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於醫藥衛生科學技術體製改革的意見
《中共中央關於科學技術體製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指導我國科學技術工作的一個綱領性文件,它對我國科技和經濟的發展將產生巨大而深遠的影響。為貫徹中央這一《決定》,結合我國醫藥衛生科學技術工作的實際情況,提出以下意見:
一、我國醫藥衛生科學技術體製改革的指導思想。
醫藥衛生事業的發展要依靠醫藥衛生科學技術的進步,醫藥衛生科學技術要麵向防病治病,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進醫藥衛生事業發展服務。
醫藥衛生科學技術工作要以應用研究為主,重視基礎研究,加強開發研究;繼承和發揚傳統醫藥學,貫徹中西醫結合方針,努力走出一條具有我國特色的醫藥衛生科學技術的發展道路。
當前醫藥衛生科學技術體製改革的主要內容是:改革科研撥款製度,試行醫藥衛生科研基金製;改革科技成果管理,促進成果推廣應用,開拓技術市場;提高科技宏觀管理水平;擴大研究所自主權。通過改革,要充分調動廣大醫藥衛生人員參與科技活動的積極性,並使他們的才智能充分發揮,使科技成果更有效地為發展我國醫藥衛生事業服務。
二、改革科研撥款製度,試行醫藥衛生科研基金製。
醫藥衛生科學技術研究屬公益事業,事業經費來源仍由國家撥給,實行經費包幹製。在今後一定時期內,科研經費應以略高於衛生事業費增長速度逐年增長。
為了充分發揮醫藥衛生研究機構的活力,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科研經費撥款要改變按人頭平均分配的辦法,按照醫藥衛生科學技術活動的特點和規律,采取科研基金和政策性撥款並行製度,實行分類管理。
對列入國家計劃的重大科技項目由國家撥款,實行公開招標、合同製,進行專項管理。
衛生部試行醫藥衛生科研基金製,並成立科研基金委員會,下設三個基金小組,其辦事機構分別設在中國中醫研究院、中國醫學科學院和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有關基金委員會章程和辦事機構的職責範圍(包括院內、外基金的劃分比例)將另行製訂。衛生部將科研經費的大部分作為科研基金,小部分作為政策性撥款。科研基金資助的課題實行公開招標,自由申請,同行評議,擇優支持。“七五”期間,在一般情況下,科研經費可按基礎研究占15-20%,應用研究占65-75%,開發研究占10-15%劃分。科研基金按課題一次核定,分期撥款,專款專用。定期檢查課題進度和經費使用情況,對按合同進度完成任務好、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對完成任務差,經費使用不當等,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追究責任,直至終止撥款,撤銷合同。科研課題結束後在保證按合同規定進度完成任務的前提下,節餘的經費歸本單位支配,主要用於發展科研、改善科研條件和參加科研學術活動,少量用於獎勵。政策性撥款部分,主要用於一些需要保護的、周期較長的連續性科研課題、一些有地區特殊性的科研課題、探索性課題和青年鼓勵性科研課題。
科研基金主要來源於國家撥款,同時接受企業、社團、個人或國外的捐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凡具備條件者也可設置省、市級科研基金。
三、改革科技成果管理,促進成果推廣應用,開拓技術市場。
醫藥衛生科技成果,是廣大中西醫藥衛生工作者辛勤創造的果實,應起到推動醫藥衛生事業及醫學科學發展的作用。要充分利用和推廣這些成果,改變科技成果通過鑒定就束之高閣,成為“三品”(展品、樣品、禮品)的狀況。
醫藥衛生科技成果主要直接體現為社會效益,也有一些可以成為商品或有償轉讓,直接取得經濟效益。
要從實際出發,區別不同情況,采取專題講習班、技術谘詢、技術服務、舉辦科技成果交易會等多種形式,疏通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和流向生產的渠道,發揮科技成果在防病治病和提高教學、科技水平方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