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路線具有極深刻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馬克思主義向來認為,歸根結底地說來,曆史是人民群眾創造的。工人階級必須依靠本階級的群眾力量和全體勞動人民的群眾力量,才能實現自己的曆史使命——解放自己,同時解放全體勞動人民。群眾路線也是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在黨的工作中的具體運用。實踐是認識的基礎,人民群眾是實踐的主體,隻有認真地總結群眾的經驗,集中群眾的智慧,才能形成正確的認識和決策,為群眾指出正確的方向,領導群眾前進。
群眾路線是我們黨長期在敵我力量懸殊的艱難環境裏進行革命活動的曆史經驗的總結,是黨的優良傳統。在革命戰爭年代,我們黨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廣泛發動群眾,形成了浩浩蕩蕩的革命大軍,終於戰勝了國內外強大的敵人,建立了新中國。曆史已經證明:“如果正確地實行群眾路線,使我們得到成功,那麼,違背群眾路線,就一定要使我們的工作遭受損失,使人民的利益遭受損失。”在社會主義時期還要不要堅持群眾路線?鄧小平一再指出,群眾路線不但不能丟,而且要經常地、反複地加以強調,並結合新的實際加以堅持和發展。為什麼要這樣做呢?一方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是前無古人的、艱巨複雜的、億萬人民群眾的共同事業。實現四個現代化的進程中,必然會出現許多我們不熟悉的、預想不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沒有人民群眾的參加並發揮出高度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是不能成功的。“隻要我們信任群眾,走群眾路線,把情況和問題向群眾講明白,任何問題都可以解決,任何障礙都可以排除。”另一方麵,我們黨麵臨著執政和改革開放的考驗。執政黨的地位,很容易使我們的同誌沾染上官僚主義的習氣,脫離群眾的危險比以前大大地增加了。在改革開放的條件下,如果不能自覺抵製資產階級和其他剝削階級腐朽思想的侵蝕,也會滋長脫離群眾的危險。因此,在這種新的形勢和任務麵前更要特別強調堅持黨的群眾路線。
總之,群眾路線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也必然還是我們獲得成功、走向勝利的路線。
1931年9月,瑞金縣蘇維埃政府成立不久,縣蘇維埃主席黃正就利用職權非法向工人攤派生活津貼費,搜刮工人血汗,工人群眾反映到當時任縣委書記的鄧小平那裏,鄧小平當即組織人調查核實,召集會議決定嚴肅處理。有的同誌說黃正以前做過不少革命工作,請求從寬處理。鄧小平毫不含糊地說,這是原則問題,來不得感情用事,如讓這種人繼續呆在蘇維埃政府裏,隻能敗壞黨和政府的名聲。會議決定撤銷黃正縣蘇維埃主席職務,向全體工人作檢查,退賠全部款項。
黃正問題的出現,在鄧小平思想上引起強烈震動,他召集幹部們推心置腹地說,要讓群眾信賴蘇維埃政權,就要真正代表人民,真心實意地為群眾謀利益。“得人心者得天下”。蘇維埃政權雖小,可她是第一次與群眾見麵,她在群眾中的聲譽關係到革命事業的成敗。
為了堵住漏洞,鄧小平挑選了幾個得力的幹部充實到縣委監察機構,在縣、區、鄉、學校、廠礦設立了舉報箱,在集市圩場開辟了黑板專欄,發動群眾對幹部的官僚主義、貪汙浪費、消極怠工、侵犯群眾利益等現象進行檢舉揭發;一旦發現問題,經查實後就立即處理。這樣,極大地提高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密切了黨群關係。
一滴水能反映出太陽的光輝,一件小事能體現出一個人的思想。通過以上這件小事可以看出,鄧小平堅持了群眾創造曆史的觀點,他充分肯定了人民群眾對於推動社會發展的決定性作用,並因而高度重視黨群關係、幹群關係,強調密切聯係群眾的重要意義。
鄧小平堅持走群眾路線的一個突出表現,是在實踐中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這在他全力支持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的實例中得到充分的印證。
早在“文化大革命”以前,鄧小平就曾明確地表態支持農村包產到戶的“群眾要求”、“群眾創造”。我國農村自合作化以來,包產到戶的群眾要求屢次興起屢次被壓了下去。到了80年代,當我國農村在改革大潮中再度出現包產到戶又再度遇到重重阻力時,鄧小平又及時站出來,給予農民群眾以巨大的支持。1980年5月,他在同當時的中央負責同誌談農村政策時很有針對性地指出:“農村政策放寬以後,一些適宜搞包產到戶的地方搞了包產到戶,效果很好,變化很快……有的同誌擔心,這樣搞會不會影響集體經濟。我看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我們總的方向是發展集體經濟。實行包產到戶的地方,經濟的主體現在也還是生產隊。這地方將來會怎麼樣呢?可以肯定,隻要生產發展了,農村的社會分工和商品經濟發展了,低水平的集體化就會發展到高水平的集體化,集體經濟不鞏固的也會鞏固起來。關鍵是發展生產力,要在這方麵為集體化的進一步發展創造條件。”正是在鄧小平的有力支持下,我國農村以包產到戶為主要形式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才如燎原烈火,在很短時間內席卷全國,有力地促進了我國農村生產力的進一步解放和發展。
