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農墾事業與國營農場

當代中國的農墾事業是一項嶄新的事業。它是在大規模開墾荒地的基礎上建設和發展起來的,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農墾事業包括企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兩部分。企業單位包括國營農場和工礦企業、交通運輸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商業企業、服務企業以及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包括大專院校、中等專業學校、職業學校、普通中學、小學、幹部學校和幹部管理學院等教學單位;科學研究院、科學研究所、科學技術站等科研單位和推廣單位;還包括墾區中心醫院、農場醫院、醫務所等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勘測、設計規劃部門等。所有這些農墾企業、事業單位及其領導管理部門,組成了農墾係統。

國營農場是農墾事業的主體,它是由國家投資在國有土地上開墾建立起來的國營企業,國營農場的職工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國營農場采用比較先進的生產技術和裝備,在“一業為主,多種經營”的方針指導下,因地製宜地實行農林牧副漁全麵發展,農工商綜合經營;它擁有為生產、建設、流通和職工生活服務的設施,形成一個“小社會”,有些國營農場場部和農場管理機構所在地形成了小城鎮。

中國的國營農場在隸屬關係上分以下幾類:歸農墾部門管理的國營農場,歸僑務部門管理的華僑農場,歸軍隊管理的部隊生產農場,歸司法部門管理的勞改農場,歸農業部門管理的良種場、園藝場和種畜場等。本書所敘述的僅限於農墾部門管理的國營農場,它的規模最大、數量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