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學蜀學及其唯心主義思想(1 / 3)

洛學蜀學及其唯心主義思想

二程的唯心主義理學

洛學的社會根源及其與王安石新學的對立鬥爭,已在第十章詳細說明。這裏,我們進一步要從洛學的學風和哲學思想作些論述。

從漢代“儒林”,中經魏晉隋唐的玄學“名流”和佛學“高僧”,到了宋代,在學術思想的正宗體係中正醞釀出一種“三教合一”的潮流,這就是所謂“道學”,洛學就為這種正宗思想鋪平道路。“三教合一”的傾向,如果說在蜀學那裏是公開的教旨,在洛學這裏便是怕羞的教旨。洛學在形式上和“佛祖統紀”不同,采用的是另一種統紀,那就是所謂“道統”。文彥博為程顥題墓誌,即標“明道先生”,提示繼統有人。程頤讚程顥說:

“孟子死,聖人之學不傳。道不行,百世無善治;學不傳,千載無真儒。……先生生於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之學於遺經,……使聖人之道煥然複明於世。”(宋史卷四二七程顥傳)

程頤自己也吹噓道:

“易,變易也,隨時變易,以從道也。……自秦而下,蓋無傳矣。予生千載之後,悼斯文之淹沒,俾後人沿流而求源,此傳所以作也。”(易傳序,春秋傳序有同樣的大話,可參看)

程顥、程頤兄弟的富有中世紀哲學思辨形式的煩瑣主義的著作,經後人輯錄為河南二程全書,其中包括楊時編輯的粹言二卷,朱熹編輯的遺書(即二程語錄原本)二十五卷和外書十二卷,程顥的文集五卷,程頤的文集八卷和易傳四卷、經說八卷。總的說來,關於程頤的資料遠比程顥的為多。

二程的哲學思想和他們的政治思想相似,大體上是一致的。當時他們的弟子每每在記錄師說時也並不加以分別,雖有人提到二程的性情、“氣象”有所不同,如程顥和易、程頤嚴重,但對於他們的學術當時從無人指出有什麼分歧。近人或說程顥開啟陸王一派的淵源,程頤則開啟朱熹一派的淵源,這種論斷並不合於史實。

中國古代有“皇建其有極”(洪範)的神權說,後來在這個皇極之上就塗抹了精神的“太極”,說什麼“極高明而道中庸”,都是封建的“例外權”在意識上的虛構。從邵雍的皇極經世和周敦頤的太極圖說出世以來,“皇極”和“太極”、神界和俗界總是得不到神秘的結合,而自二程開創的洛學,據說便從“心傳之奧”奠定下道學的基礎。他們以“理”為最高的範疇,故又稱為“理學”。程頤曾再三提及“理無形”,在他的語錄中又提到:

“又語及太虛,〔程頤〕曰:‘亦無太虛。’遂指虛曰:‘皆是理,安得謂之虛?天下無實於理者’。”(河南程氏遺書第三)

可知“理”是無形而實在的本體。在研究洛學時,應先就“理”這個範疇作些考察。

有人說程頤“重新發現了理世界”,並以“理”與希臘柏拉圖的idea相等同;同時也有人直接把idea翻譯為“理”或“理念”,這都是不恰當的。考察二程的著作,他們所說的“理”具有下列意義:

首先,二程認為“理”是惟一的絕對,例如遺書中說:

“天下隻有一個理。”(遺書第十八)

“萬物皆是一個天理。”(同上第二上)

“理”或“天理”是一個例外的東西,而不是從事物中所抽象出的東西。這惟一的“理”是永恒存在的,所以說:“天理雲者,……不為堯存,不為桀亡。”(同上)如果說“皇建其有極”,那麼更應該說:“道”建其有“理”。“道”既然是萬變所隨時從之的怪物,那麼“理”也應是萬物所從生的怪物。

其次,“理”所以為一切物所具有,因為“理”是先驗的,如說:

“凡物皆有理,精微要妙無窮。”(同上第九)

“所以謂萬物一體者,皆有此理,隻為從那裏來。生生之謂易,生則一時生,皆完此理。”(同上第二上)

