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流大帝乾隆
一、密詔傳位
公元1735年8月23日,大清朝第五代皇帝雍正暴亡。顧命大臣莊親王胤祿、果親王胤禮、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四人率群臣齊至乾清官。在群臣眾目睽睽之下,總管太監小心翼翼地從堂前懸掛著的順治帝手書"正大光明"匾額之後取出一個錦匣。開讀雍正生前留下的密詔:“寶親王皇四子弘曆,秉性仁慈,居心孝友……今即遭大事,著繼朕登位,即皇帝位。”
原來,在雍正前,滿族皇帝並沒有傳位的定例,所以在太祖努爾哈赤和聖祖康熙帝死後,兩次引起皇位之爭。雍正帝胤禎吸取這一教訓,認為明立太子容易使其陷於驕矜而失德,同時亦難免諸王子奪儲位之明爭暗鬥,引起禍端。所以他決定親自選擇皇太子,將詔書生前寫好,封藏於錦匣,放置於乾清官"正大光明"匾額後,待皇帝千秋萬歲後,取出當眾宣布。此後遂成定製。
這位皇四子寶親王弘曆,於9月3日在眾臣擁戴下榮登大寶,即位於太和殿。祗告天地、宗廟、社稷、布告天下,以明年為乾隆元年,當時,他年方25歲。
弘曆生於康熙五十年(1711)八月十三日,其母鈕祜祿氏,家素貧,後嫁於雍親王(雍正)為妃。弘曆生得高鼻梁、修長身材,從小就很聰慧。6歲就學,能過目成誦,六七歲即能背誦《愛蓮說》。他既學文,又習武,箭法奇精,11歲到圓明園遊玩,康熙見了非常喜愛,命留在宮中讀書。從翰林院庶吉士福敏學習滿漢文字,從貝勒胤禧學習射箭,從莊親王胤祿學習火器。一次,隨康熙木蘭秋彌(打獵),康熙用槍擊中一頭熊。熊倒地還沒有完全咽氣。康熙為了讓弘曆初次打獵就享受獵獲熊的美名,叫隨從帶領他前去將熊射殺。誰知剛一走近,熊忽然立起。康熙大驚,忙發槍將熊擊斃。而小弘曆在馬上控轡自若,絲毫沒有驚慌。康熙進帳後對諸皇妃評論說:“此子命相貴重,將來福量要超過我!"此後愈奇之,愛護他甚於其他皇孫,早晚親自教訓,期望他日後成為國家朝廷的棟梁之材。而弘曆自幼受聖祖的耳提麵教,自然受到康熙的熏陶渲染,思想和行事竭力效仿他的祖父。直到他晚年,仍把康熙作為自己的立世楷模。
關於弘曆的出身,現存各種傳說。
一種說法認為弘曆是浙江海寧陳閣老的兒子。相傳雍正為皇子時,與陳氏關係很好,兩家往來密切。皇子妃與陳夫人同日產了,胤禎聽後很是高興,令陳氏將孩子抱來瞧瞧。孩子被抱入王府後,許久才送還。陳氏發現送還的已不是自己的孩子,並且已經易男為女;陳氏大感驚恐,但又不敢聲張,隻好嚴守秘密不對外人說。不久雍正即位,對陳家格外施恩。乾隆南巡時,曾四次臨幸海寧陳氏家,並將其私人園林隅園改名為安瀾園。有人說這是乾隆自疑身世,所以南巡親加訪問。還有人說乾隆自知不是滿人,所以在宮中常著漢服,一天他剛換好漢裝,召近侍問道:“朕像不像漢人,"一位老臣跪對說:“對漢人來說,皇上確實像漢人,不過對滿人來說,則不像漢人。”乾隆遂不再提及此事。
再有一種說法是說弘曆的生父是雍正朝的大臣楊林。是雍正以公主偷換入宮的,而楊林因悲憤交加成為瘋子浪跡江湖。弘曆即位後,知道了自己的身世,遂多次南下尋找生父。經再三奔波,四處打探,終於在五台山見到已出家的父親,父子得以團圓。
還有一種說法是說弘曆是雍正與皇太後的使喚丫頭在承德避暑山莊時的私生子。弘曆就出生於一座小草屋中,生後不久,其母就被秘密處死。
以上傳說,使乾隆的出生充滿神秘傳奇色彩。不過多是文人的牽強附會和民間傳說的以訛傳訛罷了。
