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種音樂教育模式中的創造主題(1 / 3)

多種音樂教育模式中的創造主題

當代美國中小學音樂教育的模式是什麼?答案為:多模式就是其中小學音樂教育模式。當代美國中小學音樂教育的主題又是什麼呢?答案為:“創造”就是其主題。本文——“多種音樂教育模式中的創造主題”將對當代美國的中小學音樂教育模式及其成因作一簡要的分析,以期對我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有所裨益。

一、“分散”導致音樂教育的多種模式

美國是一個教育行政權高度分散的國家。它有50個州,州以下為縣。從教育體製上講,州以下設學區。全國共有600多個大學區(中小學生萬人以上),3000多個中等學區(中小學生2500至10000人),12000多個小學區(中小學生2500人以下),學區的教育權利機關是教育委員會,負責製訂教育政策和教學計劃(含各科教學大綱)。

美國聯邦教育部對各州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教材等並沒有統一的規定。各州可以製訂自己的教學計劃和大綱,但這種計劃與大綱是非常粗略的,對各個學區隻具有指導性,並不具有指令性。隻有學區才是真正的教育實體。哈佛大學著名兒童發展心理學家霍華德·加德納博士在其《中美藝術教育的區別》一文中這樣寫到:“美國教育的高度分散與此(中國)形成鮮明對照,50個州的方針各不相同,有時16000個學區也各行其事,這造成了很大的自主權。差異不僅被容忍,而且受到鼓勵,地方性也受到尊重。”

正因為教育行政權的如此高度分散,再加上多種民族,多種文化的背景,因而,導致中小學教育模式呈現出多樣化的現象,音樂教育模式自然也呈現出多樣化的現象。

在美國學校音樂教育的眾多模式中,如下幾種占有主導地位:即奧爾夫教學法,柯達伊教學法,達爾克羅斯教學法和綜合音樂感教學法等等。這些教學模式既各有自己獨特的魅力,又相互交融混合,它們交相輝映,使美國中小學音樂教育的園地呈現出色彩紛呈、生機勃勃的景象。上述幾種音樂教育模式雖多係外來的,但由於與美國的實際結合緊密,早已被之兼容、吸收成為美國音樂教育體係的有機組成部分。我們當把它們看作是美國式的音樂教育模式。

二、“創造”成為多種模式的主題思想

美國中小學的音樂教育模式甚多,從表麵上看,會覺得五花八門,甚至會感到雜亂無章。如前所述,16000多個學區的音樂教學大綱都不一樣,教材也是多種多樣,甚至學校與學校,乃至同一學校不同教師所采用的教材、教法也不盡一致。然而,我們從這表麵的混亂中卻不難看出它內在的秩序,在這多種多樣的教學模式中確實存在著這樣一個主題一一創造。

我們認為,以創造為主題的音樂教育模式必定是鼓勵兒童在音樂學習的過程中主動探索、創新的模式,而決不是要兒童隻作被動地模仿的模式。以下,我們就幾種當代美國的音樂教育模式與創造主題作一簡析。

1.奧爾夫教學法與創造

卡爾·奧爾夫(Carorff)的兒童音樂教育方法是一種重創造性思維訓練的實驗方法。其實質是通過節秦讓兒童以此來創造他們自己的音樂。兒童通過一係列不斷深化的表演活動來掌握一些音樂的詞彙:談話、運動、唱歌、演奏和玩耍。該教學法並不要求很快就能教會學生歌唱、奏樂的方法,而是讓學生接觸音樂實踐。奧爾夫認為如果學生能唱得好、奏得好,首先要使他們喜愛音樂,要使他們能夠把自己的想法融合到音樂中去。不要求學生對老師所傳授的一首歌曲或一個舞蹈去進行不折不扣的模仿,而是要求師生在一起共同進行創造性的活動,共同來形成一些新的東西。

