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綜述1(1 / 3)

中國金融綜述

中國是一個曆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很早就出現了貨幣和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但是貨幣、金融這些名詞以及銀行這一組織,在中國卻是近代才通行起來的。

貨幣是在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長期發展過程中,從一般商品的自發演變中形成的。人類社會最初的商品交換是以物易物。由於商品生產的發展,交換範圍和交換規模的擴大,物與物交換已不能適應人們經濟活動的需要,逐漸從眾多的商品中分離出一種固定地起一般等價物作用的特殊商品,這種商品就成了貨幣。隨著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出現了專門從事貨幣兌換業務和承擔信用中介的組織,這些組織逐漸演變發展而有了近代的銀行。金融一般是指貨幣、資金的籌集與融通,包括有關貨幣流通和信用往來的各種活動,它是通過銀行和各種非銀行的金融機構(如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谘詢公司、租賃公司以及城鄉信用合作社等)的各種業務來實現的。

為了繼往開來,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金融事業,需要以曆史上的經驗教訓作為借鑒。為此,在介紹當代中國的金融事業之前,簡要回顧一下中國古代以及近代貨幣與金融業的演變概況,是很有必要的。

一、中國古代的貨幣與金融機構

中國貨幣的起源,距今約有四千年的曆史。根據史籍記載和出土文物考證,中國在夏商時期(約公元前二一○○——前一一○○年),勞動、生息在黃河流域的先民們即以海貝充當貨幣。貝是中國古代流通中最早出現的主要貨幣。在貨幣的萌芽時期,牲畜、龜甲、穀粟和一些常用的生產工具(如刀、鏟等),在交換過程中也都起過等價物的作用。中國是世界上使用金屬鑄幣最早的國家之一。商代後期(約公元前一三○○——前一一○○年)已出現金屬鑄幣的雛形——銅仿貝。春秋戰國時期(公元前七七○——前二二一年),在中國境內先後形成布幣、刀幣、圜錢和楚幣(包括蟻鼻錢與爰金)四種金屬鑄幣體係。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統一中國後,規定以黃金和“半兩”銅錢為法定貨幣,實現了中國貨幣種類和單位的首次統一。“秦半兩”錢是中國最早在全國範圍通用的錢幣,它的外圓內方的錢幣形狀為中國曆代王朝所沿用,達兩千多年之久。漢代幣製仍是黃金和銅錢並用。西漢初期圍繞銅錢鑄造權問題進行過多次幣製變革,直到漢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一一三年)禁止郡國鑄錢,才將全國銅錢的鑄造權第一次收歸中央政府。漢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一一八年)鑄造“五銖錢”,由於它的輕重大小適應那個時期中國社會經濟交往的需要,因而自漢至隋流通了七百多年,是中國曆史上使用較久的一種錢幣。唐代貨幣以銅錢和絹帛為主。唐高祖武德四年(六二一年)廢止“五銖錢”,鑄造“開元通寶”。銅錢改稱為“通寶”(或“元寶”),表明中國的錢幣由此脫離了以幣材重量作為名稱的秤量貨幣體係,反映了貨幣作用的增強與貨幣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當時規定每十枚“通寶”重一兩,每枚“通寶”為一錢,這是中國“兩”以下十進位衡法的開端。唐代中葉以後,金屬鑄幣的流通範圍擴大,絹帛的貨幣作用衰退,貴金屬白銀逐漸進入流通領域。宋代貨幣在不同地區分別以銅錢、鐵錢為主,白銀(主要是銀錠)的貨幣作用日益增強,並產生了紙幣。北宋時期(九六○——一一二七年)商業相當發達,當時在四川一帶流通的鐵錢,由於使用不便,民間商人發行了一種輕便的、可以兌現的信用貨幣——“交子”,即紙幣。宋仁宗天聖元年(一○二三年)將“交子”收歸官辦,這是世界上最早由國家發行的紙幣。元世祖忽必烈在中統元年(一二六○年)印發“中統元寶交鈔”和“中統元寶鈔”,作為全國唯一的合法通貨。在“中統鈔”發行初期,元朝政府曾集中大量白銀作為發行準備金,並設立“平準庫”買賣金銀,以穩定幣值。元朝政府曾頒布《至元寶鈔通行條劃》,製訂了有關貨幣發行、流通的基本原則和製度。元代的鈔法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的一套比較完備的純紙幣流通製度。明、清兩代的貨幣是銀、錢兼用,大數目用銀,小數目用銅錢(本朝鑄造的銅錢稱為製錢),白銀已成為通用的貨幣。明世宗嘉靖八年(一五二九年)正式確立銀兩製度(規定銀兩的成色、重量和計算單位)。明、清王朝均曾發行過紙幣(“大明通行寶鈔”和“大清寶鈔”、“戶部官票”等),但發行不久,都因通貨膨脹等原因而停用。明代後期(十六世紀末、十七世紀初),外國銀元開始流入中國。乾隆、道光年間(十八世紀、十九世紀),清政府先後在西藏和台灣、福建漳州鑄造銀幣。光緒十五年(一八八九年)清政府開鑄“龍洋”。光緒二十六年(一九○○年)清政府鑄造一種中間沒有方孔的銅錢,叫作銅元。這是自秦代以來中國錢幣形製上的一次變革。

