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政治概況

明朝是我國封建社會後期的統一王朝,建立於公元1368年,滅亡於1644年,先後經曆17個皇帝、276年。

朱元璋在元末農民起義戰鬥中掃滅群雄,推翻了元朝的黑暗統治,建立起朱明王朝之後,集軍政大權於一身,加強了中央集權。由起義將領蛻變而來的文臣武將,以及為朱元璋打天下的各路英雄,如所謂開國功臣中“六國公二十八侯”等,是明王朝官僚機構中的中堅力量。他們盤踞在中央政府的各個重要部門,成為朱元璋推行各項政策的最高統治集團。

朱元璋稱帝不久,在全國範圍內大量拉攏士大夫參加各級政權,據《明太祖實錄》卷179記載,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朱元璋選取應天各府、州、縣士大夫到南京做官,共1,460人。又據《明太祖實錄》卷252記載,洪武三十年(公元1399年),明政府調查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隸、應天十八府州,田地在七百畝以上的地主,共14,241戶,編成花名冊,準備分批召見錄用。於是,地主分子紛紛湧進明朝政府,掌握了各級政權。

建國不久,朱元璋與文臣武將圍繞權力問題產生了不少矛盾,而且官僚集團中文臣派李善長與武臣派徐達間的鬥爭也很尖銳。兩者都威脅著皇權。故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殺丞相胡惟庸,興胡黨大獄,至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止,十年間坐而連誅者達三萬餘人,如李善長、朱亮祖等二國公、二十列侯皆坐死。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又以謀反罪殺大將軍藍玉,並興藍黨大獄,被株連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及其家屬,同時被殺的共15,000人。朱元璋以大屠殺解除了皇權的危機。與此同時,朱元璋從洪武三年至洪武十八年(公元1370—1385年),先後分封諸子為王,分鎮各地,使皇權不陷於孤立。但是,朱元璋在大封王子的措施上,也提防藩王割據而威脅中央集權,所以雖然各王是“製祿歲萬石,府置相傅官屬,護衛甲士少者三千餘人,多者萬九千人”,但是“惟列爵而不臨民,分藩而不錫土”。可見明初的分封諸王是不同於周、漢的分封。此外,朱元璋加強了封建的偵察機構,在建國前曾建立了鎮撫司,建國後又設置了錦衣衛,作為皇帝的耳目爪牙,監視和鎮壓全國官吏以至人民。

朱元璋在加強專製主義封建國家的同時,也加強了社會文化教育方麵的統治。建國初年即在京師設立國子監,後來數次擴充,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又在全國設府、州、縣學及閭裏私塾。從此,一方麵壟斷了社會教育,另一方麵借以培養大批新官僚。朱元璋非常注意國子生新官僚的培養,《明史·選舉誌》說:“故其時布列中外者,太學生為盛”。學校成為培養明王朝新官僚的場所,明初也加強了科舉製度,籠絡各階層士大夫作為政權的支柱。

朱元璋起義不久就建立民兵萬戶府,實行軍屯政策。他曾說要效法漢武帝及曹操的屯田政策,強調“興國之本,在於強兵足食”,令將士屯田,“且耕且戰”。當時屯田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軍糧問題,保證農民戰爭的順利進行。朱元璋稱帝後,繼續利用軍隊實行衛所屯田。這時屯田的性質不同於以前,已變成對軍士進行剝削的工具。據《明史·食貨誌》載,明政府規定,邊地的軍隊“三分守城,七分屯種;內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種”。屯軍要向政府交納賦稅,稱為“屯田籽粒”。洪武年間規定軍屯“畝稅一鬥”。軍屯的稅糧是明政府的主要收入之一。除軍屯外,還有民屯。明初統治者多次組織人多地少的“狹鄉”農民到人少地多的“寬鄉”去屯種,還把蒙古族人民遷徙到各地去屯種。這些屯民除移民外,還有“召募”和“罪徒”。他們直接由明朝地方政府管理,軍屯則屬於衛所管理。

朱元璋從公元1368年建立明王朝,到公元1398年(洪武三十一年)七十一歲病死,在三十多年中,基本奠定了明朝一代的政治經濟製度。他所采取的一係列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順應了社會生產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