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統計(1 / 3)

計劃生育統計

中國在實行計劃生育科學管理中,計劃生育統計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它隨著計劃生育工作發展的需要而逐步形成獨立的管理製度、指標體係、統計方法和專業隊伍。

▓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的發展

七十年代初期,全國人口的基本情況不清。從事計劃生育工作的幹部迫切需要了解各地的人口數據,以及有關育齡婦女、避孕藥具發放使用等等情況,這就迫使計劃生育主管部門自己動手搜集有關資料來指導工作。當時,國家還沒有有關人口專業的統計主管部門,計劃生育係統也未形成按一定程序的統計要求,隻是需要什麼情況就搜集什麼數據,統計項目十分簡單,數據的來源也比較分散,搜集的數據不具有權威性,隻能供業務參考,更構不成用定量方法來科學地分析問題。

一九七三年以後,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和各省計劃生育部門的建立,為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的發展提供了組織保證。計劃生育部門都開展了統計工作,並著手培訓和配備專業人員。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在無錫舉辦了第一期全國計劃生育統計人員培訓班,這是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的第一次較大活動。在培訓班中,對計劃生育統計的基本指標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對統計方法和口徑進行了協商。隨後,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每年提出指導性的業務統計指標報表。各級計劃生育部門利用這些報表,搜集各地情況,使統計口徑和統計指標逐步協調一致,為統計製度管理方麵的正規化創造了條件。

一九八一年以後,在總結前段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經驗、不斷完善統計指標和統計製度的基礎上,全國計劃生育統計係統建立了自己的獨立統計報表製度,並首次經國家統計局批準為指令性統計報表(見表@Q04020123001、@Q04020123000)。

根據計劃生育工作的要求,計劃生育統計報表不斷地進行調整。到一九八四年,所使用的統計報表有了統一分類、統一指標、統一計量辦法,並開始按統一的統計製度來實施。

隨著計劃生育工作的發展,在一九八七年和一九八九年,又對全國統計報表作了某些項目的調整,分別實行了新的計劃生育統計報表。盡管計劃生育統計報表的內容不斷修改和增加,但全麵深入分析計劃生育工作和人口形勢仍感不足,加之由於各種原因造成統計報表仍有一定的誤差,難以直接評定各地的計劃生育工作。為了更確切地掌握各地計劃生育工作的情況,一九八二年國家計生委組織各地(除台灣、西藏外)進行了“全國千分之一人口生育率抽樣調查”。這次調查,在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隨機等距整群抽取了815個樣本點,調查了31萬名15—67歲的婦女,獲得了近四十年中國婦女生育、婚姻的曆史資料,並開創了大規模抽樣調查的先例(詳見本章▓)。此後,抽樣調查就成了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的一個重要手段。一九八二年以後,全國和各省、地、縣的計劃生育部門都采取不同的抽樣方法進行了多次解決各種問題的調查。這些調查,為提高統計質量,培養統計人員,指導計劃生育工作發揮了良好的作用。一九八八年,中國人口進入新的生育高峰。為了準確了解改革中的計劃生育工作,研究控製人口的對策,國家計生委經過兩年多籌備,在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進行了有代表性的生育節育抽樣調查。這次調查總人口達216萬,獲得了各省三十年來婦女懷孕生育史、避孕節育史及大量計劃生育工作數據,而且在方案設計、抽樣方法、調查組織等方麵都有許多新的發展(詳見本章▓)。全國千分之一人口生育率抽樣調查和全國生育節育抽樣調查在國內外人口學界獲得了很高的評價。

統一的計劃生育統計方法和製度的形成,為計劃生育工作進行科學管理和製定計劃生育政策提供了科學依據。

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的不斷發展和取得的豐碩成果,是與各級計劃生育部門長期注重人才培訓、智力開發和隊伍建設分不開的。在全國開展計劃生育工作的初期,各級組織就重視運用人口的定量研究來指導實際工作,利用各種機會培訓人員和研究數據資料。一九八○至一九八四年,每年都由國家計劃生育部門舉辦一次國家級的統計人員培訓班,並結合計劃生育統計彙審會、人口計劃檢查會和有關計劃生育專題討論會進行專題培訓,還采取以會代訓的辦法提高計劃生育統計專業人員的業務能力。這五年當中,共舉辦國家級各類統計專業培訓班10次,受訓者400多人次。國家計生委為了有計劃地培養統計專業人才,從一九八三年開始在河北大學、南京計劃生育管理幹部學院等地建立統計專業幹部培訓基地。到一九八八年為止,這些基地共培訓出大專畢業的計劃生育統計幹部150名。省級以下各級計劃生育統計幹部,每年都有近千人次受到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培訓。

