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柔相濟(1 / 3)

剛柔相濟

封建政治家主張治理國家,要針對具體情況,剛柔並用,不可絕對化,相輔相成,太剛易折,太柔則廢,剛柔相濟,無往而不勝。這是事物發展的內在規律。古代君主治國安邦,必須文武並舉,德刑並用,剛柔相濟,從宏觀上統治人民,控製全國局勢。所以,剛柔之術,是封建君主的最高統治術。

文武並舉

剛柔之道運用於不同領域,各有不同表現形式。治國,則文武並舉;治民,則寬猛相濟;治政,則王霸相雜;治禮,則儒法兼施;治法,則賞罰相輔;治軍,剛德威並舉;治敵,則擒縱相攻;治亂,則剿撫並用;伐交,則軟硬兼施;治盜,則刑術相寓;治事,則剛柔相濟。以下各個問題專門論述剛柔之術的表現形式。

剛柔之術用於外交,即表現為文武並舉。文與武曆來為治國安邦兩大支柱,二者缺一不可。文治武功相輔相成,武功離開文治,窮兵黷武,外強中幹,國家必然難以鞏固與持久;文治離開武功,體虛質弱,不堪一擊,國家將失去屏障。孔子深悉此理。他在齊魯會盟前夕,提出:“有文事者必有武備,有武事者必有備”的思想,主張文武不能分離,反映出孔子對文治武功的辯證關係的精深見解。

《史記·孔子世家第十七》將孔子描繪成一位文能治國、武能安邦的全才。齊魯之會,孔子施展文才武略,折服強大的齊國,不僅維護魯國的尊嚴,還迫使齊國退還侵占的領土,一舉而為魯國揚威。孔子執政魯國期間,魯國正處於危機四伏多事之秋。孔子文武並舉,一手抓禮製,使民眾講禮義,知廉恥,維護和發揚周公治國之道;一手抓法製,立綱陳紀,平定內亂,誅少正卯,使魯國一度出現中興現象。

在文與武關係問題上,人類曆史經曆一個由分到合,由合到分的發展過程。人類社會處於蒙昧時代,文與武無法分家,率眾生產,狩獵、作戰的部落首領,通常都是該部落智勇雙全的領袖。隨著人類進入以私有製為基礎的文明社會,文與武逐漸分離。文官不習武,甚至鄙視武;武人不習文,甚至目不識丁,真正文武兼備,滿腹經綸的全才,百裏挑一,極為罕見。如何治國安邦,文武二者誰最重要,往往是文官賴文,武官依武,各執一端,難以定論。時至現代,由於文化科學飛躍發展,文與武重新趨於融合,成為國家機器有機的組成部分。就部隊成員素質而言,能否將勇、智、學融為一體,已成為衡量各級指揮合格與否的重要標誌。

總之,文與武是分離還是融合,常因時代不同而有異,就廣義而言,都是富國強兵不可須臾分離的法寶。文治武功相得益彰,為曆代全盛時期共同特點。兩千多年前,孔子所主張文武不相分離思想,至今仍閃耀著真理光芒。

寬猛相濟

列寧說:“所有一切壓迫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都需要兩種社會職能:一種是劊子手的職能,另一種是牧師的職能。”(《第二國家的破產》《列寧選集》第二卷)中國封建統治階級,對人民總是采取鎮壓與麻醉相結合的兩手。遠在春秋時期,鄭子產曾提出:“寬猛相濟”的統治術,並授權與子大叔,血醒鎮壓奴隸的起義。孔子對此還讚揚說:“善哉!”並進一步闡發這種反革命策略,說什麼“政策寬大則百姓散慢,散慢必須糾之以猛,政策一猛百姓受到傷殘,傷殘應施之以寬,寬以猛濟,猛以寬濟,政局才能穩定。”“寬”,即政治欺騙;“猛”,即軍事鎮壓,“寬猛相濟”,就是兩手交替使用,互相補充。這是一切剝削階級維護自己反動統治的兩種工具。

