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金
遼金的政治概況
遼朝是以契丹貴族為主,並聯合了燕雲地區的漢族豪強地主以及奚和渤海的貴族而組成的封建國家。從遼太祖阿保機神冊元年(公元916年),建立世襲皇權的奴隸主專政國家,到天祚帝保大五年(公元1125年),為金所滅,遼朝在我國北部的統治曆時210年。
公元916年,阿保機接受了部下和諸國使者獻給他的尊號。同年阿保機宣布大赦,建元神冊,進一步按照中原規格正式建立朝廷。隨著稱帝建元的活動,阿保機經過了十幾年的對外征伐,已經初步奠定了汗國版圖的基礎,以後逐步拓展成半壁江山。
契丹是沿用部落形式建立國家的,所以各個部落雖然已經統一,但仍存在著或多或少的獨立性。彼此間盡管有草原上共同遵守的貫例和傳統,終究由於部落分立,彼此互有異同,各行其事,這顯然不符合建國的要求,故有必要製定共同法律,以鞏固國家的統一。此外,契丹由氏族部落發展到國家,各部原有的首領,也都是實行家族管理。一經建立共同的政府,就得重新排列班位,以定高低次序。從此,就有必要“正班爵”,以建立統治秩序。
阿保機在“定法律”、“正班爵”以後,接著規定了親民官吏要在每年正月、四月、七月、十月這四個月下到基層,“詢民利病”。公元926年,阿保機親征渤海國(唐在東北沿海的一個地方封國),攻陷了首府扶餘,改渤海國為東丹。封皇太子倍為人皇王,由他主持這片新得的地區。阿保機又緊縮了渤海原來的編製機構,隻設左、右丞相正副職共四人,並且安置了自己的弟弟任第一左丞相,任命渤海原來的丞相為右丞相;又交差著以渤海人為左次相,以契丹人為右次相。這種一麵利用,一麵監督的巧妙部署,表現了阿保機在政治上的統治才幹。
從公元926年到947年,是遼太宗耶律德光統治時代。這一階段,遼統治者主攻方向是南麵的中原地區。天顯十一年(公元936年),耶律德光扶植石敬瑭在中原地區建立後晉政權,冊立他為“兒皇帝”,並從石敬瑭手中取得幽薊雲朔等十六州,使遼直接統治地域增加了一大片封建經濟相當發展的地區。據《遼史·地理誌》記載,其領土“東至於海,西至金山(阿爾泰山)北至臚朐河(克魯倫河),南至白溝(河北雄縣北的白溝河),幅員萬裏”。
經曆了世宗阮和穆宗璟兩代統治階級內部激烈鬥爭,到景宗賢時,遼的統治才穩定下來。聖宗隆緒統和二十二年(公元1004年),與北宋訂立的澶淵之盟,對遼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澶淵之盟對北宋來說雖是屈辱性的,但也表明宋遼力量的相對平衡。從此以後,雙方處於對峙狀態。每年從北宋得到的“歲幣”,主要為皇帝和少數統治者所攫取,那些由契丹平民組成的軍隊,卻失去了一條通過掠奪戰爭而發財的途徑,這就孕育著使遼政權瓦解的因素。聖宗,興宗兩代(公元1031年—1055年),雖然號稱遼的“盛世”,但也是階級矛盾,民族矛盾逐步尖銳的時期。這些矛盾的不斷發展,終於導致天祚帝時遼朝統治的土崩瓦解。
契丹皇帝是最高統治者,也是最大奴隸主。皇帝不但通過州縣和部族的統治機構,用賦役的方式對各族勞動人民進行殘酷的榨取,他本人還擁有大量的奴隸,這就是“宮分戶”(也稱斡魯朵戶),特別是“宮分戶”中的蕃漢轉戶。“宮分戶”有三個來源:第一是契丹正戶。這是契丹族或其他部族的平民投附到皇家來從軍的,實際上是皇帝身邊的軍戶,名義上雖是奴隸,地位卻並不低;第二是著帳戶。這是犯了罪而罰做官奴、官婢的貴族,因為犯罪降低了身分,一般從事宮帳的奴役;第三是蕃漢轉戶,是軍事俘虜。包括少數投降的漢人,大部分在皇莊裏從事各種生產勞動。從阿保機開始,每個皇帝即位都要建立自己的“斡魯朵”(即宮)。兩個攝政最久的太後也有自己的斡魯朵。每個斡魯朵統轄著大量的人戶,由數量不等的契丹正戶,著帳戶和蕃漢轉戶組成。“宮分戶”(主要是蕃漢轉戶)的身分很低,經常被當作財產賜給功臣或賜給公主以作陪嫁,有時幹脆稱為奴隸、奴婢。
