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和音樂的因緣
中國音樂的起源和發展
所謂琴也就是樂器,是一種能奏出音樂的工具,同時也是一種人們感情表達的藝術工具。琴緣起於五千 年前的原始社會。 在原始時期,人類不斷發展進步,開始使用了工具,這同時也啟發了人們的智慧。這種直接或間接使人類的祖先在生產勞動中萌發了製造樂器這一最初的想法。人類開始用嗓音歌唱,而且在竹管上鑿出孔或者張弦撫弄以奏出奇妙的聲音來伴奏遊戲,樂器就這樣產生了。
"音"在商代甲古文中和言語的"言"是一個字,"言"在甲古文中是單管樂器的象形字,下邊是口,上邊是一支豎立的古代簫管,用嘴吹簫管而發音,這就是言的本意,這正反映出遠古時代原始人類的音樂( 歌唱)和語言密不可分的相互關係。
"樂"字在甲古文中其形如木上張弦,也是琴瑟之類的弦樂器的象形。音和樂兩字的含意相近,在戰國末期的《呂氏春秋*大樂篇》中便已經連用:"音樂之所由來者遠矣。"
在古代中國的帝堯時代就有了《擊壤歌》,其歌詞大意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掘井而飲,耕田而食"。這裏的"壤"就是指大地。人們把大地被當作可以發聲的樂器,在生產勞動中一邊擊地,一邊唱歌。 這為樂器的產生奠定了基礎。說明了樂器的緣起與人類的生產勞動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生產勞動不僅創造了人類,同時也創造了樂器。
中國古代的樂器,最早的可以說是土鼓。《禮記*明堂經》記載:"土鼓,蕢桴,伊耆氏之樂也。" "夏後氏之足鼓。"以上記載說明了最初土鼓的形式。
古代的樂器有以下幾種:
(1) 磬:
是古代石製的一種打擊樂器。甲古文中磬字左半像懸石,右半像手執槌敲擊。磬起源於某種片狀石製勞動工具,其形在後來有多種變化,質地也從原始的石製進一步有了玉製、銅製的磬。
(2) 鍾:
是古代的一種打擊樂器,是新石器時代晚期遺物。商代以來的鍾是用銅製成的,人們看到的多為大、小三枚組合起來的編鍾,成為按一定音列組成的樂器。
(3) 塤:
是古代的一種泥土製作的吹奏樂器,最早的塤為陶製,有橄欖形、圓形、橢圓形、魚形等。有一音孔、二音孔、三音孔、五音孔等多種。後代的塤主要用於宮廷雅樂,民間也有流傳。 原始社會樂器的創造是當今樂器迅猛發展的根緣。
目前世界上有幾萬種樂器,其發展按照以下的規律進行:
A:形式上由不定型到定型;
B:種類上由少到多;
C:音律上由不定音到固定音
D:由不相聯屬的單音到有一定高低關係的音列。
樂器的分類大致可以分為:管樂器、彈撥樂器、拉弦樂器、打擊樂器。
二:西洋音樂史
(一)按照音樂風格劃分:
西洋音樂史發源於距今約3000年的古希臘,從文藝複興開始蓬勃發展。在不同的時期,由於人們的欣賞不同,音樂風格也豐富多彩,人們把風格大致相同的階段被歸為一個階段, 簡介如下:
1:巴洛克時期(1600-1750)
(1)巴洛克時期的起止:
1600年歌劇誕生,1750年德國偉大作曲家巴赫去世人們把這個時期稱為"巴洛克時期"。巴洛克的名字源於葡萄牙語,原指形狀不規則的珍珠,藝術史用於稱呼17世紀豪華、精致的建築風格,後來卻成為了17 世紀新音樂的代名詞。
(2)巴洛克時代音樂的特點是:
A:題材上擺脫宗教的束縛,采用富有生活氣息和戲劇情節的題材;
B:風格上由肅穆、清高轉為感情充沛奔放,富有生活氣息;
C:體裁上出現歌劇、清唱、芭蕾及組曲、協奏曲、奏鳴曲、賦格等。
(3)代表人物:
A:意大利:科萊裏,維瓦爾迪;
B:法國:庫泊蘭和拉莫;
C:德國:巴赫和亨德爾;
2:古典主義時期(18世紀中葉-19世紀初)
(1)古典主義時期的起止:
