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財害國阿合馬
一、李璮叛亂
李璮,濰州(今山東濰坊)人,其父李全在成吉思汗時期投降蒙古。蒙古大宗三年(1231),李全隨蒙古大軍進攻南來的揚州(今江蘇揚州),結果戰死在那裏。李璮便襲其父職,轄地稱益都(今山東益都)行省,成為獨霸一方的軍閥。蒙古幾次向李璮征兵,都被他巧言謝絕。蒙古憲宗七年(1256),又一次向李璮征兵,李璮難以拒絕,便親赴憲宗行在(古代皇帝的臨時駐地),但他詭計多端,對憲宗說:“益都乃家之航海要津,分軍非便。”憲宗也覺得有道理,又將其派回益都。從此,李璮在益都周圍攻城掠地,成為一股強大的勢力。
元世祖忽必烈中統元年(1260),剛即汗位的忽必烈加封李璮為江淮大都督,以收買人心。因為剛剛取得汗位的忽必烈,他的地位還不甚穩固,他的政敵阿裏不哥也在和林(今蒙古哈爾和林)被一部分蒙古貴族擁戴為蒙古大汗,忽必烈為了穩固後方,不得不對李璮委以重任。但就在忽必烈忙於北征阿裏不哥之時,李璮乘機據益都而反,並將三座城獻給南宋,還攻占了濟南(今山東濟南)。忽必烈麵對舊背受敵的不利局勢,急忙令蒙、漢大軍去濟南作戰。
從中統三年(1262)二月李璮叛亂算起,僅五個月的時間,李璮就告失利了。李璮在濟南城被攻破之時投身大明湖,但因湖水太淺沒有死,被俘斬於軍前。李璮的叛亂雖然隻限於益都、濟南一隅,影響比較義。,但對忽必烈的用人政策和當時的局勢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忽必烈即汗位以前及初期,在他的身邊凝聚了一大批漢族儒士,這些人深得忽必烈的信任,忽必烈對他們也常常言聽計從。忽必烈即汗位後,采納漢族儒士的建議,依據漢人封建王朝的傳統,頒布即位詔書,稱“皇帝”。並且,忽必烈還沿用金朝中書省的製度,任命王文統籌儒士為中書省官。不久,忽必烈即以蒙古人不花為中書右丞相,忽魯不花為中書在丞相,王文統、塔察兒、廉希憲、賽典赤為平章政事。
按照後來元朝的官製,中書省總理政務,中書令由皇太子兼領,成為虛銜。中書今以下,設右、左丞相為實任的宰相,下設乎章政事、右左丞,參知政事為副宰相。右在左之上,與漢製略有差異。
在宰相之中,王文統總理國家規模法度及財政稅賦、差發、鹽鐵諸事,權力極大。在忽必烈的漢人幕僚中,由於他們的仕途不同,一部分人原是軍閥藩府的幕僚,一部分則是業儒的文人,他們雖然不代表漢族地主的利益,但在某些方麵又意見相左。
深得忽必烈信任的王文統,原來在李璮的幕府中擔任幕僚,在李璮叛亂以前,他一直深得忽必烈的信任,被委以重任。但王文統與儒士張文謙、姚樞、竇默、王鶚、許衡等人不合,他們之間經常互相抨擊。竇默、王鶚曾在忽必烈麵前批評王文統,說:“王文統學術不正,不宜在相位。”姚樞也對忽必烈說:“王文統學術不純,他日必反。”王文統則向忽必烈建議,要求任命姚樞為太子太師、妻默為太子太傅、許衡為太子太保,使他們幾人不能幹預政權。其實.當時忽必烈還沒有立什麼太子,姚樞、竇默、許衡便以此為借口堅辭不受官。王文統與姚樞等人的矛盾日益深化,達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王文統任李璮的幕僚之時,二人的關係就非常緊密,並將自己的女兒嫁給李璮為妻。李璮叛亂之後,那些與王文統有矛盾的儒士說他曾派其子王蕘向李璮暗中聯絡,忽必烈大怒,召問王文統說:“汝教璮反,積有年歲,舉世皆知之。朕今問汝所策雲何,控部對上。”
王文統回答說:“臣亦忘之,容臣悉書之以上。”寫完之後,忽必烈命讀之,其間存“螻蟻之命,苟能存全,保為陛下取江南”等話語,忽必烈疑慮地問:“汝今日猶欲為緩兵之計耳?”
