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
殷商的社會概況
夏朝末年,居住在黃河下遊的一個叫做商的夷人方國,逐漸強大起來,向著黃河中遊擴展,以後定居在今日的河北、山東一帶。到公元前1784年前後,在商部族聯合的大酋長湯和伊尹的謀劃下,開始向西方進攻。商湯首先采取了逐漸剪除夏桀羽翼,逐步削弱夏桀的統治,最後取而代之的策略。湯定都於毫(今河南商丘北)。其附近的葛(今河南寧陵北)是夏的屬國。湯先以助祭為名,送牲畜給葛伯,又派人為葛伯耕田。葛伯殺了為助耕的人送飯的童子,湯就以此為借口,出兵攻滅了葛國。接著又連續攻滅了韋、顧、昆吾等國,“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
湯取得了一係列勝利後,便停止了對夏朝的貢納。夏桀大怒,下令興師攻伐商湯。雙方會戰於鳴條(今河南封丘東)之野,桀戰敗南逃,死於南巢(今安徽壽縣東南),夏朝滅亡,被湯建立的商朝所代替了。
湯在推翻夏朝的過程中,向四方征伐,大大擴展了奴隸製王朝的統治區域,影響及於黃河上遊。這時,商朝不僅牢牢地控製了黃河中下遊的廣大地區,連遠處西方的氐羌部落,也都向商朝臣服了。
商朝是由湯建立經太甲而鞏固起來的,中間曾一度出現紛爭。按照商王“兄終弟及”的繼承製度,兄死由弟繼承,直到少弟死後,再由長兄之子繼位。湯在位時間很長,長子太丁不及繼位就死了,所以湯死後由太丁之弟外丙、仲壬先後繼位。外丙和仲壬在位時間都很短,商朝的大權實際上落到伊尹手裏。仲壬死後,太丁之子太甲繼承王位。太甲繼承成湯的事業,進一步鞏固了商朝的統治。從太甲到太戊的七王中,商朝的統治處於相對穩定的時期。
仲丁以後,商朝一度中衰。王室內部繼續發生王位的紛爭,“兄終弟及”的製度遭到破壞。當繼位之弟死後,弟之子都不肯把王位交還兄之子,因而造成了“廢嫡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的混亂局麵。王室的紛爭削弱了商朝的統治,原來臣服於商的一些方國部落乘機擺脫控製,向商朝進攻。大概到祖乙時候,商朝才平服了他們的反叛,但商朝內部王位的紛爭並沒有解決,一直持續了九個王的時期。到盤庚時候,為了扭轉這種混亂局麵,鞏固並繼續擴大商朝的統治,便決定遷都於殷(今河南安陽西北)。盤庚遷殷後,“行湯之政”,加強王室的統治,為商朝新的發展打下了基礎。商代的曆史,以盤庚遷殷為界限,可劃分為前期和後期。自盤庚遷殷直到商朝滅亡,共經曆八代十二王,二百七十三年。
商代是一個比較發達的奴隸社會。特別是盤庚遷殷以後,達到了奴隸製的興盛時期。奴隸社會的主要矛盾,是奴隸和奴隸主的矛盾。商王是奴隸主階級的總代表,也是最大的奴隸主。屬於奴隸主階級的有王、諸侯、“多生(姓)”、“多子”、“邦伯師長百執事”或“百僚庶尹”。商代的奴隸主同時是貴族。最大的貴族,見於文獻記載的有二十餘支。這些貴族又總稱為“百姓”。在那時,隻有奴隸主貴族才有姓,因而所謂“百姓”指的就是貴族。
在商朝統治的區域裏,全部土地和人民在名義上均屬商王所有。商王統管著各級大小奴隸主貴族,並把奴隸和土地分配給他們享用。王和國家是一體的,一切重大的國家事務都被稱為“王事”。各級大小奴隸主貴族都必須為“王事”出力報效。
商代奴隸名目繁多,被投入各種社會生產和生活領域,是創造財富和文化的基本階級。但是,他們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上,都沒有任何地位。在商朝奴隸主貴族的心目中,奴隸被看做比牛馬還賤的財產,因而可以由他們任意處置。許多奴隸不是被折磨死,就是慘遭殺害。
除奴隸外,從事勞動生產的還有“小人”。他們可以從貴族那裏按井田製分得一小塊土地從事生產活動,維持自己的生活,但他們在政治上和經濟上都隸屬於貴族,同樣要受貴族的壓迫和剝削,並經常被貴族用作戰爭的工具。“小人”在名義上是自由的平民,但他們如犯罪或負債,也要淪為奴隸,隨時都有喪失人身自由的危險。這樣的平民,同貴族也是對立的。
盤庚遷殷時的幾次講話,集中反映了商朝建立以來的階級對立。那時,商朝危機四伏,盤庚決心“震動萬民以遷”,激起了社會各階級的巨大動蕩。為了控製急劇惡化的局勢,盤庚在遷殷前,先後對各階級講了話。他在對“百姓”講話時說,我掏出心腹腎腸,把我的真心話告訴你們百姓。他說,百姓是和他共同掌管政治的舊人,他們的祖先立過功勞,商王大祭祖先時,他們的祖先也配享先王。他們與商王一心,民就得順從;與商王離心,民就會變亂。盤庚對他們百般安撫,要求他們同心協力渡過遷都的難關。另外,盤庚在對所謂“畜民”的講話時,則百般威脅,活現出一副猙獰的麵孔。“畜民”是奴隸主汙蔑奴隸大眾的稱呼,他以救世主的口吻對“畜民”軟硬兼施,多方恫嚇說:你們的生命,是我替你們從上帝那裏保下來的,如果你們膽敢有反抗的念頭,你們的祖先就會在天上請求我先王,嚴厲懲罰你們。這些話表現了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剝削階級與被剝削階級的尖銳對立。
由於奴隸不僅來源於戰俘和罪犯,還來源於被商朝征服的民族部落和小國。因此商代的奴隸,大多數都有家室,不少奴隸還保留著聚族而居的形式。在這種奴隸族居的情況下,奴隸的地位更加低微,生活更加悲慘。他們世世代代都要充當奴隸,不僅本身受盡奴隸主的壓榨欺淩,還要為奴隸主繁殖下一代的奴隸,充當生育奴隸的工具。
商代的農業奴隸稱為“眾人”,表示人數眾多的意思。在勞動中,他們受到商王和各級奴隸主的嚴密監督,沒有任何自由。“眾人”除了主要擔負農業生產勞動外,還被迫從事狩獵、修路、建築等繁重的苦役。在當時的頻繁戰爭中,“眾人”還常被征發來當徒兵,服軍事苦役。
在商代奴隸主階級的社會生活領域裏,也廣泛使用奴隸。這種奴隸稱為“臣”,女性的奴隸則稱為“妾”。臣妾也稱為“臣仆”。臣妾是屬於奴隸主的私有財產,可以由奴隸主拿來賞賜、贈送或交換,不受任何約束,就是把臣妾殺掉,也不算犯罪。那時奴隸主貴族都是父權製大家族。每個家族既是生活的單位,也是生產的單位。臣妾不僅要為這種奴隸製大家族的生活需要服務,還要從事家族內的各種生產活動。由於繁重的勞役和非人的生活,大多數臣妾很快就斷送了生命;有許多甚至被慘殺或活埋。成千上萬的奴隸,成為無辜的犧牲者,受盡剝削和壓迫的廣大奴隸群眾,不斷以各種方式反抗奴隸主貴族的血腥統治。到商代末年,終於發生了大規模的奴隸暴動,導致了商王朝的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