18世紀中葉,隨著工業革命和科學技術的發展及法國大革命的衝擊,歐洲的社會發生了深刻變革。藝術已不再僅僅是貴族所欣賞的高雅藝術,新崛起的中產階級也成了劇場和音樂廳的觀眾。因此,來自民間的喜歌劇和平易生動的器樂音樂大量湧現。
(2)古典主義時期音樂的特點:
這個時期被曆史學家和美術學家推崇為"古典",在音樂領域,古典的風格表現在藝術上崇尚理性,音樂語言樸素精練,以嚴謹和諧的形式表達淳樸真摯的感情。這一時期堪稱歐洲音樂史上輝煌成就,同時也影響著世界各國音樂的發展。
(3)古典主義時期的代表人物:
海頓、莫紮特、貝多芬。
3:浪漫主義時期(19世紀20年代-20世紀初)
(1)浪漫主義時期的起止:
18世紀末、19世紀初的歐洲資產階級民族和民主革命時期,以奧地利作曲家舒伯特的藝術歌曲和德國作曲家威伯的歌劇為標誌開始形成浪漫主義形式,一直延續到19世紀20年代。
(2)浪漫主義時期音樂的特點:
浪漫主義與古典主義音樂的崇尚理性、重視規範、要求感情的節製和形式不同,強調的是主觀性,注重個人情感表達,偏重個性化的心理的刻畫,感情熱烈而奔放,形式上不受拘泥,各民族音樂家的作品充滿了鮮明的民族風格。
(3)浪漫主義時期的代表人物:
浪漫主義以19世紀中葉為標準劃分為前後兩個時期。
A:前期:浪漫主義音樂發展到高峰,代表作曲家有蕭邦、舒曼、李斯特、瓦格納、柴科夫斯基等;
B:後期:隨著歐洲革命低潮時期的到來,浪漫主義音樂中的消極悲觀情緒逐漸加深,大批音樂家、作曲家創作除了表現個人情感體驗外,還常常傾心於表現某種哲理思想,企圖找到精神的出路。代表作曲家有馬勒、勃拉姆斯、格裏格、西貝柳斯、拉赫瑪尼諾夫等。
(二)按照時間劃分:
1:中世紀
音樂很早就開始在基督教教堂裏發揮作用了。教堂音樂接受了希臘人、希伯萊人和敘利亞人的影響。把不斷發展的聖詠及時集中到有組織的禮拜儀式中。六世紀末,教皇格裏高利一世(590年到604年)改革了基督教的音樂。格裏高利聖詠(也叫做無伴奏齊唱樂)從希臘和希伯萊音樂而來,它隻有單一的旋律線。沒有和聲與對位。它的自由流動的聲樂旋律精妙地配合了拉丁文歌詞的抑揚頓挫。格裏高利聖詠的旋律沒有規則的重音,它所表現出來的可以叫作音樂中的散文節奏,或叫自由體節奏,這不同與我們在二拍子或三拍子有規律的出現重音的音樂中碰到的那種韻律詩節奏。 在羅曼風格時期(約850-1150),西方音樂史上出現了極為重要的發展:複調音樂作為最重要的音樂風格出現了。這個發展與繪畫中的透視科學的發展大約是同時出現的,這樣,具有深度的聽覺和視覺一起進入了歐洲文化,這必然產生出一些非常有意義的作品。這一發展形成於哥特時代(約1150-1450)。這個時期裏,封建宮廷音樂家和行吟詩人的藝術使世俗音樂繁榮起來。更重要的,在這個時期裏建起了有唱詩班和管風琴的大教堂。建築術的進展,使宏偉大廈的建設成為可能,在音樂中也產生了相應的東西。對位法的新科學達到了技巧的高峰。精通音樂的藝術家大部是僧侶和教士,他們掌握了通過不同的對位手段來構成大型音樂作品的藝術。在這時候,他們的主要興趣放在音樂因素的結構性結合上,這就解釋了"作曲家"(composer)一詞是從拉丁文componere(放到一起)派生來的,哥特時代後期有創造力的音樂家認為自己首先是一個建築能手。
2:文藝複興
從十一世紀末到十三世紀末,歐洲發生了十字軍東征事件。在音樂方麵,大批遊吟詩人、遊吟歌手、抒情歌手出現。他們使用的是類似豎琴的小型手琴或古提琴族內的樂器,他們的演唱涉及情歌、敘事詩式的故事、自然的讚美詩以及宗教和道德等方麵的內容。 從十三世紀中後期到十四世紀,哥特風格的藝術在北歐悄然興起,並明顯地表現於建築方麵。在音樂中 ,哥特風格雖然沒有形成代表一個時代的形式,但在起始於奧幹努姆的複調形式中,卻相當明確地表現出哥特風格的特征。在十三世紀的經文歌中,除了莊嚴的格雷戈裏聖詠的固定旋律外,還有采用舞蹈和愛情歌曲的旋律,配以不同歌詞和拍子共同歌唱的形式。 十四世紀下半葉,歐洲的社會意識形態開始發生深刻的變化。