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未來人口發展與生育政策研究(1 / 3)

中國未來人口發展與生育政策研究

1引言

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未來人口發展與生育政策研究》課題於1996年開始醞釀。1998年8月,經國家計生委黨組同意,委務會、委主任辦公會研究確定,由政策法規司負責組織實施,中國人口信息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人口研究所、南開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所具體承擔研究任務。同時,選擇經濟社會發展條件不同、人口發展階段不同、計劃生育工作基礎不同的天津、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山東、湖南、四川、雲南、陝西等十個省、市開展分課題研究,以支持總課題的研究。1999年11月初,承擔研究任務的三個研究單位和十省市分課題組提交了研究成果。2000年1月中旬,總課題組組織部分研究人員撰寫了《中國未來人口發展與生育政策研究總報告》。我們即是在總報告基礎上進一步修改而成。

我們的研究目的是對現行生育政策的執行效果進行科學的評估和綜合分析;對中國未來人口發展趨勢進行合理的判斷;對未來生育政策進行前瞻性研究;分析人口變動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認清現狀,預見未來,未雨綢繆,提出戰略構想及對策建議。

2中國人口的現狀

2.120世紀90年代的生育水平

對20世紀90年代的中國人口生育水平的判斷之所以是人口學界的難題,因為目前還沒有令大多數專家和學者認同的能夠準確反映生育水平的數據。盡管對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以前生育水平的估計也存在一些爭論,但基本上認可1989年的總和生育率為2.31.目前,雖然對1990年後中國公布的各種生育率眾說紛紜,但也沒有人懷疑90年代中國人口的生育水平比80年代又有了進一步的下降。

1990年以來所公布的全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抽樣調查結果給人的感覺是,出生率或總和生育率出奇地低,低到令人難以相信的程度。時而見諸報端的超生瞞報、漏報的報導,使人們更懷疑上述公布結果的真實性。同時,試圖找出漏報原因的多次局部複查也收效甚微。於是,專家和學者們根據自己的研究紛紛做出各自的估計。

盡管不同專家的估計數值各異,但所顯示的生育率變動趨勢是一致的,均認為90年代中後期我國育齡婦女生育水平已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因此,可以確認:中國人口發展進入了低生育水平階段。

經過對不同估計的比較,我們采用了中國人口信息研究中心課題組的估計結果,它是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年度人口數據為依據,參考近年人口抽樣調查獲得的信息,采用分城鄉人口預測模型模擬得出的結果。根據該項研究,從1992年起總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到1998年,估計總和生育率大約為1.85左右。90年代中國人口生育水平的定位,為未來人口預測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2.290年代人口的變動趨勢和特點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後,中國人口增長的勢頭得到進一步遏製,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已經平穩渡過。到1998年底全國總人口(指大陸總人口,不包括香港、澳門、台灣人口,下同)為12.48億。這期間中國人口變動的主要特點有:

2.2.1人口進入低速增長階段

我們估計,1998年全國總和生育率約為1.8左右,其中城鎮為1.4左右,農村為2.1左右,農村婦女生育水平也已經達到或接近更替水平。同時,隨著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狀況的改善,平均預期壽命已由1990年的69歲提高到目前的71歲。受低生育水平的影響,90年代末中國人口年增長速度已降到1%以下,步入了人口低速增長國家和地區的行列。

2.2.2人口結構的一些方麵出現了新的變化

勞動年齡人口比例不斷升高,少年兒童比例逐年下降,老年人口比例雖有所升高,但總撫養比仍大大低於60~80年代的水平;從總體來看,在未來的20~30年間中國人口的年齡結構將繼續有利於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但是,1998年總人口和分城鄉人口年齡金字塔清楚地顯示出我國人口已從成年型邁向老年型,人口老齡化問題日趨顯現。

2.2.3人口城市化速度加快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人口城市化速度明顯加快,大量農村人口流向城鎮,這是90年代中國人口變動最突出的特點之一。90年代中國城鎮人口比例以平均每年0.46個百分點增長,平均每年有500多萬人口(其中部分是因行政區劃的改變,部分是到城鎮打工、求學或遷居)從農村進入城鎮。無論如何,進入城鎮的這些人從思想觀念到生活方式,均發生明顯的變化。從總體來看,人口城市化對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起促進作用。值得注意的是,盡管1998年中國城鎮人口比例已達到30%以上,但與世界平均水平的44%相比,中國城市化水平仍然很低。因此,在21世紀中國人口城市化將會有一個快速發展的時期。我國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將會大大推動中西部地區人口城市化的進程。