封建社會政治家認為:寬猛應用應當得當,寬而有節,嚴而不苛。刑寬則民慢,猛則民殘,治理國家的政策應在寬猛之中,使上下無怨,宋英宗問執政:“積弊甚多,怎麼裁救?”富弼回答說:“必須逐漸進行政革”。歐陽修曾對寬作過正確釋:“以放縱為寬大,以疏略為精簡,則政事必發弛廢而人民必受其弊。我所謂寬者,不為苛急,簡者,不為繁碎。猛本所以濟寬,但過於猛則不可,因為過於猛,人民無所措手足,濟寬而過於猛,猶如矯枉過正。所以為政過寬過猛都有弊端。如上所述:寬則人民怠慢,觸犯刑律就多;過猛則人民傷殘,無所措手足。”

古代中國治理人民,寬猛得當,治民當寬,治盜當嚴,治盛世當寬,治亂世當嚴,不可千篇一律,審時度勢,因勢而用。諸葛亮治蜀尚嚴,法正表示異議,謂亮道:“昔高祖入關,約法三章,秦民知德。今君假借威力,跨據一州,初有國家,尚未安撫人民,況且我們是客,客主之義,應當以禮相待,願丞相緩刑馳禁以安撫眾望。”亮道:“你隻知其一,不知其二。秦朝無道,政苛民怨,人民振臂一呼,天下土崩瓦解。高祖因秦暴政,因而弘揚大德。劉璋暗弱,蜀民頑固不化。自劉焉以來,法令不明,德政不舉,威刑不肅,蜀土人士,專權跋扈,君臣之道,逐漸淪喪。寵之以位,位極則賤;順之以恩,恩竭則慢。所以改敝,實由於此。我今威之以法,法行則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則知榮。榮恩並濟,上下有節,治國之道,於此可以顯著。”孔子說:“政寬則濟之以猛。”諸葛亮深知其理。

治國貴在知變,因勢治民,因時而異,因地而異,不能千篇一律。

唐文宗時,崔郾為鄂嶽觀察使。鄂嶽地帶依山旁水,處於百越、巴、蜀、荊、漢的要樞,地方群盜橫行,剽掠行舟,無論老幼必盡殺而後止。郾到任,訓練士卒,建造兵船,進行追討,一年之中,即全部剿滅。崔郾在陝西為觀察使時,以寬仁治郡,或經數月不鞭一人,及至鄂州,嚴峻刑罰,誅伐從事。或問其原因,郾答道:“陝西土瘠民貧,我安撫還來不及,惟恐他將受驚。鄂州地險民雜,夷俗狡作奸,非用威刑,不能致治。政貴知變,即就此而言。”(《資治通鑒·唐紀》)

寬猛得當,不僅可以治民,亦可以製禦強藩。唐文宗時,史憲誠與李同捷為婚姻,及李同捷叛變,史憲誠暗地送給他糧食。裴度不知此事,謂史憲誠無二心,憲誠遣親信到中書請事,違處厚對其使者說:“晉公(裴度封晉公)在皇上麵前以百口保你家主子;我卻不這樣,待其所做所為以後,自有國家刑典來懲治。”史憲誠聽後很恐懼,不敢再與李同捷私通。對於史憲誠,裴度推心待之,韋處厚明法以示之,此正是寬嚴相濟,所以能製禦強藩。

古代君主得民心在於寬大,反對苛政,孔子說:“苛政猛於虎”。是說苛政為害人民。善於駕車的人,不在於多用鞭子;善於治國者,無須采用嚴刑,所以為政之道,必須寬猛相濟,德刑互設,不嚴而化,則是前代聖哲所重。宋朝以德治天下。治民在於感化。宋孝宗說:“本朝家法,遠過漢、唐,獨用兵不及前代。”龔茂良說:“國家自太祖開基立業,首先用德教化人民,我朝曆代相承,深知厚澤,有以團結人心,我們的政體很象國朝,雖失之於弱,但國祚綿遠,也是由於這個緣故。漢唐之亂,或以母後專製,或以諸侯強大,藩鎮跋扈,本朝均無這些禍患,可見祖宗家法,可以維持萬世。”宗孝宗說:“你說的很對。”明朝得天下後,劉基建議明太祖要修法省刑,休養生息,不能一味使用強力。他說:“治理國家,貴在寬猛相濟。當今要務在於修德省刑,祈天永命。”(《明史卷一百二十八》)