一堂成功的奧爾夫課往往會給人以神奇的、不可思議的感覺,它能給學生創造一種幻覺,即感受音樂似乎並不費力,在輕鬆愉快的玩樂中,頃刻之間即可產生美妙的感受。參與者(學生)雖然並沒有很多的技巧或理論背景,卻也能創造自己的音樂。孩子們在奧爾夫教學法的訓練過程中能夠經曆著一種通常隻有專業音樂家才有的合奏感。簡言之,奧爾夫教學法最重要的目的就是通過音樂活動、用元素性的音樂來培養兒童的創造性。

這一教學法從德國傳入美國後,受到美國音樂教育界歡迎。他們將此教學法與美國實際相結合,在固有的奧爾夫樂器中又加入了一些美洲和非洲的民間樂器,在教學中既堅持了奧爾夫教學法的精神原則,同時也使這一教學法本土化,使之成為美國中小學音樂教學中的一種重要方法。

2.柯達伊教學法與創造

柯達伊的音樂教育思想主要是一種民族的、全民的音樂教育思想,他希望通過音樂教育提高匈牙利的民族素質,主張通過音樂讓孩子們形成創造性並豐富其生活。柯達伊教學法的主要目的是:(1)培養音樂文化水平一一用傳統音樂語言思考、讀寫和創作的能力。

(2)通過使用學生自己祖國的民間音樂遺產給予他們一種文化認同感,通過本民族的民間音樂知識進一步了解其他民族和文化。

(3)提高所有學生的表演能力一一在班裏、在合唱隊裏演唱、參加重奏團與管弦樂隊一一把參加集體音樂活動作為豐富生活的一種方法。

(4)讓全世界偉大的音樂作品成為學生的財富。

為達到上述目的,柯達伊強調每課時必須集中於若幹不同的音樂目標,如:齊唱和分聲部唱;樂譜的讀寫;練耳、內心聽覺、記憶技能;識別、使用曲式;隨音樂運動;聽賞音樂;即興創作。顯然,作為最高階段的創作是該教學法中非常重要的內容之一。

柯達伊教學法傳到美國後,得到了美國的一些音樂教育工作者的采納,其中包括T·巴赫曼,L·喬克西,M·H·理查茲和D·培根。

巴赫曼博士把柯達伊教學法與美國的音樂教育實際相結合,在向兒童介紹記譜法時用一線譜的方法進行,其餘幾條線待必要時再導人。他把節奏從旋律中分離出來,通過讓學生學習和運用節奏而進一步強調節奏(正是這導致人們將柯達伊教學法與奧爾夫教學法結合運用)。他很重視用聽寫發展兒童的音樂記憶,尤其是重視音樂創作的教學。他認為,“如果兒童熟悉音樂寫作,他們就能更好地掌握照譜演唱音樂。使兒童在初期就意識到他們所學的音樂能由他們自己或其他人表演。”

在使用柯達伊教學法的唱歌教學中,為了有效地培養學生的創造性,美國人在實踐中還非常重視使用黑人靈歌這一帶有很強的即興性的演唱形式,使學生的音樂創造性得到更好的發展。

與奧爾夫教學法一樣,柯達伊教學法已成為美國中小學音樂教育中的重要方法。美國人還將二者結合使用,形成了以發展兒童創造性思維能力為主的柯達伊一一奧爾夫教學法。正如邁克爾·L·馬克所說“兩種方法彼此強化,使兒童更富有創造性,更理智地學習音樂……”

3.達爾克羅斯教學法與創造

愛米爾·雅克·達爾克羅斯(EmileJaques—Dalcroze)所創立的教學法傳入美國已久,現在該教學法在美國仍非常流行。這是一種以發展兒童的音樂能力及創造性為目的的教學法。雖然人們常常以為體態律動就是達爾克羅斯教學法,但實際上這僅僅隻是其三大內容之一。該教學法的另外兩方麵的內容分別是視唱練耳和即興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