一些先進的、具有推動意義的新思想醞釀並逐漸傳播開來。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人文主義思想。人文主義主張以人為本,人是社會的主宰而並非是神。頌揚人類對生活的熱愛以及人類的智慧,相信人的力量能戰勝一切。提倡人性,反對中世紀的禁欲主義。 在人文主義思潮的影響和推動下,歐洲發生了一場涉及政治、文化等多方麵的深刻的變革--"文藝複興" 運動。繼文學、美術等文藝形式之後,音樂也進入了"複興"時期。這一時期的音樂,世俗音樂越來越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音樂作品中對於人的內心世界以及自然美的描寫變得十分突出,以此形成了全新的音樂風格,並產生了眾多的器樂體裁和歌劇形式。一些富有個性的作曲家如帕勒斯蒂裏那、拉索、蘭迪諾、杜法伊和蒙特威爾第等人進行著卓越的音樂活動。他們的創作充滿著新音樂的傾向,具有重要的開拓意義。在這個時期裏,音樂藝術是全麵發展的,當時的複調音樂在十六世紀已發展到黃金時代。音樂理論在這時期也趨向成熟:大小調的調性體係已基本確立;和聲的功能體係也正在萌芽和發展中;記譜法已由字母法和符號法 轉為二線譜、四線譜直至五線譜;對位法的應用也已到了十分豐富的程度。這一時期中,器樂的獨立性越來越強烈;樂器的發展也逐步加快了步伐。當時的古提琴、短號、小號、長號、管風琴和琉特琴等樂器都已活躍在音樂舞台上,而文藝複興後期小提琴和古鋼琴的出現,更使音樂藝術增添了耀眼的光彩。
3:巴洛克
巴洛克風格音樂的巴洛克時期通常認為大致是從1600年至1750年,即從蒙特威爾地開始,到巴赫和亨德爾為止。1750年,對位法大師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的與世長辭,標誌著巴洛克巔峰的對位法音樂的終結,也標誌著巴洛克時代的終結。之所以稱這一時期為巴洛克,是由於一時期音樂表達的技術及方式基本上有它一定程度的共同點,所以用此名詞來標誌,並無特殊的意義。巴洛克一詞來自法語,追本溯源是葡萄牙語barroco,意謂形態不圓的珍珠。是巴洛克末期評論家們在評論此一時期的音樂時所首先使用的,而且一般含有貶意,指粗陋曲、奇異的、誇張的音樂。巴洛克之後古典主義時期的音樂家們趨於將音樂語言簡化和規範化,在他們看來,巴洛克音樂過於誇飾而不夠規範。因此巴洛克一詞被評論家用來指十七世紀及十八世紀前期的藝術及音樂作品。
現在,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可以用更為深入和細致的曆史眼光來看待這一時期的音樂,巴洛克不複有粗陋和毛糙的含意,但是比之巴洛克前後的音樂作品,它確實存在著誇飾和有些不太規律化的特征。文藝複興時期的藝術講究清晰、統一和協調。但至十六世紀末期,藝術中感情的因素日益增加,明淨清澈和完美的形式被表達感情的需要所壓倒。在美術中可以從卡拉瓦喬(1573-1610)的色彩濃烈的、戲劇性的繪畫中看到。在音樂上我們也早已從馬倫齊奧、傑蘇阿爾多的牧歌以及道倫德的古歌曲中看出端倪,而他們的下一代則更往前發展了。要製造出這些強烈的效果,必須發展一種新的音樂風格。一般地說,文藝複興時期平穩的複調音樂已不適合新時期所需要的特色。巴洛克時期最重要的創造就是"對比"的概念。文藝複興時期的音樂進行流暢,各個聲部(通常為四至五個聲部)相互交織,同步進行。1600年以後這種織體日漸少用,隻有在教會音樂中才能見到,這是因為教會音樂受傳統及固定的禮拜禮式所束縛,因此是最為保守的。"對比"可以表現為各個不同的方麵:音的高與低;速度的快與慢(快與慢的段落對比或快慢聲部間的對比);力度的強與弱;音色的不同;獨奏(唱)與全奏(合唱)等等。所有這些都在巴洛克時期的音樂結構中存在,各有它們的地位。