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哲學思想 夢中的世界(1 / 3)

康德的哲學思想 夢中的世界

歲月飛逝,哲學家也不能同時間抗衡。康德眼角上爬上了皺紋,老態初顯。他常常抱怨自己的光景一年不如一年,一天不及一天。“我大概已經衰老了,再不能一如往日對於一切事務應付自如了。若是我想統籌全局不稍遺漏,那麼便得不斷地集中思想。”“兩年來,我的身體雖無疾病卻不知不覺有異,我的食量的變化尤為突出,我的體力自我感覺並不覺有異,不過我的思考力,即如科學演講已起重大變化(雖然睡眠很好,我必須間歇地工作,其間覺得工作進行得不順利,便等待著高興的時候再去做)。我想這並沒有別的緣故,隻是老邁的象征,這種象征足以使這個人早點安息,那個人遲安息一點。”

體質的衰老並沒有完全阻礙康德繼續從事教學、研究工作。他亦然一如往昔,講授著眾多的課程,甚至還開設了稱作道德形而上學的新課。然而,他的講授卻漸漸失去了往日的風采,有時甚至變得令人難以接受了。有一位聽過他這時期講課的人曾這樣說:“他的講授已漸漸失去昔日活潑的風采,人們知道他已漸老邁。軀體的緩慢運動,力量的猛然凝縮,都證明了這一點。他的聲調已很弱,講授內容大多聽不清,盡管他的腦海中也時常迸發出一些閃電。”

研究工作卻依舊像往常那樣充滿激情,處處閃爍著智慧的光芒,時時迸發出驚人的新發現。暮年的康德仍保持著較為清晰的思想和較為飽滿的精神,對生活和所喜愛的事業的熱情與興趣不減當年。在這方麵,我們唯一能看到的變化是,老年人的智慧更加練達沉穩,熱情已包含在深刻中。他已不再限於書房,在頭腦中構思人的形象,而是準確無誤地意識到人是一種社會性動物,就像生命須臾離不開水和陽光,人的存在也一刻離不開社會和他人。一個充滿燦爛陽光,和平安寧的世界對人類來說決不是無關緊要,而是頭等重要。道德哲學解決了人為自己(為了成為人)立法問題。現在,法哲學要解決人為社會(為人創造一個能使人成為人的社會環境)立法問題。於是,康德寫作了《永久和平論》和《道德形而上學》兩本書。

《永久和平論》一書的寫作風格與前麵的任何一本著作都不同,大概是為了便於公眾接受的緣故,康德模仿有關外交文件,按照條約形式寫成。

文章開頭,康德就為人們展示了通向和平寧靜的人類生活的兩條道路。他寫道:在荷蘭一座旅館的招牌上畫有一片墳地,上麵寫著走向永久和平這樣幾個諷刺的字樣。這是向誰呼籲呢?是向著一般的人嗎?還是特別向著從來也沒有因戰爭而厭倦的各國元首?或者可能僅僅向著那些做著這類甜蜜美夢(永久和平)的哲學家們呢?另外,人們又如何走向永久和平?隻有兩種可能:或者通過締結國際條約來製止戰爭,達成世界範圍內的諒解,給人以和平安寧的發展環境,或者在殘酷的毀滅性戰爭之後,在人類巨大的墳地上建立起永久和平。第二種可能肯定存在,但他更傾向於第一種可能,他是一個樂觀主義者,不知疲倦地宣傳國際和解主張。雖然他相信人類惡的本性常常使善良泯滅,但在終極意義上,善總要戰勝惡。應該愛人,相信人,決不能因人一時的沉淪,而鄙棄人,拋棄人。這不禁使我們想起了伏爾泰所講的一個哲學故事以及內蘊的深刻含義:巴布克受大使伊蘇裏艾爾之命,到他的國家的首都去考察人們的行為舉止和風俗習慣,然後要他決定是毀滅這個城市還是饒恕它。巴布克在該城市仔細地走了一遭,既熟知了這個城市的所有弱點、過錯和嚴重的道德弊端,同時也看到了這個城市那輝煌燦爛的文化和精巧的社會。他據此作出了決定。他讓本城最高明的金銀首飾匠製作了一尊雕像,這尊雕像是用所有各種金屬材料打造而成的,包括最珍貴的材料和最下等的材料。巴布克帶著這尊雕像去見伊蘇裏艾爾,並問道:你會由於這尊雕像不全是由黃金和鑽石製成的而毀滅了它嗎?伊蘇裏艾爾明白了,雖然一切並非那麼完美,但缺陷總是可以饒恕的,況且完美的與不完美的精巧配合才是真實的東西本身。隻要這個真實的東西在總體上是美好的是善的,人們就有理由保持它。當然,保持同時還要改進,用善同化惡,用完美感化不完美。正是基於這種考慮,康德決心為人類提供一部可以通向永久和平的哲學規劃,並期望這部規劃能警示世人,尤其是政治家,冰釋前嫌,放棄爭鬥,走向國際和解,讓人類擁有一個溫暖如家的社會環境。

