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終章(1 / 2)

往事在腦海一幕幕重現,你看我愛的少年如此光明,讓我怎麼忍心黑暗。

從派出所出來,下了很大的雨,我的英國老板舉著傘站在門口等我,他說,“小涵,你必須就此收手。”

當我叫作郝涵,會哭會笑會善良的時候,我瘋狂的愛著那個叫梁山的少年,我的成績很差,他的成績很好,每當他拿著各科試卷的答案從樓下跑上來,我的朋友們都會喊,“好漢,你的梁山來了。”

再後來他考到了紐約,我留在本地念書,我們的異國戀毫無破綻,我一直堅信十七歲那年我遇到的男孩會陪我看盡人世的冷漠與溫暖,但這個願望如此宏偉忠誠,這世間又有幾人能夠做到。

每周他都去一所孤兒院做義工,那裏有個雙目失明的女孩,一天她落入河裏哭喊著叫救命,他不顧一切跳下去,甚至忘了自己不會遊泳,女孩得救了,我的少年卻在那個星期天的夏天戛然而止,他再也沒有回來。他曾經簽署過一份捐獻眼角膜的協議,醫院把他的光明留給了得救的女孩,後來政府征地孤兒院解散,她被一戶人家收養,他們叫她念恩。

我哭了三天,長成隻有外殼堅硬的蚌,畢業後去了紐約,他曾經說他在一家英國人開的餐館打工,老板很好,他們是朋友,一切都很順利,我找到了那家餐館,遇到了嚴默和他的妹妹。

如果沒有她,現在會怎樣?可是梁山用生命換回的生命,我又怎麼能讓她隕落。最後一刻,我找人把她救了上來,公安局的人問我怎麼回事,我不知道如何闡述這場恩怨。

我沒有留在紐約,也沒有回到家鄉,我去了一個北方的城市,那裏終年沒有夏天。某天一個編輯在上找我,“梁山你還活著嗎?我要結婚了。以後要做家庭主婦,你願意頂替我的位子嗎?其實我還蠻喜歡你的。”那個編輯從來沒有讓我通過一篇稿子,可是她說他是喜歡我的。

寫手們叫我梁編,我開始每天催他們寫稿,稿子寫得好的時候我叫他們親愛的,寫的不好直接罵混蛋。他們說其實我很好糊弄,隻要文中的男主很高很白英語好,稿子就一定能過。我不知道該怒還是該笑,多少年過去了,他和那些曾經追逐的夢想一樣,永誌不忘。

幾年後收到來自紐約的信,他說他聽到我叫梁山的時候就知道我是誰了。他們學校每年都會紀念一個男生,他在那個夏天的夜晚再也沒有回來。他們曾有一麵之緣,那次他買東西忘了帶錢,素不相識的梁山幫他付了一百塊,他看到他錢包裏女孩的照片,那張青春飛揚的臉。在後來梁山出事,他還沒來得及把一百塊還給他,他央求父母收養了那個女孩,他們叫她念恩……

隨信附帶一張請柬,“我要結婚了念恩很想你。”

我沒有回紐約,他結婚那天我這裏下了瓢潑的大雨,翻開手機裏僅有的三個號碼,我撥了就不可能打通的那個,可是他竟然出乎意料的通了。

“喂?”一個年輕男孩的聲音莽撞,卻有生機。

“請問你是醫學院的學生嗎?”

“是啊,你誰呀?”

“你認識一個叫做梁山的人嗎?他也是醫學院的?”

“梁山?不認識。”積蓄了多年的眼淚突然奔湧出來,我嚎啕大哭。“大半夜的,你嚇人啊,腦子有病!”

電話裏傳來機械的忙音,隻有淚水溫暖僵硬的身體,可是梁山,夜晚比湖水還要涼,你是我永遠無法觸摸到的陽光。”

“對了,最後再同你說一個故事吧,這個說完了以後,就真的不說了。前些天陪閨密逛街時,遇到了小。她蓄起了長發,穿上了高跟鞋,白裙飄飄,美得驚心動魄。小是我的初中同學,和我一樣熱愛文字。我們總會把壓歲錢換成一遝厚厚的信紙,然後在上麵描繪出另一個世界,或歡樂,或憂傷。沉醉其中,自得其樂。小顯然比我幸運,在將文章拋上網的第三個月,有一位自稱某人氣雜誌的編輯加了她。我們姑且稱她為小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