契丹貴族包括皇族、後族和其他高級官僚、將領。皇族包括所謂橫帳、三父房和二院。橫帳是阿保機的直係子孫,三父房是阿保機的父親和祖父的後代,二院是阿保機的曾祖和高祖的後代。後族姓蕭,阿保機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利用原始氏族製族外通婚的習慣,世世代代與蕭姓結為姻親,這就是《遼史·百官誌》所說的“任國舅以耦皇族”。遼代各帝的皇後,無一例外都姓蕭氏。皇族也大都娶蕭氏為妻。另一方麵,蕭氏也大都娶耶律氏為妻。遼的皇室、後族之間,經常是表親聯姻,甚至是甥舅結婚。遼的高級官僚、將領,大都是從皇族和後族中選任。
契丹奴隸主貴族有自己的頭下軍州。頭下軍州實際上就是小型的宮分戶。頭下軍州的官吏,除節度使由朝廷任命外,其餘的刺史以下等官,都由契丹貴族委派自己的家奴擔任。頭下戶主要是漢人和渤海人。頭下戶對本主的關係,就象宮分戶對皇帝的關係一樣,其身分是奴隸,居住在頭下州城裏。他們主要來源於戰場的俘虜、從嫁的奴婢和賞賜的宮戶。契丹奴隸主貴族擁有的頭下戶——奴隸的數量是很多的。他們殘酷地剝削奴隸,過著驕奢淫佚的生活。
漢族地主階級是遼朝統治階級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早在阿保機時代,就重用一些從中原地區投奔來的或俘虜來的漢族地主分子(如韓知古)為他們出謀獻策,管理漢人俘虜,統領漢軍,建立城郭,製訂製度。韓、劉、馬、趙四家,在遼代世為高官,直到金、元時代,還號稱“燕四大族”。特別是韓知古的後裔,世代和契丹皇族、後族聯姻。知古的孫子德讓,很得承天皇太後(景宗後)的寵任,賜姓耶律,改名隆運,在聖宗統和年間,兼任北、南樞密使的最高職務。
對於其他族的上層分子,契丹皇帝也采取籠絡的政策。例如,阿保機對於率眾投降的奚族首領,一方麵讓他和他的子孫保留“奚王”的稱號,“撫其帳部,擬於國族”;另一方麵又“崇乙室以抗奚王”,即提高契丹族乙室部首領的地位,以牽製奚王的職權。
兵役是契丹平民最沉重的負擔。契丹各部一般分為兩部分:“留後戶”和丁壯。“留後戶”由司徒率領,在本部的牧地放牧;丁壯輪流服役,由節度使(大的部稱為大王)率領,在契丹皇帝指定的邊境地區戍守。例如品部的戍守地區在西北邊境,湼刺部的戍守地區在西南邊境的黑山之北,專門對付西夏。契丹平民赴邊戍守途中,要自備糧草;服役期間,家中生產重擔就落在婦女和老弱身上。戰爭發生,各部丁壯都要整裝待命,聽候調發。
遼朝境內的漢族勞動人民,因居住在塞外或幽雲地區不同,情況有很大的差別。由中原地區流亡或被契丹奴隸主貴族俘虜,遷徙到塞外的漢人,以及他們的後代,絕大部分屬於宮分或頭下,他們的身分是奴隸。另一部分仍然留在幽雲地區,由於人民的堅強反抗,粉碎了契丹貴族推行奴隸製的企圖,這一地區的封建生產關係維持了下來,他們保持了自耕農或佃農的身分。
其他各族人民,大致可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渤海人,他們的情況大致與漢人相似,留在渤海地區的仍然保留原來的生產關係;被遷徙到契丹地區的同樣成為宮分戶和頭下戶。第二種是奚人。奚同契丹關係最密切,並且最先被征服。契丹皇帝對奚族人民分兩種情況處理:(一)對那些隨奚王降附的,不但保留了原來的部落編製,並且“擬以國族”,即基本上與契丹平民同樣看待;(二)對那些因抵抗而被俘虜的,有的作為部落奴隸,也有的作為宮分戶;第三,其他各族人民,基本上保留了原來的部落編製,成為契丹皇帝的部落奴隸。由朝廷派遣契丹貴族或委派原來的部落首領進行統治。對那些接近契丹的,則控製較嚴;對那些遠離契丹的,則保持貢奉關係。遼的統治者對他們內部的關係影響較小,還保留著較多的原始氏族製度的成分。