隨著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的發展,統計隊伍也在不斷地擴大。一九八○年以前,省級計劃生育部門的專職統計業務人員不足100人,到一九八四年發展到200多人。在這個隊伍中,有相當部分專業人員被提拔到各級領導崗位工作,有五分之一的專業人員被派往國外學習和考察。

計劃生育統計隊伍人員素質的提高,促進了專業思想穩定,統計計算技術的改進和計算手段不斷地現代化。到一九八四年,省級計劃生育統計部門計算手段依靠手工操作的落後局麵開始改變,到一九八八年年中,已有276個地區、市配備了微機,占地區、市總數的81.6%。辦公現代化也大大前進了一步。全國省級計生委計算機都裝備了調製解調器,可以進行全國和各省之間的計算機遠程通訊。這樣,計劃生育統計報表的處理,各種調查資料的彙總和分析,淘汰了傳統的手工操作,使統計信息的傳遞大大縮短了時間。

隨著中國實行對外開放的政策,計劃生育統計工作與國外交往合作越來越多。一九八○年至一九八八年,國外人口統計專家來華訪問國家計生委的有30餘人次,國內專家、學者出訪60多人次,舉辦計劃生育統計和計算機國外專家講習班10次。與此同時,計劃生育統計人員廣泛與國外人口統計專家、學者建立友好往來和開展學術交流活動,先後與美國、日本、泰國、印度等國家及亞太經社會、世界衛生組織等進行了有關生育率調查的合作研究、召開學術討論會等活動。中國的計劃生育統計人員曾多次參加過國際性的專業討論會,在中國召開了亞太地區人口生育趨勢討論會和中國千分之一生育率抽樣調查國際討論會。中國計劃生育統計方麵的研究成果、論文都有較高的水平,得到國際同行的好評。

中國的計劃生育統計工作不單是為了搜集、整理有關資料,更主要的是通過對各種資料的分析、研究來幫助中國共產黨和政府解決人口問題。計劃生育統計人員從七十年代起,便從社會、經濟和人口狀況的實際出發,在做好統計分析的同時,開展人口發展的預報工作,為國家製定人口政策、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編製國民經濟計劃提供服務。計劃生育統計人員在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為社會提供了豐富的學術和理論成果,以計劃生育統計幹部為主體撰寫的《計劃生育實用統計》等專門著作,是總結多年計劃生育統計實踐經驗,用以指導實踐的教科書。《中國千分之一人口生育率抽樣調查資料彙編》等書,被國內外人口學家稱之為“實際人口”,給予很高的評價。

▓計劃生育統計的任務、製度和管理體製

一、計劃生育統計的任務

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在一定的製度規定下,利用統計原理和統計方法,通過定量研究考察過去,了解現實,預測未來,以期解決人口控製的實際問題。中國的計劃生育統計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規定,結合專業性質,確定了以下幾項具體任務:

1.搜集、整理、分析、解釋和闡述計劃生育現象及有關計劃生育的數據資料及文字說明,為各級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準確、靈通、豐富、適用的計劃生育統計信息,給國家製定人口政策、進行計劃生育科學管理和決策、編製人口和國民經濟計劃提供依據。

2.利用統計手段,監督和檢查人口計劃執行情況,解釋和反映計劃生育現象的各種數字和有關資料,對控製人口取得的成績和存在問題及其原因進行分析,為決策機關修訂人口計劃,完善人口政策,指導計劃生育工作當好參謀。

3.利用定量分析和定量判斷的方法,依據曆史資料和現實資料,對計劃生育進行宏觀控製和科學管理,為估價工作效果提供服務。

二、計劃生育統計製度

中國的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管理,已經確立7種製度,這是搞好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的規範和基本程序。

