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投資資金籌集(1 / 3)

固定資產投資資金籌集

固定資產投資資金是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社會總產品能夠用於固定資產再生產(包括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的價值總和,主要來自社會總產品價值構成的利潤部分,也來自折舊基金和部分勞動者的工資收入。廣泛籌集這部分資金是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沒有投資資金的籌集,整個投資活動就無從談起。在中國,三十六年中籌集固定資產投資資金的主要渠道有財政、銀行、自籌和利用外資,八十年代以後,籌資範圍和方式有了很大發展。

籌集投資資金的財政方式

新中國建立以來,固定資產投資主要來源於國家預算。用國家預算直接安排的固定資產投資稱作財政投資,也稱國家投資,其中包括財政統借統還的利用外資投資。一九五○年至一九八五年財政投資8232.37億元(指投資完成額,它小於國家預算固定資產投資撥款數,其差額為各種儲備等),占同期全民所有製單位固定資產投資14498.54億元的56.8%。

一、財政籌資的主要渠道

財政投資是財政支出的一個組成部分,由於中國債務收入等都列入國家預算,所以一般組織財政收入的方式也就是財政籌集固定資產投資資金的方式。從中國的實踐看,財政收入主要通過四條渠道獲得。

第一,國營企業上繳的利潤和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國營企業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的主導力量,財政部門代表國家以生產資料所有者的身份參與企業利潤分配,這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各個曆史時期政治經濟形勢和財政經濟管理體製的不同,企業利潤上繳國家財政的比重有著較大的差別,三十六年大致可分為兩個時期:一是一九五○年至一九七八年,其間雖然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年進行過擴大企業財權、實行利潤留成的製度,但基本上是一種“統收統支”的財政管理體製,企業實現的利潤除一小部分留給企業作為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外,其餘利潤全部上繳國家財政。二是一九七八年以後,中國政府實行了一係列擴大企業自主權的改革措施,使企業的留利逐漸擴大。特別是一九八三年開始實行國營企業“利改稅”辦法以後,國家參與企業利潤分配的形式基本上被征收國營企業所得稅的形式所代替,也就是說,國家從企業以利潤形式獲得財政收入被稅收代替了。此外,在中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國家建立有各種各樣為國民經濟服務的事業機構,如科研、文教、衛生單位等,它們的各種服務活動也取得一部分收入,由於這些單位的各項支出由國家預算撥款解決,因而它們的收入也要上繳國家成為財政收入的一部分。

第二,稅收,主要包括工商稅、所得稅、農業稅和關稅等。這是國家憑借政治強力參與社會產品分配的一種形式,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一九五○年到一九八五年,各項稅收多數年份占財政收入的一半左右,國營企業“利改稅”以後,稅收占財政收入的比重進一步提高。工商稅是對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產品銷售或業務經營的流轉額征收的一種稅,它是中國的一個主要稅種,占各項稅收的60—80%。所得稅是對工商企業和個人按其所得課征的一種稅,主要有國營企業所得稅、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有的解放初期即開始征收,有的在稅製改革中適應政治、經濟形勢需要而先後開征。一九八五年國營企業所得稅占各項稅收的比重達到四分之一左右,占國家財政收入的比重達到27.5%。關稅是國家對進出口商品征收的一種稅收,數量與對外貿易的發展關係密切。五十年代初期中國關稅每年隻有幾億元,以後由於各種原因,中國的對外貿易發展緩慢,到一九七四年關稅收入才突破10億元。一九七八年實行對外開放政策以後,隨著對外貿易的較快發展,關稅收入大幅度增長,一九八五年達到205億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長6倍多。由於政府對農民一直實行穩定負擔的政策,農業稅三十多年大致穩定在30億元左右,農業稅占財政收入的比重不高,五十年代約占10%,以後逐漸下降,一九七八年後,農業稅占財政收入的比重為2.5%左右。

第三,向國外借款和發行公債。這是國家以債務人身份采取信用方式取得的財政收入。三十六年內中國借用的外債累計為344.86億元,占財政收入的1.48%。國內公債三十六年累計為275.68億元,占財政收入的1.18%。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一九八二年的統計,一九七五年至一九八○年世界各國國家債務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平均在9.25—13.11%之間,中國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五年平均為6.5%。借用國外資金和發展財政信用,是廣泛籌集財政資金的重要途徑。

第四,其他方式。主要有征收規費、罰款和沒收品變價收入、變賣公有財產收入、征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財政集中國營企業的折舊基金等。規費、罰款及沒收品變價收入,在三十多年中雖然一直有,但其數額不多。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是國家對各種預算外資金的再集中,從一九八三年開始按規定的比例征收,所收金額全數納入國家預算收入統一安排支出。財政對國營企業折舊基金的集中,三十六年內有三種情況:一是一九五○年至一九六六年的全部集中;二是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四年的部分集中(30—50%);三是一九六七年至一九七七年和一九八五年以後國營企業的折舊基金全部留給企業和主管部門,用於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因而不形成財政收入。

