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神話傳說所反映的各部落集團
第一節 史料問題及父權製以前的史影
一、史料問題
有文字記載以前,先民通過世代相傳的神話傳頌著遠古的曆史。除了天地開辟、人類起源和洪水的神話,最重要的便是關於本族所奉祀的天神(或稱帝、上帝)與祖神的神話。
遠古初民相信天地可通,人與自然一體。各部落或部落集團所奉祀的天帝往往與祖神同位並稱,但各部落間互相不能混淆。直到春秋時期,仍認為祭祀他族的天帝、祖神為非禮,有“神不歆其非類,民不祀其非族”的信條。
由於時代荒遠,神話傳說在流傳中受到了部落間融合、文化互相滲透等影響,往往原屬不同部落或部落集團的天帝與祖神,歸納成同一來源的譜係,放到了同一神壇上祭祀。加之自先秦以來的記載,帶有各地區與各家學說的特點,哪些是真正反映遠古曆史的神話傳說,就成為必須仔細鑒別的問題。今天所能見到關於遠古神話的最早記錄,在先秦文獻中僅有如下幾類:
《詩經》及《尚書》中較可靠的夏、商、周三代文獻所記述的始祖傳說及敬祀的神祗;
《左傳》、《國語》、《戰國策》、《古本竹書紀年》等先秦史書所保存的遠古神話傳說;
先秦諸子所征引的神話傳說。
以上三類,既不是三代與春秋戰國所編述係統的遠古曆史,也不是為了保存遠古神話而編纂的神話係統;而是為追述祖源或君臣應對,卿大夫之間討論問題所征引的片斷;至於諸子征引的神話,為己立說,取舍不同,其中有些或為寓言。
先秦保存遠古神話較為係統而流傳至今的有《天問》、《九歌》、《山海經》,成書稍晚但仍為《史記》所依據的還有《世本》及《大戴禮記》中的《五帝德》與《帝係》等。
《九歌》為楚國祭祀諸神的神話詩。《天問》雖編入《楚辭》流傳,依據其內容與風格,成書不會晚於戰國初年。所問180餘事,包括天地開辟、鯨禹治水、夏商周三族起源與興亡的神話及史事,是一部以夏、商、周三代為中心的興亡史詩。最初大概形成於中原,在楚既滅中原許多舊邦之後,流行於楚境,最終才被編入《楚辭》。
《山海經》為中國遠古神話的淵蔽。其《五藏山經》,地理多於神話,然而神話較《海經》古樸,地理範圍大於《禹貢》,而詳於今晉南、豫西南及河漢之間,可能成於三晉,晚於《禹貢》,為戰國末年乃至最後成於秦始皇時方士之手。《海經》以神話為主,兼敘地理民俗。大概是以各國巫祝之書編次而成,形成有早有晚,至西漢末經劉向、劉散父子編訂成書,仍保存著先秦的麵貌。
《山海經》與《世本》都已有將諸神和事物起源歸入同一來源的傾向。《海經》以帝俊為中心,原是東方海岱地區東夷的先民所奉祀的最高天神;與《世本》以黃帝為中心顯然不同。然而《世本》與《大戴禮記》都己明確歸納出以黃帝為始祖的統一譜係和以黃帝為首的五帝世次,司馬遷據以作《五帝本紀》,第一次形成了華夏有同一來源的古史係統。
自清末發現殷墟甲骨文字及半個多世紀對甲骨、金文的研究,以及對古史係統的考證、辨析與整理,使我們得以較科學地辨別史料並與考古學發現相印證。從而認識到,先秦古籍記錄的遠古神話傳說,大致是黃河、長江兩大河流中下遊地區各部落集團關於天地開辟、人類起源及各部落集團所奉祀的天帝與祖神的神話傳說;以及關於各部落集團鬥爭融合及前王朝期古國曆史的神話傳說。這些神話所反映的曆史,大體都是新石器時代晚期,由父權製氏族部落向國家過渡時期的曆史,前此漫長曆史時代僅保存著一些重要階段的創造神話,從而保留著那個時代的史影。