女真族是我國東北地區曆史悠久的少數民族。十世紀初(五代)後唐時,女真人大多附屬於契丹,其中居住西南部編入契丹戶籍的稱“熟女真”,居住在東北部不編入戶籍的稱“生女真”。生女真人數最多,包括幾十個部落,小者千戶,大者數千戶,散居山穀間。其中以完顏部為較大,由十二個民族組成。完顏部的始祖叫函普,本是高麗人,入贅於完顏部,被推為酋長。十世紀末年以前,完顏部還過著“遷徙不常”的漁獵和遊牧生活;十一世紀初,才定居在按出虎水(阿什河)的旁邊。《三朝北盟會編》卷18引苗耀《神麓記》說,這時女真人逐漸學會“刳(ku音枯)木為器,製造舟車,種植五穀”,並且學會“燒炭煉鐵”,修弓矢,備器械,人力既眾,兵甲也強。由於女真人民的辛勤勞動和鐵器的使用,女真族的生產早已有了剩餘,階級分化已很明顯,富有的貴族和家族已占有了奴隸。為了鎮壓奴隸的反抗和抵禦遼朝的欺淩,便需要組織國家。
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完顏阿骨打擔任了女真部落聯盟酋長(“都勃極烈”),他畢生從事於反抗遼朝奴役的鬥爭,並取得了徹底的勝利。他對女真族曆史的發展起過很大的作用。
公元1115年元旦,阿骨打稱皇帝,國號“大金”,年號“收國”。定都按出虎水旁的會寧府(今黑龍江省阿城縣南麵),阿骨打就是金太祖。
從阿骨打起兵反遼,到金熙宗同南宋簽訂紹興和議。經過連續二十六年的用兵,金統治者控製了北抵外興安嶺,東達黑龍江下遊及烏蘇裏江以東的海濱,南及淮河,西接西夏這樣幅員廣闊的地區。據《大金國誌·太宗紀六》載,天會十一年,(公元1133年),金太宗為了加強對兩河(河東、河北)的控製,把女真人以猛安謀克為單位,大規模遷到華北地區,“散居漢地”。紹興和議後,金熙宗更大規模地在黃河以南地區設屯田軍。除女真人外,不少契丹人、奚人也被遷到中原與漢族百姓雜居。
阿骨打起兵反遼以前,猛安謀克是女真族部落進行戰爭時的軍事編製。《金史·兵誌》雲:“始命以三百戶為謀克,謀克十為猛安。繼而諸部來降,率用猛安謀克之名以授其首領而部伍其人”。猛安謀克不僅成了女真族社會基層組織,也成了一部分較早歸附金朝的奚人、契丹人的社會基層組織。凡猛安謀克戶,平時從事“畋漁射獵”等生產活動,戰時則自帶武器甲胄,以猛安謀克為單位編成軍隊,應征出戰。因此,猛安謀克是一種亦兵亦農的社會基層組織。據《三朝北盟會編》卷244引張棣《金虜圖經·屯田》說,金統治者把這些猛安謀克遷到華北和中原地區後,“計其戶口,給賜官田,使自播種,以充口食”,稱為屯田軍。屯田軍“所居止處,皆不在州縣,築寨處村落間”,在這些寨內設立千戶和謀克的官府。這些屯田軍寨的官府,同統治漢人的州縣官府平行,互不統屬。屯田軍戶一麵種地自給,一麵巡捕私鹽,並隨時準備鎮壓附近人民的反抗。金統治者通過這種屯田軍的設置,既在漢族聚居的廣大地區建立一個同州縣官府相配合的軍事鎮壓網,又把許多契丹人、奚人調離原來聚居的地方,分散在漢族聚居的地區。這不僅削弱了契丹人和奚人的反抗力量,還利用各族人民間的矛盾,把這些力量變成對付漢族人民的力量。
為了鞏固對迅速擴大的占領區的統治,金統治者十分注意擴大自己的統治基礎。在滅遼攻宋的過程中,金統治者任命許多前來投靠的契丹、奚等族的上層分子擔任要職,授以方麵之權,對那些主動投靠的漢族地主官僚,他們也給予重用。金太宗為了籠絡更多的原來遼、宋官僚地主,規定所有在遼、宋有官職的人,都改授同級金朝官職。為吸收更多漢人為金朝政權效力,金太宗還在河東、河北開貢舉取士。熙宗以後,大力推行科舉製度,並作出了女真人“及諸色人量才通用”的規定,這種規定雖然不能切實執行,但對籠絡各族上層人物,尤其是對籠絡漢族士大夫,無疑是有一定作用的。據《金史·文藝傳》記載,金中期以後,各族上層人物尤其是漢族士人,有不少通過科舉的途徑,達到“宰輔”的高位。