由於深受祖父康熙和父親雍正的喜愛和賞識,雍正在即位的當年,就手書弘曆名字,封藏於乾清官正大光明匾額之後,準備讓他將來承繼大統。當時,弘曆才12歲。雍正五年,17歲的弘曆娶妃富察氏(即為後來的孝賢皇後)。十一年,被封為和碩寶親王,奉命總理軍中機要事務,參與國家重大決策。當時,朝廷西征準噶爾的戰事還沒有結束,又有鎮壓貴州苗疆反叛的軍事行動,弘曆親曆政事,參議軍事,對他日後登基治理國家是一個很好的鍛煉。
二、寬嚴相濟
乾隆帝弘曆,是一個胸懷大誌的人。再加上他資質聰穎,自幼在其祖其父的精心培養下習文練武,再加上幾年的政事曆練,文韜武略大有所成。他繼承了其祖的閱人成世和其父的精明果敢,他要有所作為,在文治武功方麵超過其先人甚至中國曆代帝王。
自清朝入關,經順治、康熙、雍正三朝近百年的經營和鞏固,政治、經濟都有較大發展,封建統治進入穩定時期。這也給乾隆治國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首先在政治上,乾隆采取了一係列措施,加強以皇帝為中心的中央集權統治。為了加強他自己對全國事務的管理,於即位第二年就重建了軍機處。軍機處始為雍正所創建,雍正七年,因西、北兩路出師討伐噶爾丹策零,雍正下令建軍需處,供給軍需。雍正八年又命張廷玉等三人議軍行事宜,並讚襄機務,軍需處由是改為軍機房。雍正病重時,命胤禮、胤祿、鄂爾泰、張廷玉四人輔政,並任總理大臣。乾隆即位後,準兩位年老親王辭職,重新任命鄂、張及尚書訥親、海望,侍郎納延泰、班第為軍機大臣,重建了軍機處。軍機處協助他處理奏折,擬寫詔諭,參與科舉考試,奉派出京查辦事件,提出官吏任免草案等,有力地加強了乾隆的專製統治。
乾隆十分重視奏折製度,通過各地奏折了解民情,處理政務,處置統治階級集團內部鬥爭、貪汙不法案件、文字獄和鎮壓人民反抗。乾隆處理奏折事必躬親,每天早晨卯時必起,夏天天長,天也才蒙蒙亮,到冬季日短,才五更剛盡,在軍機處值班的官員遠遠就能聽見乾隆到來的響聲。原來乾隆有個習慣,自寢宮出來,每過一門則命人燃爆竹一響,自遠漸近,大家都知是皇帝駕到。到後方須冉燃去蠟燭一寸多長方才天明。軍機處每人約四五日才輪換值班一次,已經覺得很辛苦,而乾隆每天如此,除其精力過人外,其勤政的態度也確實令臣下們佩服不已。有時半夜來了緊急軍報,不管多晚,乾隆總是親自赴軍機處閱覽,催召軍機大臣指示軍機大事,有時上千言,待文吏將記錄的草稿用正楷謄清進呈禦覽,常常需要幾個小時,進來一看,皇上仍然披衣端坐等候。
乾隆還十分重視對官吏的考核。即位初期,他就製訂了對京官三年一考察的"京察"製度,目的是澄清吏治、整飭官方,以達到"舉一人,使眾皆知勸,退一人,使眾皆知儆"的效果。原先雍正在位時,政令峻厲,采用高壓手段統治,搞得朝廷內外關係緊張。乾隆即位後采用了較寬容的政策,糾正了雍正時的一些冤假錯案,並允許大臣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見。這對其早期籠絡人心、樹立自己的威信有很大作用。為此也招致一些舊臣的非議,如四川巡撫王士俊就曾上折奏言:“近日條陳,惟在翻駁前案。”並揚言:“隻須將世宗(即雍正)時事翻案,即係好條陳。”乾隆閱後震怒,判王士俊斬監候(後釋)。打擊了雍正舊臣們的反對意見,顯示了年輕皇帝敢於獨斷專行的決心和能力。
乾隆還下令重修《大清律例》,於乾隆五年修成。分為《名律例》、《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七篇,律例並行,共1845條。他親自作序文頒告天下,對百姓約之以規,對不法官吏繩之以法,雖皇親國戚亦不能幸免。