及至後來,忽必烈查出王文統給李璮的書信中有“期甲子”之語,便問王文統:“甲子之期是什麼意思?”
王文統回答說:“李璮久蓄反心,以臣居中,不敢即發,臣欲告陛下者久矣,隻因陛下加兵北方,猶未平定也。比至甲子,猶有數年之久,臣書期甲子,是欲推遲其反期耳!”
忽必烈說:“不用多說!朕拔汝於布衣之中,授以政柄,遇汝不薄,何負朕至此!”於是,忽必烈召竇默、姚樞、王鶚、張柔等人,問道:“汝等謂文統當得何罪?” 竇默等人都認為“人臣無將,將麵必誅。”
張柔則大聲說道:“當剮!”
忽必烈又問;“汝等同辭道來!”
請儒士異口同聲:“當死!”
就這樣,忽必烈殺了昔日寵信有加的王文統,並且對自己身邊的漢人謀士也增加了幾分疑慮,逐漸疏遠了他們。這時,伴隨著蒙古向西方擴張,西域和中亞一帶的各族人陸續隨國東來,他們原屬於不同的國家和民族,至漢族聚居地之後,被統稱為“色目人”。在朝中任官的色目人官員多以經商理財見長,自王文統、李璮敗亡以後,色目人接著猛烈攻擊漢族儒士,他們向忽必烈進讒言說:“回回雖對盜國錢物,但未若漢家秀才造反叛亂!”由於色目人多數是來自西域和中亞的個別分子,不屬於同一個國家和民族,在幫助統治者搜刮錢物之時,又不致於形成漢人軍問那樣的軍事集團。忽必烈經過一番權衡之後,決定在重用漢人的同時,開始啟用色目人,以使他們相互製約。
就在忽必烈的用人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時候,有一個叫阿合馬的色目人冒了出來。阿合馬本為中亞費納客忒(今烏茲別克西南錫爾河北)人,來到蒙古境內之後,隨侍忽必烈皇後察必的父親弘吉刺氏按陳那顏。因為這個緣故,阿合馬得以出人忽必烈及皇後家必的宮帳。通過長期的接觸,阿合馬以他的巧著善辯深得忽必烈的信任。
元世祖中統三年(1262),忽必烈任命阿合馬領中書左右部兼諸路都轉運使,專門負責財務工作。從此,阿合馬步入政壇,一手遮天,一方麵為忽必烈聚財致物、一方麵植黨專權,把持朝政達二十餘年。
二、總理財賦
元世祖中統四年(1263),剛剛入朝的阿合馬,為了急於向忽必烈表功,首先從冶鐵業入手,開始了自己的貪婪奢侈的生涯。
當時,在鈞州(今河南禹縣)、徐州(今江蘇徐州)一帶,冶鐵業比較發達,性質是民營。阿合馬認為如果將這些冶鐵戶由朝廷統一管理。實行冶鐵業壟斷,則有利可圖。於是,阿合馬請求忽必烈將冶鐵業由朝廷掌管,並發給冶鐵戶“宣牌”,得到了忽必烈的同意。阿合馬乘機括戶三千,並奏請忽必烈說:“禮部尚書馬月會乃可當此任。”於是,忽必烈讓馬月合乃以利部尚書兼領冶鐵戶之事,掌管經營事務。
由阿合馬掌握的冶鐵戶,每年輸鐵一百三萬七千斤,然後由朝廷專門製作成農具,大約可鑄二十餘萬件。阿合馬再差人將農具以高價賣掉,每年可得票四萬石。忽必烈非常高興,誇獎阿合馬聰明能幹。後來,忽必烈為褒獎阿合馬,借升開平府(今內蒙古正藍旗)為上都之機,以阿合馬知開平府,領中書左右部如故。
阿合馬實行的冶鐵壟斷政策,主要以唯利是圖為目的,所以由官府製作的鐵農具大都粗製濫造、質量差,價錢高。
老百姓如不願意購買,便由官府強行分配,使老百姓叫苦連天。當時人胡祗遹寫成一首《農器歎》,根露這種現實詩中雲:“年來貨賣拘入官,苦(穴瓜瓜)偷俘價倍增。”對阿合馬給老百姓帶來的苦難,進行了真實的描寫,可謂入木三分。
