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企業
改革開放20餘年來,鄉鎮企業異軍突起,經濟總量不斷擴大,整體素質不斷提高,在繁榮農村經濟、支持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保持農村穩定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我國農村經濟的主體力量和國民經濟的一大支柱。但是鄉鎮企業自身存在難以克服的先天性的不足,成為當前我國鄉鎮企業進一步發展的巨大障礙。
鄉鎮企業的曆史回顧
一、我國鄉鎮企業的發展曆程
建國初期的工業化以國家發動且生產資料優先發展為基本特征,工業和農業被截然分入城市鄉村不同的經濟體係。鄉村工業的發展受到抑製,波動很大且速度緩慢。改革開放以後,鄉村工業得到國家政策的有力支持並逐漸成為經濟發展的熱點,按照鄉鎮企業發展的特點,總體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萌芽階段(1958~1978年)
農業合作化前夕,中國農村中兼營商品性手工業的人數已達1000多萬人,產值22餘億元,加上農民自給性手工業與農產品初加工值約90億元,兩項合計占當時工農業總產值的11%,這是我國鄉村工業的初始基礎。在1958年“大躍進”中,人民公社化以後鄉村工業經曆了一個高潮,到1959年底,全國社辦企業就業人數達到1800萬人,產值達到60餘億元。大躍進後,鄉村工業進入低穀,1961年為19.6億元,1963年又降至4.1億元。進入70年代後,在北方地區農業工作會議和國家有關政策的推動下,為十年內實現農業機械化的目標,各地紛紛辦起小型農機裝配廠,發展農機企業及相關產業,當年全國社隊企業產值達到69億元,其中公社工業產值為26億元。到1976年,全國社隊企業總產值達到493億元,占全國社會總產值的7%,從業人員2800萬人,占全國社會總勞動力的7%,上繳稅金22億元,占國家稅收的2%。
2.初始發展階段(1979~1983)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指出:“社隊企業要有一個大發展”。同時,農村改革全麵展開,極大地解放了生產力,農村勞動力開始出現剩餘,這進一步推進了農民興辦鄉鎮企業的熱情。在改革開放政策的指導下,全國的經濟形勢有利於鄉鎮企業的發展,表現在:①計劃經濟長期積累下的物資短缺,在開始轉向市場經濟的時期,表現為巨大的市場需求,鄉鎮企業以市場為導向,利用寬鬆的市場經濟條件,建立起獨特的市場經營模式;②改革後,農村基層組織如鄉和村,成為社區經營實體,對社區內土地、資金、人員擁有較大的調配權,為鄉鎮企業興起提供了充分的物質條件。在這種情況下,農民辦企業的熱情迅速高漲,到1983年,社隊企業總產值增長到1017億元,占全國社會總產值的9.1%,其中工業產值增長到757億元,占全國工業產值的11.7%.
3.高速增長階段(1984~1988年)
1984年初,中共中央1號文件提出,在興辦社隊企業的同時,鼓勵農民個人興辦或聯合興辦各類企業。1984年3月,黨中央、國務院中發[1984]4號文件,批轉了農牧漁業部《關於開創社隊企業新局麵的報告》,為鄉鎮企業的大發展奠定了基礎。①將社隊企業正式改稱為鄉鎮企業,明確鄉鎮企業由原來的社辦、隊辦改為鄉辦、村辦、聯戶辦、戶辦同時發展,由主要是農副產品加工產業改變為農、工、商、建、運、服六大產業同時並進;②突破了就地取材、就地生產和就地銷售“三就地”的限製,市場得到極大拓寬;③極其明確地指出了發展鄉鎮企業的意義、作用、製定了指導鄉鎮企業發展的總方針,提出了開創鄉鎮企業新局麵的曆史任務,並對鄉鎮企業的若幹政策問題做出了規定。隨後兩年的中央兩個1號文件和1987年5號文件,都結合鄉鎮企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了若幹要求或製定了一係列新政策,為鄉鎮企業創造了一個非常寬鬆的外部環境。在政策的支持下,鄉鎮企業出現超常規發展。主要體現在:①突破了鄉村兩級辦企業的老框框,農民辦的個體企業和聯辦企業總產值中的比重大幅度上升;②經濟聯合與協作大量出現,東部發達地區鄉鎮企業發揮技術、資金優勢,與西部資源、勞力優勢結合,興辦的聯合企業越來越多;③城市國有企業向農村擴散,農民進城辦第三產業;④鄉鎮企業還向國外開放,開展“三來一補”,合資合作逐步增多;⑤有的企業開始出現專業化、社會化協作生產,創出了自己的名牌產品;⑥資金來源也逐步走向多渠道。這些新變化說明,全國鄉鎮企業已進入了一個新的曆史發展階段。1988年,鄉鎮企業從業人員達到9545萬人,總產值7018億元,實現利稅892億元,分別比1978年增長237.6%、1262.7%和710.9%。