乾隆元年,山東文登知縣王維幹因創設非刑、草菅人命,被革職查辦。甘肅巡撫許容隱匿災荒不報,被革職解京。乾隆二年,永定河決,盧溝橋及長辛店一帶田地被淹,房屋倒塌。乾隆立罷直隸河道總督劉勷任,追究其玩忽職守之罪。安西鎮總兵張嘉翰,被檢舉剝削軍需,判為斬監候。乾隆三年,工部尚書趙宏思因收受賄賂被解職,後被發往台站效力。乾隆五年,四川道禦史褚泰收賄銀500兩,被判為絞監候。六年,禮部侍郎吳家騏以告假回籍省親為名,收受下屬的"盤費銀",被革職。山西學政官喀爾欽利用科考之便,賄賣童生名額,致使龍顏大怒,被判處斬。
乾隆六年,禦史仲永檀參奏兵部尚書兼九門提督鄂善受賄,鄂善反誣仲誣陷大臣。乾隆親自率親王及大臣七人審訊此案,查實鄂善得賄銀1000兩。盡管鄂過去有些功勞,乾隆還是流著淚下諭令鄂自裁。隨後提升仲永檀為僉都禦史。
乾隆十三年,閩浙總督喀爾吉善,參奏浙江巡撫常安貪賄索財。命大學士高斌、總督顧琮往審,兩人回報查無實據。後又命大學士、軍機大臣訥親複審,審出求索財物屬實。常安按律絞監候,高斌、顧琮因失察革職留任。
果親王弘瞻,是乾隆胞弟。後來弘瞻因私開煤窯,占奪民產被告,並查出其販賣人參(當時屬控製物品),幹預朝政等言行。乾隆氣憤地將其革去王爵,永遠停俸。
總之,乾隆前期還是比較注意開放言路,並鼓勵臣下進諫。即位之初他曾說過:“論才德和年紀,朕不如皇考(即雍正),但朕即位半年,諸臣中竟無人指出朕的過失,難道朕所行之事,都能上合天理、下協人情?嗣後大家務必直言無隱。”所以乾隆執政前期,禦史在政治生活中比較活躍,監察製度也得到較好的發揮發展。這與其治國先治吏的思想也有很大關係,除對貪官汙吏嚴懲不貸外,他還製定了"州縣官無故赴省參處例”。對那些害怕艱苦,雖移駐州縣為官而將家眷留駐城邑並久居省城逗留不歸的官員,以擅離職役例進行罰俸、革職等處罰。
由於前期能夠勵精圖治,乾隆在政治上實行了寬嚴相濟的方針,形成了一個較好的政治環境,統治集團內部比較穩定,在其周圍集結了一批賢臣良將。
輔政大臣鄂爾泰和張廷玉是雍正時的重臣,曾為開辟苗疆和征戰西北立下汗馬功勞。乾隆時凡事謹慎,為政清儉,對朝政影響很大。乾隆初即位時比較謹慎節儉,與他們的規勸不無關係。兩人死後,按雍正遺詔得配享太廟,這是清朝皇帝對臣子的最高獎賞。特別是張廷玉,為漢人中得此殊榮的惟一大臣。
大學士劉綸、大學士尚書劉統勳,先後入軍機處多年,也頗著政聲。因劉綸為江蘇武進人,劉統勳為山東諸城人,所以當時有"南劉北劉"之稱。劉統勳曾巡視治理黃河的工地,看到幹活兒的人員車輛很少,詢問河吏,回答說是因為喂牲口的草料供給不上,所以無法集中車馬施工。過了一個月,問題仍得不到解決。劉於是裝扮成普通老百姓到工地附近查訪,看到一處停有上百輛裝滿草料、蔬菜的大車,車夫在車旁臨時搭起的地鋪上躺著。近前一問,原來是河吏索要賄賂,因這些人窮的拿不出錢,所以被刁難不收,隻好在此等待。劉立刻將河吏治罪。一夜功夫,百餘輛大車的草料全部收盡。河工逾月完成。
吏部尚書嵇璜,曾任河東河道總督,在任期間恪盡職守,曾奏請修補黃河高堰、修建堤閘等。常巡視河道水情,每到艱險之處,總是先於屬吏探測。一天夜裏聽說虞城大堤出現險情,急奔大堤,指揮用埽架填土護堤。當時暴雨交加,並夾有冰雹,水浪將埽架打得搖搖欲墜,難以插入水中。隨從人員無不失色,勸嵇璜退避一下。嵇站在堤前沿一步不退,大聲說:“埽去我與俱去!"指揮保住了大堤。
此外,像孫嘉淦、程景伊、裘曰修、嶽鍾琪等人也都是一代賢臣良將。
三、務本足國