一九五○年至一九八五年國家財政收入累計達23309億元,其中用於固定資產投資撥款的為9104.17億元,占財政籌集資金的39.1%,這些財政投資運用的結果,建設了一大批重要企業和科學、文化、教育、衛生等事業單位,新增了大量生產能力,提高了國民經濟各部門的技術裝備水平,鞏固了國防,改善了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條件,為社會主義中國工業體係和國民經濟體係的建立奠定了重要的物質基礎。

二、財政投資地位及其變化

中國財政投資地位的變化。三十六年可分為兩個階段:一是一九五○年至一九七八年,固定資產投資額為7722.81億元,其中財政投資為5534.13億元,占71.7%,特別是基本建設投資中財政投資比重高達83.9%;二是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固定資產投資額為6775.73億元,其中財政投資為2698.24億元,占39.8%,財政投資在基本建設投資中的比重也下降到了54.1%。

出現這種變化的主要原因,是中國經濟體製改革及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變化。從新中國建立初期開始,國營企業的利潤絕大部分上繳國家財政,折舊基金也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由財政集中使用,投資則由財政統一撥款解決,財政投資在發展經濟和國民經濟平衡中處於主導地位。這種狀況基本上延續到一九七八年,其間雖有多次改革,但總的格局變化不大。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國務院批轉財政部的報告,決定國營企業試行企業基金製度,規定凡是全麵完成國家下達的8項年度計劃指標和供貨合同的工業企業,可按職工全年工資總額的5%提取企業基金,主要用於舉辦職工集體福利事業。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國家工作的重點開始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為了搞活經濟,擴大企業自主權,對財政管理體製進行了一係列改革。一九七九年開始實行國營企業利潤留成製度,並提高了國營工業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率;一九八○年開始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幹”即“分灶吃飯”的財政管理體製;從一九八三年開始,先後實行了第一步和第二步國營企業“利改稅”;一九八四年五月根據國務院規定進一步擴大了國營工業企業自主權,一九八五年國營企業的折舊基金不再上繳財政,留給企業和主管部門作為更新改造資金使用。這些改革措施,對於增強企業活力、發展經濟起了積極的作用。但同時使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係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降低了財政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另一方麵,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農副產品收購價格的大幅度提高,以及部分企業成本的升高,也是財政收入在國民收入中比重下降的原因。

財政收入相對減少,各種非經濟建設性支出又不可能或不應該壓縮,特別如科學研究、教育事業經費支出還應該有較快的增長,結果隻能是財政投資撥款占財政支出比重的下降。

由於財政收入占國民收入比重和財政投資撥款占財政支出比重的下降,這就造成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五年固定資產投資完成額增長了1.5倍,而財政投資能力僅增長36.1%的狀況。

三十六年內,國家財政為經濟建設投入了大量資金,這對提高中國社會生產力水平,以及改善產業結構和戰略布局發揮了重要作用。實踐證明,財政投資在社會和國民經濟發展中有著很重要的地位。

固定資產投資資金的信用問題

中國的財政和信貸資金,在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的管理工作實踐中逐漸形成了各自的管理範圍和習慣分工,這種分工一般表現為無償的資金供應屬財政,有償的歸銀行;長期性的固定資產投資和定額流動資金投資屬財政,短期周轉性的流動資金供應歸銀行。通過銀行信用籌集固定資產投資資金,在中國基本上是一九七八年以後的事。

一、銀行信用籌資的發展

中國的財政、銀行是集中分配資金的兩條主要渠道。但從五十年代初期到七十年代中期,中國的信用資金來源有限,未能在國民經濟活動中占據應有的地位,銀行信用基本上沒有介入固定資產投資領域。盡管一九六四年建設銀行已開始以出口工業品生產措施貸款、小型技術措施貸款等信貸方式支持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需要,但貸款資金是由國家財政或企業主管部門提供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銀行信用籌集的資金。

一九七八年以後,中國經濟、財政、金融體製進行了重大的改革,這就促進了銀行集聚資金力量的增強。一九七九年,中國國民收入比上年增加340億元,但由於財政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重下降了4.3%,財政收入反而減少18億元,可是銀行資金來源總額卻比上年猛增300多億元。而在此之前的近三十年中,銀行資金來源總額除“大躍進”時期信貸膨脹的特殊情況外,每年增長額很少有超過100億元的。由於銀行資金來源的大量增加,有力地支持了企業再生產過程短期資金周轉量增長的需要。為了支持經濟調整和促進日用消費品的生產,中國人民銀行還衝破了多年來的束縛,於一九七九年下半年開始利用信用資金滿足中短期設備投資的需要,以後逐年增加。其他專業銀行也利用籌集的信用資金,解決了部分固定資產投資的需要。

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五年,中國的銀行資金來源總額平均每年增長18.9%,一九八五年末餘額達6493.3億元。通過財政信貸綜合平衡以後,銀行支持固定資產投資資金的規模也逐年擴大,一九八五年達387.13億元,占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3.0%。實踐證明,銀行籌資已逐步成為中國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來源的一條重要渠道,投資貸款在固定資產投資活動中的地位不斷提高。