整個哲學規劃分為預備條款、正式條款和秘密條款三個部分。

預備條款規定為建立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正常關係開辟道路的條件,它共有6條:

①任何一個和平條約如果在簽訂時包含有引起新戰爭的隱蔽的可能性,就不應當被認為是和平條約,因而也就無真正的有效性。

②任何一個獨立的國家。無論其是大國還是小國,都不得為他國用繼承、交換、購買、贈送等手段而侵吞。

③常備軍應該逐漸地全部加以廢除。

④國債不得用於國家對外政治鬥爭的目的。

⑤任何國家都無權以暴力幹涉他國政治製度和政府機構。

⑥任何國家在與別國交戰時,都不得采用會使在未來的和平條件下建立相互信任成為不可能的敵對行動,如派遣暗殺者、放毒者,違反投降條件,煽動對敵國的叛亂等等。

正式條款是關於保障已獲得的和平的問題。它列有三個條件:

①每個國家的政體都應該是共和製,共和製並不意味著沒有君主,而是意味著實行法製,政治自由和分權原則。共和製將國家大事交給民眾。民眾曆經艱難而渴望和平,避免戰爭就成為民意而成為想當然的事情。如果不實行共和製,戰爭就是全世界上最不假思索的事情了,因為國家的當權者並不是國家的公民而是國家的所有者,他的筵席、狩獵,離宮別館、宮廷飲宴以及諸如此類是一點也不會由於戰爭而受到損失的。因此他就可以像決定一項遊宴那樣由微不足道的原因而作出戰爭的決定,並且可以漫不經心地把為了冠冕堂皇起見而對戰爭進行辯護的工作交給隨時都在為此作著準備的外交使團去辦理。

②國際權利必須以自由國家的聯盟製度為基礎。所謂自由國家聯盟就是指一個個民族自由獨立的主權國家自願結成的國際社會,他像單個人所處的社會給予每個人以平等的權利一樣,給予每一個成員國家以獨立的主權,並以聯盟應有的正義的權威保障每個國家應得權利得到切實的實現。自由國家聯盟不是一個世界國家,而是在地球上確立普遍和平狀態的新型國際關係。

③世界公民權利將限於以普遍的友好為條件。這一條件主要目的是確定作為地球人的各國公民,在地球上任何地方生存與活動的權利。每一個人,作為地球人應該有可能訪問地球上任何地方而不遭受侵犯和敵視。雖然每一個民族都享有對他所擁有的領土的權利,不應遭受外來侵略者的奴役。但從世界公民的觀點看,又必須承認,地球表麵作為一個球麵是不可能無限的驅散他們的,而且必須使他們彼此相互容忍。因此,已占據某一球麵為生存棲息地的民族應寬厚地對待來訪者或遷居者,這樣才能使人類彼此仁愛,走向一種世界公民的大同體製。