清朝自康熙平定三蕃後,人口有7千萬。到乾隆初年,人口已增至1億4千萬。至乾隆五十五年(1790)統計,人口已達3億。人口劇增,一方麵說明當時社會經濟的全麵發展,一方麵也給經濟發展帶來較大的負擔。為了鞏固大清王朝的統治,乾隆從即位伊始就堅持推行"務本足國,首重農桑"的經濟政策。他要求各地官員要"重農務本",強調,"勸民勤農,為政之本”。並以此作為考察地方官員政績的主要標準。對一些遭受自然災害的省及地區,總是減免賦稅,與民生息,以維持生產。他在位60年間,頒布製定了許多有利於農業生產和經濟發展的法令,對一些阻礙生產進步的舊規則隨時予以更正。
如廣東雜稅繁多,像廣州有"通橋稅"、揭陽有所謂"牛骨稅"等,而肇慶府州竟征收各種名目的雜稅達382項之多。民眾苦不堪言。乾隆在即位的第二年就下詔悉數裁除。後來,他又得知雲南雜稅也不少,隨即下令裁除。
同年,乾隆還下旨革除福建澎湖漁船每年向官府交納"規禮銀"的陋習,保護漁民出海捕魚的積極性。
雍正時,民問買賣田地房屋,例應由買主向官府交稅,然後在地契上加蓋官印,以證明地契有效。後來改為契紙契根之法,即由布政司將預先蓋好印信的契紙發給各州縣,用時填寫。此法行之即久,一些府吏便乘機索要錢財,費用十數倍於應交稅款方才能領到契紙。百姓怨聲載道。乾隆剛一即位,就下令革除契紙契根之法。以後民間買賣田地房屋仍自行立契,照則納稅,杜絕了地方官吏借機營私的生財之道。
乾隆二年,他又製定"八旗家奴開戶例",準許八旗貴族家的家奴放出為民,但仍存主仆名分,隻準從事農業耕作,不準謀求仕宦。雖然這些奴隸還沒有完全解放,政治上仍然不具備與一般百姓平等的權利,但總比奴隸身分提高了一步。當然,乾隆並不一定考慮此例的政治意義,主要是作為一項促進農業生產的措施推出。
而對於可能妨礙糧食生產的一些行業如釀酒、一些作物如煙草的種植則嚴加控製。按乾隆本意,應禁止種煙、釀酒,並曾於乾隆二年頒旨嚴禁燒鍋(造酒)。但大臣中有不同意見,先是兵部尚書孫嘉淦上疏認為:“燒鍋之禁,無益於蓋藏,而有損於生計。”後又有禮部侍郎方苞勸說:如果南北各省、不論豐歉,一律禁止釀酒、種煙,那麼河北宣化種植的苦高梁,陝西出產的棗、柿、葡萄等就會賣不出去。而種煙之地,全部改為種糧食和蔬菜,也不一定適宜。這無異為"奪民之資財而狼藉之,毀民之肌膚而敲撲之,取民之生計而禁錮之”。乾隆采納了他們的意見,采取了不加禁止但加以限製的政策。其本意還是為了加強農業生產。
乾隆還十分關心農事收成,在他一生寫作的大量詩文中,不乏"喜雨"、"報雪"之句,說明他還是能夠關心民間疾苦和農業生產的。他命人把中國古代農書上有關耕種、備荒、滅蝗的記載彙編成《授時通考》一書,供各地使用。此外,他還十分注意農業技術的推廣。乾隆八年,他親自下令將山東省養椿蠶、柞蠶之法移之各省進行試養,希望全國都能推廣開來,以收蠶利與民。
在位期間,他數次普查人口和全國貯糧,兩相對照,以更好地修訂農業政策。乾隆五十九年,他已是85歲。接到各省奏報民數共30746萬餘口後,他認為這種"以一人耕種,供十數人食"的"生之者寡,食之者眾"的局麵與"閭閻生計,誠有關係”。因此"心甚憂之”。
重農務本之外,乾隆也很注重通商貿易和礦業生產。
雍正時各地鄉村集市貿易有所謂"落地稅",凡農具、薪炭、魚蝦、蔬果之類必須要查明上稅,方許交易。乾隆剛一即位即全麵禁革"落地稅",鼓勵人民自由交易,促進經濟發展。
當時江浙一帶已有百工匠人等手工業,舊製每年都要奉官府役使,有的直接以錢代差,名為"貼費",實際上是對小手工業者的剝削。乾隆元年發布詔令,嚴禁官府奉行官差,不準擾累手藝工匠,支持小手工業發展。
