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躍進”期間的金融(續)(1 / 2)

“大躍進”期間的金融(續)

調整經濟背景下的金融成果

在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領導下,經過各地區、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和全國各族人民艱苦卓絕的鬥爭,調整國民經濟的任務提前勝利完成。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周恩來總理在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宣布:調整國民經濟的任務已經基本完成,整個國民經濟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同時提出,一九六五年要繼續完成國民經濟調整工作中某些尚未完成的任務,為一九六六年開始的“三五”計劃做好準備。

一、調整經濟取得的明顯成效

由於貫徹調整國民經濟的“八字”方針取得成功,工農業生產以比較快的增長速度得到了恢複和發展,並在協調發展的基礎上超過了一九五七年的水平。

(一)工業生產能力大幅度提高,農業生產得到恢複發展。

一九六五年,全國工農業總產值達1984億元,比一九五七年增長59.9%。其中,工業總產值為1394億元,農業總產值為590億元,分別比一九五七年增長98%和10%。一九六三年到一九六五年,工農業總產值分別比上年增長9.5%、17.5%和20.4%。在經過三年“大躍進”嚴重挫折之後,生產的恢複發展能有這樣高的速度,是很不容易的。

(二)工業內部結構有所改善,經濟效益明顯提高。

一九六五年,輕工業總產值占工業總產值的比重,從一九六○年的33.4%提高到51.6%,即輕重工業大體上各占一半,兼顧了生產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有利於保證市場物價的穩定。同實行經濟調整前的情況相比,工業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原材料消耗、勞動生產率和實現的利潤等經濟技術指標都大大改善。許多重要工業產品的合格率和一等品率都有明顯的提高,機械工業有些產品的性能、質量已經接近或達到世界先進水平;一九六五年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的全員勞動生產率比一九六一年增長119%,國營工業生產企業每百元資金實現的利潤比一九六二年增長184%。

(三)積累與消費的比例趨向正常、合理。

一九六一年到一九六三年,為了使基本建設規模與當時國家的財力、物力基本相適應,積累率連續三年大大降低(一九六一年下降到19.2%,一九六二年和一九六三年又分別下降到10.4%和17.5%);一九六四年和一九六五年,積累率分別提高到22.2%和27.1%,既兼顧了人民生活的需要,又滿足了這兩年經濟恢複和發展中基本建設、工業生產指標先下後上的需要,保證了一批重點項目按計劃建設和按時投產的需要。

(四)財政收入增長,實現了收支平衡。

一九六五年,全國財政收入比一九六二年增長51%,收大於支,節餘7億元,並且全部還清了在抗美援朝期間向蘇聯購買軍用物資所欠下的巨額債款。

(五)國民收入增長,城鄉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回升。

一九六五年與一九六二年相比,國民收入由924億元增加到1387億元,增長50.1%;全國居民年平均消費水平由117元提高到125元,增長6.8%。全國的物價穩中有降,集市貿易價格大幅度降低;到一九六五年底,集市貿易價格平均比牌價隻高40%左右。

國民經濟調整取得的這些成效,同認真貫徹“雙六條”以及銀行在資金上的大力支持和工作上的積極促進是分不開的。

二、調整經濟成效在金融方麵的主要表現

國民經濟的調整取得成效,國家的財政經濟情況根本好轉,反映到金融方麵,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一)貨幣流通情況恢複正常。

在一九六○、一九六一年相繼大量投放票子之後,一九六二年開始連續三年做到了信貸收支“當年平衡,略有回籠”。一九六二年回籠票子19.2億元,一九六三年回籠票子16.6億元,一九六四年回籠票子9.9億元。到一九六四年末,市場貨幣流通量由一九六一年的125億元減少為80億元,減少了36%,在“大躍進”時期多發行的票子全部收回來了,貨幣發行過多的現象已經消除,貨幣流通與商品流通的比例關係趨於正常。一九六四年市場平均貨幣流通量同社會商品零售總額的比例,由一九六一年的1∶5.5上升為1∶8.5,已接近一九五七年1∶9.5的水平;市場平均貨幣流通量同商品庫存總額的比例,由一九六一年的1∶3.2上升為1∶5.3,也接近一九五七年1∶5.5的水平;市場平均貨幣流通量同農副產品采購總值的比例,由一九六一年的1∶1.85上升為1∶3.61,與一九五七年1∶4.4的水平相比,差距大大縮小。一九六五年投放票子10.8億元,是適應國民經濟高漲的需要,基本上屬於經濟性的發行,市場貨幣流通的情況是正常的。

一九六三年、一九六四年實現“當年平衡,略有回籠”,與一九六二年的情況有所不同:一九六二年是在基建下馬、部分企業關停並轉、減少收入、節約支出的情況下實現的,而一九六三年和一九六四年兩年,則是在國民經濟全麵好轉,工農業生產和國民收入增長,基本建設回升的情況下實現的。一九六二年工農業總產值和國民收入分別比上年下降10.1%和6.5%,基建投資比上年減少44%;一九六三年工農業總產值和國民收入分別比上年增長9.5%和10.7%,一九六四年又分別比上年增長17.5%和16.5%,一九六三年和一九六四年的基建投資分別比上年增加37.7%和46.8%。一九六五年工農業總產值和國民收入又分別比上年增長20.4%和17%,基建投資又比上年增長24.6%。這說明國民經濟已經回到了正常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