市黨政領導部門以至中共中央、國務院逐級反映,協助解決。
一九八○年,中國科協會同國務院科技幹部局、全國婦聯和全國青聯,聯合在光明日報和北京科技報上刊登啟事,希望各界就如何發揮中青年知識分子作用問題發表意見,共收到建議7000多條。一九八一年一月十六日,中國科協與國務院科技幹部局在京西賓館召開全國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座談會。會後就中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生活待遇、健康狀況等6個問題向中共中央寫了報告。
一九八二年,社會上出現了“搶救中年知識分子骨幹”的呼聲,各級科協和學會積極組織調查,了解中年科技工作者的健康情況,向有關組織反映。北京航空學會進行中年科技人員健康調查後,寫出了反映材料,陳雲看後作了重要批示,提出了改善中年知識分子生活待遇的意見。各級科協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落實中國共產黨有關改善中年知識分子生活待遇的政策,進一步密切了與科技工作者的聯係。
一九九一年四月,上海市科協以市政協組成單位的身份,向市政協七屆四次會議提出了《改善中年科技人員體質已刻不容緩》的提案,很快就得到了市政府人事局的答複。提案中關於改善中年科技人員體質的5項具體措施,受到了科技工作者的讚揚、稱道。
二、設立法律顧問機構,依法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一)設立法律顧問機構發揮了積極作用。
根據改革形勢的需要,為了切實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從一九八四年起,科協係統相繼成立了法律顧問機構。到一九九一年,陝西、山西、四川、湖北、吉林、安徽、廣東、廣西、福建、浙江、上海、天津等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協和部分地、市科協先後建起法律顧問室,開展法律谘詢服務和法製宣傳教育,逐步形成了一支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的法律工作者隊伍。
據不完全統計,從一九八六年至一九九一年中國科協“四大”召開的五年中,各級科協的法律顧問機構共接待來信來訪6千人次,處理各類案件和糾紛5千餘件,已經解決結案的近4千件,開展普法教育6萬多人次;協助落實知識分子政策387人次,幫助解決有關人才合理流動方麵的問題660人次,知識產權方麵的問題227人次,谘詢服務方麵的問題764人次,開拓技術市場方麵的問題301人次。
(二)法律谘詢服務的幾種形式。
1.熱情接待來信來訪,認真負責處理。
一九八五年至一九八六年,四川省科協法律顧問室共接待科技人員來信來訪400多件次。對於來信來訪者提出的問題,都盡量地給予滿意的解決。兩年中共解決各種疑難問題500多件,對於來訪申訴的案件,經過研究,確實需要解決的,盡量幫助解決。由於來信來訪者不了解政策而產生誤解的,也努力做好解釋和說服工作。兩年中,共受理確實侵犯科技工作者權益的案件106件,全部得到了妥善處理。其中有4起典型案件,都向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作了彙報,引起了領導的重視和支持,使問題得到合理解決,在全省科技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
2.受理調查重大申訴案件。
山西省農機研究所某副主任工程師,在打擊嚴重經濟犯罪活動中被錯誤懷疑有重大問題,並在省、地報紙上以“重大經濟案件”作了報道。後經本單位調查,確認不屬經濟犯罪性質,而是科研經費使用手續不符合財務規定的工作性錯誤。報紙的失實報道給這位工程師在名譽上、精神上造成很大傷害,本人要求省科協法律顧問組幫助解決。省科協法律顧問組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邀請有關部門、有關人員開座談會,宣傳政策,溝通思想,消除阻力,然後向中共山西省委寫報告,肯定這位工程師是有貢獻的知識分子,建議通過山西日報予以澄清事實,挽回影響。隨後,山西日報作了澄清事實的報道,在事隔兩年多以後,使這位工程師的名譽得到恢複。
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卜根良和陳建玲兩位工程師,因業餘從事技術服務收取報酬,被認為構成“合謀貪汙罪”,於一九八六年七月分別被判處十年和三年有期徒刑。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協法律顧問室經過認真周密的調查研究,確認他們利用業餘時間從事承包工程的勘測設計工作,按協議領取一定的勞動報酬,是合理合法的,不應視為貪汙犯罪。為此致函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並提供國家科委有關科技體製改革的文件供辦案參考。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過複查,作出了“撤銷原判,宣告無罪釋放”的判決。兩位工程師獲釋以後激動地說:“科協真是科技人員之家!”
廣西博白縣科技人員莫以賢,於一九八五年被以投機倒把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同案的3人也被判刑,政治上受株連的更多,社會反響很大。莫以賢及其家屬不服,先後申訴100多次。廣西自治區科協法律顧問室收到申訴信後,在兩年內認真研究10多次,召開各類調查會22次,調查人數100多人次,先後呈送6次書麵報告給廣西壯族自治區和中央有關黨政部門,派專人到中國科協、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彙報,得到了中國科協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大力支持。中國科協派出調查組到廣西調查,有力地配合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一九九○年六月,此案被重新作了判決,莫以賢得到了部分糾正,其他受牽連的3人都獲得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分。莫以賢等4人深深感激科協挽救了他們,分別給自治區科協送來兩塊鏡匾,上書“敢於伸張正義,維護法律尊嚴”和“沉冤得洗、恩重如山”。
一九八八年,中國科協派出調查組會同浙江省科協調查了轟動一時的杭州戴曉鍾“科技投機倒把案”。由於執法人員不了解技術的特殊性,以“技術不成熟”,“技術沒有經過鑒定”或“技術早就存在,不是新技術”等理由,認為工程師戴曉鍾是詐騙,是投機倒把,因此將戴關押了二十二個多月。調查組依據事實和法律,向司法部門提出了糾正錯案,盡快放人的建議。在社會各界的呼籲和支持下,戴曉鍾被宣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