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青少年犯罪者的主體因素
為什麼在同一社會環境下,絕大多數青少年不犯罪,而隻有極少數的青少年犯罪?如果我們離開了青少年犯罪者的主體因素去談,是找不出正確答案的。犯罪是一種質變,而導致這種質變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違法犯罪者的主體因素。這種消極的因素,是犯罪者的主體在其生活曆程中,不斷地、有時是潛移默化地將社會中的消極因素長期“內化”的結果,從而形成了犯罪者特有的反社會的意識、犯罪者的人格、道德觀、情感等等,成為犯罪者腦中固有的東西,驅使他們去犯罪。本章就是探討青少年犯罪者具有的消極的主體因素。
第一節 青少年犯罪者的反社會意識
社會意識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反映社會發展要求的先進的社會意識,它可以促進社會的發展。另一種則是違背社會發展要求的腐朽的社會意識,它阻礙社會的發展。犯罪者的反社會意識就是屬於後一種。
犯罪者的反社會意識,在犯罪者的犯罪行為中起決定性作用。這是因為如果一個人沒有反社會意識,即使在具備反社會的客觀條件下,也不會產生違法的行為。一個犯罪者隻是在具備反社會意識後,才去實施犯罪行為的。由於社會意識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和能動性,即使沒有一定的客觀條件,在反社會意識的驅使下也會實施犯罪行為。
那麼,青少年犯罪者具有哪些反社會意識呢?
一、反社會傾向的人生觀
人生觀,是人們對於生活的意義和人生的目的總的看法和觀點,它對人的行為選擇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一個人為什麼活著?怎樣活著才有意義?應該怎樣度過自己的一生?這些問題都是人生觀所要回答的問題。一個人的人生觀是由一定的經濟關係、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是一定社會關係的產物,是在人們的社會實踐過程中發展起來的。而違法犯罪青少年的人生觀,就是其本人在家庭、學校,社會環境等消極因素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違法犯罪青少年的人生觀,雖然仍有可塑性的一麵,然而已經形成與犯罪行為有因果關係的剝削階級的人生觀。
缺乏正確的政治信念和遠大的理想,是違法犯罪青少年的共同特點。他們根本不理解共產主義人生觀是為了“最後解放全人類、拯救世界脫離資本主義災難、建設幸福美麗的共產主義世界的利益的。”由於社會上不正之風盛行,使這些青少年在世界觀形成的關鍵時期,烙下了理論上的虛無主義,政治上的不信任主義。他們對社會主義的信念是動搖的,不懂得社會主義優越性表現在何處,而對資本主義世界的一切卻盲目地頂禮膜拜。不相信黨、不相信社會主義,是違法犯罪青少年思想的一個基本特征。
資產階級個人主義是違法犯罪青少年的思想基礎。他們無法理解人生的目的是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他們沒有集體主義的精神,而是充滿了損人利己、損公肥私、爾虞我詐、唯利是圖、爭權奪利等等。他們主張個性極端自由,個人欲望不受任何的社會約束與強製。違法犯罪是這種極端個人主義的表現。在腐朽的剝削階級人生觀支配下,他們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他人的痛苦基礎上,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他們的生活邏輯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他們把偷竊行為看成是“不偷不搶,手心發癢”,把亂搞兩性關係看成是“人生不樂,一輩子白活”等等。