許多巴洛克時期的音樂家使用協奏曲或複協奏曲形式(此詞本身意味著明顯的對比因素),這種形式的基本特點是織體的變換,有時用一個聲部(獨奏)或幾個聲部,有時用較大的群體合奏。最明顯而強烈的對比是當時出現的一個新的體裁叫做"單聲部歌曲"(monody),它是一種獨唱歌曲,大致是在上麵有一個流暢的人聲聲部,配以琉特琴或羽管鍵琴的伴奏,伴奏的進行較為緩慢,這一體裁的代表人物(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創造者)是作曲家兼歌手卡奇尼(Caccini,約1545-1618)在他劃時代的作品《新音樂》歌集中,人聲的旋律依循歌詞的意義,變化極大,在節奏和織體上可以從很簡樸到非常富有裝飾性;而且又與幾乎固定不變音型的伴奏聲部形成對照。卡奇尼屬於佛羅倫薩的"卡梅拉塔會社"(一個由音樂家、詩人、貴族組成的團體)成員,他在十六世紀七十至八十年代接觸到將古希臘音樂中表現感情的觀點加以再創造的概念,這個團體遵循這個概念采用了"單聲部歌曲"的形式。上述"伴奏"這個詞,在文藝複興時期音樂中幾乎不用考慮,作為一個觀念,它屬於巴洛克時期,它意味著樂器聲部之間的地位不同。事實上巴洛克音樂最重要的特征是它的伴奏部分即通奏低音。通奏低音演奏者在羽管建琴或管風琴(或撥弦樂器琉特琴或吉它)上奏出低音聲部,上麵標出數字指示他應演奏的填充和弦。通奏低音經常由兩個人演奏,一人用大提琴(或維奧爾琴或大管)一類可延長音響的樂器演奏低音聲部,另一人演奏填充和弦。這種使用通奏低音的織體是:上麵一個人聲或樂器的旋律聲部,底部是一個低音樂器,中間填以和聲,這是典型的巴洛克音樂的風貌。上麵的聲部也常有用兩個的,有時是為兩個歌手寫的,有時是兩把小提琴(此時即稱三重奏鳴曲),此種結構在巴洛克音樂中也很典型,特別是通奏低音不能或缺,說明由低音產生和聲的概念對於巴洛克音樂是如何重要,是它的中心。這個概念的出現並不突然,在十六世紀中已有將低音聲部區別於複調音樂中上麵其他幾個聲部線條的,但隻是到了巴洛克時期這種風格才清楚地確定下來。與上述的變化一起,而且是有關的,是放棄複調(更精確地說,複調音樂成為一種老式的方法,幾乎隻用於教會的某一類音樂中)。重視和聲必然導致在一首樂曲中出現和聲進行的若幹終止點,這些終止點稱終止或收束,是由於某一種標準的一係列和聲進行而形成的。與此相關的是節奏的進行,在聲樂中,旋律要表達歌詞的情感,必須按照(甚至誇張)語言的自然節奏;在器樂中(包括一些聲樂,特別是合唱曲)有用舞蹈節奏的。由於低音用了舞蹈音樂的節奏型,加速了調性感覺的發展以及向某一個特定的音進行的趨向性。與此同時,新樂器種類的出現加速了這個進程,其中最重要的樂器為小提琴族係。當時維奧爾琴的發音適合複調音樂的清晰但卻缺乏節奏的動力感,而小提琴潔淨明快的運弓以及其演奏輝煌技巧樂曲的能力適合演奏舞蹈節奏的音樂,與單聲部歌曲相比更有發揮技巧的能力。聲樂風格與器樂風格的交替進行是典型的巴洛克的手法,巴洛克音樂中有這樣兩種不同風格的交替進行是為了新奇和效果。巴洛克早期重要的音樂形式是單聲部歌曲(相對於前一個時期複調音樂而言)以及與此相聯係的體載歌劇與清唱劇,強調語音與音樂的緊密結合,在歌劇中還有布景的效果。單旋律音樂中不使用對位,其形式是由旋律與低音相結合發展起來的,如分段歌形式,回族曲結構,在反複出現的低音聲部上的變奏。在樂器方麵也有相應的發展,如適合於演奏通奏低音組合的樂器,以及替代維奧爾琴族係的小提琴等,小提琴族係樂器更靈活而且能演奏較高的類似人聲的音域。巴洛克時期歐洲各國的音樂 巴洛克時期,音樂藝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發展。並且促成了後來的洛可可藝術的興起。這一時期的音樂以德、意、法等幾個國家最具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