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天才的神話(1 / 3)

關於天才的神話

頭上冠有才能非凡、天資卓越、創造力強、穎悟過人這些字眼的兒童,總是令我們興味盎然,讓我們既著迷又敬畏,既膽怯又羨慕。由於天才兒童知道的東西太多,懂事又太早,有人擔心他們是不是中了魔法。人們像擔心智力遲鈍的兒童一樣,也擔心他們會古怪異常、行為乖僻,或者成為什麼怪物。有人嫌他們乏味沉悶,還有人嘲笑他們的父母,說他們是靠著孩子的成績來炫耀自己的野心狂,剝奪了孩子正常的童年生活。我們學校不僅常常拒絕為這些“超常”兒童變更課程設置,而且還堅持要他們適應現有計劃。父母若為此擔憂,便會被看做全然不明事理的人,意識不到自己有個天分高強而不是智力低下的孩子有多麼幸運。

超常者——無論是性格還是智力上超常,或兩者兼而有之——總是引起心理學家的興趣,尤其是當超常者的行為帶有性格缺陷或能力障礙。我們對於人的精神病理方麵的了解遠比對人的思想觀念,如同情心、道義感或領導能力方麵的了解要多。對認知能力的心理研究同樣集中於缺陷方麵。發育心理學方麵的雜誌刊登了不少有關智力遲鈍的文章,但卻極少登載有關天才的研究論文。這類文章均降到由不太權威的天才專刊去刊載了。這種狀況反映出一種錯誤觀念,即認為天才無典型性可言。認為,這其中還有一個原因,即智力遲鈍,如同精神機能障礙一樣,被人認為是需要解決的問題,而超乎尋常的智力則被看做是一種優勢,算不上什麼問題。

關於天才問題的研究雖被排除於心理學主流之外,但自20世紀20年代在斯坦福大學發端以來,已取得很大進展。開創對天才進行心理研究之先河的心理學家劉易斯·特曼在斯坦福大學對1500餘名高智商兒童進行了一項大規模的縱向研究。該項研究目前仍在繼續。然而,或許因為對天才的研究是個在政治上易遭指責的敏感話題,且常被加上鼓吹傑出人物統治論與見解錯誤的罪名,對天才的錯誤看法和誤解甚多,在此擬對有關天才問題及影響我們理解該問題的某些錯誤看法作一評述。

首先要說明的是,使用“天才”這一術語時,指的是具有以下三種超常特征的兒童:

1.智力早熟。天才兒童智力發育早,他們對某一領域的掌握起步早於平均年齡,而且在該領域的進步也較一般兒童為快,因為這一領域知識的學習對他們來說比較容易。說的領域,指的是係統的知識領域,譬如語言、數學、音樂、美術、國際象棋、橋牌、芭蕾舞、體操、網球或滑冰等。

2.堅持按自己的方式行事。天才兒童不僅比一般兒童,甚至比聰明的兒童學東西還快,而且在學習方式上也有質的不同。他們獨立性強,表現在掌握自己領域的知識時很少需要成人的幫助和扶持,很多時間都是在自學。他們對自己關於本領域的發現感到振奮與鼓舞,而每一次發現都引發天才兒童向下一步探索。這些兒童常常獨立創出本領域的規則,並能想出新奇獨特的解決問題的方法。

這說明天才兒童從定義上講是有創造力的。不過認為,小創造力與大創造力有著明顯的區別。天才兒童的創造力通常屬於前者:他們獨立作出發現,解決問題的方法新穎獨特。但他們不具備大的創造力,指的是像傑克遜·波拉克那樣擯棄畫筆而改變了繪畫方式,或者像十二音音樂改變了作曲手法那樣改變某個領域的大創造力。隻有為掌握某一領域而在其中至少耕耘了十年之久的成年人,才有望做出永久性的變革。

3.掌握欲極強。天才兒童有一種內驅力,很想弄懂他們顯得智力早熟的領域,因而對之表現出強烈而過分的興趣,高度集中的能力,以及稱之為掌握欲的東西。他們從事自己領域的學習時處於“神馳”狀態,也就是最佳狀態。在這種狀態下,他們精力高度集中,會全然失去對外部世界的感覺。對某一領域興趣備至,同時又具備對該領域領悟快的能力,這兩者的最佳結合有助於取得高成就。

在以上三個方麵,天才兒童與努力學習的一般兒童有著質的區別。頭腦靈活、聰明乖巧、勤學好問的孩子在設法掌握某一領域的知識時可能投入大量時間,父母可能會給他們報名參加國際象棋班並天天陪他們下棋,也有可能4歲就讓他們報名上小提琴課或周末文化訓練課。這種父母一心要幫助自己的孩子開發出全部潛能。有這種父母的兒童,幾乎無一例外以他們所取得的優異成績給我們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時也向我們表明,我們對孩子的期望是多麼低微,與其他文化,比如日本對孩子的期望形成了何等鮮明的對照。

然而,這些孩子並不是我們本書要討論的對象。他們智力成熟得並不特別早,領悟力亦非快得出眾,需要有成人的大力扶持——講授、支持與鼓勵——才能取得進步。單憑自己,他們對本領域做不出什麼發現。而且他們也顯現不出天才兒童表現出來的那種極強的掌握欲。此外,他們通常達不到天才兒童似乎不費吹灰之力即能達到的水準。我們不能將受過鈴木法訓練的兒童和米多裏這樣的小提琴神童混為一談,或者是分辨不出慣於勤奮高效地做數學作業的兒童與諾伯特·威納這樣的數學神童的區別。

這就將我們的話題引到了神童問題上。神童其實不過是天才兒童中天分更高的一類,一種天分高得能在某領域中與成人不分伯仲的兒童。使用“天才”這一術語時,指的是所有天才兒童,包括我們稱之為神童者,使用“神童”這一術語時則僅指天分極高的兒童。

集中談兩個學業領域(語言與數學)和兩個藝術領域(視覺藝術與音樂)的天才問題。正是在這四個領域中,兒童的天才最常引起人們的注意與研究。之所以能在這些領域發現天才兒童,原因之一是這些領域令兒童感興趣。另一個原因是,這些領域有規則可循,組織嚴密,有利於找出內在規律性。它們不同於法律或醫學領域,不需要大量的知識積累,懂得相對較少的一套基本原理規範就能掌握。

一個領域越規範,越有規律可循,就越易於為天才兒童所攻克。數學與古典音樂即是兩個典型的例子。在這兩個領域,需要掌握哪些東西及怎樣算掌握得好,如果單就口頭語言和閱讀的掌握而論,語言的組織也很嚴密;我們常常發現在這些方麵有語言天賦的兒童。然而,創作性寫作的組織就沒那麼嚴密,因而我們發現,有語言天賦的兒童能進行高級寫作者較之能進行高級閱讀者要少。視覺藝術的組織則更不嚴密。不過,繪畫方法很有規則可循,因而人們在繪畫領域才會發現天才兒童美術家——或精通寫實主義繪畫(在西方)或精通寫意的概圖式畫法(在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