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落形式
聚落的涵義和分類
人類為了生存,必須要有生存場所以及各種活動的基地,有的是臨時的和移動的,有的是固定的和永久的,因此有部落、墟落、聚落和村落等的名稱,總之,聚落是指人類在地麵上所建造的各種形式的居住場所,是人文地理學上重要的研究對象。凡是研究聚落的位置、形成、變化、發展與環境的關係,並預測其分布與發展的規律性,都稱為聚落地理,也稱為居住地理,是人文地理學上的重要分支。早在20世紀30年代,聚落地理的研究已風起雲湧。而西歐國家的研究方法,又各具特色,如德國以景觀論的論點,來研究聚落現象;英國重視聚落的曆史演變;法國則注意社會發展對聚落的影響;美國偏重於白人向西部開拓有關的居住問題,以及近年內黑人的移居現象;我國則加強對聚落規劃的研究,使聚落發展有明確的指導原則,控製規模,使土地利用和各項用地布局有統一的安排。同時,從70年代起,各大學院校如北京大學、南京大學、中山大學、杭州大學以及東北師範大學等的地理係先後設置了側重城市規劃的聚落地理的專業,培養了大批地理學方麵的城市規劃人才,出版了大量的著作,在地理學史的發展上,開辟了新的途徑。
聚落可以分為鄉村和城市兩大類,所以聚落地理也可以分為鄉村聚落和城市地理學兩大部分。
近代城市的蓬勃發展,城市地理學也一日千裏的發展起來。目前已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因此,在地理學上往往把聚落地理隻看作是鄉村的聚落地理。它的研究未見深入開展,方法也未達到量的分析,與城市地理研究成果相對照,真是相形見絀了。可是鄉村聚落地理是研究人類活動的空間規律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在實踐上,對協調聚落和經濟活動有直接的作用。例如,在特定區域內,村落用什麼方式布置最為有利,服務設施設置在什麼地方最為有效。在農業建設中,村落的分布規律如何去適應經濟發展所引起的社會發展。這些都是鄉村聚落地理研究中的實際問題。中國的農村居民點的規劃大量利用了地理學的理論和方法,就是一個實際例子。
鄉村聚落和城市聚落有四個不同之處:
一、鄉村聚落的居民利用植物和動物來滿足衣食的自給自足,或以所獲得的產品部分或全部供應市場,其中包括農牧漁三類。反之,城市聚落的居民主要以服務為生,如商業、工業、交通、行政、教育、宗教、旅遊等。衣食不能自給自足,必須從外地輸入。
二、鄉村聚落的居民點,房屋的建築比較簡陋,多數是用木、磚、土、草等建成,同時除了從事農業的有固定的住所外,另有一些人住所流動不定。可是城市聚落的住所都是固定的,而且建築材料較好,包括鋼筋水泥的高樓大廈。
三、鄉村聚落的居民從事生產,大多數是體力勞動,包括耕種、采集、遊牧,但也有少數象園藝,以及現代的熱帶栽培業。反之,都市聚落的居民從事的職業多數是腦力勞動,且分工較細。
四、鄉村聚落的居民的生產大多數在房屋外的地麵上進行,如農牧林等的活動,麵積大於住所的麵積很多倍,且多與住所直接聯係,因此有人稱為“土地依存職業”。反之,城市聚落居民的活動大多在室內,包括商業、工業、交通、行政、教育、旅遊等活動。因此被稱為“位置依存職業”,且居住和工作的地方大多數是分開的。
鄉村聚落
這裏稱為鄉村,是為了區別集鎮和城市居民點的總稱。它的主要特點是居民以農業活動為經濟活動的基本內容。村落的形式,主要是作為村民的生活場所和生產活動的基地而存在的。一般說來沒有服務設施,隻有在中心村落有日常生活的必需服務存在。
按照鄉村經濟活動分類,有農村(農業種植)、山村(林業聚落)、漁村(捕魚),在水鄉,又有以船為家的水上人家,牧村是季節性聚落或遊牧的帳幕聚落。同時還有農牧漁並存的村落。在自然環境、經濟特征和民族文化等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影響下,鄉村存在著種種不同的居住方式和形態特征。
按照鄉村的分布形態來分,有以孤立的農舍為基礎的點狀聚落,稱為散村。也有集合成塊狀的聚落,稱為集村。也有成線狀的聚落,稱路村或街村等。
在聚落的分類上,主要分為城市和鄉村,有的是從人口密集的多少來加以分類的。在加拿大,人口要在1000人以上的聚落才可稱為“都市”,在美國,則要到2500人以上,在日本則需至3萬人以上。可是在印度,一個鄉村聚落的人口,往往會達到5000人以上,所以印度是標準的農村聚落,全國有60萬個村莊,農村聚落的人口占全國人口的80%。非洲也有許多鄉村的人口多至數千,居民都以農牧業為主,所以這些都被稱為鄉村聚落,不能算做城市聚落。
由此可見,由人口多寡來分劃聚落的形式並不合適,另外一種分法是根據聚落的機能來加以區分。例如英國製定城市的標準是聚落必須以工業和商業為主,不從事於農業。意大利則完全依據居民的職業,所謂“都市”裏的居民要一半以上從事於非農業的職業,才可稱為都市。可是在歐洲,有很多遊移聚落,人口不多,但由於居民並不是依靠農業為生的,自然不能算是鄉村聚落。瑞士有許多名勝遊覽地,卻隻有少數旅館。全部都是依靠服務為生的固定居民,盡管人數不多,也不能劃入都市聚落。可見聚落分類並不是一件簡單容易的事。
下列為美國人口聚落的分類表:
小村——人口少於100人,商店或服務設施少於10個,包括一個加油站、咖啡店和雜貨店等。
村莊——占地較小,有六七十個服務機構,包括一個教堂,一個郵政局、菜場和餐館。
集鎮——人口在500~2500人,服務機構增多,有一個醫生,牙科大夫,雜貨店,家具店和銀行。
城市——人口在2500人以上,有廣大的腹地。
(1)房屋在鄉村聚落中的重要性
在聚落的景觀上,最觸目的是房屋。它是人與地交光互影下的產物,是人類除了食物以外保護自身的最重要的掩護物。不論是寒冬或是酷暑,不論是幹旱的沙漠或是熱帶雨林區,房屋可以保暖、避風、遮雨。所以人文地理學家自然對房屋發生了興趣,因為房屋最能反映其地區的自然環境和民族文化,以及曆史背景。從房屋的形式上講,若沿尼羅河走,可看到阿拉伯式的平頂的標準埃及房屋,這是因為地處在幹燥地區,屋頂不必象東亞地區的傾斜瓦頂。非洲因為牛多,房屋的構造多成圓形。一到了蘇丹,就可以看到圓而陡的屋頂,是標準的非洲式房子。東歐國家的農村,人與牲畜不易分開,故其住所一邊為屋,一邊是棚。北美洲的東北部房屋多呈方形或長方形,大概是從北歐傳入,而到西南部,就可看到平頂的西班牙式的房屋,這是從墨西哥傳入,在美國的亞裏桑那州與加州非常盛行。
建造房屋的材料也反映了所在地的產物及實用目的。在寒冷的北歐地區,木屋極為盛行,壁厚頂圓,以避寒冷與風雪。非洲赤道地區,盛產樹葉,人多用毛草建造房屋。安第斯山麓的秘魯人用石頭造房。愛斯基摩人則善用冰造房。中國的北方,因屬於半幹旱而少樹林地區,房屋多用泥土和磚塊,而南方則喜用樹木,甚至竹子。北歐地方也有用泥土作屋頂的,主要是起到隔離的作用和保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