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思想的傳播及其實踐(1 / 3)

合作思想的傳播及其實踐

舊中國的合作社

一、北洋政府統治時期的合作社

中國是一個缺乏合作社傳統的國家,合作思想是由西方傳入中國的。早在十九世紀二十年代,英國空想社會主義者羅伯特·歐文就提出了合作社思想。他設想以勞動公社作為社會的基層單位,在生產資料公有製的基礎上,組織社員聯合勞動,聯合消費,共同占有財產。與歐文同時期的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夏爾·傅立葉,也試圖按照自願原則組織城鄉結合、工農結合的合作社。但是歐文等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並不認識資本主義的本質和社會的基本矛盾,幻想通過合作製,通過階級利益的調和與合法鬥爭,來改造資本主義社會。他們這種良好願望和初步實踐不能不以失敗而告終。恩格斯在晚年提出了采用合作社的形式,組織農民和手工業者來實現社會變革的思想。列寧通過總結俄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實踐,創造了科學社會主義的合作製理論。

合作思想由西方傳入中國遠在清末,合作運動在中國興起則始於五四運動。腐敗透頂的清廷專製政權雖然被辛亥革命所推翻,但封建主義的社會基礎並沒有被摧毀,廣大中國人民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的雙重壓迫下,依舊過著貧窮困苦的生活。許多仁人誌士探索著救國救民之道,積極傳播馬克思主義思想。五四時期興起了多種新的思潮,合作主義思想就是其中的一種。當時一些熱心宣傳合作製理論和關心社會公益的人士,為衝破中國的黑暗統治,實行社會經濟改革,開展了合作製理論的傳播及合作社的創建活動。他們中間的代表人物是合作主義者、早期的合作理論家、宣傳家,被譽為“中國合作導師”的薛仙舟。

為了開展合作經濟的研究和宣傳活動,從一九二○年到一九二四年,先後有上海平民學社、上海合作同誌社、湖南合作期成社、上海職工俱樂部、成都普益協社、無錫合作研究社和中國合作運動協會等社團成立。

當合作思想開始在中國傳播的時候,以信用合作、消費合作和生產合作(包括農業生產和手工業生產)為主要內容的合作社,也在中國開始建立起來了。其中最早建立和發展,並且以後在國民黨政府統治時期一直處於首要地位的是信用合作社。

在信用合作方麵,一九一九年十月由薛仙舟發起創辦,主要由教員和學生集股的上海國民合作儲蓄銀行,是中國最早成立並具有一定規模的合作組織。這家銀行以提倡合作主義,開展儲蓄和信貸業務,資助小本經營為宗旨。

一九二○年,中國北方冀、魯、陝、晉、豫五省大旱,受災農民達兩千萬人,農村經濟破產。在大規模的勸募賑災活動結束後,為協助農民發展生產,根據防災勝於救災的宗旨,在以總幹事章元善為首的中國華洋義賑救災總會(以下簡稱華洋義賑會)以及合作理論家和實踐家於樹德(永滋)的倡導下,從組織信用合作社入手,逐步提倡其它合作社,並且以河北省作為試驗區。一九二三年六月,河北省香河縣第一信用合作社成立,這是中國最早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由於華洋義賑會的推動,一九三一年江淮流域發生水災後,農村信用合作社逐漸由北方農村擴展至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和陝西各省,為合作社在舊中國的建立打下了基礎。

在消費合作方麵,由北京大學教職員和學生發起,於一九一八年七月成立的北京大學消費公社,是中國第一個消費合作社。

一九二二年七月,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建立的安源路礦工人消費合作社,一年後社員就發展到1.3萬人,資金2萬元,是初期合作運動中最具規模的合作社。

在生產合作方麵,成立於一九二○年十二月的湖南大同合作社,是中國最早的工農業生產相結合的合作社。這個社以工讀互助的精神,謀求生產與消費的利益為宗旨。社員分生產的和消費的兩種,股金每人10元,後改為30元。社址在距長沙市3裏的農村,固定資產有房屋一棟、耕地少許,以及毛巾機、織襪機、縫紉機數部。在六個月中,有社員17人參加,交納股金400餘元;產品有毛巾5打、襪子15打、布匹20丈、信紙8000張和學生製服等。他們種植的蔬菜足夠每日食用,還養了36隻雞,代派上海《民國日報》15份。社員除每日勞動七小時外,以二小時讀書,逢星期三、六在世界語學會聽講,逢星期一在合作期成社學習。正當他們籌備開展農村教育時,被反動當局以提倡無政府主義的罪名予以查封。

