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史

1.步槍是最早出現的一種槍在槍這個大家庭中,步槍的資格最老。它是最早出現的一種槍,其他各種槍都是在它的基礎上發展起來或演變而成的。

這種槍之所以叫做步槍,是因為它是步兵作戰中使用的基本武器。它有著長長的槍管,可以射得遠,打得準。一般來說,它在400米的距離內射擊效果最好,既可用來射擊單個的人馬,又可用幾支步槍齊射來殺傷敵方密集的目標,還能用來射擊低空飛行的飛機和傘兵。它操作使用方便,火力強,不僅是步兵作戰中使用的有力武器,而且站崗、放哨都離不開它。特別是它的槍口上方還裝有可折疊的刺刀以及長而結實的槍托,便於同敵人進行拚刺格鬥,是步兵喜歡使用的隨身武器,

在兵器博物館裏,我們可以看到各種各樣的步槍:有中國造的,也有外國造的;有自動步槍,也有半自動步槍和非自動步槍;有小口徑步槍,也有標準口徑步槍以及有不同用途的突擊步槍、狙擊步槍、馬槍等等,共有六七十種,組成了一個步槍世界。

早期出現的老式步槍,因為是靠手完成推彈、閉鎖、擊發等一連串射擊動作的,所以叫做非自動步槍。許多人很熟悉的三八式步槍、七九式步槍等,都屬於這一類步槍。

後來,人們對步槍作了改進,利用射擊時產生的火藥氣體壓力和彈簧力的作用來完成推彈、閉鎖、擊發、開鎖、退殼和供彈等動作,這種槍就稱為自動步槍。如聯邦德國的7.62毫米G3步槍、美國的5.56毫米M16A1式步槍等,都屬於自動步槍一類。自動步槍與非自動步槍相比,除操作簡單和使用方便外,主要優點是提高了槍的射擊速度。

在自動步槍中,按槍的作戰性能不同,又分為半自動步槍和全自動步槍。我國步兵裝備的7.62毫米56式步槍就是一種半自動步槍。半自動步槍和全自動步槍的區別,主要在於半自動步槍隻能單發射擊,即扣動扳機一次隻能發射一發槍彈,因而它的射擊速度比全自動步槍低,35~60發/分。目前世界各先進國家軍隊裝備的步槍中,半自動步槍較少,多數為全自動步槍。

在現代戰爭中,情況瞬息萬變,要求能及時捕捉目標,並用火力進行壓製和消滅敵人的有生力量。對槍來說,就要求火力強,重量輕,體積小。

為了縮小槍的尺寸,便於操作使用,有的步槍采用伸縮式槍托,有的采用折疊式槍托,但都有小握把。美國5.56毫米M16A1式自動步槍較好地滿足了上述要求,它的重量僅有3.18千克,上刺刀後全槍長才1120毫米。前捷克斯洛伐克的7.62毫米V258步槍,采用折疊式槍托,折疊後,槍身全長僅635毫米,攜帶比較方便。

為了增強槍的火力,現代步槍都具有較高的射擊速度。自動步槍的戰鬥射速可達100多發/分,比40年代提高了兩倍多。美國的M16A1式自動步槍的戰鬥射速已達到150~200發/分。

現代步槍的另一個特點是槍的初速高,這就保證了槍彈射得遠,打得準。例如,比利時製造的FNFAL自動步槍,槍彈的初速達到每秒840米,相應的有效射程為650米,因而它的威力較大,長時間被視為一張王牌,受到人們的注意和重視。就是現在,世界上還有80多個國家采用這種自動步槍。

上麵提到的幾種美國、前捷克斯洛伐克和比利時的自動步槍,實際上都是“突擊步槍”。為什麼叫這個名字呢?顧名思義,它是用來完成突擊任務的。由於它既具有步槍射得遠、打得準的特點,又有衝鋒槍火力強、射速高的性能,所以步兵在突擊作戰或執行特殊任務時,大都使用這種槍。

