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目標教學”優化音樂課堂教學(2 / 2)

2.“唱”、“聽”、“看”、“認”、“寫”、“動”圍繞目標進行強化目標信息。教學中,運用幻燈、圖片、音像等展示節奏練習、音樂知識等。並用遊戲的手段使知識“對號入座”等。這樣經過目標信息的反複訓練,給大腦造成強刺激,有利於學生能力的形成與提高。

3.處理好目標信息與非目標信息之間的關係,不使實施目標成為“攻其一點不及其餘”。在信息的交流中,學生難免會提出一些意料不到的問題:小報童生活這麼苦,又為什麼要用歡快、活潑的心情唱歌呢?……這類問題引起信息交流,有的雖不具有明確的指向性,但有訓練價值;有的與所實施的目標有這樣、那樣的間接聯係,那都讓它們進入傳遞反饋係統,從而使整個教學呈單純性與豐富性相統一的生動情境,優化了教學目標的實施。

在實施目標時,師生通過雙向交流,多次反饋中,形成這樣一個循環係統:

從這個係統顯示的教學結構中,可以看出目標與各組因素的有序性和整個過程良好的整體功能,這是提高課堂質量的重要因素。

三、強調反饋、注重評價目標

反饋原理指出:“任何係統隻有通過反饋信息,才能實現控製。”

教學中的反饋線路有兩條:一條是由學生學習效應的顯示,直接向教師提出反饋信息,用以改進教法,可稱學對教的反饋;另一條是由教師根據學生輸出的信息作出評價,向學生提供反饋信息,用以改進學法,可稱為教對學的反饋。(注:盧專文黃愛華《小學數學教學專題研究》南京出版社第2、3頁“三論”原理論)在教學中,我們對“反饋”有三條體會:1.反饋要在製定目標時,預先考慮安排好,有計劃,有目的地去檢驗。2.及時反饋能針對問題教學,教學收效大。3.反饋是調整教學計劃合理與否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可見,反饋是目標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評價目標的基本途徑,也是優化目標,調節後續教學的有效手段。它通過學生輸出的信息、學習效果、各階段目標的達成度等的顯現及作出的評價來實現的。

對目標達成度的評價,則要求教師在完成一個小目標後,要注意檢查,就能反饋上來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在《賣報歌》的歌譜學習結束後,我們再讓學生分組唱,個別唱,從中發現有的節奏不穩定;有的對一個降號調各音的音位把握不熟練;有的對跨度較大的音程唱不準等方麵存在問題,我們把這些典型問題歸納起來,分析漏洞所在。既利於對學生學習效應的評價,又利於下一目標的完善與實施。

同樣,對學生成績(學習效果)的恰當評價也是目標教學中的重要環節。目標的製定與成績的評價是聯係在一起的,它們相互關係是有評價沒目標,學生就不知教學要求的標準。有目標沒有評價,師生就不知教學要求落實情況。對學生的成績評價使學生對教學要求有個統一了解,有個衡量標準。如在第五冊第五課的模唱練習中,學生隻要掌握了教學重點——音準,盡管在別的方麵有些問題,也要肯定其成績,給予表揚。以促進學生本身學習動機的需要,推動學生學習。

評價的方法有多種,常用的有比較法,談話發現法,試卷分析法等等。比較法,是指通過對學生學習效果的比較,觀察好的因素。如:通過兩位學生的歌聲對比、師生的評價,使學生對學習的效果有個明確的衡量標準。談話發現法:是指通過師生交流使學生對自己進行評價,從中發現優劣。當然,評價的方法不止這些,不論用什麼方法,都應該明確對學生學習效果的評價是對目標教學實施的檢驗。

總之,在音樂教學中,製定目標是優化目標的前提:實施目標是優化目標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徑;而評價目標是優化目標的重要保證。隻有使他們相互聯係,和諧統一,發揮整體功能,才能使目標教學落到實處,從而提高音樂教學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