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思勰
賈思勰南北朝北魏人。籍貫、生卒年不詳,約活動於公元6世紀前半葉。農學、食品科學、農業經濟學。
由於古代史籍上無傳,賈思勰的生卒年月、詳細身世和經曆,缺乏記載,頗難於查考。在《齊民要術》卷首書有“後魏高陽太守賈思勰撰”字樣,能夠明確他所處的時代和所擔任的官職。又從《齊民要術》序和各卷篇敘述的內容中,可以發現一些線索,據以推測他撰著《齊民要術》的時限和他的家世,以及從事農業科學技術等活動的地域範圍、家庭經濟狀況、治學特點等等。
《齊民要術》“種穀第三”中,提到西兗州刺史劉仁之時,很表尊重。劉仁之在《魏書》卷八十一有傳,講他是洛陽人,北魏出帝初(公元532年)為著作郎兼中書令。因用非所長,不久便改任西兗州刺史,東魏武定二年(公元544年),卒於西兗州任所。晚近中國農史學者多據此推測賈思勰撰著《齊民要術》的年代可能在北魏永熙二年(公元533年)至東魏武定二年(公元544年)的11年間。《齊民要術》“種桑柘第四十五”有“杜、葛亂後”字句。杜洛周、葛榮於公元525年、526年先後率領民眾暴動,聲勢浩大。《魏書》卷九“肅宗紀”提到車駕將北討,曾驚呼“社稷鴻基,殆將淪墜”,朝廷於是規定:“凡有能輸粟入瀛、定、岐、雍四州者,官鬥二百斛賞一階,入二華州者五百石賞一階。不限多少,粟畢授官。”杜、葛暴動於公元528年失敗。《齊民要術》的撰寫當在此時間以後。
《魏書》卷七十二、《北史》卷四十七有賈思伯、賈思同的傳,他們是齊郡益都人。據賈思勰與劉仁之有交誼,《魏書》“劉仁之傳”記有劉仁之、馮元興係深交,《魏書》“馮元興傳”有敘及馮元興曾與賈思伯同時為肅宗(公元516—526年在位)的侍讀或侍講的話語。賈思勰與賈思伯、賈思同同姓同排行,又有劉仁之、馮元興在他們之間的連通,可以推測賈思勰為齊郡益都人,年歲小於賈思伯。在《齊民要術》“種椒第四十三”及其他卷篇數處列舉“齊郡”、“齊地”、“青州”等地名產、器物、種植加工方法,加上南宋紹興十四年(1144)《齊民要術》“後序”中“謹按《齊民要術》,舊多行於東州”等語,賈思勰籍屬齊郡似無再多存疑。據近代學者考證,《齊民要術》一書,據引經部30種,史部65種,子部41種,集部19種,無書名可考的還有數十種。在當時靠手寫傳抄的情況下,能讀到這麼多書,且“雜說第三十”中記敘有寫書、用書、補書、防治書蟲、晾書、謹慎藏書種種活動,可知賈思勰家的書籍收藏是頗為可觀的。《齊民要術》“序”廣泛摘引先代聖君賢相、學者名官注重農業、取得成就的事跡,抒發作者對發展農業生產的見解和抱負,也表明他有深厚的家學淵源。
賈思勰從事農業科學技術等活動的地域範圍主要在黃河中下遊。《齊民要術》“種蒜第十九”寫有:“今並州無大蒜,朝歌取種”,“並州豌豆,度井陘已東,山東穀子,入壺關、上黨,苗而無實”,“皆餘所親見,非信傳疑”等語。表明賈思勰所親見的農園作物已涉及到並州(今山西太原一帶)、朝歌(今河南湯陰附近)、壺關(今山西壺關)、上黨(今山西長治)、井陘(今河北井陘)等許多地方。其他卷篇亦可覓出賈思勰足跡所到的一些線索。賈思勰任職的高陽郡,北魏時期曾有兩個,一為瀛州高陽郡(今河北高陽一帶),設郡曆史悠久;一為青州高陽郡(今山東臨淄西北),《魏書》“地形態”稱:“故樂安地,(南朝宋)劉義隆置,魏因之。”《魏書》“高祖紀”亦載延興元年(公元471年)“青州高陽民封辯自號齊王,聚黨千餘人,州軍討滅之”等語。賈思勰在哪一個高陽郡任太守?賈思勰是實職的地方官員抑或是輸粟賞授的官階?有待史家的深入探究。