4.整頓提高階段(1989~1991年)
從1989年起,國家壓縮基本建設,調整產業、行業、產品結構,對鄉鎮企業也采取“調整、整頓、改造、提高”的方針,在稅收、信貸方麵的支持和優惠措施減少了,政策上也明確規定“鄉鎮企業發展所需的資金,應主要靠農民集資籌措”,“進一步提倡鄉鎮企業的發展要立足於農副產品和當地原料加工”。在這種情況下,鄉鎮企業發展速度放慢。1991年鄉鎮企業的增長速度僅為14%,遠低於1985~1988年間的平均水平。鄉鎮企業在治理整頓中,不斷適應外部條件的變化,調整結構,強化管理,大力引進國外資金、技術、設備和先進管理經驗、國家明確提出要發揮中小企業特別是鄉鎮企業在出口貿易中的重要作用,加強鄉鎮企業出口體係建設,並要求對鄉鎮企業出口給予新的扶持政策等等。這些做法和政策使鄉鎮企業在增長速度下降的情況下,外向型經濟取得長足進展。1991年,鄉鎮企業完成出口交貨值789億元,比1988年增長了近200%,占全國出口商品總值的比重由15.2%提高到29.7%。
5.全麵改革與發展階級(1992~1996年)
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指出,鄉鎮企業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三大優勢之一,推動了鄉鎮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同年,黨的十四大對發展鄉鎮企業的意義又一次進行了重大理論和政策升華,確認發展鄉鎮企業是繁榮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現代化和國民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要堅持不懈地搞好鄉鎮企業。鄉鎮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支柱性地位和作為中小工業企業的主體地位得以確立。隨後下發的《國務院批轉農業部關於促進鄉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報告的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把發展鄉鎮企業作為一項戰略任務,切實加強領導,堅持不懈地抓下去;要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對鄉鎮企業的一係列政策法規,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促進鄉鎮企業發展。同時,鄉鎮企業區域發展問題納入中共最高決策層議事日程。黨的十四大報告指出,特別要扶持和加快中西部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鄉鎮企業的發展。1993年,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快中西部地區鄉鎮企業發展的決定》,指出要把加快發展鄉鎮企業作為中西部地區經濟工作的一個戰略重點,並在產業政策、信貸政策等方麵給予扶持。同時中西部地區大都依據當地實際,製定了依靠發展鄉鎮企業振興本地經濟的戰略。同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做出了《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為鄉鎮企業發展提供了良好的體製環境。1995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農業部鄉鎮企業東西合作示範工程方案的通知》,拉開了鄉鎮企業東西合作、中西部鄉鎮企業快速發展的序幕。1996年,鄉鎮企業從業人員達1.3億人,增加值近1.8萬億元,實現出口交貨值6008億元,利稅總額達6253億元。其中從業人員和利稅總額分別是1978年的4.6倍和56.8倍。