3現行生育政策效果的評估

3.1計劃生育政策執行效果評估的原則與指標

全麵、客觀、科學、準確地判定現行生育政策執行效果是整個研究的基礎。在評估中,要綜合考慮生育政策執行中所產生的直接效果和間接效果、正麵效果與負麵效果、短期效果與長期效果、宏觀效果和微觀效果。由於決定生育率變化的因素很多,但最主要的涉及兩個方麵,一是社會經濟條件,二是計劃生育工作水平,因此,根據這樣一種思路,評估指標至少要涉及三個方麵:(1)反映生育水平變化的指標;(2)反映計劃生育工作或管理水平的指標;(3)反映社會經濟狀況的指標。並將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有機地結合起來。生育水平的高低和變化,並不能全麵反映生育政策執行效果的好壞,還必須對生育率下降後帶來的後果和問題進行綜合評價。

3.2現行生育政策的積極效果

3.2.1促進生育率大幅度地降低,人口快速增長的勢頭被有效地遏止,成功地實現了人口低增長的目的

20世紀70年代初,我國的總和生育率還徘徊在5.8左右。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生育政策的全麵執行,使總和生育率迅速下降,90年代末已經降到更替水平以下,進入人口低速增長階段。西歐一些國家用了上百年時間實現了低增長的現代人口類型,而中國隻用了30年的時間就基本完成了人口轉變。我們和一些學者運用不同方法進行了估算,認為從1972年初起到1997年,由於開展計劃生育,嚴格執行生育政策,25年間我國至少減少出生2.6~3.3億人。使我國每增加1億人所需要的時間延長了2.5~3年。

3.2.2減輕了人口和土地、資源的矛盾,促進了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由於有效地控製了人口,在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年代裏平均每年少生約1500萬人口,這已經並將繼續為我國節省巨大的人口投資,緩解國家在資金、糧食、原料、能源、交通、市政基礎設施、教育、服務、住房和就業等多方麵的需求緊張和資源短缺狀況,促進了社會的發展。另一方麵,今天實行嚴格的人口政策是為了子孫後代能夠生活在一個良好的、沒有遭受嚴重資源掠奪的環境中,今天生育權利的抑製是為了下一代人生存權利的更好實現。

3.2.3改善了婦女的生殖健康狀況,有效降低了因懷孕導致的死亡風險,提高了婦女、兒童的健康水平,提高了婦女的社會地位

實行計劃生育可使育齡夫婦少生孩子,從而減少高胎次生育、高齡生育對孕婦和嬰兒帶來的死亡風險;實行節育可以拉長生育間隔,減少由於過密生育所帶來的營養不足,從而降低嬰兒死亡率;實行避孕節育使婦女避免多生多育,有利於降低母嬰的死亡率;一些避孕藥具具有一定的防病治病能力,有助於維護婦女的身心健康;在計劃生育服務的同時開展的婦科病查治工作,維護了婦女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婦女的生殖健康水平。另外,由於實行了計劃生育,婦女贏得了走向社會的時間和機會,這對於提高婦女的文化程度、掌握致富技能、參與社會活動、改善婦女的社會地位均有促進作用。

3.2.4生育率迅速下降對我國經濟增長作出了重要貢獻

課題組運用人口—經濟運行動態模型,對1978~1997年期間我國不同人口增長條件下的經濟增長進行模擬和比較,從定量的角度模擬出我國生育率下降對經濟增長所作的貢獻:(1)如果我國的生育率沒有迅速下降,那麼國內生產總值(GDP)的增長速度可能會比實際速度慢1.3~2.0個百分點,生育率迅速下降對我國GDP增長的貢獻份額在13%以上;(2)生育率下降對我國人均GDP提高的影響更大,估計人均GDP增長中有26~34%是由於生育率迅速下降作出的貢獻,在生育率沒有迅速下降的條件下,人均GDP的年平均增長速度要比實際速度低1.5~3.0個百分點;(3)生育率的迅速下降為我國的資本積累創造了有利條件,生育率迅速下降對實際固定資產存量的貢獻達到15~22%;(4)在我國勞動生產率增長中有13~24%是生育率下降作出的貢獻,如果人口不加控製,勞動生產率的年平均增長速度將比實際速度低0.76~1.5個百分點;(5)如果生育率依舊維持在高水平的話,人均總消費水平的年平均增長速度將比實際增長速度低1.65~3.0個百分點,在實際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至少有25~40%是生育率迅速下降的貢獻,這個比例甚至可能高達50%。

