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同意將電焊混合塵肺參照矽肺病處理的函(1 / 1)

衛生部同意將電焊混合塵肺參照矽肺病處理的函

根據有關科研單位的現場調查情況和意見,我部同意將船廠電焊混合塵肺列為職業病,並參照現行的矽肺病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進行處理。對於其它行業因從事電(氣)焊工作而引起肺部纖維化病變者,亦可按上述精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