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食兼用中藥概述
一、藥食兼用中藥的涵蓋範圍
(一)中藥的概念
中藥概念的形成有一個曆史發展過程。開始所謂的“藥”,《說文解字》解釋為“治病草也”;《急就篇》進一步將“治病草”擴大了範圍,包括“草木、金石、魚蟲之類,堪能愈疾者,總名為藥。”《周禮·天官·疾醫》:“以五味、五穀、五藥,養其病。”漢代鄭玄注:“五藥,草、木、蟲、石、穀也。”可以看出,我國古稱的“藥”,開始以植物藥為主,所以在醫學稱為《本草》,實際上也包括一些木類、穀類、蟲介鳥獸和礦物類。
過去有人簡單地說:中醫使用的傳統藥物就是中藥,這未免失之籠統。較為準確的解釋應該是:中醫傳統用以預防、診斷和治療疾病的藥物,通常包括天然的植物、動物、礦物,以及它們的複合體和部分提煉的化學和生物製品等。
中藥是中華民族的原創,它不僅包括漢藥,也包括少數民族的藏藥、維藥、蒙藥、傣藥、苗藥等,是我國各民族長期積累的寶貴經驗,是通過無數次人身應用而取得的經驗,其珍貴價值被世界所公認,值得很好的研究開發。
隨著西醫傳入我國,藥物不僅有傳統的藥物,也有許多西藥的出現。這樣,為了區分兩者本源的不同,我國傳統的醫生就稱為中醫,而與西醫相區別;我國傳統的藥物就稱為中藥,而與西藥相區別。但是,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中藥經過提純、結構改造而形成一種新藥,甚至國際化。如青蒿經過多年研究開發已製出青蒿素、雙氫青蒿素、青蒿琥酯等衍生物,它們與其複方,已成為全球抗瘧的首選藥物,逐步取代了常用的氯喹。這種新藥既可以看為中藥,以可以看為現代藥物。隨著中藥的現代化和國際化,這種情況會愈來愈多。一些中藥被外國人研究開發,一些中藥專利被外國人搶注已是常見之事。我們應當珍惜這部分具有原創性的優秀文化遺產,深入研究開發創新,重視知識產權保護,使成果為我所有,為人類作貢獻。
(二)保健食品中藥的概念
近20年來,國際上興起一種保健食品,它們處在藥物與一般食品(包括所謂的健康食品)之間,包括特定的保健食品和營養功能食品(我國稱為營養素補充劑)兩個部分。前者是指對人體生理功能有所影響的保健功能成分,具有維持與增進健康的功能,可用於特定的保健用途的食品,但都需要效果與安全性證明,經國家相關部門批準。營養功能食品則指年高老人及其他特殊性人群,應用一般飲食物有困難,能補給不足營養成分和氨基酸、維生素、礦物質等的食物。
我國保健食品產業近十餘年來發展很快,為了使之步向正規、規範,衛生部曾先後頒布《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保健食品通用衛生要求》《保健食品標識規定》等文件。為了適應保健食品的發展與突出中國保健食品的特色,2002年衛生部頒布了衛法監發[2002]52號文件,規定了哪些中藥可以用於製造保健食品;2005年又頒布了《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得更為明確,它對保健食品賦予的定義是:“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與一般食品、藥品有本質的區別。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作為食品的一個種類,它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既可以是普通食品的形態,也可以采用片劑、散劑、膠囊等特殊劑型形態,但是保健食品的標簽可以標示保健功能,而一般食品的標簽則不能標示保健功能。保健食品與藥品的主要區別是:保健食品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長期食用;而藥品應當有明確的治療目的,應有確定的適應證和主治作用,可以有不良反應,有規定使用方法、時限禁忌。保健食品中藥是指國家規定可以用於製造保健食品的中藥,它可以久服,發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而無毒性。
(三)可以作為保健食品中藥的品類
我國的保健食品一個很大特點是以中藥為製造原料者多。為了明確中藥可使用的範圍,衛生部規定了3類名單。