6.調整創新階段(1997年以後)
1997年1月1日正式公布實施的《鄉鎮企業法》的出台,為鄉鎮企業的改革、發展和提高奠定了法律基礎。1997年1月14日,國務院召開了全國鄉鎮企業工作會議。1997年3月11日,中共中央下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農業部關於我國鄉鎮企業情況和今後改革與發展意見的報告的通知》。這三件大事為鄉鎮企業深化改革和繼續發展營造了更加良好的環境。但是,由於國內市場絕大部分商品供求平衡或供大於求,市場競爭日益加劇,加上東南亞發生金融危機,外部經濟環境惡化,鄉鎮企業出現了一些新困難和新問題。具體包括:①發展速度明顯放慢。1997年鄉鎮企業增加值增長18%,增幅比“八五”平均水平低24.3個百分點;②出口增長大幅度下降。1997年增長16.5%,增幅比“八五”平均水平低46.9個百分點。③引進外資相對減少。1997年增長12%,增幅比“八五”平均水平低61個百分點;④虧損麵進一步擴大。1997年全國鄉鎮企業虧損麵為8%,比上年增加;⑤吸納農村剩餘勞動力的速度有所減緩。1997、1998兩年全國鄉鎮企業吸納勞動力減少971萬人。鄉鎮企業麵臨著很大壓力。1998年4月江澤民同誌發表了《要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高度來認識鄉鎮企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重要講話,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進一步指出:鄉鎮企業是推動國民經濟新高漲的一支重要力量。鄉鎮企業麵對嚴峻的挑戰,克服困難,開拓進取,認真實施科教興企、可持續發展、外向帶動和名牌戰略,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質量效益為中心,以加快發展為重點,不斷深化改革,結構和布局進一步優化,整體素質、運行質量和經濟效益不斷提高。1998年,鄉鎮企業增加值比1997年增長17.3%,實現銷售收入增長17.8%,支付職工工資增長9.2%,利潤總額增長10.1%,上繳國家稅金增長7.3%。截止到2001年,全國鄉鎮企業個數達到2116萬個,比上年增長1.48%。從業人員13086萬人,增長2.1%,全年實現總產值126047億元,比上年增長8.52%,增幅比上年提高1.4個百分點,淨利潤總額1664億元。
二、鄉鎮企業的重大貢獻
改革開放20餘年來,鄉鎮企業異軍突起,經濟總量不斷擴大,整體素質不斷提高,在繁榮的農村經濟,支持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保持農村穩定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已經成為我國農村經濟的主體力量和國民經濟的一大支柱。其地位和作用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鄉鎮企業與經濟增長
自1978年以來,鄉鎮企業在中國經濟增長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由表11-1可以看出,90年代初期,農村第二產業對國內生產總值的貢獻份額較高,最高曾超過50%。盡管90年代中期,其貢獻份額一度回落到20%,但進入90年代後期,重新提高到30%以上。總的來講,鄉鎮企業超過了城市第二產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這表明,農村第二產業已成為改革開20餘年間帶動中國經濟增長的火車頭。鄉鎮企業對國內生產總值的貢獻主要源於製度變革所引起的資源重新配置和進而產生的效率。根據王小魯的計算,在1981~1982年間,由於製度變革而導致的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的轉移,以及與之相應的資產轉移對經濟增長做出了15%的貢獻,使得按社會總產值計算的平均淨增長率加快了1.7%。折算成對國內生產總值的貢獻。大約為1.4%,從8.3%提高到9.7%。如果同1961~1978年間的國內生產總值增長速度(7.9%)相比,改革時期1980~1992年間的經濟增長率提高的主要部分應歸功於這種製度變革造成的農村生產要素的重新配置。
