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侵犯著作權被罰57萬(1 / 1)

新浪侵犯著作權被罰57萬

日前,北京市版權局向北京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送達了著作權行政處罰決定書,並對該公司處以5.7萬元人民幣罰款。

去年10月,韓國FinalData有限公司委托相關機構向北京市版權局提起投訴,訴稱新浪公司通過信息網絡侵權傳播其享有著作權的計算機軟件FinalData1.0。北京市版權局隨後立案展開調查,認定新浪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侵犯了著作權人FinalData有限公司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修訂後的著作權法和軟件條例都對通過信息網絡侵犯著作權行為的法律責任有了明確界定,互聯網上的作品傳播必須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否則如構成侵權傳播就會受到法律製裁。4月3日,北京市版權局依照《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責令新浪公司停止侵權傳播計算機軟件的行為,並處以人民幣5.7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