除上述各種古籍之外,僅《漢書·藝文誌》所舉尚有多種,但大多已經散佚;此外,如《汲塚瑣語》一類先秦古籍,出土於《漢誌》以後,《漢誌》固不可能著錄,或許還有其它未見著錄者流傳;加上還有一些仍在民間口碑相傳的神話。所有這些見於《漢誌》著錄或在民間流傳的遠古神話,從戰國、秦漢延至魏晉,各家多所采輯,構成了多種三皇五帝係統。這些關於三皇五帝的古史及其理論基礎,如“五德終始說”、“三統說”、“緯說”,均為當時政治與曆史條件下的產物,今不足取;其中所保存的一些遠古神話傳說,自然也具有值得重視的史料價值。至於邊疆地區,新石器文化的發現,已證明當時在邊疆也存在著各氏族部落以至部落集團,然而其名不見於載籍,其神或許在《山海經》等古籍中有所反映,已經難於辨析;在少數民族中一直流傳著的各種神話傳說,也來不及加以係統的研究與整理,本書雖有征引,仍以先秦記載的神話傳說為主。
二、父權製階段以前的史影
考古學所證明的中華民族遠古先民已有近200萬年的曆史,而現在所知的神話傳說所反映的曆史,大體隻有五六千年。前此的遙遠洪荒時代,隻有若幹關於開辟、創造的神話,反映著不同階段的史影。這些創造神話有:盤古氏、伏羲氏、女媧氏、燧人氏、有巢氏、神農氏。雖然至東漢末三國初才有盤古開天地的神話見於記載,今仍按神話所述時代先後為序。
(一)盤古氏
大約在東漢末南方已流傳著關於盤古的神話。三國吳人徐整《三五曆記》記載較為詳細,說天地初開,“首生盤古,垂死化身,氣成風雲,聲為雷霆,左眼為日,右眼為月,四肢五體為四極五嶽,血液為江河,筋脈為地理,肌肉為田土,發髭為星辰,皮毛為草木,齒骨為金石,精髓為珠玉,汗流為雨澤,身之諸蟲,因風所感,化為黎氓”。南朝梁人任昉《述異記》卷上所記與之大體相同,並記述:“吳楚間說,盤古氏夫妻,陰陽之始也,今南海有盤古墓,亙三百餘裏,俗雲,後人追葬盤古之魂也。桂林有盤古氏廟,今人祝祀。南海中盤古國,今人皆以盤為姓。”所以任防說:“盤古氏,天地萬物之祖也。”關於盤古開天地的傳說,最初流傳於嶺南,然後傳至長江流域,與《後漢書·南蠻傳》中關於槃瓠與高辛氏女為婚的神話各有淵源,不能相混。
(二)伏羲和女媧
伏羲,又寫作包犧、庖羲、宓羲、慮戲、伏戲、伏希,同名異寫。《易·係辭》下敘述他是始創八卦和結網署發明漁獵的古帝。茆泮林輯本《世本·作篇》說:“伏羲製以儷皮嫁娶之禮”才開始有了婚姻嫁娶。至東漢《白虎通·號》記載:“古之時未有三綱六紀,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於是伏羲“因夫婦,正五行,始定人道”。《論衡·齊世篇》也記載:“宓犧之前,人民至質樸……群居聚處,知母而未識其父;至宓犧時,人民頗文,知欲詐愚,勇欲恐怯,強欲淩弱,眾欲暴寡,故宓犧作八卦以治之。”把伏羲描繪成從蒙荒樸野至文明時代的象征。
先秦文獻,伏羲與太昊完全是兩不相關的神或人,《世經》始將二者合而為一,作為始以“木德王”有天下而列於三皇之首。故後世考伏羲地理,多依太昊遺裔分布與關於太昊活動範圍而推論伏羲的神話源於山東泰山以北以西今豫西魯東地區。
女媧見於《天問》及《山海經·大荒西經》,到漢代所記錄的神話,女媧不僅曾摶土造人,使世界有了人類,還煉石補天,戰勝洪水使百川東南流歸於大海,是一位開天辟地、創造人類的偉大女神。《淮南子·覽冥訓》敘述女媧補天的偉績,歸結為“慮戲之道”,沒有說明他們是什麼關係。《風俗通》說明:“女媧,伏羲之妹。”到晉代,《帝王世紀》,記敘女媧“承包犧製度”,“一號女希,是為女皇”,唐代的記錄卻多敘二人以兄妹為夫婦。盧仝《與馬異結交詩》說:“女媧本是伏羲婦(原注:一作伏羲妹),恐天怒,搗煉五色石,引日月之針,五星之縷把天補。”李冗《獨異誌》卷下記有一則神話,說宇宙之開,天下未有人民,隻有女媧兄妹二人在昆侖山,議欲為夫妻,又自羞恥,於是請求天的示意。恰有兩股煙升向天空,兄妹相祝說:“天若遣我兄妹二人為夫妻,而煙悉合;若不,使煙散。”祝後,煙果然合而為一,於是兄妹結婚,世界降生了人類。
