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生產建設的得失與困難局麵(1 / 3)

農業生產建設的得失與困難局麵

在“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中,農田水利等農業建設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是,由於“左”傾錯誤的危害,造成農業生產連年全麵大幅度下降,出現了一場空前大危機,全國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的生活陷入極度困難的境地。為了渡過國民經濟困難時期,中共中央從一九六○年七月開始,采取了一係列加強農業生產、降低糧食和食油等供應標準、開發利用代食品等措施,以保證全國人民最低生活水平的需要。

一、農業建設取得一定成就

從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年,是中國農業戰線開展大規模建設的時期。這三年中每年都有數千萬、甚至上億農民,投入農田水利、植樹造林、社辦工業和修建農村公路等各項建設。同時,國家對農業投資占基建總投資的比重,由一九五七年的8.9%上升到一九六○年的12.8%,農業投資數額則由12.71億元增加到49.9億元。國家財政農用資金(包括基本建設撥款),也由一九五七年的24.57億元增加到90.52億元。加上中共中央、國務院對“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中失誤而采取的某些調整措施,使農業建設取得了一定成就。

第一,農田水利建設和土壤改良有了較大發展。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年的三年間,各地動員了數以億計的勞動力,大規模地進行農田水利建設,興建了數以萬計的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其中蓄水1億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水利工程有數十處,蓄水1000萬立方米至1億立方米之間的中型水利工程有數千處。這些農田水利設施,對當時、特別是以後的農業生產發揮了巨大效益。

在這三年裏,全國還進行了第一次土壤普查,初步摸清了農田“家底”,為合理利用和改良土壤提供了科學依據。在土壤普查的基礎上,結合農田水利建設,進行了大規模的土壤改良,在4000多萬公頃鹽堿沙荒、紅黃土壤、山嶺薄地和低窪易澇地中,加工改造的達2000多萬公頃,為增加農作物產量和促進林牧業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在開展農田水利建設和土壤改良過程中,由於受到“左”的指導思想的影響,提出的要求和口號過高、過大、過急,不顧人力、物力、財力和技術的可能,大量動工興修水利和改良土壤,直接影響了當時的農業生產、人民生活和農村其他建設。同時,由於攤子擺得過大,準備工作不足,使不少工程中途停建,或者設計和施工質量不好,遺留了不少問題,實際效益差。

第二,農墾事業取得了重大成就。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年,由解放軍轉業官兵和城市幹部、青年組成的農墾大軍,分別在東北、西北和中南等地區開展了大規模的墾荒建設,使全國國營農場有了很大發展。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年共開荒243.4 萬公頃,相當於一九五七年農墾係統耕地麵積105.4萬公頃的2.31倍,接近新中國建立後八年開荒的總和。廣東、海南和雲南的橡膠墾區種植麵積不斷擴大,由一九五七年的6.91萬公頃增加到一九六○年的18.31萬公頃,三年增長1.65倍。到一九六○年底,全國農墾係統的國營農場已經有2314個,工業企業156個,職工297.4萬人,分別比一九五七年增長1.88倍、3.46倍和5.74倍;耕地麵積達410.2萬公頃,比一九五七年增長2.89倍;糧食總產量210.5萬噸,比一九五七年增長1.88倍。

但是,由於農墾事業遭受到浮誇風、瞎指揮,特別是“共產風”的危害,將許多國營農場與周圍集體所有製的農村社隊合並,建成“全民所有製人民公社”,使更多的人捧上了“鐵飯碗”,擴大了平均主義的弊端,使虧損農場的數量急劇上升,成為從一九六一年開始整個農墾係統由盈利變為虧損的重要因素。

第三,社隊工業開始在農村蓬勃興起。在“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中,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地方工業產值在五年到七年內超過當地農業產值的要求,和“人民公社必須大辦工業”的方針,各地農村迅速辦起了一批小礦山、小高爐、小煤窯、小機械修造廠、小建材廠和交通運輸等社辦企業。與此同時,國家一些工業部門借助人民公社辦工業的機遇,在農村大辦本係統的工業企業,如糧油加工廠造紙廠、縫紉廠、土化肥廠等。到一九五八年末,全國農村已辦有社辦工業企業260萬個,總產值65.5億元,加上生產大隊(即管理區)所辦工業,總產值共達80多億元。毛澤東在一九五九年三月第二次鄭州會議講話中,對人民公社辦工業的方向給予肯定,指出:“我們偉大的、光明燦爛的希望也就在這裏。”一九五九年末,全國社辦工業企業整頓、合並為70萬個,而總產值卻上升到100億元,出現了社辦工業發展史上的第一個高峰。

由於社辦企業多數是通過平調生產隊和社員的財物建立的,少數則由全民所有製單位下放和手工業合作社轉化而來的,加上經營管理水平不高、經濟效益低等因素,在糾正“共產風”和壓縮非農業勞動力的過程中,社辦企業紛紛解體。到一九六○年末,全國社辦工業企業隻剩下11.7萬個,產值下降到50億元。盡管如此,社辦工業作為農村工業化的重要嚐試,在農村經濟發展史上留下了深刻的烙印,並為以後鄉鎮企業的強勁崛起,提供了基礎條件和寶貴的經驗。

第四,農業現代化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一九六○年與一九五七年相比:全國機耕麵積增長1.72倍;化肥施用總量(按純養分折算)增長77.5%;農村用電量增長3.93倍。在這一時期,國家用於農業機械工業的投資逐年增加,由一九五七年的1.09億元增加到一九六○年的7.23億元,促進了農業機械工業的較快發展。一九六○年與一九五七年相比,農業機械總動力由12.1億瓦特增加到58.8億瓦特,增長了3.85倍;大中型拖拉機(混合台)由14674台增加到45536台,增長了2.1倍;聯合收割機由1789台增加到5857台,增長了2.27倍;農用載重汽車由4084輛增加到6675輛,增長了63.4%;漁業機動船由1485艘增加到3782艘,增長了1.55倍。

第五,植樹造林取得了較大成績。遵照中共中央、國務院一九五八年四月七日發布的《關於在全國大規模造林的指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年的三年裏,每年都動員大批農村勞動力開展植樹造林運動。這三年平均每年植樹造林和跡地更新的麵積,都比“一五”時期有大幅度增長。同時,各地林業部門將原有的森林經營所、伐木場改為國營林場,還接納大批下放幹部,選擇場址,建立了一批新的國營林場,使國營林場發展到3959處,相當於一九五七年的9.7倍。同期,社隊林場作為一種集體經營林業的專業性組織,在各地農村興起。到一九六○年九月,全國已建立社隊林場8萬個,擁有勞動力100萬人,具備了相當的生產規模,其中有不少在困難時期堅持了下來,為集體林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但是,由於各種“大辦”,過量采伐和毀林開荒,對森林資源的破壞相當嚴重,致使許多地方水土流失加劇,生態環境惡化,林產品產量銳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