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導 論
第一節 心理應激障礙的基本概念
一、應激
應激是由加拿大著名病理生理學家Hans Selye在1936年首先應用於生物醫學領域,他最初稱為全身適應綜合征(GAS),後來改稱為應激(Stress),本來是指機體遭到外界強烈的刺激後,經大腦皮質綜合分析產生的一係列非特異性應答反應,如神經興奮,激素分泌增多,血糖升高,血壓上升,心率加快,呼吸加速等。應該說,這種情況是正常的,其作用在於使機體能對刺激作出迅速而及時的回答,隻要其強度、頻率和持續時間適當,不但不會對人體造成損害,而且對保護機體有益。
但Hans Selye忽視了人類應激的心理方麵。事實上,應激是一種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的概念,廣泛應用於現代生物、醫學和心理學領域。後世許多學者從心理學的角度對應激作了大量的研究,在前者的基礎上提出了心理應激的概念:心理應激是由於個體在生活適應過程中的關於環境要求與自身應對能力不平衡的認識所引起的一種身心緊張狀態,這種緊張狀態傾向於通過非特異的心理和生理反應表現出來,可見於人類及其他高等脊椎動物,包含:①造成緊張的刺激物,即應激源;②特殊的身心緊張狀態;③對應激源的生理和心理反應。
二、應激源
了解應激後,我們來看看引發應激的因素——應激源。應激源是指能引起全身性適應綜合征或局限性適應綜合征的各種刺激物的總稱。廣義的應激源範圍相當廣泛,包括軀體的、心理的、社會的和文化性的應激源,常分為四類。
1.軀體性應激源 即直接作用於軀體而產生應激反應的刺激物,包括理化因素和生物學因素,如溫度、濕度、噪聲、毒物、射線、環境汙染、振動、微生物和軀體疾病等。
2.心理性應激源 指各種心理衝突,挫折情境,人際關係的緊張,不得不承受的工作、生活壓力和心理負擔,家庭糾葛和自我期望過高引發的焦慮、恐懼和抑鬱等各種消極情緒以及不切實際的凶事預感等。
3.社會性應激源 人們生活在自然界又活動在社會環境中,各種自然災害和社會動蕩都可以成為應激源,如戰爭、動亂、天災人禍、受罪犯的侵犯、被強奸、重大的政治經濟製度變革以及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各種負性生活事件。
4.文化性應激源 指當一個人從一種熟悉的生活環境、生活方式、語言環境以及風俗習慣遷移到陌生的環境中所麵臨的各種挑戰時,需要人們去適應和應對生活文化方麵的變化。
此外,根據影響程度又可分為良性應激(生理性應激)和劣性應激(病理性應激)。
三、心理應激障礙
心理應激障礙又稱心理應激反應綜合征,是伴隨著現代社會發展而出現的心理疾病,指在出乎意料的緊迫與危險情況下引起的高速而過度緊張的情緒狀態,這種病不僅與現代社會的快節奏與社會適應不良(如怕被解聘、怕被淘汰、怕不受重視而不得不承受的工作、生活壓力和心理負擔等,再加上家庭糾葛和自我期望過高)導致長期反複出現的心理緊張有關,還可由某些創傷體驗(如遭遇重大災難或生活事件引起的劇烈超強精神創傷,或持續困難處境)引起。其最直接表現是精神緊張,常以失眠、持續疲勞、情緒激動、焦躁不安、愛發脾氣、多疑、孤獨、對外界事物興趣減退、對工作產生厭倦感等為反應先兆;上述症狀長期、反複出現,還會伴隨精神難以集中、記憶力減退、性功能減退、無名低熱等,但又查不出任何明顯的器質性病變;嚴重的則可能有胃潰瘍、心肌梗死等病症,並導致內分泌、免疫功能和行為方麵的負麵變化。
第二節 心理應激障礙的病因與分類
一、病因
心理應激障礙發生的原因,主要受應激源和個體易感性的影響。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職業因素也是導致心理應激障礙發生的病因。
1.應激源 上述各種應激源,刺激強度和持續時間無疑是發病的重要關鍵。但也有學者認為刺激強度不決定於外界事物本身,而決定於事物變化性質與引起個體內心衝突嚴重程度之間的關係,即使同樣的應激源作用於同一個人,也會有不同的應激反應,隻有這個應激源對於個體而言是極為重要的,才有最強烈的反應。
2.個體易感性 應激源的存在無疑是發病的關鍵所在,但事實上,遭受應激的大多數人並不出現心理精神障礙,這表明個體的易感性在發病中也起著重要的作用。這種易感性主要取決於人格特點,一般而言,易發生心理應激障礙者的人格特點可概括為:①個性內向、膽怯、敏感;②心理承受力較差或不善於自我心理疏解;③不能積極參與投入相應的工作與生活中;④控製生活變故及緊張狀況的能力較弱,不能采取行動解決問題;⑤不能把生活、工作的變化作為對自己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