伏羲、女媧的形象,漢晉以來的記載,一般都說是人麵蛇身,考古發現的漢到隋石刻畫像與絹畫所繪圖形與文字記錄一致。尤其是東漢武梁祠石室畫像與東漢石刻,以及隋高昌故址阿斯塔娜墓室彩繪絹畫伏羲、女媧,都是各持規、矩,人頭蛇身交尾合體的圖像,也證實漢代文獻雖未說明伏羲兄妹是夫婦,在民間流傳說他們實際是夫婦。此外河南、四川、山東、江蘇等省,還多處發現兩漢的伏羲、女媧畫像,所捧除規矩之外,還有日、月或靈芝的,而且一般也都是人首蛇軀,交尾合體。
在少數民族中流傳的關於洪水漫天,人類絕滅,隻剩兄妹二人傳人類得以延續的神話。這類神話至今仍廣泛傳播中東南與西南各民族當中,尤其是苗、瑤、壯、侗、億佬、布依等民族關於上述傳說,往往直指兄妹二人為伏戲兄妹。清人崔述已辨“太昊非包羲氏”,而徐炳昶更明確推斷:“太昊氏族在東方,屬於東夷集團;伏羲與女媧同一氏族,在南方,屬於苗蠻集團”,其主要依據是清初陸次雲的《峒溪纖誌》記述:“苗人臘祭日報草。祭用巫,設女媧、伏羲位。”並征引民族學調查來印證。
伏羲始畫八卦的記載也證明關於伏羲的傳說可能起源於南方。直到民主改革以前,在南方一些少數民族中,其卜筮方法仍保留著八卦起源的痕跡。清人李心衡《金川瑣記》有關於金川彝人“八索之占”的記載,於省吾斷定:“八索之占是八卦的前身;八卦是八索之占的繼續發展。”“由於庖犧氏始作八索之占為八卦的起源,故《易傳》遂謂庖犧‘始畫八卦’”。在考古學上,目前所知為安徽含山縣淩家灘新石器文化墓地出土的一件精致的玉龜和一塊玉版上所刻曆法圖。這些距今有4500—5000年的遺物,是當時表示四時曆法的原始“八卦圖”,為伏羲的神話起源於南方長江下遊提供了物證。
實際上,關於伏羲、女媧兄妹為婚始生人類的神話傳說,是遠古血緣公社內婚製在神話傳說中的反映,夾雜種種得天的旨意的情節,是血緣公社內婚製已廢之後,人們對於兄妹為婚以為羞恥,相信當初兄妹為婚是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受天之命繁衍人類才有的行為。這些傳說廣泛流傳於屬百越人後裔的民族和中南西南一些民族中。含山新石器文化中又出土了迄今所知最原始的八卦圖,都說明伏羲、女媧最初大概起源於長江流域,最先流傳於長江下遊各部落,後流傳至中原,被奉為“人文初祖”;繼續流傳在中東南和西南少數民族中,則仍保留較原始的形態,是兄妹為婚始生人類的神話人物。
(三)燧人氏與有巢氏
《莊子·盜蹠》敘述:“古者,禽獸多而人少,於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晝拾橡栗,暮棲木上,故命之曰有巢氏之民;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積薪,冬則煬之,故命之曰知生之民。”