在我國的青少年違法犯罪中,大約百分之七十以上都犯有偷竊、搶劫之罪。其原因就在於他們沾上了許多需要錢才能滿足的惡習,抽煙、喝酒、打扮、賭博、與朋友鬼混等都需要錢。在這些活動中,他們開始體驗到金錢的魅力,產生了對金錢的追求,一切為了錢,有錢就有了一切。由於個人主義物質欲望的不斷膨脹同不能采用正常手段滿足這種欲望之間的矛盾,於是采用占有他人財富的犯罪手段,來滿足日益強烈而又不可抑製的物質欲望。
在青少年違法犯罪者的行為特點上,我們可以看到具有一種與正常人不同的特點,這是精神空虛、認識淺薄、愚昧無知、原始粗俗、自私自利、沒有理想、缺乏信念的混雜體,其本質還是資產階級個人主義。違法犯罪青少年由於沒有正確的生活目的,在這種腐朽的享樂思想支配下,驅使他們一步一步陷入了犯罪的深淵。
二、腐朽沒落的道德觀
道德,是調整人們之間以及個人和社會之間關係的行為規範的總和。行為規範也叫行為準則,就是規定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道德標準的實現,則是依靠社會力量,依靠人們的信念、習慣、傳統和教育力量來進行。
一般來說,從倫理學上講道德品質的結構包括三個方麵:①道德認識:對於行為準則的善惡及其意義的認識;②道德感:伴隨道德認識所出現的一種內心體驗;③道德行為方式:通過道德動機而將一個人的道德認識具體表現出來。這些主要是通過後天的實踐而形成起來的。
如前所述,道德和法是社會調節人們行為的兩個基本手段,具有巨大的能動作用。這種能動作用表現為它的三個職能:①調節職能:它可以通過評價等方式,來指導和糾正人們的行為和實際活動;②教育職能:它能夠通過評價、激勵等方式,造成社會輿論,形成社會風尚,樹立道德榜樣,塑造理想人格,來培養人們的道德觀念、道德境界和道德行為;③選擇職能:它還可以向人們指明道德選擇條件的知識。青少年違法犯罪者之所以犯罪,就是因為道德結構上的嚴重缺陷,三個基本職能得不到發揮,對自己的行為失去正常的調節功能。
嚴重的道德品質缺陷,剝削階級道德觀念的惡性發展,必然會導致犯罪,它是犯罪者的思想基礎。換言之,青少年違法犯罪者,具有與正常人不同的道德觀。
根據對青少年犯罪者的大量調查,他們缺乏基本的道德觀念,沒有明確的善惡觀念,沒有起碼的道德責任,在處理人與人的關係方麵也沒有傳統的道德原則。就以青少年違法犯罪者的道德認識和道德標準來看,什麼是光榮的,什麼是恥辱的;什麼是高尚的,什麼是卑鄙的;什麼是真善美,什麼是假醜惡;他們的認識、評價的標準都與正常人不同。
他們的“幸福觀”,並不是把追求個人幸福和追求集體幸福統一起來,並不是把追求優裕的物質生活和崇高的精神生活統一起來,並不是把幸福的享受和幸福的創造統一起來。而是認為:“人生如夢,萬事皆空。”“一不想入黨,二不想當長,三不想登榜,隻圖吃喝玩樂活一場。”“沒吃著、喝著、玩著,死了不如一條狗!”在他們的心中,根本不想盡公民的義務和社會的責任。
他們的“榮譽觀”,並不是以為人民做出貢獻、促進社會發展為最高榮譽,也不是以集體主義為基礎,主張個人榮譽與集體榮譽緊密結合的新型榮譽觀。而是認為守紀律是“傻”的,講禮貌是“酸”的,論修養是“圈”的;罵得贏是“好漢”,打得贏是“英雄”,進監獄是“光榮”。他們根據自己的生活實踐,認為越敢於逞凶,就越能“戳得住”,“吃得開”。他們的信條是:“軟的怕硬的,硬的怕愣的,愣的怕橫的,橫的怕不要命的。”完全是亡命徒式的“英雄觀”。