二程雖然說:“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則,一物須有一理”(第十八),這並不等於說不同的物有不同的規律,而是每一物“皆完此理”,所以萬物通為一體,皆可以“理”照。這一點是受了華嚴宗的影響,已見於第四章第三節。按照這種顛而倒之的世界觀,世界必先有一個普照萬物的照者,然後才有被照的萬物存在,天理之照物,猶如“月印萬川”。一理與萬理的關係正如華嚴宗所說的“一多相攝”,故程頤又說:“一物之理即萬物之理。”(同上第二上)這樣說來,“理”在表麵上是指一個絕對透明體,照出了萬理的秩序,然而實質上則是一個混沌東西,好象在深夜裏看牛,任何牛都是黑色的了。在冬眠的中世紀,它被僧侶主義者形容成為最活潑潑的,其實是一個僵化了的東西。

再其次,“理”是在俗世呢?還是在神界呢?二程雖然也提到窮理必先格物,但他們所說的“格”並非求知的實踐,而隻是神而明之的一種印證步驟而已,他們所說的“物”也不是物質世界,而是好象海綿一樣的心理境界對水的一種吸取關係罷了。假定有一個“大而化之”的海綿,就能顯示出“全體大用”。程頤語錄載:

“問:‘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曰:‘不拘。凡眼前無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熱、水之所以寒,至於君臣父子間,皆是理。’又問:‘隻窮一物,見此一物,還便見得諸理否?’曰:‘須是遍求。雖顏子亦隻能聞一知十;若到後來達理了,雖億萬亦可通。’”(同上第十九)

因此,二程所謂“格物”的“積累”,不過是為了一旦豁然貫通的“悟”道作印證功夫,所謂“集眾理,然後脫然自有悟處”,這和禪宗所謂的“桶底脫”毫無二致。“集眾理”的過程,已經和對客觀世界的認識過程不同,隻表示出了一種主觀世界的經驗因素,至於“脫然”之後,就超經驗而自由了。程頤語錄中又有:

“問:‘釋氏有一宿覺、言下覺之說,如何?’曰:‘何必浮圖?孟子嚐言“覺”字矣,……覺是覺此理。古人雲:共君一夜話,勝讀十年書;若於言下即悟,何啻讀十年書?’”(同上第十八)

這正是“漸修、頓悟”的變相的說法,集眾理的“格物”即漸修,脫然而覺悟的貫通即頓悟。“理”這樣“例外權”的說教,必然引向僧侶主義。

我們從上引各段話看來,二程的“覺”雖和柏拉圖的“回憶說”同其神秘,但“理”並不類似idea。按idea源出希臘文,本有“形式”或“類”的意思,在柏拉圖以至歐洲中世紀哲學中,它都是一種最簡單的抽象,如列寧指出的,idea說認為“一般(概念、觀念)是單個存在物”(哲學筆記第三三八頁)。中國明末音譯idea為“意得亞”,清末民初譯為“挨提”,這是審慎的譯法。我們認為“理”不但不是idea所能比擬,而且具有神性,例如程顥說:

“天者,理也;神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帝者,以主宰事而名。”(同上第十一)

原來“理”就是天、神、帝的同義語。它主宰一切,故說“天理鼓動萬物”(同上第五)。所謂“有物必有則”,就是說每一人或物都有所稟承的天命。二程對於天理和性、心的關係說:

“天之付與之謂命,稟之在我之謂性,見於事物之謂理。”(同上第六)

“在天為命,在義為理,在人為性,主於身為心,其實一也。”(同上第十八)

這樣講來,唯心主義的一元論就和有神論統一起來,程頤答邵伯溫說,心、性、天隻是一理(同上第二十二上)。這“一理”在孟子後一千四百餘年來沒有人繼承起來,也就是說沒有定於一尊,反而存在著“異端”之類的唯物主義和無神論,破壞這樣的“例外權”,那麼,為了建立一個不使人迷惑的精致的“理”世界,就必須根據“理”世界的許可,任意地從自然界以至人事界虛構所謂品類或品級的存在。火的品類所以熱、水的品類所以寒,是理,也是天命;君臣父子間的封建主義品級關係之所以定,是理,也是天命;人類的稟性之所以有聖凡的區分,是理,也是天命。這就可以達到道不變、理不變、自然以及社會秩序都不變的結論。

二程的“理”其實是套自禪宗的真如佛性。如前所述,禪宗“南宗”的大照已經稱佛性為“理”。所不同者,道學家的“理”更多地具有著封建主義品級結構裏的道德律令的性質。二程常侈言排佛,他們所持的理由,正如契嵩所指出,就是說佛徒逃避了封建的君臣關係,而佛學不能直接作為維護封建專製主義的工具。在洛學中,“天理”本身就被賦與道德律令的意義,因而企圖為封建主義的法律虛構提供更有效的哲學的根據,它更有利於作封建統治階級的武器。二程公開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