長沙筆業工人合作社成立於一九二二年十二月,是中國第一個手工業生產合作社。這個社以通力合作,謀共同生活,提高同業工友之幸福為宗旨,股金每股20元,不能交納的可在每月工資內扣除三分之一作股金,於社員死亡後才能退出。這個合作社是由一些為改善生產條件,與雇主決裂而退職的製筆工人組成的。以後被雇主串通地方檢察廳,以工人結社觸犯刑律為由,提起公訴,結果判處合作社主任和職員以徒刑,並勒令該社解散。

根據國民黨政府社會部合作事業管理局《合作事業統計資料》記載,到一九二六年底全國共有各種合作社337個。

中國初期的合作運動是依靠個人和一些社會團體的積極推動而發展起來的。正當合作運動開始在各地蓬勃開展之際,由於當時的統治階級及其政府認為它是危及社會治安的組織,一九二七年前後各地許多合作組織相繼遭受封閉。

二、國民黨政府奠都南京後至抗日戰爭前的合作社

一九二七年四月國民黨政府奠都南京後,開始插手合作運動。早在一九二○年,孫中山在他發表的《地方自治開始實行法》中即指出,地方自治團體應辦各種合作業務,如農業合作、工業合作、交易合作、銀行合作、保險合作等。一九二四年八月,孫中山又在《民生主義》的演講中提出,合作社是實現“分配之社會化”,免除商人中間剝削的一種“極有效力的組織”。薛仙舟於一九二七年六月向國民黨當局提出了一項以全國合作社的組織方案、合作訓練院組織大綱及全國合作銀行組織大綱為內容的《全國合作化方案》。在這一方案中,他把合作化作為配合執行孫中山倡導的民生主義的一項經濟政策提出來。國民黨對薛仙舟倍加推崇。

一九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國民黨中執委常委會決定,將合作運動列為“訓政時期”的所謂“七項運動”(識字、造林、道路、保甲、衛生、提倡國貨、合作)之一。浙江、湖北、山東、上海、南京等省、市先後製定了有關合作社的單行法規,設立主管機構,訓練專門人才,積極推行。從此,合作社成為國民黨及其政府推行的控製人民經濟命脈的一種政策工具。

一九三○年底,蔣介石部署大軍開始了對紅軍和中央革命根據地的進攻。國民黨軍在發動“圍剿”的同時,妄圖通過推行合作社來消滅革命根據地農民的土地革命鬥爭意識,並作為“複興農村經濟”的一種強有力手段。為此,國民黨豫鄂皖3省“剿匪”總司令部於一九三二年十月製定和頒發了所謂《剿匪區內各省農村合作暫行條例》。為“扶助”合作事業的發展,一九三四年在江西設立農村合作委員會,在該省各縣農村建立合作社,並在豫鄂皖贛4省農民銀行的基礎上成立了中國農民銀行。國民黨統治集團通過這家銀行操縱了農村經濟,操縱了農村合作事業。與此同時,在北方各省改良主義的平民教育運動,山東的鄉村建設運動,以及南方各省的民眾教育運動,也以創辦合作社作為鄉村建設的一項措施,積極予以推行。

國民黨政府於一九三四年公布《合作社法》,第二年“實業部”又公布了《合作社法實施細則》。全國有了統一的合作社法規,開始對全國各地華洋義賑會和其它公私機構發動組織的各種合作社進行登記,納入官方的全國統一係統。到一九三六年底,合作組織已遍及全國26個省、市。根據國民黨政府社會部合作事業管理局《合作事業統計資料》記載,一九三六年底全國各種合作社發展到37318個,社員164.36萬人;信用合作業務一直處於領先地位,一九三六年占全部合作社業務的55.2%。

這一階段,國民黨統治區的合作運動已由初期的在城市試辦,擴展至農村,農村成為合作社的主要陣地。合作社已由初期的少數熱心人士倡導,變為國民黨及其政府的政策,有計劃地大規模推行,用來加強對農村經濟的控製,為其反共、“剿共”的政治目的服務。