馬槍也叫步騎槍。從這個名字就會猜到它是給騎兵或摩托化部隊使用的槍。為了便於使用和攜帶,這種槍比一般步槍的射程短,重量輕,但射擊性能兩者基本相同。

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步槍一直不斷地改進和變換著模樣,以致有些步槍看起來簡直都有點不像步槍的樣子了。這說明了步槍正在破除一些老框框,給人以煥然一新的感覺。

到目前為止,在步槍上可以看到較大的改革有以下幾個方麵:一是自動步槍向小口徑方向發展。原來的步槍口徑都是標準的7.62毫米,現在各國的自動步槍大都采用5.56毫米的口徑。這樣,既能多裝多帶子彈,節省槍彈材料,又能提高槍彈的初速,增強射擊威力。二是槍的身長縮短。由於小口徑槍彈的身材矮小,而且又多采用直形槍托,這樣槍托裏的一部分空間可容納自動機,從而使步槍的身長進一步縮短。一般新型步槍的長度在800~900毫米之間,比標準口徑的老式步槍縮短100~200毫米。槍身最短的法國MAS式步槍,全槍長僅為757毫米,攜帶很方便。三是結構新穎實用,適合不同的射手使用。例如,上麵提到的法國MAS式步槍,它的槍機上的拉殼鉤有左右兩個位置,左邊的位置就適合左撇子射手使用,設計者考慮得很周到。再例如,在寒冷地區或冬季射擊時,為了便於射手戴上厚棉手套扣扳機,有的步槍的扳機護圈做得特別大,如奧地利AUG77式步槍;有的步槍護圈是活動的,使射手很容易把手指伸向護圈內扣扳機。四是槍上裝備有光學瞄準具,它比以前用的機械瞄準具的射擊命中率高(即打得準)。奧地利AUG77式步槍就是采用這種光學瞄準具的。這種瞄準具裝在與機匣連成一體的可作提把用的管內,這樣既可保護瞄準具,又能防雨雪侵入。五是槍上的零件一物多用。例如,瑞典的MKS式步槍的彈匣就裝在握把裏。有的槍還將複進簧裝在直形槍托裏等等。這樣一方麵減少了零件數量和縮小了槍的尺寸,另一方麵也便於攜帶和維護。

據國外資料報道,英國軍隊將開始使用一種新型步槍。這種步槍可發射650發/分子彈,無後坐力,其有效射程為600米。其他一些國家也準備裝備新的步槍……

2.步槍的分類及性能

步槍按作戰使用性能劃分,分為普通步槍、騎槍(通稱卡賓槍)、突擊步槍、狙擊步槍等;按自動方式劃分,又可分為非自動和自動步槍兩種。自動步槍又分為半自動步槍和全自動步槍兩種。半自動步槍僅能單發射擊,而全自動步槍既可單發射擊,又可連發射擊。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普通步槍和騎槍已基本完成了它們的使命,大多數被突擊步槍所代替,少數經改進成為新一代自動步槍。非自動步槍完全依靠手工操作完成供彈、閉鎖、擊發、開鎖和退殼等基本射擊程序,一般均采用手動機柄式槍機、擊針式擊發機構,單發式射擊方式,如:日本三八式步槍、前蘇聯衛國戰爭中使用的44式騎槍、中國53式騎槍等。根據供彈方式又可分為單裝步槍和彈倉步槍,單裝步槍沒有儲彈倉,每射擊一次均需用手裝填一發槍彈入膛;彈倉步槍沒有容彈具,將多發槍彈存放於彈倉之中,每次射擊時隻需拉動槍機即可推彈入膛。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各主要參戰國家所使用的步槍,除美國的半自動步槍和德國部分傘兵裝備FG42自動步槍外,大部分國家裝備的是非自動步槍。

