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競爭與性別比例政策(1 / 1)

公平競爭與性別比例政策

1995年底,我國政府頒布了第一部《中國婦女發展綱要》,提出了婦女參政的明確目標,同時各級組織部門相應出台了一些特殊的傾斜政策,比如100%的縣(市、區)和50%以上的鄉鎮黨政班子中至少要有一位女性領導的目標。2003年8月9日,北京市第十一次婦女代表大會提出一個奮鬥目標,在今後5年,北京各級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中的女性比例要分別達到28%以上;提高領導班子中女幹部的比例,局級達到20%以上,黨政機關處級達到25%以上。

但是這一性別比例政策在社會轉型政治體製改革中受到了挑戰。首先,我國婦女參政現狀不容樂觀。據中組部統計,黨的“十六大”代表中,有女代表382名,僅占18%,全國政協女委員373名,占16.7%。目前,中國共有7位女性擔任黨和國家領導職務,國務院29個部門中有正、副女部長14人,在10位國務委員中,有兩位女性,占20%。在國家核心領導層的女性更是鳳毛麟角。去年的十屆人大,吳儀成為了1982年以來我們國家第一位女性副總理。目前,我國省、地、縣三級黨政班子中擔任領導職務的女幹部達5056人。據華商報2002年報道,全國有16位女省委副書記、30多位女省委常委,668個城市中,正職女市長比例僅為1%。在國際社會的排名方麵婦女參政也由1994年的第12位下降為2002年的第29位,並且在今後5年內排名可能還會繼續下降。

其次,許多地方讓為數極少的婦女參加領導班子,僅僅是為了性別的點綴,並沒有認識到女性參政是事業發展的需要。現任女領導幹部存在“五多五少”的現象,即年紀大的多,年紀輕的少;副職多,正職少;虛職多,實職少;群團部門多,黨政主幹線和經濟主戰場少;機關黨委書記和紀檢組長多,正副職領導幹部少。再如,在換屆選舉中,有些地方為了兼顧女代表的比例,竟讓女代表做陪襯,既讓她代表女幹部,又讓她代表女知識分子,還讓她代表女科技人員,甚至讓她代表民主黨派。一個人代表多重角色,女代表比例怎能提高?更有部分單位和部門在班子配備時隻注意配置女幹部的最低指標而不重視最高指標,把“至少有一名女幹部”認為是“隻要一名女幹部”就完成任務了,符合條件的女性再多也不予考慮。

在女性參政比例如此低的情況下,廢除性別比例的呼聲卻越來越高。有人認為,性別比例政策常常保護了沒有參政能力的女性走上領導崗位,應公平競爭,能者上,庸者下。還有人認為,性別比例政策違背了公平競爭的原則,應該取消。其實,在當前要不要性別比例政策的爭論中,往往有一種假設,即男女是機會平等的,沒有社會性別差別的。

事實上,對吉林和河北一些地方的村民選舉的調查證明,在人們的觀念中普遍存在著職務性別化的傾向。比如,多數人會認為村委一把手、治安、會計適合男性幹,婦女隻適合分管婦女工作。職務性別化使女性在政治權力結構中被邊緣化了,參政的機會和職位大大縮小。男女參政議政的機會理論上是相等的,而實際上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差別。在這種情況下規定性別比例政策,可以說是對性別偏見的一種矯正,是使女性過少的參政機會有所擴大。它不但不危害公正原則,而是對公正原則的維護。它不是對弱女性的照顧,而是對優秀女性發展提供必要的機會。

有關專家表示:女性參政比例政策不能撤消,因為曆史已經造成不公平,適當的照顧其實反而公平,完全強調公平競爭實際是不公平的。女性參政比例的法律規定是必要的。上海市婦聯副主席張靜認為:性別比例政策與我們現在的競爭不是絕對對立的,它是基於我們現在的國情考慮的,這個國情不僅僅是我們現實的經濟國情,還有我們人文的國情。在此基礎上,堅持一定的比例是對現實現狀的認可,是實事求是的表現。

國際上,政黨提名采取性別比例原則似乎逐漸成為世界的趨勢。自1970年開始,許多北歐國家的主要的政黨先後采行了政黨性別比例名額,有效提升了婦女參政人數。因此麵對現實中的潛在規則——男性優先,麵對女性參政的實際機會大大少於男性,性別比例政策非但不與公平競爭矛盾,而且是對性別偏見的矯正,不但不能廢除性別比例政策,而是要更好地理解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