《齊民要術》“養羊第五十七”載有“餘昔有羊二百口,茭豆既少,無以飼,一歲之中,餓死過半”,同篇另有“羊一千口者,三四月中,種大豆一頃,雜穀並草留之,不須鋤治,八九月中刈作青茭”。可以看出,賈思勰有一些家業,但又不甚富裕。北魏佛教盛行,廣建寺院,皇室、士族、官宦、富商驕奢揮霍,修築庭園,在這種風氣下,賈思勰在《齊民要術》“序”中明確寫出:“舍本逐末,賢哲所非,日富歲貧,饑寒之漸,故商賈之事,闕而不錄,花草之流,可以悅目,徒有春華而無秋實,匹諸浮偽,蓋不足存。”表明賈思勰與朽敗時尚持相反態度。作為高陽郡的太守,曆史上也沒有寫下他的為官政績。但賈思勰所撰著的《齊民要術》,以其精湛的內容和承前啟後的偉力,把他推到農學家的位置,在中國農學史以至世界農學史上都居有重要地位。
西晉(公元265—316年)滅亡以後,在黃河流域和長城內外,長期處於各民族間分裂割據的戰亂局麵。後北魏統一中國北部,到孝文帝(公元471—499年在位),為長治久安,推行改革,他著手整頓吏治,製定俸祿製度和懲治貪汙的辦法,並實行“均田製”。“均田製”主要是把久經戰亂、荒閑無主的土地均給無田少田的人。均田製施行後,各族人民生活漸趨安定,大量荒地被開墾,農村殘破荒涼的局麵有所改變,農業生產逐步得到恢複。均田令頒行的第三年,即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尚是“公私闕乏”,過了10餘年到了太和末年,已是“府藏盈積”了。賈思勰看到孝文帝改革後,北魏政權比較穩定和農業生產比較繁榮的景象,也經曆了北魏政權趨於衰落,至公元533年分裂為東魏、西魏的局麵。正是在這一背景下,賈思勰“采捃經傳,愛及歌謠,詢之老成,驗之行事”,為農業及食品科學技術的總結提高傾注了畢生精力,約在公元533—544年間撰成農學巨著《齊民要術》。
首先,賈思勰建立了較為完整的農學體係,對以實用為特點的農學類目作出了合理的劃分。《齊民要術》全書結構嚴謹,從開荒到耕種;從生產前的準備到生產後的農產品加工、釀造與利用;從種植業、林業到畜禽飼養業、水產養殖業,論述全麵,脈絡清楚。在學科類目劃分上,書中基本依據每個項目在當時農業生產、民眾生活中所占的比例和輕重位置來安排順序。把土壤耕作與種子選留項目列於首位,記敘了種子單選、單收、單藏、單種種子田、單獨加以管理的方法。在栽培植物方麵,對農田主要禾穀類作物作重點敘述,豆類、瓜類、蔬菜、果樹、藥用染料作物、竹木以及植桑等也給予應有的位置。在飼養動物方麵,先講馬、牛,接著敘述羊、豬、禽類,多是各按相法、飼養、繁衍、疾病醫治等項進行闡說,對水產養殖也安排一定的篇幅作專門載說。敘述的農業技術內容重點突出,主次分明,詳略適宜。對當時後魏疆域以外地區的植物,也曾廣為搜集材料並予以注釋解說。有的因缺乏素材,隻保留名目,申明:“種蒔之法,蓋無聞焉。”這種注重種植業、養畜業、林業、水產業、加工業間的密切聯係,敘述所處疆域兼及其境外農產的結構體係,在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史上具有首創的意義。《齊民要術》以後,中國著名的農學古籍與《齊民要術》規模相似的有元代《農桑輯要》、《王禎農書》,明代的《農政全書》,以及清代的《授時通考》。這四部全麵性大型農書均取法《齊民要術》,並以《齊民要術》書中的精練內容作基本材料。《齊民要術》書中所載的種植、養殖技術原理原則,許多至今仍有重要的參考借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