二、銀行信用籌資的主要渠道

通過銀行信用方式供應的固定資產投資資金,是整個銀行資金經過綜合平衡以後運用的一個組成部分。所以,一般集聚銀行資金的渠道也是銀行籌集固定資產投資資金的渠道。三十六年中,銀行集聚的資金,主要由以下幾部分形成。

1.銀行自有資金。

中國的銀行自有資金主要有兩個來源:一是財政曆年撥付的信貸基金,二是銀行經營利潤上繳財政後留用的一部分。一九七八年以前,中國各銀行的利潤基本上繳財政,銀行自有資金主要靠財政撥付。一九七九年以後,隨著經濟體製改革的進行,銀行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留用的利潤逐漸增多。一九八○年以後,財政不再撥付信貸基金,銀行自有資金的增長靠銀行留用利潤的滾存。據一九八五年底的金融統計,中國的銀行自有資金已達777.82億元。

2.流通中貨幣。

流通中的貨幣是銀行的負債,是構成銀行信用資金的一個來源。流通中的貨幣相當大部分以現款形式保留在居民手中,一小部分保留在企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保險櫃中作零星開支。流通中的貨幣大部分是要隨時支用的,這部分屬於短期性資金而沉澱下來的部分,則可作長期資金使用。在中國,一九七九年以後,流通中的貨幣量有了較大的增長。據統計,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七八年底,流通中的貨幣總共隻增加180多億元,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的七年間增加了775.83億元,超過以往二十六年的4倍多,成了銀行信用資金來源大幅度增長的一個重要構成因素。

3.各項存款。

銀行各項存款是經濟生活中企業、單位及個人暫時閑置的待用資金。這些資金在用於支付之前以各種存款的方式形成銀行的重要資金來源。在中國,這種資金來源主要包括企業存款、財政性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和農村存款等。

企業存款,有企業在銀行的結算戶存款和專用基金存款兩部分。就一個企業而言,企業結算戶存款屬於短期性待用資金,但從全社會進行考察,由於各個企業都在銀行開戶,各個結算戶存款在存取時間上是相互交錯的,因而在頻繁的收支過程中會使銀行結算戶存款形成一個穩定的最低餘額。這一最低餘額具有長期穩定性質,可以作為長期使用的資金,其中一部分可以用於固定資產投資貸款。企業的專用基金存款,主要包括基本折舊基金存款、大修理基金存款、生產發展基金存款、職工福利基金存款等。這種專用基金存款由於通常是陸續提取,集中使用的,因而有個積累的過程,所以主要屬於長期性存款。企業存款,一般占銀行存款的三分之一左右,是銀行資金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

財政性存款,主要包括財政存款、基本建設存款和機關單位的經費存款。財政存款又稱金庫存款,是財政部門在銀行的存款。由於中國人民銀行代理國家金庫,一切財政收支都通過銀行辦理,因而財政預算執行過程中的待用資金和收入大於支出的結餘部分,便形成銀行的財政存款。財政撥給基本建設單位的建設資金和撥給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事業單位的經費,在未使用之前形成基本建設存款和機關單位的經費存款。由於財政收支一般是當年收、當年支,所以財政性存款基本上屬於收支過程中的臨時性閑置資金,隻有當收大於支,年終有結餘時才形成銀行可長期使用的資金。

居民儲蓄存款,主要分為活期儲蓄存款和定期儲蓄存款兩種。活期儲蓄存款是居民貨幣收支過程中的待用部分,隨存隨取,屬於短期性資金來源,但其穩定的活期儲蓄餘額銀行也可長期使用。定期儲蓄存款是居民貨幣收入在一定時期內的剩餘部分,或為預期集中性消費的陸續積存,一般為銀行穩定性的長期資金來源。居民貨幣收入水平的提高是儲蓄存款增加的前提,定期儲蓄存款比例的高低,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居民貨幣收入水平。一九八五年與一九七八年相比,城鄉居民貨幣收入增長2倍多,城鄉儲蓄存款餘額增長6倍多,一九八五年底城鄉儲蓄存款餘額達1622.6億元,相當於銀行各項存款總額的37.8%,占國家信用資金來源總額的25%,它在平衡國家信貸收支和為經濟建設積累資金方麵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農村存款,除農村居民儲蓄外,主要指鄉、村各級組織和各級組織所屬的工副業單位存款。隨著中國農村經濟體製的改革,特別是隨著農副產品收購價格的提高,農村儲蓄存款上升較快;而聯產承包責任製的實行和鄉鎮企業的發展,則使農村存款中的原來生產隊存款下降和鄉鎮企業存款上升。

4.金融債券。

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籌集信用資金,在資本主義國家是很普遍的做法,它較之於儲蓄有聚集資金速度快、期限固定、便於集中定向使用等優點。同時由於金融債券具有比定期存款利率高和比活期存款靈活機動的雙重好處,因而易為居民所采納接受。在中國,從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金融債券形式的籌資還沒有實行。八十年代以後,利用金融債券集資的問題,開始得到國家的重視。一九八五年中國各家銀行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籌集的信用資金為8.2億元,一九八七年達到40億元,金融債券開始成為中國專業銀行的信貸資金來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