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宗教與政治思想(1 / 3)

西周宗教與政治思想

土地所有製是氏族貴族的公有(國有),國家是“宗子維城”的統治階級的工具,政治是“宗法政治”的專政,法律是宗禮的專及形式,因而在思想方麵,便成為“學在官府”,隻有貴族文化,而無民間私學。

現在我們要研究周人的維新宗教了。

“天”在周人的思想中,是“帝”的一種變革,然而這種變革並不是祖先神“帝”的否定,而是“帝”的改良。大雅文王之什文王章是禋祀文王的詩,其中天帝是與文王分離的,同時先王又是與天帝相配的,例如:

“文王在上,於昭於天。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有周不顯,帝命不時。文王陟降,在帝左右。”(這文字的可靠性,不但與武王時代的天亡“文王監在上”相似,而且首先提出文王,與西周金文之以文王開始而無遠古傳說更相似)

周人因襲了殷人的文化,在“小邦”“舊邦”的基礎上,建立了王朝。周王朝開國采取了捷徑,保存了古代的氏族組織,因而先王接受帝命而統治人民。這裏我們應該首先把“文王維新”這一概念明確起來。所謂維新,乃是以舊形式灌注了新內容,周代的舊形式是殷人的氏族製度,而其新內容是“宗子維城”的古代製。

這是中國古史的一個關鍵,一切典章文明與思想意識都從這裏出發。

殷代宗教的“帝”,指全族的祖先神。周人接受了這一傳統,仍以祖先神為主,所從“周公既相成王,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史記、封禪書)這是維新了的宗教,即天、上帝被改良而為一般的主宰之神,而祖先神是所謂禘後稷而宗文王。這個二元性的分離是適應著國家形式的發展而產生的。

周代和希臘有點不同,其宗教基本上是上帝(天)與先王的二元神,原因是貴族君子以氏族曾孫的資格出現,所謂“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禮記中庸)。這雖是文王“於昭於天”、“在帝左右”之後人理論,但也符合西周時代的精神。

周人“宗廟社稷”二者對言,在它們的背後有二種神。宗廟社稷也指國家,周人在這個維新的國家中,建立了文化的官職,禮不下庶人。擔任文化官職的是一些祝、宗、卜、史。“祝”的文化任務是代表祭者向神致辭,他必須有關於神的曆史知識;“宗”的文化任務是管理宗廟祭禮的一切,他必須有關於氏族宗法的曆史知識;“卜”的文化任務是掌管觀兆的宗教事件(有的兼掌筮),他必須有關於吉凶禍福的一套知識;“史”的文化任務是掌管文書、觀察天象,他必須有關於自然現象的知識。所謂“學在官府”的學,就是這班文化官吏所專有的。

政治宗教化是周代的支配思想。天、帝的一般神與氏族宗主的祖先神相配的宗教思想,指導著一切國家大事,連國家的成立,最初也是由於先王受命於上帝的。金文說的“受民受疆土”與“受有四方”之“受”,即受之於上帝之命。詩經有更多的史料,例如:

“濟濟多士(指氏族子孫),秉文(王)之德,對越在天,駿奔走在宙。”(清廟)

“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假以溢(或訓恤)我,我其收之。駿惠我文王,曾孫(宗主)篤之。”(維天之命)

“昊天有成命,二後(文王、武王)受之。”(昊天有成命)“時邁其邦,昊天其子之,實右序有周。……懷柔百神,及河喬嶽,允王維後。”(時邁)

“執競武王,無競維烈,丕顯成、康,上帝是皇。”(執競)

“思文後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爾極,貽我來牟(小麥),帝命率育。無此疆爾界,陳常於時夏。”(思文)

“綏萬邦,婁豐年,天命匪解(懈)。桓桓武王,保有厥士,於以四方,克定厥家。於昭於天,皇以間之。”(桓)

以上引文是周頌的主要文句,都講到祖先神克配上帝神,才受命為王、為後、為皇。因此,周氏族的宗子要篤守這一傳統。更明白的還有祖先神文王和上帝(天)同降來享祭祀的詩句:“我將我享,維羊維牛,維天其右之;

儀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錫福)文王,既右饗之。”

“文王作邦”(大盂鼎),“文王肇國在西土”(酒誥),這是後王禋祀的根據,但中國古代神之所以不同於希臘神,是因為禋祀所由來的社會組織,氏族貴族的維新製度。因此,周頌雖然以天命、昊天(在大雅中稱帝、上帝)或天,與文、武配祀,但祖先神是更重要的傳統。這是適應於宗法製度而產生的,古代中國的“孝”字也是從這裏產生出來的:“於薦廣牡,相予肆祀。假哉皇考,綏予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