乾隆五年,又準大學士趙國麟奏,"凡產煤之處,無關城池龍脈及古昔帝王聖賢陵墓,並無礙堤岸通衢處所,悉聽民間自行開采,照例完稅。”隨後,直隸、山東、山西、湖南、廣東、甘肅等省先後招商采煤。
有一位朝臣上疏反對在昌平開采硫磺礦,說是斷了京城"王氣”。乾隆怒斥其"迂謬、荒誕",說京城外西山、北山自元明以來就采煤及開石,從未聞有礙風水,豈開采硫磺就有礙地脈?命將這人交刑部嚴加議處。
重視民眾生活和生產。執政後期,他又下令準許漢人娶蒙古婦女為妻,提倡內地百姓移民邊疆墾荒,由官府籌措路費,借給口糧,並代辦農具、種子。如乾隆七年,曾發滿洲居民已有妻室的一千戶移民往拉林、阿勒楚喀墾植。每戶由官府建房三間,給地三頃,並配備耕牛和農具,發給種子,建成了八區莊屯。乾隆四十二年,勸諭甘肅貧民往烏魯木齊地區墾荒,由官府發給路費,籌借口糧、種子、農具,分批到各地段安插。
乾隆還批準當時居住在中國西北部的準噶爾部族與漢人通市貿易,後來又逐步放寬對蠶絲的出洋限製,準許外國商人到中國買賣絲綢。他還下令廢除了禁止雲南、貴州一帶苗漢民通婚的禁令,認為這樣有利於各民族雜居地區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乾隆在位期間十分重視水利,他製定了《江南水利歲修章程》,規定江南督、撫及河道總督和各地河務官員等,趁農閑時機,招募民佚疏通河道,興修水利,保證每年水利設施的修建。
黃河是一條害河,清代時常決口,淹沒良田,衝毀房屋,使大批災民流離失所,無以生計。乾隆注重黃河治理,派得力大臣督工,修堤築壩,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耗費巨額工費。如工部尚書裘曰修,自乾隆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間出治河工,他遍巡山東、河南、安徽三省的河道,清淤築堤,使水患初步得到控製。乾隆為嘉獎他,特賜其繼母郝氏和生母王氏兩塊匾額,以示她們教子有方。這在封建年代是少有的殊榮。另外像嵇曾筠、嵇璜父子等也都是治河名臣。
乾隆四十二年,他又令河道總督高晉勘測繪圖,自江蘇陶莊至周家莊開掘引河,使黃河改道,避免了舊河道黃河倒灌之災。四十八年,又由河南蘭考至商丘沿黃河築新堤170餘裏。他還派大學士阿桂的兒子、乾清宮侍衛阿彌達前往青海考察黃河源頭,命大學士紀昀等根據考察結果編著了《河源紀略》共36卷,書中繪圖列表,考古證今,並雜錄沿河風俗、物產、古跡、軼聞等,為治理黃河提供依據。
此外,乾隆對不事生產的僧道等加以限製,反對人們浪費許多財力建寺進香。雍正帝死後第三天,乾隆就將他供養在西苑的遊方道士張太虛等驅逐出宮,趕回原籍。即位當月,又傳詔禁止各地不經批準修建寺廟、道觀、神祠,並對寺廟所屬的齋田進行清查造冊。雍正後期,佛教和道教盛行,全國各地興建寺廟無數,多數占有齋地,甚至雇長工耕種,或租給貧民。由於僧道大都不勞而獲,許多人都願出家,大大超過朝廷規定的名額。乾隆四年清查,僧道無度牒者共34萬人。這些私自剃簪的人對農村勞動人口是一個很大的流失。有些人甚至假出家,娶妻生子、擁有私田的也不在少數。乾隆力矯此弊,下令清查廟田齋地,清退無牒僧道,讓其還俗,這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風氣都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