由於非自動步槍戰鬥射速低,連續使用容易使射手疲勞,影響瞄準的準確性和射擊精度,不適應現代戰爭需要,到目前為止已被自動步槍所取代。自動步槍是利用火藥氣體能量完成一係列的發射動作。與非自動步槍相比,避免了連續射擊過程中手工裝填槍彈的程序,也減少了操作程序。這樣射手可集中精力進行瞄準射擊,既提高了戰鬥射速,又保證了射擊的準確性。自動步槍的自動方式分為:自由槍機式和半自由槍機式、槍管後坐式和導氣式。

步槍的結構一般由槍管、機匣、自動機和槍機框、擊發機構、發射機構、供彈具、瞄準具、槍托等部分組成。有些步槍還裝有刺刀和槍口消焰/製退裝置,有的還加裝了槍榴彈發射具,使步槍成為點麵殺傷多用途武器。

步槍的戰術技術性能介於衝鋒槍和輕機槍之間,口徑一般小於8毫米(如北約采用5.56毫米為製式口徑),發射步、機槍通用彈藥,全槍長1米左右,全槍重量3.5千克左右,彈匣容量10~30發,彈頭初速700~1000米/秒,4條或6條右旋(或左旋)膛線,有效射程400米左右,戰鬥射速:單發射擊時30~40發/分,點射射擊時80~110發/分,步槍壽命一般在6000~15000發。

3.步槍發展的兩個階段

14世紀以後,隨著工業水平和新技術的發展,世界各國研究兵器的人也逐漸增多。到16世紀初期,意大利科學家芬良發明了轉輪式發火裝置,並不斷加以改進。它的發火原理是將擊錘內的燧火石壓在鋼輪上,鋼輪在彈簧的作用下轉動,鋼輪上的細齒摩擦燧火石產生火花,點燃火藥,進行發射。由於這種機構複雜,鋼輪上有汙垢時就不能產生火花,無法點燃火藥,造成“瞎火”現象,故此當時用這種槍時,往往是用火繩槍機作為備份槍機的。如,1485年的博斯威爾特大會戰(是郎卡斯特王室的遠親亨利·都鐸的部隊與約克王朝的英王查理三世的軍隊於1485年8月22日在英國萊斯特郡進行的會戰,結果以查理三世的失敗和陣亡而告終),就使用了這種火槍。為克服這些故障,1525年又發明了撞擊式打火槍,用緊夾在擊錘夾口內的燧石打擊火藥蓋上方的打火板,產生火花,點燃火藥。這種機構的采用大大簡化了射擊過程,提高了發火率和射擊精度。在結構不斷完善和改進後,到17世紀末,發火槍已得到了普遍使用。1807年英國福賽斯發明了新的擊發點火裝置,用擊錘打擊含有雷汞的引爆藥,用其發出的火焰點燃藥室內的黑火藥。1820年銅火帽已被廣泛應用,稱之為“火帽槍”。它不受氣候條件的影響,也減少了不發火的次數,但裝填過程仍很複雜。為了簡化裝填方法,1825年法國軍官德爾文設計了一種槍尾部帶藥室的步槍,其藥室直徑小於槍管線膛的直徑,球形藥丸自由地裝入槍管後,被阻擋在藥室前端突起部的位置,用通條將其撞扁,緊貼膛線,不足之處是射擊精度不高。1840年法國軍官圖溫南上校設計了一種步槍,槍的藥室直徑和槍管口徑相等,但在藥室底部擰入一根堅固的鋼心杆,杆的四周容納發射藥,鉛彈丸頂在鋼心杆上,當用通條壓打彈丸時,將其壓入膛線,彈丸向四周擴張。它比德爾文步槍進步了些,但是裝彈也很困難。以後又經過美國恩菲爾德、英國維爾金遜和奧地利炮兵上校洛林多次改進,使古老步槍的發展過程中又增添了不少的色彩。由於當時技術和工業水平所限,也隻能發展到這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