秘密條款隻有一條,以箴言形式表達出來。這條箴言充滿了諷刺意味,但卻反映了哲學家期望將權利與理性結合起來的願望。一方麵,掌權者如果沒有充足的理智,就會濫用權力,使權力腐敗;另一方麵,有理智的人不掌握權力,就沒有力量去實現被理智發現的美好理想。權力與理智的結合,就使得權力找到了保障其正當使用的頭腦,而理智也找到了實現其美好理想的“力量”。箴言的具體內容如下:那些準備發動戰爭的國家都應該傾聽哲學家們關於使一般和平成為可能的諸條件的忠告。注意,這裏是“傾聽”,而不是強迫服從,因而不過是說說而已。要求的不過是一點可憐的權利——允許智者自由公開地談論進行戰爭和調解和平的“普遍準則”。像柏拉圖那樣要求哲學家掌管權力之外,以免權力敗壞他正常的自由判斷。哲學家所要做的不過是以公正的麵目出現,用博得大眾支持的美好理想來影響權力,防止正義之劍濫殺無辜。也許法學家因此感到不公平,他們自認為是國家權力的發言人。人們應該首先傾聽他們的意見(而不是哲學家的)。康德卻用諷刺的口吻駁斥了法學家的要求。他寫道:法學家用天平象征法律,用利劍象征正義,通常利劍不僅被用來保護天平不受外來的一切影響維護公道,伸張正義,而且也被用來將利劍置於酒杯之中,以使酒杯不致傾倒(在杯盤狼藉中,用正義之名掩蓋實際的肮髒)。因此,隻有遠離政治和權力的哲學家才具有一種明顯的才能,對政治問題提出忠告。而一切忠告中最明智的忠告就是,將政治與道德結合起來。

政治說政治家要聰明如蛇,道德則補充說政治家要老實如鴿。從傾向性上看,政治與道德確實有巨大差別,而“政治實踐家”又無情地剝奪了我們將二者結合起來的善意的希望。他們將道德看作是無用的說教,一切以成功為標尺衡量好與壞,因此,他們所奉行的政治準則是毫不顧忌道德的。康德列舉了“政治實踐家”奉行的政治準則:

①行動而後加以原諒。不要放過獨霸權力(不論是本國的還是鄰國的)的有利機會,事後為此找一個辯護理由或用體麵的借口來掩飾暴力,那是非常容易的而且會做得很漂亮。

②如果你做了,你就要否認。不要承認自己犯下的罪行。譬如,在你把自己的人民引向絕望的困境因而引起暴亂時,你要說這是人民執行的過錯。

③分而治之。即,如果你的人民中有某些享有特權的有權力的人物,他們選你為他們的最高首腦,那你就要在他們中間撒播分爭,離間他們同人民的關係,然後你就為人民辯護,許以大量的自由來誘騙他們,這樣,一切都將取決於你無限的意誌。至於國與國的關係,也要挑動它們爭吵,你漁翁得利,控製它們。

欣慰的是,現今受這些非道德政治準則欺騙愚弄的人越來越少,要求政治與道德結合的呼聲越來越高。那麼,怎樣將道德與政治結合起來呢?康德列出了兩種可能:或使道德適合於政治,或使政治服從於道德。選擇第一種可能的人是“政治道德家”。選擇第二種可能的人是“道德政治家”。“政治道德家”從“道德政治家”停止的地方開始,他們使(道德)原則服從於(政治)目的。相反,“道德政治家”則強調人類永恒的善的目的優於一切短暫的、計較眼前利益的政治行為目標。對他們來說,道德與政治之所以沒有爭議,目標一致,原因在於政治的目標不是以智慮而是以義務為基礎的,因而整個趨向是朝著善的曆史之國發展的。“道德政治家”更崇尚道德的力量。他們相信,道德的力量不僅能使人有勇氣和堅定的決心,麵對實現道德王國所必須承受的災禍和犧牲,同時也促使人看清楚自己本性中有一種危險的、狡詐的、欺騙而又詭辯的、炫弄人性弱點以為一切違法和破壞正義事業進行辯護的惡的傾向,並最終戰勝它,使正義統治世界。所以,道德政治家以這樣一句口號——“讓正義統治吧,哪怕世界上的惡棍全都倒台”——為健全的權利原理,建築著道德與政治統一的政治現實。