中國曆史上發生過數百次農民起義,不少農民起義軍發行過自己的貨幣。如北宋初年(九九四年)農民起義領袖李順攻克成都,鑄造了“應運元寶”。明崇禎十七年(一六四四年),李自成在西安建立政權時,鑄造了“永昌通寶”,張獻忠在成都建立政權,鑄造過“大順通寶”。一八五三年太平天國定都南京後,也鑄造了稱為“聖寶”的錢幣。

信用機構在中國古代產生也較早。戰國時期(公元前四七五——前二二一年)商業資本和高利貸都比較活躍,民間借貸行為增多。中國最早出現的信用機構是辦理政府信用的“泉府”,貸款給一般平民和小手工業者、商販。南北朝時(四二○——五八九年)民間出現了經營質押放款的典質事業。當時有些寺廟就接受財物作為質押,從事放債收息活動。到了唐代(六一八—一九○七年),除官府利用“公廨本錢”放債牟利以外,產生了各種民間信用機構。當時有辦理抵押放款的“質庫”,有代客保管貴重物品、收存錢財的“櫃坊”和“寄坿鋪”,有買賣、兌換金銀的金銀店,還出現了適應異地商品流通需要,辦理“飛錢”業務的機構。這些金融機構大多集中在當時的京城長安西市,存款、放款和彙兌等業務均相當興旺。宋代除由政府設置“交子務”、“便錢務”辦理紙幣的發行和彙兌事務外,還有各種“交引鋪”、“鈔引鋪”從事紙幣的兌換和茶、鹽證券的買賣。元、明時期(一二七九——一六四四年)高利貸盛行,典當業相當發達。明代中期以後,在中國封建經濟內部產生了資本主義經濟的萌芽,出現了經營兌換銀、錢幣和存放款業務的錢莊。清乾隆初年(一七三六——一七三八年)設立官錢局、官銀號。清代中葉又形成一種金融組織——票號,以經營彙兌為主,也辦理存放款業務。清乾隆、嘉慶年間(約一七七六——一七九六年),僅上海一地的錢莊就有106家,有些錢莊還發行莊票在市麵上流通。在票號的鼎盛時期(十九世紀後半期),全國主要城市均建立了通彙點,並曾代清政府彙兌公款,墊借、籌措經費。

綜上所述,中國各族人民在古代創造了豐富多彩的、具有東方特色的貨幣文化。中華貨幣文化源遠流長,影響深遠。中國貨幣產生時間之早,發展過程之長,和它的曆史連貫性之強,在世界上是少有的。從戰國時期(公元前四七五——前二二一年)起,在兩千多年的曆史長河中,中國古代的貨幣經濟發展水平曾經居於當時世界的前列。十六、十七世紀以後,也就是到了明代的後期和清代的前期,西歐國家相繼進入資本主義社會,而中國依然受封建主義生產方式的桎梏,中國的商品貨幣經濟逐漸落後於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從貨幣製度方麵來看,中國古代社會長期存在多元化貨幣混合流通狀況,特別是宋、元以後的封建政權往往濫發紙幣以彌補財政虧空,造成通貨膨脹,也給中國古代貨幣經濟的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貨幣金融

一八四○年鴉片戰爭以後,中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特別是一八九四年中日甲午戰爭以後,以資本輸出為主要特征的帝國主義列強加緊對中國的經濟掠奪,紛紛在中國開設銀行,並劃分勢力範圍,陰謀瓜分中國。

一八四五年至一八四八年間(清道光二十五年至二十八年),英國人辦的麗如銀行先後在香港、廣州和上海設立機構。緊接著法、德、日、俄、美、荷、比等國也相繼在中國設立銀行。外商銀行在開設的初期,為了支持本國商人向中國推銷商品,輸出資本,一般以經營國際彙兌和存放款業務為主。隨著資本主義列強對中國侵略的加深,一些外國政府利用其在華銀行擅自在中國大量發行鈔票,操縱中國的金融市場,並以極其苛刻的條件,迫使中國政府接受各種政治經濟借款,進而把持中國的海關,壟斷中國的重要資源,攫取在中國境內修築鐵路幹線等特權,在財政、金融上扼住了中國的咽喉,控製中國的經濟命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