大抵治體不可有所偏廢,正如四時,春生秋殺,才可以成一歲之功,若一味行殺,則萬物必有受其害者。也猶如治理天下者,文武並用,剛柔並舉,則是長久之策,不可看重其某一麵,失之於偏,以致影響國家的建設。

王霸相雜

王道貴文,以德治天下,霸道尚武,以力取天下,前者取柔,所以積弱易亡;後者取剛,所以積怨速亡,各有所偏。曆觀中國各代,有尚文,有尚武,也有文武雜用,王霸兩道各有先後,但都不是長久的策略,周代人民敦樸,天下統一,容易治理,所以周政在寬,實行王道,用道德來教化。戰國之際,斬伐不息,不用實力不能取勝,所以管仲輔齊,主張用武,實行霸道,用武力征服諸侯。秦國統一六國,采取強暴政策,煩策苛政,流毒於天下,所以人民積怨而易反,大概過分采用霸道,這就是暴政。所以周朝製度失之於柔,而秦代製度失之於剛,各自采取其滅亡之術。漢承秦製,既借鑒周朝的仁弱,又借鑒秦代的苛政,自有一番改革,實行霸王道雜用。西漢建國之初,漢高祖並不懂得霸王道雜用之妙,當陸賈奏事每稱詩書,漢高祖罵他說:“我是馬上得天下,用不著詩書。”陸賈說:“馬上得天下,但能馬上治天下嗎?況且湯武逆取順守,文武並用,乃長治久安的要術。”(《藏書·陸賈》)

西漢初期,設立製度,均是霸王道雜用,反對全用德教。漢宣帝告誡太子說:“漢家自有製度,本以霸王道雜用,奈何純任德教,采用周朝的政體呢?”“霸王道雜之”即漢初製度,蓋脫胎於周朝的“刑政相參”,重視劊子手與牧師的雙重作用。不過漢初尋求“文武並用”的統治術,並未按照儒生願望,將文的一手,未讓與儒家,而讓於道家,自蕭何、曹參任相以來,都提倡無為而治,並且國家治理得很好。《漢書》記載:“蕭何逝世,曹參聽說,告訴部下,趕快準備行裝,吾將入相。”沒隔多久,使者果然前來征召曹參,曹參臨走時,屬其後相說:“齊國的獄市製度不要更改。”後相曰:“沒有比當前有更好的獄市製度?!”曹參說:“夫獄市者,所以並容善惡,如你隨意更改,奸人能容忍?我是以先告訴你,一切按舊製度執行。”(《漢書卷三十九》)

老子說:“我無為,民自化,我好靜,民自正。”曹參為政想以道化作根本,不想擾民,所以,“霸王道雜之”的漢家製度,是以“黃老刑名”之說為其根本。由此政局逐漸穩定,出現“文景之治”。後因諸侯王的割據,階級矛盾的尖銳,黃老思想,已無能為力,暴露其弱點,因而儒生與酷吏相結合的儒家思想應運而起。

三國時代,都以武力分割天下,但建國初期,均施行文教,以德服人。

魏國初建,袁煥作郎中令,行禦史大夫職責,袁煥進言於太祖道:“今天下大難已除,文武並用,乃長治久安的根本。我認為應該大力搜集與整理古代典籍,闡明先聖的教化,以改變人民的視聽,使其耳目一新,使海內蔚然向風,如邊遠人民不服,可用文德進行教育。”太祖認為他的話說得很對。

晉繼魏政,多沿用兩漢製度,文治武功相輔為用。如晉朝王沈探尋善政,晉代法製禁令,各方麵施行,都擇正確措施加以運用,教育人民。《晉書》有言:“後生不聽先王的教化,而希望政道日興,決不可能。文武並用,是長久之道,風俗文化因循守舊,不可不革除。事俗的要務,在於興教化,教育後代。昔原伯禽不悅學,閔馬父知其亡,將吏子弟,優閑家門,若不加教育,必致終日遊戲,有傷風光。”於是九郡士子,歡喜學習,潛心道教,移風易俗,蔚然成風。(《晉書卷三十九》)