阿合馬斂財初見成效,使他變得更加大膽。阿合馬為滿足忽必烈求財心切的願望,建議忽必烈整頓食鹽課稅,以增加朝廷收入。當時,食鹽已實行官府專賣,在產鹽的地區,設立場官,役使灶戶煎煮,工作量極大。一些大鹽商則通過賄賂手段與官吏勾結,把持行市,勒索百姓,許多大鹽商因此暴富。楊維楨在《鹽商行》中寫道:
人生不願萬戶侯,但願鹽利淮西頭。
人生不願萬金宅,但願鹽商於料舶。
…………
鹽商本是賊家子,獨與王家埒富豪。
亭丁焦頭燒海榷,鹽商洗手籌運幄。
大席一囊三百斤,漕津牛馬千啼角。
司鋼改法開新河,蓋商派大莫誰何。
大艘鎮鼓順流下,檢製就敢懸官鉈。
商對官府和大鹽商的盤剝,鹽戶為了生存隻得煮私鹽販賣,方便了廣大老百姓,以致於使許多官鹽無法出售。精於算計的阿合馬。對於官府的損失痛心疾首。當時,太原府(今山西太原)一帶的老百姓煮飯私鹽最為盛行,使得解州(今山西解縣)官鹽因此而無法出售。阿合馬通過下屬的調查,對這一情況非常熟悉,他便對忽必烈說:“太原民煮小鹽,越境販賣,民食其價廉,竟相購買而食,以至於解州官鹽無法出售,朝廷鹽課收入大減,歲入課銀才七千五百兩。請自今歲姑,歲增其地課銀五千兩,無論僧道軍匠等戶,均出其賦。如此,則聽民通用小鹽為便。”
忽必烈一聽阿合馬的彙報,見無故增加五幹兩白花花的銀子,自然而然地批準了阿合馬的請求,滿心歡喜地對阿合馬說:“自汝理財賦以來,朝中日積月漸,逐步豐矣,此汝之功也。”就在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的秋八月,忽必烈罷去中書左右部;將其職能並入中書省,阿合馬則被破格提拔為中書省平章政事,列副宰相之位,進階榮祿大夫。
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立製國用使司,專門管理財賦之事,忽必烈又讓阿合馬以中書省平章政事的身份兼製國用使司使。阿合馬主持製國用使司期間,對各地的歲課之物進行嚴格檢查,不合格者馬上替換。為此,阿合馬專門向忽必烈上奏說:“東京(今遼寧遼陽)歲課之布疏惡不能用,可以此換當地之羊。然後賣之以為國用。另外,真定(今河北正定)、順天(今河北保定)所輸之歲課金銀,多不中用,宜令其改鑄。”又得到忽必烈的同意。
阿合馬為了討得忽必烈的信任,假意規勸忽必烈說:“國家費用日趨浩繁,宜量節經用。”阿合馬之所以要如此,他的目的在於向忽必烈表明自己不僅理財是把好手,更是一位忠於王事的賢臣,這是他善於逢迎的最真實地體現。
從至元四年(1267)以後,忽必烈屢次出兵對付西北蕃王的叛亂,滅南宋的戰爭也相持不下,加之根據蒙古慣例,大汗每年需對清王勳臣進行賞賜,造成財政開支急劇增加。阿合馬為了迎合忽必烈祝財如命的心理,向忽必烈建議實行“撲買””
所謂撲買即包稅,是阿合馬模仿西域人的稅製而推行的稅收辦法。它的根本就是先確定稅額,然後由層層官吏進行承包,朝廷不再過問具體的征稅方式。這樣,承包者便可以任意向老百姓進行勒索。阿合馬實行這種稅收辦法的宗旨就是為了隨意增加稅額,以滿足朝廷日益孟浩繁的用度,忽必烈對這一稅收辦法甚為得意。