由於模擬的期限還不到20年,在這樣的時間長度中,生育率下降的經濟後果還不可能充分顯現出來。同時,模擬中的一些前提條件是按實際情況設置的,模擬的結果和所作出的結論隻是確定我國生育率下降對經濟增長影響的下限。換言之,我國生育率迅速下降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很可能比我們所估計的程度更大、更深遠。

3.3現行生育政策的負麵效果

3.3.1在生育意願尚未完全轉變的情況下,強硬的行政管理使得幹部的工作難做,幹群關係緊張,影響社會穩定

目前大多數農村育齡群眾的生育意願為二個孩子,在這二個孩子中,更多的夫婦傾向於至少有一個男孩。因而現行的生育政策,不論是一孩政策、一孩半政策還是二孩政策與多數人的意願還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國的生育政策就不可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帶有一定的強製性。一般情況下,較嚴格的政策往往需要較大力度的行政手段去實施,強硬的行政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幹群關係,成為局部地區社會不穩定的因素之一。

3.3.2婦女成為計劃生育政策的直接體現者,承受著巨大的生理、心理壓力,影響婦女地位的提高

目前大多數育齡夫婦已經采取了避孕節育措施,盡管避孕節育的副作用比不避孕的後果要小得多,但是部分婦女仍難免承受避孕節育方法的副作用和並發症對她們的身體帶來的影響。此外一部分夫婦擔心意外懷孕、擔心不能生育尤其不能生育男孩,而承受沉重的生理和心理壓力。在一些地方,意外妊娠的人流或引產對婦女健康的危害仍沒有得到高度重視,意外妊娠生育沒有得到正常的保健服務。在一些性別偏好意識濃厚的地區,為了獲得男孩,性別鑒定明顯增多,遺棄女嬰時有發生。從四普資料可以看出,女嬰、女童的死亡率明顯高於男嬰和男童,這有悖於死亡率變動中男嬰、男童死亡率高於女嬰、女童的一般規律。

3.3.3國際社會對中國計劃生育政策的抨擊過多,有損於中國的國際形象,影響對外開放政策的貫徹

國外專家學者對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各執一詞,總的來說,批評多於褒揚。大多數專家學者認為中國的計劃生育工作迫在眉睫,不能不做,而且承認生育控製是必要的。但是他們又不讚成中國控製生育的做法,認為中國的生育政策和措施是過激的、強製性的,是難以接受的。當然,我們不否認,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存在著強迫命令的現象,但國際社會的批評大多建立在對中國傳統文化和國情不夠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因此,一方麵我們需要完善政策、改進工作,注重考慮群眾的利益;另一方麵也要加強對外宣傳交流,促進國際社會對中國生育政策的理解和包容。

3.3.4伴隨生育率的急劇下降,還產生了一些令人關注的社會問題,反映了政策執行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負麵效應。

最為明顯的是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現象;其次是先於社會經濟發展的人口老齡化問題;還有計劃生育統計不實、獨生子女教育等問題。造成出生性別比偏高的主要原因是重男輕女的生育文化對生育行為的影響,也有政策和工作上的失誤,導致大量的選擇性別的人工流產,對未來人口和社會發展將產生一些不利影響。但是,至今所采取的一些措施還沒能有效地緩解出生性別比升高的趨勢。

3.4不同生育政策試點的效果和啟示

盡管我國城鄉都大力“提倡一對夫婦隻生一個孩子”,但各地在政策製定和執行中根據各自情況都作出了不同的規定。由於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生育政策和工作力度上的差異,不同生育政策及其執行效果存在較大差異。課題組對執行同一政策的不同地區和不同政策地區之間的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定量和定性的調查。重點選擇了三個地區作為研究對象:一是,山西省大同市新榮區和翼城縣,它們均采取“兩胎加間隔”的生育政策,而山西省其它農村地區基本上執行的是一胎半政策。二是,湖南的常德市1980年以來一直是在執行一孩政策,不同於全省執行的一胎半政策。三是,甘肅省的酒泉地區,它目前是二孩政策,與該省其它地區的一孩半政策也不同。從研究分析中,我們得出以下一些結論:

(1)一個特定生育政策的執行效果與當地的社會經濟、群眾的生育觀念密切相關,同時與工作機製、工作力度有密切關係。隻要工作做得好,較寬鬆的生育政策也可以與較嚴格的生育政策取得同樣甚至更好的效果。山西翼城從一孩政策向二孩政策的調整,說明生育政策的轉變或鬆動不一定會出現生育率反彈,它還有利於降低多孩生育,受到當地群眾的歡迎。

(2)“兩胎加間隔”的生育政策在局部地區取得了一些積極的效果,但也有不成功的方麵。比如有的地區控製了多胎生育,卻幾乎有一半的婦女在間隔控製方麵沒有達到要求;有的地區甚至於連多胎生育也沒有控製住。我們認為,那種“如果當年中國不執行一孩生育政策也會取得今天的人口控製效果”的斷言,還缺乏有說服力的論證。

(3)考察不同生育政策執行效果,不僅要看是否達到了人口數量控製的要求,而且還要分析它是否能更好地協調國家和家庭利益之間的矛盾。一味地強調生育率下降而不顧其他方麵的生育政策,不能適應新形勢下計劃生育工作發展的需要。

4生育意願的調查與分析

4.1未婚人群的生育意願

未婚青年雖然沒有結婚生育,但是他們普遍接受了計劃生育政策的宣傳和教育。他們尚未成家立業,但是對自己的事業和家庭充滿了理想和自信。討論中,青年人有文化、有知識,敢於表現、善於表達自己的觀點。各省區調查的結果比較一致,總體上看,影響未婚青年生育意願的主要因素有:經濟條件、生育政策、個人素質和傳統觀念、習慣。在這些因素共同影響下,未婚青年的生育意願比較接近現代生育模式,即大多數青年人願意晚婚、晚育、少生、優生,雖然有一定的男孩偏好,但絕大多數青年認為生男生女都可以接受。

4.1.1“初婚年齡”的意願:絕大多數能夠接受晚婚的號召

1999年在浙江省部分鄉鎮進行的未婚青年生育意願調查中,120多名男女青年分別參加了10個座談會。盡管實際上各地仍有少量早婚現象,但與會者中沒有一位青年人表示願在法定婚齡前(<20歲)結婚,幾乎所有女青年都表示要晚婚(>23歲)。調查結果平均期望初婚年齡為26.6歲,其中男性27.6歲,女性25.6歲。地處我國中西部的陝西和雲南等省也作了類似的調查,結果分別為25.3歲和24.5歲,雖然比東部地區青年的期望初婚年齡要低一、二歲,但是,中西部未婚青年也能普遍接受晚婚晚育的號召。

4.1.2“生育數量”的意願:接近或略高於現行生育政策的規定

浙江的調查結果顯示:64.2%的人願意隻生一個孩子,33.3%的青年希望生兩個孩子,平均生育意願為1.31個孩子。男女青年的意願沒有太大的差別。其它省調查的結果基本上與浙江調查的結果相似,即:三分之一左右的青年期望生育兩個子女,三分之二左右的青年願意隻生一個孩子,不願生育和願意多生的都是極少數。

調查設計時考慮到,可能會有一些青年不能較充分地表達自己的意願,因此,在發表個人的意見後,要求他(她)們估計周圍同齡人的意願,通過發表對周圍人的看法來表達或補充自己的意見。浙江調查的結果是:願意隻生一個孩子的比例隻有43.2%;而期望生兩個孩子的比例為55.1%;還有極少數人認為有人想生兩個以上孩子,平均期望子女數為1.6左右。其它地區調查也有類似的結果,或略高於1.6.目前我國大多數地區的生育政策是非農業人口執行一對夫婦生育生一個孩子,農業人口執行“獨女戶”可以在間隔幾年後生育二孩的政策,按此政策估計的育齡婦女平均終身生育率約為1.6個孩子。由此估計,目前青年人的生育意願接近於或略高於現行生育政策的水平。因此我們認為,現行生育政策是能夠為大多數青年人所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