1.計劃生育基層統計台帳製度。它要求全國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和廠礦企事業單位主管計劃生育部門建立和健全計劃生育日常統計台帳,以便及時、準確地記錄計劃生育各種信息的變化情況,及時滿足指導工作和為上級填寫統計報表之用。統計資料的基礎來源於基層,基層的計劃生育工作對象是各家各戶,要獲取及時、準確、全麵的計劃生育統計資料,必須在基層建立好有關計劃生育基本情況的帳卡。這些帳卡又稱為台帳,是計劃生育第一線工作的基本功。帳卡設置得好,可以做到胸中有數,分類指導,從而,有針對性地進行工作。帳卡大部分包括:育齡婦女及其丈夫的基本情況,采取各種節育措施情況,懷孕及生育史和獨生子女領證情況登記卡,結婚、出生、死亡、遷移和節育手術登記簿等。這些有的地方稱之為“幾卡幾簿”。這一製度要求基層有專人負責管理,及時登記彙總(見表、、@Q04020131003、@Q04020131000、@Q04020131001、@Q04020132000、@Q04020132001、@Q04020132002、@Q04020133000)。

2.計劃生育統計報表製度。統計報表是各級計劃生育行政管理單位定期取得統計資料的一種重要方式。它是由國家計生委統一規定,經過國家統計局正式批準的指令性的調查文件,是一種自下而上的報告製度。通過計劃生育統計工作多年來的實踐,對統計報表的內容不斷進行修改,使其日趨豐富。從一九八九年開始,全國計劃生育統計報表已包括人口自然變動、婚姻、領取獨生子女證、節育和總和生育率等多項指標(見表@Q04020133004、@Q04020134000、@Q04020134001、@Q04020135000)。

統計報表的主要任務是為編製人口計劃,檢查人口計劃執行情況和為其他有關計劃生育工作開展情況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定期統計報表的資料來源可分為6級,即村(居委會)、鄉(鎮、街道辦事處、廠礦企事業)、縣(市、區、旗)、地(市、州、盟)、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全國。統計報表的報送時間,省級向國家計生委每半年報送一次,一年報送兩次。省級以下報送時間,根據各地需要和可能自行規定。上送的報表,要求填寫指標齊全,按規定時間如實填報,經統計負責人審核簽字,統計人員簽名,並加蓋統計部門公章後報出。計劃生育統計報表的報送采取“單軌製”,即計劃生育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將填好的報表直接向上一級主管業務部門報送,同時抄送同級國家統計部門,也允許同級橫向交流。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根據需要,有時可以把信息反饋給下級,以便指導工作。省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在彙總所轄範圍內的報表時,往往采取彙審的方式進行,一般一年1—2次。隨著統計手段逐步現代化,全國和一部分省的彙審,已經采用報送計算機軟盤的方式傳輸數據。

3.計劃生育統計例會製度。省級和國家級在半年或年度彙審統計報表時,采取例會的方法進行。例會的內容是,彙總統計報表,檢查統計質量,交流工作經驗,探討和解決工作中的問題,還可以起到以會代訓的作用。國家級統計彙審會一般在每年的三月和八月舉行,省級要早於這個時間。

4.計劃生育統計數字質量檢查製度。全國計劃生育統計係統,自上而下層層建立統計數字質量檢查製度,重點檢查統計上報資料、原始統計帳卡和統計分析等。統計數據的質量檢查,一般可分為兩種:一是就報表數字之間的邏輯關係進行檢查;二是通過調查、查原始數據方法進行檢查。統計數據檢查一定在數字彙總前進行。通過檢查後的報表,如發現錯誤及時進行補正,錯誤嚴重者要返回重新統計上報,特別是防止漏報、錯報、虛報現象發生。對計劃生育統計報表進行全麵質量檢查,確認無誤,方可彙總、整理上報和歸檔。

5.各級計劃生育統計幹部的崗位責任製度。層層明確統計專業人員的職權範圍,建立崗位責任製,教育專業人員履行《統計法》,忠於職守,抵製不正之風,反對弄虛作假,克服馬虎大意,避免失職造成的統計誤差。崗位責任製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計劃生育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客觀性和科學性,要求統計機構和人員如實提供統計資料,準確、及時地完成統計任務。統計人員依據《統計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整、統計報告和統計監督職權,確保職權不受侵犯。

6.逐級獎懲製度。開展統計工作評比,獎優罰劣。

7.計劃生育統計資料保管、保密製度。經過質量檢查和彙總後的統計報表,需要整理歸檔。一定時期的台帳也要清理保管好,以備查用。對計劃生育統計報表的曆史檔案由專人管理。對統計資料的使用,規定一定的批準權限。並遵守有關的保密規定。