當時,安西生府相官趙炳對阿合馬說:“陝西課稅歲額一萬五千錠(銀五十兩為一錠),如盡心措辦,可得課稅四萬錠。”阿哈馬就讓趙炳具體辦理,還將稅額任意增加至四萬五千錠。及至後來,貪婪無比的阿合馬還認為陝西課稅不實,要求進一步核驗,使趙炳為之進退兩難,十分焦慮。
撲買不僅是阿合馬殘酷剝削老百姓的一種手段,就連原來以收稅漁利的官吏也受到損害,常常因完不成定額而受到責罰。有的官吏為了完成任務,居然興起喪葬稅。當時,任翰林學士的漢族儒王磐指責說:“現在害民的官吏,以轉運司最甚,竟然稅人白骨(即喪葬稅),宜罷去,以蘇民力。”因此,忽必烈罷轉運司,這使阿合馬大為頭疼。到至元十二年(1275)、元兵南侵之時,由於國用不足,阿合馬又乘機奏請設立轉運司,以督收課稅。
阿合馬負責製國用使司期間,對於銀礦的開采也進行嚴格的管理,使用一切手段增加朝廷收入。他曾對忽必烈說:“桓州(今內蒙古正藍旗市區以北)所采銀礦,已達十六萬斤,每百斤礦石可煉銀三兩、錫二十五斤,采礦所需費用以賣錫所得支優”忽必烈聞言大喜道。“汝總理財賦,朕無後顧之憂矣!”
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六年(1270)正月,忽必烈罷製國用使司,立尚書省,以阿合馬平章尚書省事。因阿合馬善於多智巧言,唯利是圖,朝中的色目人官員皆在忽必烈麵前稱讚其賢能。更因為阿合馬與丞相線真、史天澤等人爭辯論事,屢次以口才獲勝,忽必烈更加奇其才,授之以權柄,以至於達到了言聽計從的地步。從此以後,阿合馬不僅為朝廷聚斂財物,也逐漸開始專權用事,黨同伐異成為一代權奸。
三、怙侍寵信
按照元朝的官製,阿合馬所在的尚書省與前代有所不同,它不是總理政務的機構,而是繼中書左右部、製國用使司之後,忽必烈設立的又一個管理財賦的專門機構。尚書省不設令和丞相,隻設平章政事,阿合馬平幸尚書省事之後,一直把持朝中的財政大權。但阿合馬欲望太大,逐漸伸手朝中政事。
當時,中書省石丞相為安童,他是木華黎的四世孫。至元二年(1265)秋八月,忽必烈任命安童為光祿大夫、中書右丞胡。至元三年(1266)忽必烈對漢族儒士許衡說:“安童尚幼。未更事,宜善輔導之。汝有嘉謀,當先告之以達朕,朕將擇焉。
許衡答道:“安童聰敏,且有執守,告以古人所言.悉能領解,臣不敢不盡心。”
安童在許衡等人的熏陶之下,頗知漢法,成為忠誠的漢法捍衛者。是當時漢族儒士在朝中的靠山。安童自任中書省右丞相之後,反對任用色目人,對阿合馬更是深惡痛絕。安童議事,必請漢族儒士參加,他曾為此專門上奏忽必烈說:“內外官須用老成人,宜令儒臣姚樞等入省議事。”
忽必烈推說:“此輩雖閑,猶當優養,其令人省議事則不可。”這實際是忽必烈逐漸疏遠漢族儒士的征兆。
早在至元五年(1268),忽必烈打算設立尚書省時,朝中的色目人官員夥同阿合馬。預謀將擁護漢法的安重排擠出朝廷,由阿合馬親自出馬向忽必烈說:“請以安童為三公!”忽必烈將阿合馬的奏請讓漢儒商議。
漢儒商挺一向擁護安童,及聞有此等奏請,不覺大怒。商挺對忽必烈說:“安童,國之柱石,若以之為三公,是崇以虛名而實奪之權也,甚為不可。”其他儒士也認為是這樣,其事遂罷。阿合馬與安童較量的第—回合,其陰謀便被戳穿,以失敗而告終。但阿合馬貪欲沒有滿足,並沒有就此罷手。