2.鄉鎮企業與產業結構
建國以後,我國采取了超工業化的發展模式,力圖在經濟高度封閉條件下,以自力更生的方式趕超世界先進國家,建立一個以重工業為依托、門類齊全、自成體係的現代工業。因此,我國工業化一經起步就有向重工業傾斜的趨勢。從表11-2可以看出,在1978年以前,基本建設總投資近一半都被用於重工業建設,而用於輕工業的不足6%,這就造成了輕工業產品的嚴重不足。在改革之初,我國麵臨的曆史性任務即是扭轉重工業過重,輕工業過輕的產業結構,盡快彌補輕工業斷層。但是國際經驗表明,在產業成長中存在著不可逆規律,當重工業一旦超過輕工業就很難有回歸趨勢。例如,我國在80年代初期,有計劃放慢重工業發展速度,加強輕工業發展,當時采取了對原材料、燃料、電力供應,挖潛革新改革,基本建設銀行貸款,利用外資和引進技術以及交通運輸等六個方麵的優先政策。在上述政策的支持下,1981年輕工業總產值(按1980年不變價格計算)達到2663億元,比1980年增長14.1%,電視、錄音機等製造工業增長36.4%,輕工業占全部工業總產值的比重從1980年的46.9%上升到51.4%,超過了重工業。在這一時期,重工業過重、輕工業過輕的產業格局得以調整,輕重關係趨於協調,生產增長與人民生活改善之間的聯係趨於密切。但是,關停並轉等行政措施一取消,重工業又重新出現超常規發展的情況,1985年同1981年相比重工業的基本建設投資增長了1.4倍,而同一時期對輕工業的投資幾乎沒有增加。此種情況表明,我國無法在原有的產業格局上,使輕工業得到更大的發展,迫切需要在原係統之外,形成新的發展主體,以承擔消除結構缺陷的任務。無疑,以輕工業為主體的鄉鎮企業的迅速發展成為這一任務的主要承擔者。據統計,1988年鄉鎮企業中輕工業的份額為53%,高於同期全國工業中輕工業的份額。在1980~1988年期間,全國輕工業產品市場供給能力增加的份額中,鄉鎮企業的貢獻占32%。1988年主要消費品產量中,鄉鎮企業提供的電風扇供給量占全國的45.5%,絲織品占68.7%,尼絨占52.1%。鄉鎮企業的發展使我國工業結構更符合經濟發展規律及資源稟賦狀況,為現代化進程的加速做出了重大貢獻。
3.鄉鎮企業與國家財政收入
鄉鎮企業已成為增加國家財稅收入的生力軍。1997年鄉鎮企業繳納稅金占全國財政總收入的17.7%,占全國地方財政收入的35.8%。從全國廣大農村地區來看,鄉鎮企業發達的地方,也是地方財政收入較好的地方。除了對財政收入的貢獻外,在一些發達地區,鄉鎮企業已承擔起以工補農、以工建農的重任,從資金上支持當地農業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財政支農不足的問題。1978年至1997年鄉鎮企業以工建農、補農累計736.6億元,僅1994年一年就達135億元。
4.鄉鎮企業是國家創彙的重要來源
鄉鎮企業外向型經濟起步於20世紀80年代初,並在短短幾年時間迅速打開局麵。到1990年出口創彙企業已達到56000家,共建立中外合資、合作企業2000多個,出口產品外貿收購總額達到485億元,比1985年增長10倍,占全國出口產品收購總額的1/4。“八五”期間鄉鎮企業出口創彙產品更加適應國際市場的需求,質量、包裝不斷改善,精深加工增多,檔次不斷提高,在亞洲、歐洲、美洲等國際市場占據了一席之地。到1995年,出口創彙企業發展到12萬家,出口交貨值增加到5395億元,比1990年增長10.7倍,平均每年增長43.5%。進入“九五”以後,外向型經濟已具規模並平穩發展。1996年鄉鎮企業共引進外資81億美元,比上年增長15%;出口商品交貨值6008億元,比上年增長11.4%,2000年鄉鎮企業出口商品交貨值已達9553億元。
5.鄉鎮企業對農村社會發展的積極意義