《韓非子·五蠹》已將原始巢居與取火的創造人格化,謂:“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有聖人作,構木為巢,以避群害,而民說[悅]之,使王天下,號之曰有巢氏;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惡臭,而傷害腹胃,民多疾病,有聖人作,鑽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說[悅]之,使王天下,號之曰燧人氏。”這些記載,描述了農業發明以前,遠古初民依靠采集漁獵生活的時代,穴居巢處與對火的重視。考古學已證明,舊石器時代已有使用火的遺跡,到舊石器時代中晚期,鑽孔技術發明後,發明了磨擦取火和鑽木取火。
舊石器時代,人類穴居巢處,以避蟲獸,也許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已發明構木為巢,到新石器時代,中國的建築已分為南北兩大係。南方從巢居發展為幹欄式建築,已發現的最早遺存為距今7000年以前餘姚河姆渡遺址中的幹欄式建築,其構巢方法兼用榫卯和綁紮,在此以前應還有相當長的發展過程。黃河流域及遼河流域流行由穴居發展為半地穴式建築,再發展為地麵上木骨泥牆構成的圓形和方形房子。後世把這種由穴居巢處到構木為巢與建築居室的發展歸結為有巢氏。
(四)神農氏
最初發明並主宰農業生產的是婦女,到新石器時代中期支配權轉移到男性手中。這一偉大發明的人格化與神格化,就是神農氏。
在先秦,神農與炎帝原是傳說中的不同的人或神,秦漢間或許已有炎帝神農氏的說法,《史記》仍按不同的神話人物敘述;《世經》與《漢書·古今人表》才明確記敘炎帝與神農合為一位。此即按“五德相生終始”的理論所作的合並。
《莊子·盜蹠》說:“神農之世,臥則居居,起則於於,民知其母,不知其父,與麋鹿共處,耕而食,織而衣,無有相害之心,此至德之隆也。”完全是一幅母權時代原始社會的理想化圖景。而《易·係辭》下描述“神農氏作,木為耜,柔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蓋取諸噬嗑”。耒耜一類農具的發明,在新石器時代的晚期,以物易物,日中為市,也是新石器晚期才有的事物。這裏,神農氏所代表的是原始社會行將崩潰的父權製階段農業發展的人格化。
農業和土地分不開。中國的農業起源,在新石器時代已是南北兩大係,應有不同的與神農氏相關的神話人物。北方農業以稷(粟)為代表,神農與後土的神話,主要反映著北方農業的起源,也有各地的地區特點。
《國語·魯語》上說:“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穀百蔬;夏之興也,周棄繼之,故祀為稷。共工氏之伯[霸]九有[州]也,其子曰後土,能平九土,故祀為社。”《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記載:“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後土……後土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為稷,自商以來祀之。”《淮南子·氾論訓》說:“禹勞天下而死為社,後稷作稼穡而死為稷。”
烈山,又以音義均近而寫作厲山,南北朝和隋唐的記載,都認為烈(厲)山在隨州,即今湖北隨州市境。實則烈山氏為遠古燒山開土以播農作物的人格化。直到宋代,湖北、湖南仍盛行佘耕,即烈山播種的耕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