他們的“生死觀”,在生時,並不熱愛生活,也不創造生活,不懂得生命的真正價值,認為“生死禍福,命中注定”,悲觀厭世,既不尊重別人也不珍重自己。對待死,則十分輕率,不考慮死的價值,有的可以為哥兒們去賣命,對死“無所畏懼”,有個別人犯了嚴重罪行被判死刑時甚至還嚎叫:“吃個槍子透個氣,二十年又是一條好漢。”死得輕如鴻毛,毫無價值。
他們的“友誼觀”,並不是在同誌與朋友之間有一個共同的目標,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幫助,彼此以誠相待,建立起真摯而高尚的友誼。而是結成團夥,共同犯罪,重視江湖義氣,什麼“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什麼“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等等。完全是封建行幫的那一套。
他們的“戀愛觀”,並不是把愛情的思想基礎放在首位,既理想一致、情趣融洽、心靈相通、誌同道合,正確處理事業和愛情的關係。而是對西方“性自由”和“性解放”非常感興趣,有的女青年,一旦失身,便失去了廉恥,瘋狂地追求男性,甚至以與多少個男的發生關係為榮,達到完全不可收拾的地步。
總之,違法犯罪青少年的道德觀,是顛倒的、歪曲的、偏執的,這就決定了他們的道德行為是卑劣的,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他們會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
第二節 青少年犯罪者的情緒體驗特征
人的情緒體驗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狹義的情緒,它與機體的基本需要(如吃、喝、睡等)是否滿足相聯係,是最簡單的,為動物和人共有的;另一種叫情感,是與人在曆史發展過程中產生的需要是否滿足相聯係的,是複雜的、高級的情緒體驗,為人所特有的。本節所談的違法犯罪青少年的情緒體驗特征主要是指後者。
一、人的情緒體驗對人的行為的作用
人的情緒體驗一方麵是客觀現實世界的反映,受人所處的客觀環境所製約,另一方麵它又反過來能動地作用於現實。這種情緒體驗的能動性,首先表現在對人的活動或行為起著巨大的調節作用。一個人對理想的向往、目標的追求,往往都是與肯定的情緒體驗相聯係在一起的。而一個人在戰場上當逃兵,往往是由於怕死、軟弱、恐懼等消極情緒體驗在作祟。積極良好的情緒體驗,是提高勞動、工作和學習效率的重要條件之一,是工作中的“熱能”和鼓舞力量;而消極不良的情緒,對實踐活動則產生不好的影響。
人的情緒體驗在人的認識活動中,具有巨大的能動作用。正如列寧所說的:“沒有‘人的感情’,就從來沒有也不可能有人對於真理的追求。”
人的情緒體驗根據作用的性質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增力的情緒體驗,指的是那些能提高人的生活活動,增強人的體力、精力,驅使人去活動的情緒體驗;另一類是減力的情緒,指的是那些會降低人的生活活動,減弱人的精力的情緒體驗。
在增力的情緒體驗中,根據其社會實踐的效果,又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可以增強人們去做有益於社會活動的體力和精力的情緒體驗,是積極的情緒體驗;另一種則是可以增強人們去做有害於社會的甚至違法犯罪活動的體力和精力的情緒體驗,是消極的情緒體驗。這就是情緒體驗的兩向性特點。在減力的情緒體驗中也有這樣的特點:例如,當一個犯罪分子在進行犯罪活動時,突然感到害怕而不敢下手了,中止了犯罪行為,這類情緒體驗雖有減力的性質,卻帶有“積極的”意義。
