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時期
夔
在我國的音樂史上,有不計其數優秀的音樂家。其中夔(kui)稱得上是我國曆史上是有書可尋的最早的音樂家。
夔的活動時期在公元前2179年左右,相當於我國傳說中黃帝和堯舜禹時代的後期。夔生活在荒僻邊緣的地方,具有非凡的音樂才能,後受到舜的賞識提拔為樂官,主理樂舞之事。
《尚書》記載舜帝讓夔掌管樂舞,教導年輕人。夔就敲起石磬,讓大家扮成百獸邊歌邊舞。夔不但是氏族樂舞的組織者和指揮者,而且有高超的音樂演奏才能,編導了當時最高水平的樂舞《簫韶》。
相傳這部樂舞一直流傳到1000多年後春秋戰國時期的齊國,孔子聽後讚歎曰“韶盡美矣,又盡善也”。由此可見,夔的音樂才華非比尋常。
師延
商朝最後一個君主紂王的宮廷樂師,擅作曲,紂王窮奢極侈,整日歌舞作樂,他令師延作些豔曲助興,師延沒法,隻好作了“北裏之舞、靡靡之樂”,即現在所謂的黃色音樂,這種音樂令人神魂顛倒,迷魂奪魄,紂王大為歡喜,終日沉迷其中。
後來武王伐紂,紂王自焚於鹿台,師延懼禍東逃,後投濮水自殺。
相傳師涓曾路過濮水,夜聞琴聲,遂記譜而彈,後被師曠斥為亡國之音的即是師延當年所作。
鍾儀
春秋時楚人,是有史書記載的最早的古琴演奏家,世代都是宮廷琴師。
據《左傳.成公九年》記載:公元前582年,晉侯到軍中視察,發現了兩年前鄭國獻來的楚囚鍾儀,鍾儀自稱是伶人,晉侯就給他一張琴,命他演奏。鍾儀彈奏的都是南方楚調,晉侯認為鍾儀不忘故土,更為了促進兩國和好,就禮送他回楚國。
可見,鍾儀當時彈奏的樂曲,已有鮮明的地方風格,說明在當時古琴已出現風格與流派的現象。
師曠
師曠:晉國著名音樂家,字子野。冀州南和(今河北省南部)人(當時地位最高的音樂家名字前常冠以“師”字)。活動時期在公元前572-532年,晉悼公、晉平公執政時期。
師曠天生眼盲,常自稱“暝臣”“盲臣”,音樂知識非常豐富,不僅熟悉琴曲,並善用琴聲表現自然界的音響,描繪飛鳥飛行的優美姿態和鳴叫。聽力超群,有很強的辨音能力。漢代以前的文獻常以他代表音感特別敏銳的人。《淮南子.汜論訓》說:“譬猶師曠之施瑟柱也,所推移上下者,無尺寸之度,而靡不中音”。《周書》記載他不僅擅琴,也會鼓瑟。師曠也通曉南北方的民歌和樂器調律,《左傳》記載:“晉人聞有楚師,師曠曰:‘不害!吾驟歌北風,又歌南風。南風不競,楚必無功’!”
有一次師曠聽到晉平公鑄造的大鍾音調不準,就直言相告,晉平公不以為然,後經衛國樂師師涓證實,果如此。
到晚年時,師曠已精通星算音律,撰述了《寶符》100卷,在明、清的琴譜中,《陽春》、《白雪》、《玄默》等曲解題為師曠所作。
師曠有非凡的音樂才華,但卻比較保守,晉平公喜歡新聲,曾聽師涓演奏新曲,師曠當場攻擊是“靡靡之音”、“亡國之音”。師曠認為可以通過音樂來傳播德行。
師曠雖僅是一樂官,一生均在宮中生活,但他的地位不同於一般樂工,對政治有自已的見解,敢於在衛侯麵前發表自已的意見。也向晉王擔出了許多治國主張,有一次,晉平公感歎師曠生來就眼瞎,飽受昏暗之苦,師曠則言天下有五種昏暗,其一是君王不知臣子行賄博名,百姓受冤無處伸;其二是君王用人不當;其三是君王不辨賢愚;其四是君主窮兵黷武;其五是君王不知民計安生。師曠甚至曾用琴撞擊晉平公,以規勸晉平公勿沉緬於個人享受。
當衛獻公因暴虐而被國人趕跑時,晉悼公認為民眾太過份,師曠則反駁說:“好的君主,民眾當然會擁戴他,暴虐之君使人民絕望,為何不能趕他走呢?”晉悼公聽了覺得很有道理,於是又問起治國之道,師曠簡言之為“仁義”二字。
齊國當時很強盛,齊景公也曾向師曠問政,師曠提出“君必惠民”的主張,可見師曠具有強烈的民本主義思想,故他在當時深受諸侯及民眾敬重。在後世的傳說中,他被演化成音樂之神、順風耳的原型、及瞎子算命的祖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