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次返校,因為疲勞,一上車我就昏昏欲睡。突然,一個緊急刹車把我從夢中喚醒。我睜開眼睛,渾渾然間感覺前麵有一攤耀眼的白色。定睛一看,我大叫起來——“天啊,我的米!”不知何時,米袋口脫開,米從袋子裏滾落下來,攤在地上成一堆白色。當我失聲驚叫的時候,一個冷漠的眼神從旁邊斜射過來。我看見一張寫滿不屑的臉,仿佛在告訴我他看到了米滑落的整個過程。刹那間,我的整個肺都要氣炸了,他怎麼可以這樣漠不關心、見死不救?世界上竟然還有這樣的人存在!我不知道應該用哪一種方式去讓自己平靜。我隻是蹲在那個年輕人的麵前,用雙手一捧一捧地把米送回袋子,然後安靜地等著下車。
此後,我一直被一種從未有過的憤怒和惘然所包圍。我開始懷疑一些東西,重新審視身邊的一切。
當我又一次回到家裏,講述那天車上的遭遇時,我餘怒未消,用最狠毒、最醜惡的字眼來詛咒同車的那個年輕人。我滿以為母親會與我同仇敵愾,聲討這個年輕人的劣行。不料母親卻平靜地說:“孩子,你可以覺得委屈,甚至可以埋怨,但你沒有權利要求別人去承擔你自己的責任和過失。作為母親,我隻能希望我的兒子在別人的米袋口鬆開時,能幫忙係上。”
這位母親的語言中充滿了智慧,她很平靜地告訴了兒子一生做人的道理:凡事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更不要埋怨別人,永遠也不要盼望著讓別人來為你擔當責任。從這位母親的做法之中,我們可以領悟出培養孩子的心得:我們可以從身邊的平凡小事中延伸到立身社會、處世做人的準則,經常告誡孩子凡是自己做錯的事,不能讓別人來替你收尾,甚至來承擔責任和彌補你的過失。自己的事情自己負責,這樣的孩子在進入社會時,才會少一些尷尬,多一分練達。為自己的過錯擔當責任,孩子在麵向廣闊的人生天地時,才能贏得別人的信賴,並會有所成就。
1920年,有個11歲的美國男孩在踢足球時,不小心打碎了鄰居家的玻璃。鄰居向他索賠125美元,這在當時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足足可以買125隻生蛋的母雞!闖了大禍的男孩向父親承認了錯誤,父親讓他對自己的過失負責。
男孩為難地說:“我哪有那麼多錢賠人家?”父親拿出125美元說:“這錢可以借給你,但一年後要還我。”從此,男孩開始了艱難的打工生活。經過半年的努力,終於掙夠了125美元這一“天文數字”,還給了父親。……
故事中的男孩,就是日後成為美國總統的羅納德·裏根。裏根成為總統之後,在回憶這件事時說,通過自己的勞動來承擔過失,使他懂得了什麼叫責任。讓孩子擔當責任,是對他們最大的獎賞!事實上,隻有那些能夠勇於為過錯“買單”的人,才可能被賦予更多的使命,才有資格獲得更高的獎賞。
[育子心得]
1父母應該認識到責任感是孩子健全人格的基礎,應該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培養他們的責任感。
2責任感的培養是從家庭開始的,因此父母應該在家中注意培養孩子最基本的責任感。
3教育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為自己的過錯“買單”,讓孩子明白自己的行為給他人帶來的影響。
[名人語錄]
兒童需要管教和指導,這是真的,但是如果他們無時無刻和處處事事都在管教和指導之下,是不大可能學會自製和自我指導的。
——林格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