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慶幸,他因為信任我,使我成為他內心秘密的第一個知情者。他是一個喜歡男孩的男孩,那些年當我在寂寞而傷感地想念著他的時候,他也同樣,甚至更為艱苦卓絕地,想念著另一個無法企及的人。我們明明都會料到事情的結局,卻要走一段很遠的行程去探索它的意義,我們的路途,不過是在毫無意義的上演一個鬧劇的圓。.我卻要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記,去與想念與希望鬥爭;事情從來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場必輸的賭局,賠上一生的情動。
“阿庭,明天我生日,你能來麼?”隻見一副快要哭的嘴臉出現在自己的麵前。
“行哦,我媳婦過生日我能不去嗎,對吧?”
“你…”隻見那人臉變得紅紅的,急忙說到:
“什麼嘛(*/︶\*)你要是再這麼叫我我就不理你了”
“別別,我開玩笑呢,走,我帶你去一家新開的奶茶店,聽別人說味道很好?”
“好吖,我要香草的,藍莓的也可以,原味的也還行,要不然都要了,我有選擇恐懼症(?°3°?)”
“就你獨特,唉,誰讓你遇到了我呢,等你以後要是選擇恐懼症又犯了的話就都買,到了窮了的時候我就養你行不?”
“當然好吖,有人專門給我付錢多好了?以後等我有錢了,我就專門開一家奶茶店,專門找你當員工,那樣子,不僅掙錢,還不要發工資,嘿嘿我聰明不?”
說罷,手便環上了那人的脖子,頭靠在那人的肩頭,朝街邊的奶茶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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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庭,在這呢,過來呀。”隻見馬路對麵的男生向自己招手,很模糊。自己竟然不由自主的走向他,“恩,我來了”他忘記了看紅綠燈,這時候有一輛小型別克對著自己衝過來,瞳孔放大又放大。沈學庭出了車禍,他的父母帶著他去國外尋找最好的醫生幫他治療,並給他改了名字‘沈苛’。車禍的現場留下了一攤血跡和一袋他自己自製的奶茶粉。沈苛自那時起,便失憶了。在沈苛的記憶中對自己的童年已經毫無映像了,隻記得在他小的時候,他最喜歡一個人,那個人是誰,他不記得了,隻知道記憶中的他,是個男孩子,很愛笑,愛喝奶茶,而自己喜歡摸他額前蓬蓬的劉海。
方槲呢,在那天正想和沈苛說他即將要搬走的事情,但因為沈苛出了車禍這件事和方槲家也有關係,到了現在也沒有搬走。方槲相信,等沈苛恢複了一定會回來找他的,但是沈苛的父母卻沒有對沈苛說關於方槲得一點事情,因此,他們斷了聯係。
“阿庭,過來吖,我在這呢”
“你是誰?快出來,你想幹什麼?”置身於黑暗中的沈苛如同被捂上耳朵的蝙蝠,不能自由行動。隻見眼前突然衝出一輛轎車“啊!”
沈苛猛的坐起,發現自己流了好多汗,並罵到:“woc,老子怎麼又做這個破夢了,從十歲開始,到現在,還不結束,倒了八輩子血黴了,哎,那個在夢中的男孩子到底是誰啊?還有,為什麼他要叫我阿庭?他想什麼樣子啊?嘖,會不會和我一樣也是一個帥小夥?哈哈,,,,”正在胡思亂叫的沈苛此時瞅了瞅鬧鍾,心中大罵:woc都特麼七點了,還睡,他grandma的,今天還是新生報名的時間呢,我作為學生會會長可千萬不能遲到啊。想到這兒,就立馬穿上衣服褲子連早飯都沒吃便衝下樓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