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開發(2 / 2)

迄今為止,我國對待風力發電主要是從解決草原牧區分散住戶的能源問題出發,因而以開發和推廣小型風力發電機為中心。但同時也考慮在部分風能豐富並且距離電力負荷中心不遠地區集中開發風能機組群,從而形成重要電源點並入電網運行的可能性。如在烏魯木齊東南45公裏的達阪城地區約1600平方公裏範圍內,以其中1/4土地設置風力發電設備,則可設置400萬千瓦的設備容量。1997年達阪城風力發電總廠總裝機容量已達5萬千瓦以上。計劃目標到2000年達到10萬千瓦,2020年達100萬千瓦。風能發電不僅是幹淨的能源,而且由於風速的季節變化(冬春特強)和晝夜變化(午後開始到夜裏風力強),有利於和水電的季節調節和一日之內的負荷調節。因之發展到一定規模後,就可和烏魯木齊電網聯接。為此應在繼續發展小風電機組的同時,集中力量開發200千瓦以上的風電機組,加快大型風力發電場的建設。

小水能資源

小水能資源是指裝機容量在2.5萬千瓦以下的水力發電資源。據初步調查,全國可開發小水能資源為7130萬千瓦,其中西南占46.8%,中南占21.8%,華東與西北各占13.2%。到1992年底全國已有小水電裝機容量1442萬千瓦,占可開發資源的20%。全國有1104個縣的可開發小水能資源超過1萬千瓦,其中499個縣為3~10萬千瓦,134個縣在10萬千瓦以上。全國有半數山區縣可以開發利用當地小水能資源。同時,這些水能資源又主要分布在大電網覆蓋麵以外的地區,因此小水電既是農村能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又可作為大電網的重要補充。

多年來小水電裝機以每年6.5%的速度增加,其在農村用電總量中的比重保持在15%上下。以小水電為主的縣達到650個左右,占全國總縣數的27%。規劃到2000年全國小水電裝機要達到約2000萬千瓦,2010年為2800萬千瓦。

太陽能

我國太陽能資源比較豐富,各地輻射量為930~2330千瓦/(平方米·年),全國有2/3以上地區年日照時數在2000小時以上。而以西北及內蒙古中西部、青藏高原地區最為豐富。

多年來太陽能利用逐步推廣於廣大城鄉,尤以太陽能熱水器和太陽房受到農民的歡迎;城鎮建築中也開始結合安裝太陽能設施;太陽能電池正在研製和改進。今後應積極擴大太陽能的利用領域,把推廣應用節能型太陽能建築、太陽能熱水器、光伏發電係統等作為重點。

此外,對地熱、潮汐能等資源,也應在其蘊藏豐富的地區積極擴大開發利用規模。

總之,隻要全麵貫徹“因地製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的方針,我國農村能源問題就會在不長的時間內得到滿意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