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郵發委托合同
____________雜誌社(甲方)同____郵電(政)局(乙方)商定從____年____季__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國內(省內)負責(雜誌名稱)的發行工作。為共同做好出版、發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和“出版日期、期號對照表”外,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雜誌委托乙方發行後,該雜誌名稱、篇幅、刊期、定價、發行辦法等出版情況,按年固定,中途不變(增刊、合刊、停刊除外),如特殊情況需從下半年起變動,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變動手續費;發行全國的元,發行本埠的____元。甲方每年於月底前將下年度出版發行情況填寫“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送交乙方。
第二條 交刊時間和方式
1.交刊時間和地點:雜誌____月____日出版,____天內分____次均衡地送到____驗收,按時交清,不留尾數。脫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當期刊物內刊登啟事或夾條公告讀者,並向乙方付脫期部分定價總款額____%的延誤損失補償費。由於嚴重脫期出版,給乙方零售造成滯銷損失,甲方應將實際損失份數的定價款償付乙方。
2.捆紮規格: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發部門樣本____份。
4.雜誌印刷不清、破損、劣裝、脫頁,甲方應負責調換。乙方另收發刊費,無刊調換的,由甲方按全價經乙方向訂戶退款。
5.損耗率:甲方應按當期印數無償加發________份供乙方補充發送損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內份數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數折合成價款,由乙方在結算時坐扣,直到下次抽查符合規定比率為止。
第三條 甲方應在每期雜誌封底右下角刊登如下內容:
1.出版日期,期號;
2.季度訂閱價、本期零售價;
3.郵發雜誌代號;
4.公開發行或限國內發行;
5.出版行政機關登記證碼;
6.總發行處____郵電(政)局,訂購處各地郵電局(所)。
第四條 雜誌臨時增刊,甲方須在出版前3個月將增刊審批手續或影印件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計付勞務費。雜誌臨時合刊必須合價,並於出版前3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 雜誌交乙方發行後,甲方除在甲方自己經營的門市部零售外,不外辦或委托其他單位、個人辦理發行業務。但對外地讀者錯過乙方收訂期和在郵發範圍以外的地區,甲方可自辦發行。
第六條 乙方負責雜誌的綜合性宣傳並應積極做好收訂和零售工作。對甲方印刷的宣傳材料,乙方免費分發、張貼。