1.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按筆畫順序排列)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薊、山藥、山楂、馬齒莧、木瓜、烏梅、烏梢蛇、火麻仁、玉竹、甘草、龍眼肉、代代花、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百合、肉桂、肉豆蔻、決明子、麥芽、赤小豆、花椒、芡實、杏仁(甜、苦)、牡蠣、佛手、餘甘子、沙棘、阿膠、陳皮、雞內金、青果、棗(大棗、酸棗、黑棗)、鬱李仁、昆布、羅漢果、金銀花、魚腥草、茯苓、胡椒、枳椇子、梔子、枸杞子、砂仁、香櫞、香薷、胖大海、薑(生薑、幹薑)、萊菔子、蓮子、荷葉、桔梗、桃仁、高良薑、益智、桑葉、桑椹、黃精、黃芥子、菊苣、菊花、淡竹葉、淡豆豉、葛根、紫蘇、紫蘇子、黑芝麻、蒲公英、槐米、槐花、蜂蜜、榧子、酸棗仁、鮮白茅根、蝮蛇、薤白、薏苡仁、薄荷、橘紅、覆盆子、藿香。
從名單中可以看出,這些中藥多半是食品、飲料用品、調味用品,偏於藥物方麵的不多。但是有幾味需要注意。白果已是食品,中醫認為它甘苦澀平,能斂肺定喘,止帶縮尿,有毒,不可生食。有毒成分是氰苷。動物實驗證實喂小鼠以較多白果粉,60天後可見肝損害、腎小球腎炎,甚至死亡。所以食白果,宜久煮並適量。苦杏仁和鬱李仁都含苦杏仁苷,水解後產生氰氫酸,過量能麻痹呼吸中樞。胖大海主要從東南亞諸國進口,常用於沸水泡飲治療咽喉病,此藥有引起過敏反應者,先皮膚瘙癢潮紅,爾後出現胸悶、惡心、口唇水腫等問題,應注意忌之。芝麻則隻用黑芝麻。傳統入藥的黑芝麻與作為食品的白芝麻,其含有成分與生理作用確有差別。如黑、白兩種芝麻每100g含蛋白質各為19.1g、18.6g,脂肪各為46.1g、39.6g,糖類各為24.1g、31.5g,不溶性纖維各為14.0g、9.8g,維生素E含量各為50.40mg、38.28mg,微量元素鐵含量各為22.7mg、14.1mg,鋅各為6.13mg、4.21mg,硒各為4.70μg、4.06μg,錳各為17.85mg、1.17mg。其品質黑芝麻確比白芝麻為優。黑芝麻已入《藥典》,是正式的中藥。
2.可用於保健食品的中藥名單(按筆畫順序排列)人參、人參葉、人參果、三七、土茯苓、大薊、山茱萸、川芎、川貝母、女貞子、馬鹿茸、馬鹿骨、馬鹿胎、天冬、天麻、木香、木賊、五加皮、五味子、太子參、車前子、車前草、牛蒡子、牛蒡根、升麻、丹參、巴戟天、石斛(須提供可使用證明)、石決明、平貝母、北沙參、生地黃、生何首烏、白及、白術、白芍、玄參、地骨皮、西洋參、當歸、竹茹、紅花、紅景天、麥冬、遠誌、赤芍、蒼術、蘆薈、杜仲、杜仲葉、豆蔻、吳茱萸、牡丹皮、龜甲、沙苑子、懷牛膝、訶子、補骨脂、青皮、玫瑰花、苦丁茶、刺五加、刺玫果、羅布麻、製大黃、製何首烏、知母、側柏葉、佩蘭、金蕎麥、金櫻子、澤蘭、澤瀉、珍珠、茜草、蓽茇、枳殼、柏子仁、厚樸、厚樸花、韭菜子、骨碎補、香附、薑黃、首烏藤、絞股藍、黨參、積雪草、益母草、浙貝母、桑枝、桑白皮、黃芪、菟絲子、野菊花、銀杏葉、淫羊藿、越橘、胡蘆巴、蛤蚧、番瀉葉、湖北貝母、蒺藜、蒲黃、槐角、蜂膠、酸角、墨旱蓮、熟大黃、熟地黃、鱉甲。
從名單可以看出,絕大部分是入載《藥典》的正式中藥;少部分是屬於地區性的中草藥。例如百合科的貝母就列有川貝母、平貝母、湖北貝母、浙貝母4個品種。《藥典》中川貝母的基源就包括川貝母(青貝)、暗紫貝母(鬆貝)、甘肅貝母(岷貝)、梭砂貝母(爐貝)4個品種,都可以作為川貝母使用。平貝母的學名是Fritillaria ussuriensis Maxim,主產於東北吉林省、黑龍江省的臨江、五常、樺甸、撫鬆、尚誌。湖北貝母的學名為Fhupehensis Hisao et kcHisia,原為野生,主產於湖北北部和四川東部。由野生逐步轉為家種,是一個新品種。有些地區1985年前作為川貝母使用,後來湖北省根據它的外形類似浙貝母,而味苦於川貝母而另立名為“湖北貝母”,不屬川貝母類,而近似浙貝母類。此外新疆的伊犁貝母(伊貝、生貝)產量較大,野生,也作為川貝母應用。名單中沒有生大黃。生大黃在中藥中屬於峻下藥,主含蒽醌類化合物,有很強的瀉下作用,而且是一個廣譜抗菌藥物。它能活血祛瘀止血,保護肝腎功能,在臨床上有很好的治療作用。中醫稱它為“大將軍”。在保健食品中藥名單中有熟大黃與製大黃兩種,這是炮製上的區別。熟大黃指大黃切片,用20%白酒拌勻,悶潤1夜,蒸4~5小時,至大黃片呈深褐色,斷而呈淡棕紅色,略有酒香氣。製大黃又分酒製大黃(大黃片用10%白酒拌潤,待酒吸盡後,置鍋中用文火炒至呈黑褐色為度,然後取出放涼)、醋製大黃(大黃片用20%醋悶潤,待醋吸盡後,置鍋中用文火炒至身幹,轉為深黃色,取出放涼)。大黃生用有很強的瀉下通便、清熱破滯作用;熟用則能減輕其攻下作用而發揮其清熱解毒作用;製用,酒製則使其藥力變緩,借酒的升提性能,引藥上行,以清上焦實熱,醋製後則能減輕瀉下作用與腹痛,而加強活血化瘀通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