這一階段,各地農村合作社的大多數被地主豪紳所把持,合作社趨於有名無實。貧苦農民取得社員資格要受到種種限製。各地信用合作社社員一般都實行連環保,江蘇等地農民銀行發放貸款還把鄉長、村長的保證作為必要條件。“中國銀行”指導下在河北省辦起來的運銷合作社限定有20畝棉田的人才得入一股,40畝的入兩股,無異於將廣大貧苦農民拒之於合作社門外。銀行資本對信用合作社社員的貸款往往被地主富農所占有,他們再以更高的利息借給農民。同時,農村合作社還是帝國主義者與封建、買辦階級相勾結,掠奪中國農村經濟的有力工具。河北、山東是全國合作社發展較多的省份,兩省的合作社又大部分集中在產棉區和產煙區。河北產棉區的棉花幾乎全由日本帝國主義者所收買;山東產煙區的煙草市場被在華的英美煙草公司所獨占。

三、抗日戰爭開始後至新中國建立前的合作社

一九三七年抗日戰爭初期,信用合作社繼續有所發展。一九四三年以後,國民黨政府在“抗戰建國”的口號下,為適應抗戰需要,合作事業的發展從提倡信用合作轉向生產、消費、運銷等合作社。

一九三九年國民黨政府行政院推行新縣製,一九四○年八月頒布《縣各級合作社組織大綱》。《大綱》第一條明文規定,“縣各級合作社為發展國民經濟的基本機構”,使合作社的建立和發展同推行新縣製相配合。從此,合作事業的發展轉向按行政區劃,以鄉(鎮)、保建立綜合性的業務兼營的合作社為主體。對這種綜合性的合作社強製推行,限期完成,務須達到每縣一聯合社,每鄉(鎮)、保各一合作社、每戶一社員的目標,以建立起普遍組織、全民入社的“經濟保甲”體製。“各級合作社不得自動解散,社員或合作社加入於合作社或上級聯合社後,一律不準自由退社”。

過去建立的各種專業性的合作社,除適應經濟上特殊需要的生產、運銷、消費等專營合作社適當保留外,其它信用、供給等合作社一律改組或解散,納入鄉(鎮)、保合作社內兼營。專營合作社的設立不受行政區域限製,但在同一區域內,非經主管機關批準,不得設立兩個同一業務內容的合作社。從此,合作社進一步為地主豪紳所把持。由於國民黨政權的強製推行,一九四○年以後,合作社社數迅猛增長。根據國民黨政府社會部《合作事業統計資料》記載,一九四二年底國民黨統治區的合作社社數增為160393個,社員數增為1014.16萬人,分別為一九三六年的4.3倍和6.17倍。

抗戰勝利後,國民黨政府繼續將合作事業當作一項政策來推行。國民黨政府除派員分赴全國各地搶先接收敵偽所辦的合作事業,掠為己有外,為了配合它在軍事上對解放區的進攻和占領,“安定民生,恢複生產”,在國民黨政府的所謂《綏靖區施政綱領》中規定,“綏靖區”應“普遍推行合作事業,發展農村經濟”。蔣介石在他的“主席手令”中進一步指示,將合作列為所謂“綏靖區三大要政之一”。為執行此項任務,國民黨政府社會部於一九四六年十一月擬定了《綏靖區合作事業實施辦法》,並組成“綏靖區合作工作輔導團”,派赴蘇北、皖北、山東、河北等地,加強對合作事業的“指導”。

曆經四年的籌備,一九四六年十一月以陳果夫為董事長的中央合作金庫正式宣告成立,按省、市、縣設立分支機構,擁有由“國庫”撥給的專用資金100億元,以“綏靖區”為工作重點,經營對城鄉合作社的貸款業務,從資金上進一步加強對國民黨統治區合作社的控製。

根據國民黨政府社會部《合作事業統計資料》記載,一九四八年四月合作社社數繼增為162414個,社員數增長為2295.2萬人,比一九四二年增加了一倍多。這在當時解放區日益擴大,國民黨統治搖搖欲墜的形勢下,以上數字顯然是被誇大了的。

從國民黨政府官方的《合作事業統計資料》中“各類合作業務比率”分析,抗戰後發展一直處於領先地位的信用合作業務,一九四三年起開始下降,到一九四八年四月降為僅占全部合作社業務的30.3%,其次是農業生產業務占22.3%,工業(手工業)生產業務占4.8%。如按一九四八年四月共有合作社162414個推算,當時約有鄉(鎮)、保合作社兼營和專營工業(手工業)生產業務的合作社7000餘個。