由於計劃生育統計資料與人口統計資料和社會有關統計資料有許多共性和內在聯係,因而計劃生育統計資料有一定的社會性和廣泛性。計劃生育部門與統計、公安、衛生、民政、經濟、教育等部門經常地相互協商、相互交流,規定統計資料交換製度和協商製度。計劃生育部門也與人口學研究單位和大專院校等單位建立谘詢製度。這樣,使計劃生育統計資料更加準確、廣泛、全麵和靈活。隨著全社會對信息作用的重視,計劃生育統計工作已由單純統計本地區、本部門、本管轄地區的縱向聯係,逐步轉向既搜集曆史性資料和預測未來,又搜集外地區、外部門的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資料,同時經常了解國外的一些信息,擴大橫向聯係,有的地區把擴大橫向聯係也作為一種製度。

三、計劃生育統計管理體製

中國的計劃生育統計管理體製在一九八四年以前沒有嚴格的規定要求,隻原則要求各級計劃生育部門都要設置專門的統計機構和人員,做好統計工作,搞好統計報表。一九八四年,根據《統計法》和國務院(84)7號文件《關於加強統計工作決定》的要求,強調各部門都要設立統計機構,統計報表也成為指令性的報表。全國計劃生育統計係統機構可分為六級,統計報表呈報也按六級進行:

國家計生委規劃統計司

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生委統計處

地(市、自治州、盟)計生委統計科

縣(市、區、旗)計生委統計股

鄉(鎮、街)計生辦有專人管統計

村(居民委員會)專人兼管計劃生育統計

各級計劃生育統計機構有相應的人員編製或專人兼管。

各級計劃生育部門都將統計工作納入正常工作議事日程,由有關領導分管。各級領導隨時過問統計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幫助解決,支持統計人員依法處理統計業務工作,穩定統計隊伍,加強統計人員培訓,搞好業務基本建設。

▓計劃生育統計指標體係

反映計劃生育情況的統計指標相當多,每個不同的指標項目都具有具體、獨立的涵義,從不同側麵來描述有關計劃生育的情況。由於客觀條件的限製,有些指標不易得到,也沒有必要全部作為計劃生育統計管理指標。因此,各級計劃生育部門根據需要和可能,從實際出發,選擇最基本的、有代表性的、反映計劃生育主體情況的指標作為管理指標,並做為統計報表的指標項目。由於各級計劃生育部門的職責和工作任務範圍的不同,管理指標的選擇和項目的繁簡程度也不一樣。

國家計生委選擇的統計指標項目,主要是為了滿足宏觀了解計劃生育的基本動態、工作進度、人口發展速度等情況,要求項目少而精,用最少的項目反映較全麵的基本情況,一般是五種:

1.人口再生產過程數量指標。如總人口數、出生人數、自然增長人數以及相應的比率。這些指標用以反映人口發展速度和規模。

2.育齡婦女生育狀況數量指標。如育齡婦女人數、已婚育齡婦女人數、計劃內和計劃外出生人數、分胎次出生人數、領取獨生子女證情況及各種構成比例關係。這些指標在計劃生育中常用於檢查工作水平、人口計劃執行情況和為研究人口政策、預測人口發展提供依據。

3.節育情況數量指標。主要指采取各種避孕措施的人數、人工流產人數及其比率關係。它反映生育人群中的節育程度,實行計劃生育水平,同時為生產、供應避孕藥具提供依據。

4.女性初婚狀況數量指標。包括女性初婚人數、早婚和晚婚人數及比率。它反映初育趨勢,為人口預測提供參數。

5.反映計劃生育事業發展數量指標。如機構設置、專業人員規模、宣傳教育、科研發展、人民來信來訪、基本建設、避孕藥具發放,經費開支等活動情況。這些指標反映計劃生育事業的發展、規模及為控製人口增長而參與社會活動的必要勞動時間和物質基礎。

各級計劃生育部門,還根據管理權限和對資料使用的需要進行與其有關的各種統計資料的調查。

一九八○年以前,國家統計報表統計指標項目有11項24個指標。一九八一年以後的統計報表有8項22個指標。一九八四年以後的統計報表有7項32個指標。一九八九年實施的新報表有10項38個指標。各省級統計報表,根據國家統計報表的變動相應作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