首先,鄉鎮企業拓寬了農村就業門路,增加了農村居民的收入,有利於農村小康目標的實現。目前,全國農村在鄉鎮企業就業的勞動力占農村勞動力總數的30%左右,占富餘勞動力的50%左右。20年來,鄉鎮企業吸納了1億多農村剩餘勞動力,大批農村勞動力務工經商,培養了一支有較高素質的二、三產業大軍。鄉鎮企業在拓展農村勞動力就業門路的同時也大大增加了農民收入,為農民增收做出了重大貢獻。“九五”期間,鄉鎮企業人均工資由“八五”末的3553元,增加到5507元,五年間平均增長9.2%,高於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2.2個百分點。“九五”末全國農民年人均純收入2254元中有760元來自於鄉鎮企業,占33.7%,比“八五”提高了5.7個百分點。目前農民收入的增加有1/3是通過鄉鎮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增加而實現的。鄉鎮企業的發展為廣大農民帶來了越來越多的經濟收入,成為農民致富和實現小康生活的主要途徑。1998年,鄉鎮企業支付職工工資達6252億元,加上其他來自鄉鎮企業的收入,包括股金、勞動分紅、承包、租賃所得等,使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3、淨增部分50%來自鄉鎮企業。鄉鎮企業的發展,還加快了農村的精神文明建設。一方麵,鄉鎮企業工業文明注入農村,提高了職工的科學文化、技術技能和經營管理水平,造成了一代新型農民,湧現出一大批農民企業家,原先的狹隘封閉的觀念和意識正在被打破,現代觀念、信息觀念、市場觀念正在形成。另一方麵,鄉鎮企業在農村興辦了大量公共福利事業,為農村各項事業建設提供了大量資金。此外,鄉鎮企業還帶動了鄉村文化、體育事業的發展,豐富了農民的文化體育生活。總之,鄉鎮企業的發展,促進了小城鎮建設以及農村科學、文化、教育等各項事業的發展,縮小了城鄉、工農差別,鞏固了工農聯盟,提高了農民素質,推動了農村社會的全麵進步。其次,鄉鎮企業奠定了農業現代化的物質基礎。鄉鎮企業的發展,為農業生產積累了大量的資金,增加了農業投入,提供了大量農業生產資料。1978~1998年20年間,鄉鎮企業用於補農、建農的資金達1000多億元,改善了農業生產條件,增加了農業技術裝備。有些地方利用農副產品資源優勢,以加工企業為龍頭,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和儲藏、保鮮、運銷業,實行種養加一體化、產供銷一條龍,為農戶與市場之間架起橋梁,帶動農業的企業化、集約化和產業化,減少了農業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較好地解決了農業比較效益低的問題,促進了農產品的增值,提高了農業的整體素質和效益。最後,加快了農村小城鎮建設。鄉鎮企業的迅猛發展在推進農村工業化的同時,也大大推進了農村的城鎮化,成為小城鎮建設的基本依托。在鄉鎮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主要通過兩種形式推動了小城鎮的發展。①鄉鎮企業依托原有鄉鎮集中發展起來後,農村富餘勞動力由農業轉向工業,並出現了為工業生產和職工生活服務的第三產業,於是大量的農民轉化為城鎮居民,並不斷聚居,形成了小城鎮。②在很多地方,出現了許多同一行業的鄉鎮企業,於是開始出現專業市場。隨著專業市場商品交易規模的不斷擴大,帶動了人口的集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從而推動小城鎮建設。實踐證明,鄉鎮企業發達的地方,小城鎮發展也快。1978年,中國東、中、西部小城鎮數量占全國總量的比重分別是32%、39%和29%,而現在則分別是43%、32%和25%。
鄉鎮企業發展的特點
一、鄉鎮企業發展機製
我國鄉鎮企業之所以能夠在短時期內異軍突起,並保持長盛不衰的發展勢頭,主要得益於鄉鎮企業寬鬆的發展環境和靈活的運營機製。這個機製來自於市場,鄉鎮企業的一切包括資金、技術、人才、原料、設備、產品等都是靠市場調節的。過去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製和人民公社組織體製下出現的“社隊企業”的產、供、銷等依靠市場機製解決。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在政策上給予了必要的扶持,對促進鄉鎮企業的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鄉鎮企業的崛起主要是靠自身的活力和農民的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精神以及勞動力價格低的優勢創造出來的,形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機製,具有很強的生命力,這是鄉鎮企業能夠在各種風險中經受考驗、戰勝困難的力量源泉。