唐宋兩代,都是以德治天下,武功廢用,所以長期積弱,內憂外患,接踵而至。元代以異族統治中國,文化落後,專恃武力南征北討、人民離怨,所以亡於暴虐。清朝入關雖以異族統治中原,但能接受元代的教訓,攻伐之外,卻能施行文治,故有長遠統治之效。其政令可見於《清史稿》。(《太宗本紀一》雲:“三年八月庚午,頒八旗臨陣貴賞罰令。乙亥,諭曰:“自古及今,文武並用,以文治世,以武克敵,今欲振興文教,試生員,諸貝勒府及滿漢蒙所有生員,俱令赴試,中武者以他丁償之。”(《清史稿》)

儒法兼施

儒法兩家門戶之見,已數千餘年,思想路線不同,而治國的方法亦有差異;儒家講“道德”,說“仁義”,提倡以“德”治天下;而法家講法治,重刑賞,主張以法治萬民。儒家尚柔,以柔守成,適合於盛世,猶如現代的牧師;而法家尚嚴,以剛進取,適合於亂世,猶如現代劊子手。孔子學說的繼承者孟軻,善於搖唇鼓舌,張口“仁義”,閉口“先王”,韓非斥之為“疑當世之法,而貳人主之心。”針鋒相對,水火不容,儒法兩家各執一見,相互排斥,不遺餘力。若秉公而論,二者各有所長,各有所短,貴在結合應用,才能奏效。一般說來,在封建社會打天下,必須用法治,秦代統一六國,實因變法以圖強。劉邦之所以能入關滅秦,實因約法三章,以收拾人心。及其天下已平,人心思定,則又獨尊儒術,純任“德教”,使用周政,西漢儒生叔孫通深懂儒法的妙用,對劉邦說:“儒者難於進取,可與守成。”要他重視儒術的牧師作用。所以亂世多用法,講究武功,可資進取;盛世多崇儒教,提倡文治,可與守成,由此看來,儒法兩家並非水火不容,可因時而用,則有相助之效。

漢魏統治者曆來主張刑德並用,儒法相雜,用“德”不廢刑,重刑不廢“德”。曹操繼承儒法相輔相成的統治,提出“治平尚德行,有事尚功能。”他在《以柔為理曹椽令》,說明“治平之化,以禮為首;撥亂之政,以刑為先。”

曹操崇尚法令,並未廢除“禮教”,史稱曹操“晝則講武策,夜則思經傳”。他教子“慕聖道”,他言必稱孔子,行必效周公,他既尊法又尊儒,儒法並用,兩根大棒,各有用去。曹操謀士荀提出,“教化征戰,並時而用。”他歌頌曹操“外定武功,內修文學”(儒家經學)。袁煥向曹操提出,“以武平亂而濟之以德”“文武並用”,“明光聖之教”。從陸賈向劉邦建議“文武並用,長久之術”,至袁煥向曹操提出,“文武並用,長久之道”此種霸王道雜之,儒法雜用,實為封建政治家的一貫主張。

賞罰相輔

古代用法,在“刑”與“德”,刑者剛戾,德者懷柔。“刑”是刑罰,“德”是尚賜,兩者交互使用,就能很好實行法治。《十六經》道德皇皇非刑不行,穆穆天刑,非德必傾。刑德相養,逆順乃成。刑晦而德明,形隱而德彰。其明者以為法,而微道是德行。(《姓爭》)就是說,帝王之賞是光明的。但無刑的配合不能生效;帝王之刑是嚴肅的,但無賞的配合亦要失敗。所以刑賞互相輔助,臣民守法犯法,有功有罪,才能確定。刑是黑暗,賞是光明;賞是陽氣,刑是陰氣,刑要隱諱,賞要顯著。國法既施之以光明之賞;亦施之以隱晦之刑。這種“德”、“刑”並用,“德”、“刑”相反相成之說,正是法家的共同點。若結合曆史而言,治法不行之以賞罰,雖聖哲不能有功,司馬光說:“有功不賞,有罰不誅,雖堯舜不能治理天下,況一般人怎能做到。”有功必賞,有罪必罰,則為善者日進,為惡者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