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解種種(1 / 1)

“之”解種種

在古漢語中,“之”是使用頻率很高的一個詞“之乎者也”“之”字當頭,正確理解

“之”字用法,對掌握古漢語有重要意義。

在文言文中,“之”字主要有以下幾種用法:

一、作助詞。在文言文中,“之”最常用做助詞。作助詞時,主要有以下四種情況:

1、結構助詞。相當於現在的“的”。一般“之”前後都為名詞,前一名詞對後一名

詞有限定作用,如:

“此則嶽陽樓之大觀也。”《嶽陽樓記》

“禽獸之變詐幾何中哉?止增笑耳。”《狼》

“今之子者,談古人書,多訾古人之失……”《師說》

2、用在主謂之間,前一分句裏,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之”字多大句子前半部分或分

句中。如

“師道之不傳也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

3、提前賓語或定語標誌,無實意。

“宋何罪之有?”《公輸船》(提前賓語)

“誰能定是非之真”《奕喻》(提前定語)

“馬之千裏者,食或盡之栗石”《馬說》

4、語氣助詞,用於調節音節,一般用於表示時間的詞句末,如“頃之”“久之”。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三、代詞:

在古漢語中,“之”即可以作人稱代詞,又可以作指示代詞。

1、人稱代詞,訂是第三人稱代詞,個別時作第一人稱。

“愛其子擇師而敬之”《師說》

“桓候故使人問之”《扁鵲見蔡恒公》

沛公言:“君為我們呼入,吾得兄事之。”《鴻門宴》

“君將哀而生之乎?”(“之”是第一人稱)《捕蛇者說》

2、指示代詞。可代人或物。如:

“客數敗,其失算,欲易置之。”《奕喻》

“均之二策,寧許以負奏曲。”《廉頗藺相如列傳》

三、動詞。“之”在一些情況下,也可做動詞,表示“到……去”“往”的意思,“之”後,一般為表示地名的詞。如“昔韓娥東之齊”《列子·湯問》

“吾欲之南海”《為浮》

對於“之”字用法,應根據它在文中的情況,具體分析。隻要掌握以上四種基本用法,再細心推敲,就一定能準確地掌握“之”字的用法和解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