過了不久,阿合馬又諷喻其心腹之人,讓他們奏請忽必烈將中書省、尚節省合而為一,以安童為三公,阿合馬為丞相。阿合馬的企圖在朝中引起混亂,漢儒王磐奏道:“合兩省為一,而以右丞相安童總之,實便。不然。則直仍舊。三公既不預政事,則不宜虛設。”
年邁的王鶚則斷然拒絕,說道:“吾以衰老之年,無以報國,即欲舉阿合馬為相,吾不能插驢尾矣!”阿合馬的奸計在朝臣的反對之下,又一次落空。
設立尚書省之初,忽必烈有旨說:“凡銓選官員,吏部擬定資品,呈尚書省,由尚書省谘中書省聞奏。”阿合馬的企圖在一次次被挫敗之後,他便借助忽必烈這一聖旨,為非作歹,越權辦事,將中書省撇到了一邊,與忽必烈直接聯係。起初,身為中書右丞相的安童,因為阿合馬的背後有忽必烈作為靠山,自己隻有怨恨而已。但時間一長,安童終於忍無可忍,他上奏忽必烈說:“尚書省、樞密院、禦史台官各司其職,依黨製賽事;其大者依臣等議定之後奏聞。令阿合馬與尚書省一切預聞,凡事不經中書省,似違前旨。”
忽必烈說:“汝所言極是。阿合馬豈能以朕之信用,敢如此也!其不與卿議事非是,宜如卿所言。”
後來,忽必烈問及阿合馬。阿合馬竟然不知羞恥地答道:“事無大小,皆委之臣,所用之人,臣宜自擇。”忽必烈也不以為忤,安童所奏。也就被輕輕鬆鬆地一筆帶過。
安童又上奏說:“阿合馬所用部官,左丞許衡以為多非其人,然而且得旨意宣付。今請試其能,如不稱於職,且罷免他們。”忽必烈雖十分讚同,但卻沒有采取什麼行動,使得阿合馬更加張狂。
阿合馬窺視政權的苗頭早在中統三年(1262)就有所表露。當時,阿合馬領中書左右部,總管財賦之事,就曾經對忽必烈說:“自今臣欲專奏請,事不白中書。”忽必烈召群臣商議。
漢族儒主張文謙說:“分製財用,古有是理,中書不預聞,則無是理也。若中書弗問,天子將親蒞之乎?”
阿合馬一言不發。
忽必烈說:“文謙之言是也。”事情暫時告一段落。
隨著忽必烈對阿合馬的日益寵信,阿合馬的個人野心也日益暴露出來,終於達到了自己夢寐以求的“事不白中書”的目的。這時的阿合馬是何等的得意,心目的飄飄然筆下實難形容,真可謂小人得誌便猖狂,忘了來日必遭殃。
麵對得意忘形的阿合馬,安童無法,隻得對其退讓,以顧全大局,他上奏忽必烈說:“自今以後,唯重刑及升遷上路總管,始屬之臣,餘事並付阿合馬。”忽必烈莫名其妙地同意了安童的奏諸,將自己以前下的聖旨拋到了九霄雲外,這更加助長了阿合馬監植私黨今僅用事的氣風朝中陰雲密布,眾臣緘默不敢言,任其胡作非為。
當時,任京師宿衛的秦長卿宜徽職小,但其人尚風節,好論事,他對阿合馬專機用事深為不滿,便上書忽必烈說:“臣愚昧無知,卻能識阿合馬之奸,其人為政擅生殺人,人畏憚之,固莫敢言,然怨毒亦已甚矣。觀其禁絕異議,杜塞忠言。其情似案之趙高;私蓄踰公家貲,凱覦非望,其事似漢之重卓。《春秋》雲:‘人臣無將。’請及其未發誅之為便。”
秦長卿的奏折下至中書省,阿合馬想治他的罪,但經中書省官員的大力解救,事途寢。但從此以後,阿合馬對秦長卿大恨不已。由於阿合馬不能直接參與中書省事,他便上奏朝廷,讓案長卿出任興和(今河北張北)、宣德(今河北宣化)同知冶鐵事,最終借用自己的權力誣陷秦長卿貪汙數萬紹,逮其下獄,沒收其家產賠償官府。接著又派遣獄吏殺之,獄吏以濡紙塞其鼻口,使秦長卿死在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