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說

?在具體介紹協奏曲之前,我們必須要對協奏曲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或者說是基礎知識,即什麼叫協奏曲,它是什麼樣的。概括地說,協奏曲是起源於歐洲的一種音樂體裁,現在音樂會上常見的是以一件樂器主奏,管弦樂隊協奏,分幾個樂章的大型樂曲。但是這種協奏曲,也隻是協奏曲這一體裁中的現在最常見的一類;協奏曲有好幾類,如以幾件樂器主奏的協奏曲;也有一個樂隊分成幾個群體進行協奏的協奏曲。自從協奏曲(concerto)這一名稱出現以來,其形式常常在演變發展。因此要知道協奏曲是什麼樣的,首先就得了解協奏曲發生和發展的曆史。

在公元1700年前,concerto(協奏曲)一詞並非專指上述的形式,也不是專屬於器樂曲,它可以應用於指各種演奏媒介,包括聲樂曲。此時concerto一詞的含義,有“合奏”或“樂隊”之意。一直到18世紀開始才特指器樂協奏曲。

協奏曲在早期有譯為“競奏曲”的,這是由於concerto在詞源上的拉丁語含義為“競爭”、“爭論”;而意大利語的原義卻是“調停”、“集會”。到底是競奏還是協奏,其原意已很難考證了。協奏曲在西歐的興起是與純器樂的大型作品的出現分不開的,差不多與交響曲、奏鳴曲體裁的興起同步。西歐的純器樂的大型作品,出現得比較晚,這是由於早期西歐音樂的主流是宗教音樂,教會為了保證聖詠的“聖潔性”,常常對器樂采取排斥態度,一直到19世紀,教會還發起了一個切奇裏亞運動(cecilian movement),反對鋪張的、世俗性的唱詩班和樂隊的音樂,例如海頓、莫紮特等人彌撒,要求返回到帕萊斯特利那的“教堂風格”(a cappella,意大利語的意思為“按照教堂風格”即早期教堂的聖歌詠唱是沒有樂器伴奏的,時至今日,a cappella的含義之一為“無伴奏合唱”);早期的教廷會議上也曾屢有“淨化”教堂音樂的決議。唯一例外的是管風琴,大致從9世紀開始使用於歐洲的教堂,逐漸普及。那時在民間,樂器主要用於伴奏唱歌或舞蹈,如12至13世紀的法國南部吟唱詩人(troubadour)和北部吟唱詩人(trouvere),歌唱者自己或伴奏者用一件樂器伴奏,一般是跟著唱歌的旋律,或稍加變化,即所謂支聲複調。可能存在的器樂曲如雜耍遊唱藝人(jongLeur)的表演或婚喪典禮音樂,是口傳心授式即興的,已無可查考了。另一個原因是樂器的發展比較晚,如早期銅管樂器中的小號和圓號,極為原始,隻是作為信號如軍事、郵車、打獵等之用,一直到18世紀才開始逐漸形成現代形式的小號和圓號。雙簧管樂器的祖先是極為原始的肖姆管,12世紀時來自近東,也是到18世紀才有現在這樣雙簧管族樂器。單簧類樂器在西歐出現更晚。弓弦樂器在9世紀從亞洲傳入,如雷貝克琴(rebec),極為簡陋,中世紀時的維烏爾琴音域很窄(有品,不換把),表現力有限。其他樂器的情況也是這樣。而表現力豐富的樂器如小提琴到16世紀才出現;鋼琴出現在18世紀;小號、長笛一類管樂器的閥鍵完善也是始於18世紀。另一個不無重要的原因是歐洲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還是莊園經濟占主導地位,城市文化隻是在資本主義已有相當基礎的時代才能萌生。當時除了教堂音樂可以具有大型規模(主要是)外,有組織的具備一定規模的世俗音樂隻能出現在宮廷或貴族宅邸,因此其人員及樂器配備都隻能是小型的。了解這一點,對於了解協奏曲的發展及分類是有用的。

協奏曲的崛起與音樂藝術的“對比”原則分不開,當器樂曲離開歌曲、舞蹈、戲劇而獨立時,特別是較為大型的樂曲,它一定會要求多方麵地體現這一對比;幾個樂章之間的快慢對比;調性之間的對比;幾個主題之間不同風格的對比;樂隊配器色彩變化的對比;力度強弱的對比等等。猶如一幅畫要求有色調、明暗等的變化一樣。協奏曲在一開始,並不立刻就是一件獨奏樂器與樂隊群體之間的協奏,如焦瓦尼·加布裏埃利(Giovanni Gabrieli,1557-1612年)於1587年在威尼斯出版的他與他叔父安德烈亞·加布裏埃利的協奏曲(Concerti di Andrea at di Giovanni Gabrieli,organisti),有36首經文歌(motet)和26首牧歌(madrigal),雖然大部分是合唱曲,但有一部分是由合唱隊與樂隊互相呼應演奏的,其形式倒是有些像是“競奏”。稍後,洛多維科·維亞達那(Lodovico Viadana,1564——1645年)出版了他的《教會協奏曲百首》(Cento concerti ecclesiastici,1602年),這是人聲與管風琴的作品,他是第一位在教會音樂中用管風琴起通奏低音(basso continuo)的作用,重點是在上麵的人聲聲部上,一反傳統的複調寫法,給後來的協奏曲帶來很大影響。雖然這些作品標為協奏曲,但與後來的器樂協奏曲是大異其趣的。

更接近我們現在的協奏曲概念是焦瓦尼·加布裏埃利於1597年出版的《聖樂交響曲》(Sacrae symphoniae)中的一些樂曲,充分發揮了當時威尼斯聖馬克教堂樂隊的能力,當時這個樂隊有6位常任的演奏家,演奏木管號和長號,他們有精湛的技能,另有臨時任用的數量不定的技術一般的演奏者,加布裏埃利常為這些技術好的演奏者寫較難的聲部,以對比於其他演奏者的聲部,這是接近我們的協奏曲概念的。要注意的是這個曲集的標題是“交響曲”,而交響曲與協奏曲之間不加區別地使用的現象在當時是普遍的,這個現象持續了一個多世紀。在這部曲集裏既有經文歌,也有彌撒,而適才講到的具有協奏曲風格的樂曲,其標題卻是坎佐納(canzona)。這說明在器樂曲萌生伊始,體裁名稱的使用並非像現在這樣涇渭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