1.鄉鎮企業是麵向市場自行發展起來的
我國早期的鄉鎮企業雖然是在計劃經濟體製下產生的,但鄉鎮企業的大發展是在改革以後,尤其是在1984年以後,是在傳統體製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轉軌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加之其本身被排斥在國有企業之外,鄉鎮企業發展很少享受國有企業按計劃調配生產要素和產品銷售的待遇,而主要是靠市場調節其生產要素組織和產品銷售活動的各個環節。可以說,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主要得益於它比國有企業更早地引入了市場機製。從發展實際看,市場對鄉鎮企業發展起到了巨大的導向作用。
第一,市場對鄉鎮企業的投資和經營決策起決定性作用。在產業選擇上,投資少、見效快、回報率高、有一定資源優勢、產品市場需求旺盛的項目發展較多,如建材、冶金、釀酒、服裝、紡織、化工等行業。
第二,鄉鎮企業生產要素的來源主要是通過市場渠道。資金、土地、技術、勞動力、原材料是企業發展必不可少的生產要素。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製下,對於國有企業而言,生產要素的配置完全由計劃手段實現。而鄉鎮企業從一開始就基本以市場化方式發展。例如在資金上,企業自籌和向銀行貸款是鄉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來源,主管部門和財政扶持資金很少。從原材料看,鄉鎮企業的原材料來源對市場的依賴性更強。主要通過市場自行采購、與城市企業協作聯營和“三來一補”方式獲得,其中以市場采購為主。從地域來看,鄉鎮企業大都位於本鄉本土,用地方式曾是以行政劃撥為主或者以低償無限期使用為主,曾一度帶來鄉鎮企業用地膨脹。為此,近幾年積極推行土地有償使用製度,使鄉鎮企業通過購買、租賃等方式獲得土地,合理使用土地。從勞動力看,有些鄉鎮企業雖然在招工用工時受政府的影響,但一般而言主要是根據自身需要進行選擇。鄉鎮企業就業普遍存在職工與企業的雙向選擇機製。從技術力量看,鄉鎮企業由於自身人才貧乏,也不能指望國家分配人才,所以多數企業的技術人才是通過高薪、重獎、高福利等市場杠杆招聘引進的。
第三,鄉鎮企業的產品銷售主要是市場渠道。鄉鎮企業之所以能異軍突起,同鄉鎮企業針對計劃經濟體製下形成的市場空隙,率先走市場化的促銷道路密切相關。鄉鎮企業在開拓市場方麵機製靈活,辦法多種多樣。主要有:一是固定營銷人員與臨時營銷人員相結合,建立多層次的營銷隊伍;二是重獎,讓營銷人員的收入比普通職工高數倍;三是允許營銷人員根據其銷售額提取一定的業務費用;四是見縫插針,充分利用各種手段進行競爭。
2.鄉鎮企業自主決策、經營靈活、富有活力
目前在我國鄉鎮企業中以私營企業為數最多,現有集體企業雖然產權關係尚未完全理順,但畢竟與國有企業相比相對清晰,而縣城有相當一部分集體企業在所有製上是有名無實的,有些純粹是為戴“紅帽子”,因此鄉鎮企業的內部製度和運轉機製相對健全。企業在經營管理上表現出很大的靈活性、實用性和高效率,經營者能夠根據市場及時做出各種決策。企業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也是根據實際需要而定,沒有人員編製約束和招工指標的限製,幹部能上能下,職工能進能出,在用工製度方麵,多種用工形式並存,一般有合同工、臨時工和聘用工,非生產性人員少而精。職工幹得好就留,幹不好就回家。企業可以選擇職工,職工也可以選擇企業。在分配製度方麵,除鄉鎮集體企業負責人的工資標準由鄉鎮政府確定外,其餘鄉鎮企業職工工資一般都由企業自己確定,多數與生產和效益掛鉤,如按銷售額提成或實行計件工資,工資水平按貢獻大小並隨企業盈利狀況而浮動,報酬能高能低,職工收入拉開了一定檔次,多勞多得,注重效益,遵循效率優先的原則,充分調動了職工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