1992年春天,在南巡談話中,鄧小平回顧了這一過程,深有感觸地說:“農村搞家庭聯產承包,這個發明權是農民的。農村改革中的好多東西,都是基層創造出來,我們把它拿來加工提高作為全國的指導。”後來,他還說過,聯產承包是農民提出來的,鄉鎮企業也是群眾創造的,我的功勞是把群眾的創造加以理論的概括。這些話,既是鄧小平謙虛精神的表露,也是他尊重群眾首創精神的具體體現。
鄧小平總是把是否符合人民利益以及人民群眾擁護與否,作為判斷改革開放政策得失成敗和變與不變的根本標準。
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曾經就這個判斷標準的問題,作過多次重要講話,其中主要的有三次。第一次是在1979年,鄧小平指出,對實現四個現代化是有利還是有害,應該成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標準。第二次是在1983年,鄧小平強調,要以是否有助於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是否有助於國家的興旺發達,是否有助於人民的富裕幸福,作為衡量我們各項工作做得對或不對的標準。第三次是在1992年,鄧小平在視察南方的重要談話中再次強調,判斷的標準,應該主要看是否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是否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鄧小平本人就是堅持用這一標準來檢驗一切工作,特別是檢驗一切改革得失成敗的典範。在十幾年改革開放曲折發展的曆史進程中,每當出現對改革開放的種種非議和責難時,他總是以這個標準來說服那些懷疑改革開放政策正確性的人們。
正是由於鄧小平堅持了判斷標準的人民性,所以,他在回答有關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變與不變問題時,總是充滿信心地說,我們現在路子走對了,人民高興,我們也有信心。我們的政策是不會變的。要變的話,隻會變得更好。中國現在實行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經濟的政策,有誰改得了?如果改了,中國百分之八十的人的生活水平就要下降,我們就會喪失這百分之八十的人心,因此決定的因素是政策對不對。我們的路子走對了,人民讚成,就變不了。我相信,凡是符合最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受到廣大人民擁護的事情,不論前進道路上還有多少困難,一定會得到成功。他還說:我們要向世界說明,我們現在製定的這些方針、政策、戰略,誰也變不了。為什麼?實踐證明它是正確的,改變了,國家要受損失,人民要受損失,所以人民不會讚成。不但我們這一代不會變,第三梯隊、第四梯隊、第五梯隊都不可能變,變不了。在1992年春天的南巡談話中,鄧小平更加明確地指出,在這短短的十幾年內,我們國家發展得這麼快,使人民高興,世界矚目,隻有堅持這條路線,人民才會相信你,擁護你。誰要改變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老百姓不答應,誰就會被打倒。
讀著這些論述,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鄧小平判斷改革得失成敗,考慮改革開放的路線、方針、政策變與不變,總是著眼於“人民擁護不擁護”,“人民讚成不讚成”,“人民高興不高興”,“人民答應不答應”。這種處處以人民之憂而憂、以人民之樂而樂的思想感情,充分反映了鄧小平時時刻刻、事事處處與人民群眾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
1981年,鄧小平在給英國培格曼出版社出版的《鄧小平文集》寫的序言中這樣說過:“我榮幸地以中華民族一員的資格,而成為世界公民。我是中國人民的兒子。我深情地愛著我的祖國和人民。”
“人民的兒子”這一形象的說法,真實地反映出鄧小平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的崇高思想。他不但自己這樣做,而且要求必須把為人民謀利益作為黨的全部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1956年,鄧小平在回答國際青年代表團向他提出的“中國共產黨員的含義是什麼”問題時,他說:“中國共產黨員的含義或任務,如果用概括的語言來說,隻有兩句話: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一切以人民利益作為每一個黨員的最高準繩。”那麼,怎樣堅持這個準繩呢?在鄧小平看來,應當正確處理好以下四個關係:
一是領導與服務的關係,樹立領導就是服務的觀念。黨對人民群眾的領導作用是不容懷疑的。但是,它之所以能夠領導人民群眾,正因為它是人民群眾的全心全意的服務者,它反映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意誌,並且努力幫助人民群眾組織起來,為自己的利益和意誌而鬥爭。
二是“公仆”與主人的關係,樹立當好人民“公仆”的觀念。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共產黨則是為人民服務的“公仆”。工人階級的政黨不是把人民群眾當做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覺地認定自己是人民群眾在特定的曆史時期為完成特定的曆史任務的一種工具。
三是權力和義務的關係,樹立權力與義務相統一的觀念。共產黨的權力是人民給的,其核心是帶領人民群眾為實現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奮鬥。權力的本身就是為人民服務的義務,它沒有任何超出人民群眾之上的權力,沒有向人民群眾實行恩賜、包辦、強迫命令的權力,沒有在人民頭上稱王稱霸的權力。
四是奉獻與索取的關係,樹立無私奉獻的觀念。共產黨員當然應當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領取應得的報酬。但是,共產黨員同非黨員相比,任何時候都必須為著國家和人民的利益,自覺地更多地犧牲個人的利益。
此外,鄧小平認為,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做到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還要切實關心群眾生活。他指出,過去領導同誌到一個單位去,首先到廚房去看看,還要看看廁所,看看洗澡的地方。現在這樣做的人還有,但是不多了。我們的曆史經驗是,越是困難的時候,越要關心群眾生活。他要求一定要努力幫助群眾解決能夠解決的困難。暫時無法解決的困難,要耐心懇切地向群眾解釋清楚。他曾經深情地說:“我們要想一想,我們給人民究竟做了多少事情呢?我們一定要根據現在的有利條件加速發展生產力,使人民的物質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麵貌好一些。”〔《鄧小平文選》(1975—1982年)第123頁〕隻要我們關心群眾,同群眾打成一片,我們就能取得群眾的信任,任何問題都容易解決,任何困難都能克服,永遠立於不敗之地。
在群眾路線的豐富內容中,一切為了群眾,一切從人民的利益出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十分重要的一條。鄧小平非常重視這一條。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實踐中,他把維護群眾利益視為事業的生命,反對一切侵犯群眾利益的行為。這一點,從如下兩個故事中略見一斑。
第一個故事發生在抗日戰爭時期。1939年春,鄧小平率領部隊插入敵後。當隊伍行至山西陽城,經過東西洪村時,遇上日偽軍“掃蕩”。部隊受阻,不能按原計劃繼續前進。當時正值青黃不接,老百姓生活很困難。鄧小平就和大家一塊挖野菜充饑,渡過了七個日日夜夜。一次,一名新戰士不忍心看著鄧政委和大家一起挨餓,就設法搞了一個玉米棒子,高高興興地送給鄧小平。
“為了它,你費了不少勁吧?”鄧小平問。
“那當然,我好不容易找到一個藏糧食的樹洞才搞到的。”新戰士擦著頭上的汗水回答。
“拿群眾的東西,給群眾留錢了嗎?”鄧小平問。
“當然留了,還寫了一張條子呢!”
“好!”鄧小平先是表揚了這個戰士,接著又嚴肅地對他講,“這玉米是老百姓留的種子,你立即把它送回去。”新戰士知道自己錯了,紅著臉答應一聲“是”,就走了。
事後,鄧小平把全體戰士集合起來,問大家:“毛主席講,我們的八路軍、新四軍,同老百姓是什麼關係?”
“是魚和水的關係。”
“那麼,魚離開水會怎麼樣呢?”
“隻有死路一條。”
“對。”鄧小平接著說,毛主席親自為我軍製訂“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目的,就是要我們永遠不要脫離群眾,事事為群眾著想。決不能因為自己遇到一點困難,就違反紀律,侵犯群眾利益。
第二個故事發生在劉鄧大軍挺進大別山時期。劉鄧大軍挺進大別山半年了,正趕上1948年春節,又逢休整。大家自然就想改善生活了。有的人到池塘去抓魚,有的到河裏去摸蝦,有的上山去打柴,有的去尋找黑木耳。
到池塘抓魚的同誌,手裏沒魚具。他們圍著池塘幹著急。這時,有人想出個點子:把池塘水放掉。
很快,池塘被挖開了口子,用簡單的工具在流水口截魚。水流幹了,得到了幾百斤魚。同誌們自然興高采烈地歡呼這個“勝利”。這對當時處於極艱苦的環境中的部隊來說,也確實是個不小的收獲。
正在這時,鄧小平從山坡小路上過來了。他嚴肅地指出,池塘的水是群眾備旱用的,竭澤而漁,貪圖了眼前,損害了群眾的利益。
大家後悔莫及,可覆水難收啊。這些同誌隻好向群眾道歉並賠償損失。
接著,鄧小平親自起草了通知,號召全體指戰員處處留心群眾利益,維護好軍民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