金王朝剛建立時,女真族內部還保留著某些氏族社會軍事民主製度的殘餘。據《金史·禮誌九》載,阿骨打在“諸路官民耆老畢會,議創新議”之後,才正式稱帝,說明這時由貴族會議討論重要事項的製度依然存在。《三朝北盟會編》卷166引《金虜節要》說,在女真族內部,“雖有君臣之稱,而無尊卑之別”,可見這時統治集團內部矛盾還不突出。在對遼、宋戰爭的過程中,那些手握軍權的貴族,掠奪了大量財富和奴婢,勢力不斷擴大。當時指揮對宋用兵的左、右副元帥,分別建樞密院於雲中和燕京,稱為西朝廷、東朝廷。這些軍事貴族不但擅自決定對宋的和戰,擅自簽發軍隊,還直接向州、縣委派官吏、征收賦稅,同金朝中央委派的官吏互相爭權,“乞取財物”。有的軍事貴族甚至公開發布同金朝中央政府相違背的政令。在女真統治集團內部,展開了激烈的爭權奪利鬥爭。
女真貴族內部的那一套軍事民主製度,顯然同政權結構的變化及統治集團內部矛盾加劇不相適應。因此,從金太宗時起,就有一些女真貴族“勸太宗改革女直(真)舊製,用漢官製度”。金太宗遂於天會四年(公元1126年)“定官製,立尚書以下諸司府寺”,著手建立中央集權的政治機構。一些漢族官僚地主也把中央集權專製政治的一整套製度向金統治者兜售。到金熙宗時,金王朝廢除了原有的貴族會議製度,建立起一套中央集權的統治機構。金熙宗通過改革官製,把軍權和行政權分開,然後授予粘罕等勢力最大的軍事貴族以最高行政職務,剝奪了他們的軍權。據《大金國誌·熙宗紀》記載,熙宗下令“諸州郡不得從元帥府擅便簽軍,俟見裏麵走馬使臣驗認禦書牌劄,方許簽發”。把軍權收歸中央,削弱了舊貴族的勢力。
海陵王完顏亮發動宮廷政變殺掉金熙宗,他登上皇帝寶座後,又鏟除一批勢力強大的奴隸主舊貴族,下令取消世襲萬戶的官爵,“無功授猛(安謀)克者皆罷之”,剝奪了大批舊貴族的權力。為了進一步把軍權集中到皇帝手中,海陵王把元帥府改為樞密院,另設三個統軍司,分統原來由元帥府統率的軍隊,並規定“樞密院雖主兵,而節製在尚書省”。海陵王在熙宗改革官製的基礎上,確立所謂“正隆官製”,使“職有定位,員有常數”,並進一步加強禦史台的監察職能,要求禦史劾舉百官,“無憚權貴”,禦史台官員不得與其他官員發生聯係,在外官員互相拜訪也有嚴格限製。為了進一步加強對中原地區的控製,加強同漢族地主的勾結,並從根本上改變由軍事貴族在中原代行中央職權的局麵,海陵王又下令毀掉舊都上京會寧府的宮室,把都城遷到燕京,改稱燕京為中都。
從金太宗改製到海陵王遷都,表明金王朝在逐步轉變為封建政權的同時,也逐步完成了向封建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轉化。
女真族奴隸製的解體和女真貴族的封建化,推動了金朝封建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製度的進一步鞏固和發展。金世宗完顏雍下令“參校唐宋故典沿革,開詳定所以議禮,設詳校所以審樂”。他還把科舉製度推行到女真族中,創設女真進士科。金章宗時,科舉製度又有發展,特設“製舉宏詞科”“以待非常之士”,進一步促使官僚機構漢族化。
遼代官製
《遼史·百官誌一》對遼代官製有這樣一段敘述:
契丹舊俗:事簡職專,官製樸實,不以名亂之,其興也勃焉。太祖神冊六年(公元921年),詔正班爵。至於太宗,兼製中國,官分南、北,以國製治契丹,以漢製待漢人。根據這段記載,我們可以看出遼代初年的官製與太宗以後的官製是不同的。因此,對遼代的官製必須分兩個階段介紹。
在耶律阿保機即帝位的初期,“官製樸實”,契丹的中央官僚機構是:在皇帝之下,大體上分為朝官,宮衛與腹心部,族帳。地方機構有部落以及州、縣、城的基層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