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不久以前,有位紳士⑴住在拉·曼卻的一個村上,村名我不想提了。他那類紳士,一般都有一支長槍插在槍架上,有一麵古老的盾牌、一匹瘦馬和一隻獵狗。他日常吃的砂鍋雜燴裏,牛肉比羊肉多些⑵,晚餐往往是剩肉涼拌蔥頭,星期六吃煎醃肉和攤雞蛋⑶;星期五吃扁豆⑷;星期日添隻小鴿子:這就花了他一年四分之三的收入。他在節日穿黑色細呢子的大氅、絲絨褲、絲絨鞋,平時穿一套上好的本色粗呢子衣服,這就把餘錢花光。他家裏有一個四十多歲的管家媽,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外甥女,還有一個能下地也能上街的小夥子,替他套馬、除草。我們這位紳士快五十歲了,體格很強健。他身材瘦削,麵貌清臒,每天很早起身,喜歡打獵。據說他姓吉哈達,又一說是吉沙達,記載不一,推考起來,大概是吉哈那。不過這點在本書無關緊要,咱們隻要講來不失故事的真相就行。

且說這位紳士,一年到頭閑的時候居多,閑來無事就埋頭看騎士小說,看得愛不釋手,津津有味,簡直把打獵呀、甚至管理家產呀都忘個一幹二淨。他好奇心切,而且入迷很深,竟變賣了好幾畝田去買書看,把能弄到手的騎士小說全搬回家。他最稱賞名作家斐利西阿諾·台·西爾巴⑸的作品,因為文筆講究,會繞著彎兒打比方;他簡直視為至寶,尤其是經常讀到的那些求情和怨望的書信,例如:“你以無理對待我的有理,這個所以然之理,使我有理也理虧氣短;因此我埋怨你美,確是有理。”又如:“……崇高的天用神聖的手法,把星辰來增飾了你的神聖,使你能值當你的偉大所當值的價值。”

可憐的紳士給這些話迷了心竅,夜裏還眼睜睜醒著,要理解這些句子,探索其中的意義。其實,即使亞理斯多德特地為此還魂再生,也探索不出,也不會理解。這位紳士對於堂貝利阿尼斯⑹打傷了人自己也受到的創傷,總覺得不大放心,因為照他設想,盡管外科醫生手段高明,傷口治好了也不免留下渾身滿臉的瘢疤。不過話又說回來,作者在結尾聲明故事還未完待續,這點他很讚成。他屢次手癢癢地要動筆,真去把故事補完。隻因為他時時刻刻盤算著更重要的事,才沒有這麼辦,否則他一定會動筆去寫,而且真會寫出來。他常常和本村的一位神父(西宛沙大學⑺畢業的一位博學之士)爭論騎士裏誰最傑出:是巴爾梅林·台·英格拉泰拉呢,還是阿馬狄斯·台·咖烏拉。可是本村的理發師尼古拉斯師傅認為他們都比不上太陽騎士,能和太陽騎士比美的隻有阿馬狄斯·台·咖烏拉的弟弟堂咖拉奧爾,因為他能屈能伸,不是個謹小慎微的騎士,也不象他哥哥那麼愛哭,論勇敢,也一點不輸他哥哥。

長話短說,他沉浸在書裏,每夜從黃昏讀到黎明,每天從黎明讀到黃昏。這樣少睡覺,多讀書,他腦汁枯竭,失去了理性。他滿腦袋盡是書上讀到的什麼魔術呀、比武呀、打仗呀、挑戰呀、創傷呀、調情呀、戀愛呀、痛苦呀等等荒誕無稽的事。他固執成見,深信他所讀的那些荒唐故事都千真萬確,是世界上最真實的信史。他常說:熙德·如怡·狄亞斯⑻是一位了不起的騎士,但是比不上火劍騎士;火劍騎士隻消把劍反手一揮,就把一對凶魔惡煞也似的巨人都劈成兩半。他尤其佩服貝那爾都·台爾·咖比歐,因為他仿照赫拉克利斯用兩臂扼殺地神之子安泰的辦法,在隆塞斯巴列斯殺死了有魔法護身的羅爾丹。他很稱讚巨人莫岡德,因為他那一族都是些傲慢無禮的巨人,唯獨他溫文有禮。不過他最喜歡的是瑞那爾多斯·台·蒙達爾班,尤其喜歡他衝出自己的城堡,逢人搶劫,又到海外把傳說是全身金鑄的穆罕默德的像盜來。他還要把出賣同夥的奸賊咖拉隆狠狠地踢一頓,情願賠掉一個管家媽,甚至再貼上一個外甥女作為代價。

總之,他已經完全失去理性,天下瘋子從沒有象他那樣想入非非的。他要去做個遊俠騎士,披上盔甲,拿起兵器,騎馬漫遊世界,到各處去獵奇冒險,把書裏那些遊俠騎士的行事一一照辦:他要消滅一切暴行,承當種種艱險,將來功成業就,就可以名傳千古。他覺得一方麵為自己揚名,一方麵為國家效勞,這是美事,也是非做不可的事。這可憐家夥夢想憑雙臂之力,顯身成名,少說也做到個特拉比鬆達⑼的皇帝。他打著如意算盤自得其樂,急要把心願見諸實行。他頭一件事就是去擦洗他曾祖傳下的一套盔甲。這套盔甲長年累月堆在一個角落裏沒人理會,已經生鏽發黴。他用盡方法去擦洗收拾,可是發現一個大缺陷,這裏麵沒有掩護整個頭臉的全盔,光有一隻不帶麵甲的頂盔。他巧出心裁,設法彌補,用硬紙做成個麵甲,裝在頂盔上,就仿佛是一隻完整的頭盔。他拔劍把它剁兩下,試試是否結實而經得起刀劍,可是一劍斫下,把一星期的成績都斷送了。他瞧自己的手工一碰就碎,大為掃興。他防再有這種危險,用幾條鐵皮襯著重新做了一個,自以為夠結實了,不肯再檢驗,就當它是堅牢的、帶麵甲的頭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