抗日戰爭時期的工業合作

當國民黨官辦的合作社在中國長江南北開始發展之際,抗戰初期一場民間的、群眾性的工業合作運動在中國興起。領導這一運動的是中國工業合作協會(以下簡稱工合)。

一、工合的創建經過

一九三七年抗日戰爭爆發後,十一月十一日上海淪陷,中國最大的工業基地遭到嚴重破壞。在此以前,上海各界愛國人士和支持中國抗戰的外國友人,對如何促進後方工業生產以支援抗戰的問題曾不斷地交換意見。當時擔任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工業科工廠督察長的新西蘭友人路易·艾黎,也同美國友人埃德加·斯諾夫婦多次談論起這一問題。艾黎向斯諾夫婦提出了利用中國後方人力物力組織工業合作社從事生產,來支援抗戰的設想:在斯諾夫婦的鼓勵和支持下,起草了一份工作計劃,經共同修改後,印成了小冊子。一九三八年五月,斯諾把這本小冊子散發給上海各界人士閱讀,得到廣泛支持。以後,這本小冊子被送給堅持反對日本侵略的英國駐華大使阿奇博爾德·克拉克·卡爾爵士,由他帶到當時國民黨的臨時首都武漢,取得了宋美齡和蔣介石的澳大利亞籍顧問端納的讚同。同時,經過斯諾和艾黎等外國朋友和一些愛國人士的多方奔走活動,在當時武漢地區濃厚的抗戰氣氛影響下,國民黨政府行政院院長孔祥熙才勉強同意成立工合。由他出任理事長(後由杭立武代理),任命艾黎為技術顧問,並答應由國民黨政府撥給500萬元,作為發展工業合作社的基金。這樣,同年八月五日,工合總會便名義上在武漢成立了,但隻是掛了一塊牌子,由艾黎等幾人負責籌備工作。不久,武漢失守。同年十二月,艾黎到重慶後才正式組建總會機構。一個20餘人的理事會正式組成,並推舉宋美齡為名譽理事長。

二、工合產主發展的曆史背景和原因

首先,工合是適應抗日戰爭特定曆史時期的需要產生的。抗日戰爭爆發後,民族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形成,團結抗戰,打敗日本侵略者,成為人心所向,大勢所趨的不可逆轉的潮流。那時,中國沿海地帶大片國土淪喪,全國80%的工業設備遭受破壞,大批工人失業,工業品大量減產。由於交通阻滯,內地需要的商品輸入困難,生活日用品來源匱乏,各地迫切希望利用當地資源,就地取材,發展手工業、工業生產,以便供應軍需民用。同時,由於戰區的日益擴大,大批難民和技術工人背井離鄉,流離失所,向後方轉移。如何利用這大批的難民和技術工人的人力和技術,從事手工業、工業生產,既解決他們的生活問題,又解決大後方對工業品的需要,使生產和救濟結合起來,便成為當時麵臨的兩個嚴重問題。而把這些閑散人員用合作社的形式組織起來,正是解決這個問題的理想途徑。因此,為支援抗日戰爭,開展工業合作運動,得到國內各界愛國人士和外國友人的廣泛支持和熱烈歡迎。

其次,工合的發展得到國際友人、海外華僑的有力支援和巨大幫助。工合是在中外人士的倡議下創建的,在它的發展過程中,得到了世界各國人民和愛國華僑的有效援助,這也從一個側麵具體地反映了世界人民反法西斯統一戰線對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的支持。

為促進工業合作運動的發展,取得國際上對工合的援助,在宋慶齡的倡議下,一個由她任名譽主席,香港英國主教何明華任主席,陳翰笙為秘書,委員包括斯諾、艾黎、普律德、宋子文和港澳地區愛國人士共20餘人的工合國際委員會,於一九三九年一月在香港成立。在這以後,馬尼拉、紐約、倫敦等地也相繼成立了由國際知名人士和華僑代表組成的工合促進委員會。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工合國際委員會遷至成都,抗戰勝利後遷至上海。

工合國際委員會成立後,在香港和英、美、東南亞各地出版刊物,印刷資料,廣泛地宣傳了中國的抗日戰爭,特別是中國解放區的情況,宣傳了工合在抗戰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太平洋戰爭爆發前,工合的經費幾乎有50%仰賴國際上的捐助。截至一九四六年,工合通過國際委員會,從美、英、菲律賓、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香港和澳門的促進委員會得到的經濟支援,估計約500萬美元。工合總會撥給解放區事務所的貸款基金是很少的,國民黨政府管轄下的銀行對解放區的合作社又不予貸款,工合在解放區組織的合作社資金來源主要依靠國外捐款。工合國際委員會曾多次以籌募到的機器設備、藥品和捐款,不經工合總會直接撥給解放區,支持解放區的工業合作社。

