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作物良種繁育推廣
中共中央一九五七年提出的《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修正草案)要求:“……中央和地方的國營農場應當成為繁育農作物良種的基地,積極繁育和推廣適合當地的農作物良種。”根據這一要求,國營農場在種子工作上經曆了由“四自一輔”(自繁、自選、自留、自用,輔之以調劑)逐步向“四化一供”(生產專業化、加工機械化、質量標準化、品種布局區域化,逐步做到以農場或墾區為單位統一供種)轉化的發展過程。隨著種子生產專業化和種子加工機械化的發展,種子質量標準化的程度日益提高。國營農場生產的良種除滿足自己生產的需要外,還支援各地農民,一九八四年向農民提供良種2億斤。
一、國營農場的良種繁育體係
國營農場處於大規模發展時期時,種子大都不能自給,主要靠從外地、外單位調劑解決,有時甚至用商品糧作種子。這不僅增加了生產成本,而且品種混雜,農作物產量也很難提高。為了改變這種狀況,滿足國營農場生產發展對優良種子的需要,農墾部於一九六一年製訂頒發了《國營農場良種繁育製度》,對國營農場農作物的良種繁育體係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墾部門根據國營農場良種繁育製度的要求,結合各墾區農場的分布情況、作物種類和農場規模大小等具體條件,分別建立了三級或兩級良種繁育體係。在規模比較大的三級製國營農場一般均建立三級良種繁育體係,即總場建立良種站(有的叫科研站、實驗站),分場建立良種隊,生產隊建立種子田。兩級繁育體係一般在兩級管理的農場建立,即農場建立良種站(科學研究站、實驗站)和生產隊建立種子田。這一良種繁殖體係對克服國營農場大發展時期對種子的需要曾起過積極的作用。但是把大田生產和良種繁育的雙重任務都放在基層生產隊,難以保證品種的純度和質量,原來的良種繁育體係逐漸難以滿足農業現代化對種子工作的要求。
一九七九年三月,國家農墾總局在河北省蘆台農場召開了部分省、自治區國營農場種子工作座談會,確立了國營農場種子生產專業化的新體係。這個體係由原種場(站)、良種繁殖場(隊)和種子加工廠(班)組成。原種場(站)可以在各個農場內設置,也可以按照作物品種布局區劃單獨設置,它的主要任務是生產提純複壯原種(包括自交係、不育係、保持係、恢複係的提純)和經過區域鑒定的新品種原種,承擔新品種的區域試驗和引種鑒定,以及良種生產的技術指導。良種繁殖場(隊)一般在農場內設置,也可以在種子加工廠附近設置。它的主要任務是繁殖原種場(站)提供的原種(包括配製雜交種),為種子加工廠提供加工材料。種子加工廠(班)根據配備加工機械的數量和加工能力,可以附設在良種繁殖場(隊)內,也可以單獨設立,對良種繁殖場(隊)生產的良種進行烘幹、精選、分級、拌藥、包裝等一係列加工處理,為生產單位提供標準化的種子。
二、國營農場種子工作建設
為了加快種子生產專業化、加工機械化、質量標準化、品種布局區域化建設的步伐,農墾部從一九七九年起,圍繞種子質量標準化,對繁育體係建設、種子加工機械的推廣普及、種子檢驗製度的建立以及種子專業人員的培訓提出了具體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墾部門和農場普遍調整了良種繁育組織,加強了領導,充實了技術力量,使種子生產由分散留種走向專業化生產。新疆墾區改變了過去培育新品種和繁育良種不分、大田生產和種子生產不分的狀況,建立了專業化的種子生產基地。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江西、湖北、河南等省、直轄市的大部分農場都已形成從原種場(站)到良種繁育場(隊)的專業化種子生產體係。上海市所屬15個郊區農場,全部成立了種子站、原種隊和良種隊,原種田和良種繁殖田按比例配套,並實行了以場為單位統一供種。江蘇省大多數農場都建立了良種繁育場和特約良種繁育隊,稻、麥、棉、豆等經濟作物都建立了“三圃”(株行圃、株係圃、原種圃)田。一九八四年,全國國營農場已建立原種場、站323個,繁殖原種麵積達40.2萬畝;良種場(隊)1,150個,繁殖良種麵積301.2萬畝,年生產各種農作物良種10.37億斤;小麥、玉米、水稻、大豆、棉花等主要作物基本上都實現了良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