《永久和平論》結束於對政治與道德結合的美好憧憬中。康德明白,他遠未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道德與政治的真正結合隻有在法的基礎上才有可能。1797年出版的《道德形而上學》一書關於法與國家問題的探討,在很大程度上是對這一問題的解答。

生活在社會中的任何人都應遵照一些行為規範去行事。道德首先提供了人的行為的內部法則。道德借助於規勸、示範、批評、校準,作用於人的良心,讓人心安或心感不安,從而或使人受到鼓舞,或使人受到譴責,導致對某一行為的堅持或放棄。道德的力量沒有強製性,它並不是任何時候對任何人都有一種不可抗拒的威嚴。經常有些人們做著一些被世人鄙視為不公道的行為而不自覺,世人也對他們束手無策。如果他們的行為不傷及他人和社會,隻有好與不好的區別,人們尚且能容忍。倘若他們的行為超過了這個界限,道德又無法中止這種對社會和他人不利的行為,那怎麼辦?於是人們感到他們需要法。法雖然不是一種完完全全在人的道德原則之外的東西,真正的法應是結合內在的道德信仰和外在強製力量的正義法則的整合。但法畢竟超出了道德的內在性,而立意要為社會製定出一整套與道德信仰本質上無衝突的社會規則。它鞏固著道德,規範著社會,保護著秩序,防止著各種危害他人與社會的任意妄為。因此,法是一種強力,是一個社會保持正常秩序所必然要求的一種強力。

法與道德的區別是十分明顯的。有這樣一個趣聞:伽俐略支持並宣傳地動說,這與正統的羅馬教會關於地球是不動的觀點相衝突,教會法庭在迫害伽俐略時,要求他在法庭上宣布放棄地動說,然而伽俐略卻小聲地說:“即使如此,地球也還是動的。”羅馬教會法庭可以強迫伽俐略做出合法行為(服從法庭裁決,不再公開宣講),但卻不能強迫他改變自己的內心信念。可見,法律世界是一個從外麵進行強製的世界,它過問外部行為;道德世界是一個從內部進行教化的世界,它過問內心信念。法總是關心人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本身,它慣常用斷然否定或肯定的方式去幹涉人們的行為,所有的人都毫無例外(無論你是否願意)地必須遵守法律。隻要在執行法律中容許有一點點例外,法律就會變成靠不住和毫不中用的東西。再者,法律的目的是按照普遍的原則使眾多的人們在一種秩序下能夠並存,因此它對所有人表現為同一種東西,在法律麵前人人是平等的。人們決不能強調什麼理由放縱自己幹違法的事,或者隨心所欲,任意去改變某一法律條文。如果法律失去了自己的嚴肅和尊嚴,那麼人們就可以放肆非為。因為任何時候對放肆行為的校正總是根據一定法律條文,而法律條文是可以糾正的。這樣,每個人按照自己意誌去解釋法律條文,以原諒自己的放肆,就不可避免地導致人與人之間行為上的衝突,甚至是各種放肆行為間的衝突。法律的嚴峻性保證不會有這類情況發生。法律條文決不是可以改動的遊戲規則。

康德承認,執法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在執法中,人們常常遇到困難和矛盾。如果遇到的問題是完全與法律相衝突而又無情理可言的話,問題似乎容易解決。比如,有時候人們有一種極端的需要,不得不違犯法律,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就是金科玉律。但是,要注意決無把非法東西說成是合法東西這樣一種需要。如果你不得不違犯法律,那你一定要清楚,無論如何你不要為自己的行為尋找合法的根據,不要把惡變成善,把破壞法律冒充為服從法律。

難辦的事情是問題本身使法律與情理相衝突。比如,別人按先前規定的契約條件付給你足夠的工資,但因貨幣貶值,你用這些錢已買不到訂約時間能用它們買到的東西。這是不公道的,但你卻沒有法律根據去撕毀契約,重新簽訂。相反,你有義務遵守契約。對於你遭受的不公道,你隻有呼籲公平,但公平卻是個緘默不語的神,你不可能聽到他的回答。從公道觀點看,最嚴峻的法就是最大的不公道,然而,法律不管良心,你必須舍己利而守法律,盡管人人會從公道出發對你表示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