為什麼人的情緒體驗具有這樣大的作用呢?因為人的情緒體驗具有某種動機作用。即人的情緒體驗會在個體內部產生一種新的激動狀態,在個體內部形成一種內驅力,它不但可以幹擾正在進行的動機行為,而且能夠促動個體產生一種新的行為。例如,當人身臨危險境地時,會產生恐怖之類的激動狀態,形成個體試圖逃離這一危險情景的內驅力。
違法犯罪青少年的情緒體驗與犯罪有密切的關係。它可以驅使犯罪者不惜任何手段,去作那些滿足個人欲望的、給自己帶來一時快感的犯罪行為,也可以由於強烈情緒體驗的作用,加速犯罪行為的實施,使犯罪行為的破壞性更大。
我們前邊已經敘述了青少年情緒體驗的一般特征,談到了諸如青少年情緒發展的不穩定性、易興奮等弱點。應該指出,這類特點與青少年的違法犯罪並無因果之間的聯係。我們同意蘇聯心理學家科恩的觀點:“過渡年齡出現的情緒困難和病態過程隻是青年期的附帶特性,而非普遍的特征。”將這些附帶特性視作為違法犯罪青少年的情緒體驗之基本特征,是錯誤的。
二、違法犯罪青少年的情緒體驗特征
1情緒體驗的低級性和庸俗性
他們沒有節製地、不擇手段地追求吃、喝、性等的滿足,是情緒體驗低級性和庸俗性的主要內容。違法犯罪青少年為了一時的痛快,而去幹有害於社會、有害於人們的行為,而這種行為的非法滿足所產生的快感,又反過來增強無節製欲望的產生。他們的情緒體驗,愉快、憂愁、高興、激憤、忿怒、恐懼等等,大多與這種低級的需要是否滿足相聯係。有不少違法犯罪青少年這樣說道:“我一看見打仗(即流氓鬥毆),我的後腦勺都樂了!”“我一看見別人口袋裏的錢包,我的手指頭就癢癢。”“我一到賭場,幾天幾夜不吃不喝不睡,也一樣有精神。”一本低劣的黃色手抄本,他們可以來回傳閱。有的違法犯罪青少年,為了看《望鄉》中的一個鏡頭,居然可以不厭其煩地看上幾十次,而且一看完這個鏡頭就立即退場,情趣極其低級庸俗。
我們不能將這類極其低級庸俗的情緒體驗,僅僅看作是人的生物性反映,它是動物的機能和剝削階級思想的混合體。
2情緒體驗的非社會性和不完全社會性
所謂情緒體驗的社會性,主要是指一個人的情緒體驗的表現方式和對他人情緒的態度,是不是符合社會的文化、行為規範及生活方式。在對他人情緒的態度方麵,與違法行為有較密切的聯係。眾所周知,人的情緒體驗是交際的重要手段之一。在這一意義上來說,情緒具有與語言相同的機能。情緒體驗的社會性也表現在這種交際機能的社會性之中,隻有自己情緒體驗的表現,而不顧他人情緒體現的表現,缺乏對他人情緒體驗的共鳴性,缺乏對別人的尊重和同情等等,則是情緒體驗的非社會性和不完全社會性的重要標誌。
什麼是共鳴?主要是指自己感到與對方有相同的情緒體驗。對人的同情,是在共鳴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缺乏情緒共鳴的人,也就無所謂同情,更談不上對別人的尊重。共鳴、同情和尊重是彼此緊密聯係在一起的。違法犯罪青少年出於自私自利和損人利己,對人往往是冷酷無情,尤其在作案過程中更為顯著。
3情緒體驗的勃發性
強烈的、急風暴雨式的、為時短促的情緒體驗,稱之謂激情,如憤怒、恐怖、狂喜、絕望等等。由於激情導致的犯罪現象稱激情犯罪。在當前的青少年犯罪中,缺乏理智的激情犯罪並不少見。激情犯罪,一般沒有預謀過程,有較強的情景性。有的激情犯罪,在犯罪原因與犯罪行為實施(後果)之間缺乏明顯的直接因果關係,難以用常理來解釋。有的因為哥們義氣持刀殺人,有的因為“逞強”“顯能”而動刀動槍,一旦事過,他們也因害怕而後悔。有這樣一個案例:一個二十四歲的小夥子將騎的摩托車橫放在便道上,一位老人見有礙交通,將車向便道推了一米多遠,該青年頓時火冒三丈,猛擊老人一拳,老人撲倒地上,搶救無效身亡。這位青年才清醒過來說:“沒想到,一拳闖下了大禍,後悔也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