艾黎、斯諾等許多國際友人為中國工業合作社的發展作出了卓越貢獻。他們為籌建工合,同中國工作人員一道辛勤勞動,指導合作社的組建和生產工作,遠涉重洋,為工合的發展宣傳呼號。斯諾曾親赴菲律賓組織了馬尼拉工合促進委員會。普律德曾受艾黎的委托前往香港,協助宋慶齡進行了工合國際委員會的籌建工作;其後又同斯諾一起組織了紐約的工合促進委員會。路易·艾黎的名字更是同中國工業合作運動緊緊地聯結在一起的。工合的成長浸透了艾黎大量的心血。他的足跡遍及陝甘、晉豫、川康、滇黔、湘桂、閩粵贛、浙皖等地,與中國工作人員同甘共苦,日夜操勞,並肩戰鬥。從抗戰開始,他把十幾個冬春奉獻給中國的工業合作事業。英國牛津大學學生喬治·何克為中國的進步事業,在工合的平凡崗位上,獻出了年輕的生命。

一些愛國華僑,其中不少是工程技術人員,放棄高薪優遇,從美、英和東南亞等地不遠千萬裏回到中國,參加抗戰,參加工業合作運動,也為工合的發展作出了可貴的貢獻。

第三,工合從開始籌建就得到中共中央長江局負責人周恩來、博古等的熱情支持。一九三八年五、六月,斯諾和艾黎先後從上海來到漢口,曾多次與周恩來商討工合的性質、機構設置和人事安排等問題。周恩來認為,為了使工合在抗戰中發揮積極作用,既要同國民黨政權的領導配合好,爭取主要抗日派人士的支持,又要保持自己作為社會團體的群眾性;工合的領導人員最好吸收一些在群眾中有威望的愛國民主人士參加,並且盡可能地爭取國際上的援助,等等。博古還曾多次幫助艾黎研究製定工作計劃和有關規定。一九三九年至一九四一年為建立工合延安和榆林事務所,艾黎曾兩次去延安,受到毛澤東的親切接見。毛澤東鼓勵艾黎克服一切困難把工合這項事業堅持搞下去。一九四○年初,毛澤東曾從延安派了劉鼎等人到陝西寶雞和雙石鋪,協助艾黎工作。當時有不少共產黨員在國民黨統治區各地工合的領導機關工作;在一些地方的工合領導機關和少數基層社中,建立了共產黨的地下組織。

第四,工合的發展是同廣大幹部和社員的艱苦勞動,並與國民黨頑固派進行堅決的鬥爭分不開的。當時工合的領導權基本上掌握在共產黨領導的左派手中。參加工合總會和各地工合領導機構的負責幹部和工作人員,不少是進步的愛國人士、青年學生。他們唯一的共同心願,就是把後方的廣大人力物力動員和組織起來,發展生產,支持長期抗戰。他們和廣大社員群眾生活在一起,戰鬥在一起,在抗戰後方呈現出一股生機勃勃的氣象。隨著一九三九年以後反共高潮的掀起,各地許多工合組織和工作人員不斷遭到國民黨右派殘酷的政治迫害,不少人以莫須有的罪名被逮捕、關押。

從一九三九年到一九四五年,西北區工合辦事處和各地事務所,因共產黨嫌疑被逮捕、關押的約有30餘人,有的長期被監禁,受到折磨和汙辱,甚至慘遭活埋。西北區工合辦事處因被國民黨特務分子懷疑設有電台,於一九四三年秋遭到他們的搜查。一九四一年皖南事變後,工合浙皖區辦事處、東南區辦事處和所屬贛南、遂川、永安、連城等事務所的一批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被國民黨逮捕。皖南事變後,國民黨軍隊包圍了工合涇太事務所,事務所和基層合作社的大部分工作人員和社員被捕,有的被殺害,有的被關進上饒集中營,有的至今下落不明。

國民黨特務分子對國際友人艾黎也不放過,曾對他百般誣陷。國民黨政府行政院於一九四二年九月解除了他的工合總會技術顧問的職務,隻是由於宋慶齡的支持,他才以工合國際委員會秘書的身份被留下來,繼續工作。

三、工合各地領導機構的建立和組織發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